================= 书名: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作者:月重轮 文案 睡在河底,他梦见了雪,还有蝴蝶。太阳升起来,雪化去,蝴蝶却还要飞。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原君游,莲若,孔阳 ┃ 其它: ================== ☆、沉沦   我希望自己活着的时候是个情种。   泡在忘川河里实在太冷,河水还又脏又臭,这让我很不舒服,经常发脾气,发完脾气又沉到河底睡觉。我常常梦见尘世,梦见花草,梦见猫狗,梦见饮食,梦见不同面孔的男男女女。   在我死后的第四百年,那位年轻俊美的白衣僧人为我画了副幅画,画上一对青年男女骑着匹无头红马渡河,河宽且深,风高浪急,河水中伸出无数双红色血手,翻腾狰狞有若红莲业火。   僧人双手合十,立在岸边诵经,冷风灌满他的僧袍。他身后繁花盛开,面前河水腥黄,脚边始终蜷着一只白狐狸。这一人一狐在渡化五万亡灵后方可重返人间,不知是犯下了何等罪孽。   我将那画像撕了,在嘴里嚼两下,吞进肚里,我很饿。   我想活,很希望被那僧人渡化,可惜他本事低微,白狐狸又只会睡觉。   悬在头顶的木桥能够通往尘世,可我却不能桥上走,我在水里,桥并不高,却不可攀。   于是我嫉妒那座桥上来来往往的鬼魂,嫉妒得发狂,嫉妒伤害了我自己,所以我应当去伤害他们,于是睁大了血红双眼怒视着,随时准备和周围的水鬼一拥而上,将失足的魂灵扯进水里,任它挣扎,听它嘶吼,看它沉沦。   这就是我发脾气的方式,也是为数不多的消遣之一,我算得上一只恶鬼。   那只刚被扯下来的鬼终于平静后,又会被团团围住,被新鬼询问活人的讯息,被旧鬼询问朝代的更替,我从来不问,只在一旁听,我不知该问什么。   河道里拥挤不堪,庸庸碌碌、昏昏噩噩的鬼魂游荡其间。他们紧紧抓着断气那一刻的执念,就在我身侧,那个缢死的歌姬双目泣血,嘴角开裂,不停发出临死前的哀鸣,这哀鸣使我祝她再死一次。被凌迟处死的江洋大盗又总忙着拼凑自己碎掉的魂,无暇对我讲起他挨刀子时究竟唱了哪段戏文。   至于那个诗人,那个生前是诗人的俊美男子用残枯腐坏的花瓣于水中拼凑出《离骚》,在他脚下,乱伦的兄妹紧紧相拥,什么都没法将这对男女分开,什么都不在这一对男女眼里。   我瞧不起这群乱七八糟的鬼,但偶尔也嫉妒他们。他们有人世间的回忆可以打发太过漫长的岁月,我却一无所有。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坠入忘川河之前失去记忆,还是因为被这臭水熏了太久才将一切遗忘。总之,我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也不大清楚自己是否在活人中留了血脉,如果有,断绝了倒也无所谓。我只想要自己去吃、去喝、去晒太阳、去睡女人。子孙只能给死掉的祖先烧纸做的钱币,供奉冷猪头,而这些我都用不上。   我希望拥有人世的回忆,给我一天人世的回忆,我能用它熬过百年光阴。   多亏了站在桥头的那个老婆子,据说是孟婆,我才知道自己死掉的年头。她训斥我,说我在水里都泡了四百年,脸皮竟不曾泡得薄些。一只新鬼通过孟婆话中的“四百年”推断出,我应当是汉朝的鬼,了不起的发现。   我受不了那老婆子,她骂鬼的嗓门惊天地,可当我厚着脸皮向她询问我生前的岁月时,她却总低声嘟囔着,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然后颤颤巍巍地将从人间收集的鼻涕眼泪熬成汁,递给过桥的东西。这提醒我,她本就是为了抹去一切而存在,又怎会善心大发,帮一只厚脸皮的死鬼搜寻记忆?虽然她自己什么都记得。这个地狱里最慈悲又最恶毒的女人,老女人。   既然找不到回忆可供消遣,又没有友伴,在这里,我只好恋慕曼珠沙华。死之国土里唯一一抹艳色,一大片盛开,浓烈如同焚原烈火,鲜活娇美又故作姿态,如同□□,裹挟着虚无缥缈的温暖和欲望漂浮在我头顶。   我和周围的水鬼同样随时准备一拥而上,如同尘世里争食饵料的肥鱼,抢着将落入水中的花瓣吞入口中。仿佛这样,红色的花瓣便会成为一颗鲜红的心脏在早已死亡的胸腔里跳动,然后我重新活一次。无论是被烈火烤制还是被滚油浇灌,我只想上岸去,去活。   可我浮在传说里,传说住在忘川河里的孤魂野鬼都无法上岸,直到地府里的油冷下来,火温下来。待到那时,河水就能倒流,生人与死者易地而居。那一天太远,我会在其降临前消亡。   当然,传说里总有例外。某些自愿跳入忘川河中鬼魂还是能够离开的,在忍受一千年痛苦和等待之后。据说那些鬼魂生前都是情种。   要投胎就必须渡河,河上架着奈何桥,走过桥很快,然而必须在桥头喝一碗汤去忘却前情旧事。河上没有舟辑,不愿喝汤,就只能游过去,游一千年。作为嘉奖,渡河上岸者在来生可以带着记忆与某人重逢。我想要离开这里,所以希望自己活着的时候是个情种,无比希望。   我忘了自己死时的年龄,只是浮在忘川河上,摇摇晃晃,看着倒映在水面的面影,推想自己那时还年轻,或许还在恋慕着哪个年少的女郎。   我为那女郎而死,沉沦在这里只是等待着与她的重逢。而我与她终会重逢,在某个村落,某个集市,某个宫殿,太阳照耀我们,身周树木上的花叶落满灰尘。   可我早已将一切遗忘,也根本不信有谁会蠢到自愿跳进这脏水里。   直到遇见了云思,在浸泡在忘川河里的第五百个年头。   我嘲笑她的勇气并且钦佩她的愚蠢。   她说,水好冷,可我不后悔。她说这话时沙子像珠宝一样点缀她冷而白的肌肤上,头发刚给几个尼姑和孩子的鬼魂撕扯过,狼狈不堪。   她对我诉说她与一个男子在人世时的爱恋,喋喋不休。   “我本来不会死,可以同他白头到老,可惜有人打翻了烛台。”这是她故事的最后一句话。雾气笼在她的眼睛上,那双眼睛是月夜里黯淡的星子,积了绿水的深潭。   我亲吻这双眼,趁它们尚未腐烂。   我怀着烈火一般的激情,帮助她在熙熙攘攘的鬼魂中寻找那个情人。   许多年里,云思那情人分别以多种面目出现,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老头子、长出胡须的中年人,抑或是她记忆中那个俊逸少年,这证明了他这许多年里的死法多种多样,鬼魂总保持着死时的模样。   她一次次地在他过桥时唤他的名,他或许听到了,或许没有,但从未往河中望过一眼。经过无数次轮回,他当然早忘了她口中那个老掉牙的名字,顺便也忘了她。   但云思仍然满心期待又毫无指望地抬头,仰望那座被他踩在脚下的木桥。   她一直希望他也跳下来,跳下那座早该朽掉的木桥,陪她在这水中如鱼虾般游曳,耳鬓厮磨,却又怕他真的会坠入水中,因为这水太冷。   她大约就是情种了,我有幸遇着一个死的情种。   于是我陪她在河面上一同仰望那座遥不可及的桥,看那个她所爱的男子一次次走过奈何桥,一次又一次。   云思痴恋的目光里,那个男子在生与死之间来来去去,始终只是路过。我是她唯一的同伴,她对我一面依赖,一面痛恨。因为好几次,我抓住她情人的脚踝,差一点就将他扯进水里,半是无聊,半是嫉妒。谁叫我偏偏是个善妒的恶鬼。   在与她一同守了那个男子两百年的轮回后,我离开了那片水域,在混浊的忘川河中栖息到了一个看不到她或者他们的地方。我开始变得平静,也终于有了回忆,那只叫做云思的鬼魂。其实被她痛恨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不该嫉妒,嫉妒是妇道人家的事。   此后的年月里,我又忘了许多事,但云思的面影挥之不去。我一面回忆她与她的凄惨爱情故事,一面接受命运,嗅着河水的腥气和曼珠沙华的幽香,在蛇虫密布却没有鱼虾的河水中静静等待,等待自己在河底化作一把淤泥。   但浸泡在这河里将近一千年,已被折磨得近乎消亡时,我空有灵魂却没有血肉的躯壳却不由自主地渡离这条血黄色河流,来到白色曼陀罗盛开,月光普照的彼岸。   清冷花香里,所有的愤怒、怨恨、痛苦似乎都在离去,纷纷离去,令我一下子空下来,虚弱至极。但其他东西在填补那片亏空,是活人的气息。   我得到救赎,这样轻易?   难不成我竟是自愿跳进这条破河,在一千年前?没准我真是个情种。   可我已经忘掉自己在等谁,忘得比白无常的屁股还要干净。 ☆、重返阳世   暮春三月,桃花乱落如红雨,正是人间最美时节。   我走在大街上,眯缝着眼享受阳光。从我身边走过的人再怎么行色匆匆,都难免回过头来偷瞧一眼。因为我左手抬着一面旗子在迎风招摇,上面写着“妙手回春”四个大字;右手牵着一匹白马,马上绑着一位仗剑踏遍了风花雪月的少年侠客。   不时回过头去,瞧瞧这位比自己小了几岁,五花大绑着都还能如此玉树临风,并且不停骂了两个时辰仍然精力充沛的少年侠士,不免矫情地暗叹一句: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见我回头,他显得更加激情澎湃,气势磅礴,“快放我下来!你个卖假药的。”   “今天天气不错。”   “你听到没有,本少侠要回去和那帮孙子再大战三百回合。”   “街上人也很多。”   “放我下去,放我下去……”   “再胡来,你这条胳膊怕是就要废了。   “关你屁事!”   “我是大夫,自然要行医救人。”   “你救谁呀你,本少侠的一世英名都被你给毁了。”   “你小子,小半辈子都没活过去,何来一世英名?”   我笑吟吟地看着气急败坏的原君游,再抬头看一眼天宇,变幻的云,像忘川河的水一样慢慢流着。   无论是眼前这黄毛小子,还是身旁无数匆匆的过客,都绝不会想到我这立在阳光下的大夫曾是一只在忘川河里游离了千年的恶鬼 ,满心怨念,不怀好意,脸皮还厚。   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想要行医,大约是因为大夫离生离死都近些。   我生在金陵的一个书本网。那一个给了我此世血肉的父亲圣贤书读得发昏,满脑子修齐治平,却一辈子是个白丁,只一心盼着所有儿孙都能够读书做官,匡扶社稷顺便光宗耀祖。   可惜大哥只爱骑马射箭,二哥一头钻进钱眼里,文武不就,三哥更是只爱眠花宿柳,搞些男女□□,写写艳诗,五弟聪慧却英年早逝,而我最不成器,竟想要学医,这个念头莫名其妙却顽固异常。   医者,贱工也。若不是母亲宠溺和我治好了祖母多年的顽疾,父亲恐怕早已将我这不肖子从族谱除名。   金陵在这乱世中,比起许多地方都繁华安定太多。那里的女子姿容秀美,婉约多情;少年鲜衣怒马,风流俊逸;精致的楼阁永远笼在杨柳和烟雨里。多少人到了金陵一辈子也不愿回故乡,但六年前,我仍然头也不回地离开金陵。   这六年里,我第一年陷进一个麻风村子,周围十几个村落和三个小镇的麻风病人统统被收罗在那里。麻风村的位置很偏,与健康的村民遗弃他们老人的岩洞只隔了五里地。   麻风病人们形成结节的皮肉,脱落的眉与发,萎缩麻木的肌肉,握住锄头在黄土里刨食的畸形双手,还有他们的狮面,给了我一种异乎寻常的刺激。   他们想活,他们活着,尽管他们的活只是个活尸与死人在阳光下横行的幽冥之境在缓慢移动。我那时刚刚学了几年医,自以为天下无不治之症。一年之后,村民们焚烧尸体的火焰就烧掉了这个短暂的妄想。   第二年流落在一座被契丹人攻陷的城池里,抬头望着那个悍勇威严的契丹皇帝骑着战马疾驰而过,马蹄扬起尘土落在我和我身周早已面如死灰的汉族同胞头脸上,他披挂在身的战甲令我承认他的确是个雄主。   如果他能尽快死去,就更加伟大了。   从契丹人铁蹄之下逃脱时,一只箭贯穿了我的身体,然而我没有死,一位真正好心的同行将我藏在他的马车里,又一路带回山清水秀的北山,那是他采药和沽名钓誉的地界。   如果有谁问我,一生在哪过得最快活,我会告诉他,北山。可我在北山也不愿逗留太久,我又走到了大安府去,站在昔日古长安的边际,有一种美梦成真的幻觉。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原来我背井离乡,一路漂泊,是因为想要寻找些什么,而长安就是我一生都在寻找的地方。   可不仅仅是长安,长安是空的,那里本该有个人在等我,我不知道她是谁,可我知道她在等我,我在找她,并且知道她已经不在长安了。   找不到她,我就不能真正得到救赎,即便是站在阳光里。   人世短短的二十多年远不足已冲散我在忘川河里沉沦千年的阴霾。我的身体异常冰冷,河水的凉意仍浸透着肌骨。我仍然觉得,自己依旧蜷缩着身体沉在忘川河底,像鱼虾一样吐着水泡,那令人窒息的痛苦仍然如水蛇紧紧缠着脖子。   所以,我必须找到那个女人,那个一千年前我为之堕入深渊的女人。无论她是谁。无论她在哪。   我早已将她遗忘,爱与恨自然也随之消逝。找到她,只为了结一段尘缘,唯有这样,我才能获得真正的解脱。至于了结方式,无非就是杀她、睡她或者娶她,我都行。   用一千年沉沦为代价所交换的宿命自会安排我与她相见。可惜我早已忘记她模样。为了认出她,我努力的回忆前世,可我所能回忆起的却只有人世中这短短的二十三年和应该还在忘川水中沉沦的云思。   我突然疑惑自己的前世是否真的是个情种,如果是,我不该忘了那个女人,如果不是,就不该从忘川河中渡离。在河水倒流之前,只有自愿跳入忘川河的鬼魂才有重返人间的机会,这错不了。   也许真的是我前世的爱情没有败给生死,却败给了时间,记忆没有被一碗小小的汤夺取,而是像一滴浓墨落入海中,被淡化、稀释,最后泯然无踪。   离开长安时,深刻的眷恋忽然盈满整个胸腔,我感到了难言的悲怆,仿佛被人驱离了故土,可我的故土是金陵,今生今世都不会改变。   有些累了,牵驮着那原姓少年的白马继续漫无目的地乱逛,已经走酸了我的腿脚,也许我该把他扔下来,自己乘坐在白马上。可惜这里是闹市,这样做难免引得路人侧目,有些不妥。   我举目四顾,见行人如织,屋舍俨然。汴州城,大梁的东都,的确可谓堂皇,比起在唐亡后莫名冒出的一堆称王称帝者的所谓皇都。但它不及金陵老,看着却要比金陵旧——我原本该到洛阳去,那里牡丹花开得好。   原本也已经向洛阳走去,可在十天前的夜里,却做了场无因由的梦。梦里有灰色的天空,在摇晃;还有青色的城墙,也在摇晃。没有开启的城门上用草绳挂了六颗人头,最左边那一颗睁开眼睛,眼光流转,我在梦里疑心他瞧见我了。   我长久地与这颗人头对视,觉得很好笑,却流出眼泪。他不肯将眼闭上,于是我不得不认输,移开了眼。   过了两日,走到个热闹些的市集上,就听说大梁皇帝募集名医为女儿治病,名医们治病不效,都做了刀下鬼。   做了鬼的倒霉蛋中,有一个姓谢名渠,字景川,人称北山居士,就是那个救了我命的好心大夫,他与我亦师亦友。只因他在救过我性命之外,还曾为我倒过洗脚水,所以我自认与他交情比起旁人要深厚些。   因为还记得作为鬼魂时的光景,所以不会对那些死去的一切感到恐惧,只是厌倦又眷恋。但来到这里,看见梦里关闭的城门大开,摇晃的天空和城墙都纹丝不动,进城时就忍不住低了头,后背发凉。   城门上明明什么也没有,而且是明晃晃的白日,恐惧却像蛇一样缠上我脖子,带着一种有黏性的冰冷。而在那无星无月的一晚,睡在荒村里做梦的我只是无知无畏。景川,你死前是否也这般害怕?   但离了那城门,心下的不安也就很快消散,我还是活着,晒着太阳,还绑了位少侠。我不像景川那般仁慈而迂腐,决不会死在这座城。   “哎,卖假药的,看看热闹去。”原君游在马被上喊。我听了不由苦笑,就因为这黄毛小子想要弄些泻药去戏弄人,而我为防这小子惹祸,给了补药,从此便成了个卖假药的,这才是毁了一世英名。汴州城能有少年无赖至此,或许也旧不到哪去。   城墙边围了一群人,大约就是原君游口中的热闹,我牵着马拨开人群挤进去。墙上贴了一张皇榜,差役在一旁敲着锣鼓大喊,周围有人在窃窃私语。   “又在找大夫为公主治病。”   “这都已经杀掉六个名医了,还有完没完?”   “太医都束手无策,民间大夫又能有什么法子。”   “公主又怎样,还不是个病秧子”   “怕是恋上哪个野汉子,害了相思病”   “公主住在宫里,这宫里可就一个男人,嘿嘿。”   “……”   梁国百姓对朝廷不满,说起这位皇家公主言辞间便不大客气。这位公主究竟得了怎样的病症,竟让所有的太医都束手无策,连景川也因此枉死,我很好奇,所以来到这里。   “喂,卖假药的,你不是大夫吗?自然是要行医救人,怎么不将皇榜揭下,进宫去医治那劳什子公主?”原君游在马背上冷笑。   “说得也不错。”我笑道,走上前去,揭下皇榜,一时间一片哗然。 ☆、寿昌公主   “喂,叫你揭你就揭,那我叫你放了我你怎么不放,快贴回去,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这可是掉脑袋的事。”原君游大喊,的确是少不更事,皇榜是揭了还能贴回去的?   “小子,你行吗?”一旁的差役打量我几眼,满脸的不屑,在他看来,似乎年事不高,医术也不会高。   “只要公主得的不是相思病,我就治得好。”我云游四海,医治无数娇弱少女时,遇见千百病症,其中此病最是愁煞人。   几番考验之后,我终于获取一个窥见景川命运的机会。但在迈入宫城大门的那一刻,记起这儿的名声,还是有些许后悔,仿佛双脚踏进来,就被人迎头泼一身黑狗血,脏透了,也腥透了。   景川在北山里安安静静待着装名士,闲时为村民治治病,采采药,写写医书多好,干什么非跑这来趟浑水,累得我也清白不保。   我虽不是梁国人,但对梁国皇室却也所闻甚多,正所谓坏事传千里,想不听闻一番也难。十多年前,梁国□□,也就是流寇出身的朱温废了唐哀帝李柷,自行称帝。大唐,千年来唯一一个能与大汉比肩的王朝就这样彻底毁在一个屠夫手中。   这位□□皇帝不仅残忍嗜杀,还极其荒淫。我在金陵的酒馆里就不止一次见人眉飞色舞地描述,朱温是如何淫辱臣子妻女,如何将几个儿媳召进宫中,名为侍病,实为侍寝,逍遥快活。   说这些话的仁兄们嘴角总是带着几分暧昧的笑意,语气也不知是鄙夷还是艳羡。后来朱温又被亲儿子朱文珪所杀,尸体用破毡裹住,埋在寝殿地下,这个下场倒是很适合他,也算死得其所。   朱文珪弑父之后做了几月帝王,又被异母兄弟朱文贞,也就是大梁的当今圣上诛杀。正是个能让人闻到血腥味的家族,为这样家族的女儿治病,绝不是件好差事。   在忍过各种琐碎的盘问、搜查、交待、威胁和恐吓之后我终于被内监引往公主所居的漪兰殿。公主为梁帝次女,封号寿昌。   宫女走进内室去通报。我立在一面珍珠帘外,随意打量一下四周,与原先所想的富丽堂皇有所不同。   公主应该不能受寒,而梁国皇帝又对这个女儿极其疼惜。所以这里违反规制,以椒泥涂壁,比起其他宫室更加温暖。但却笼罩着一层清冷的氛围。虽不失皇室的庄严奢华,但一切的轮廓都显得柔和而渺茫。看到的一切让我觉得,这里一定住了位纤弱的女子,她或许不会那么令人生厌。   环珮声和说话声从珍珠帘内传了出来。   “公主,大夫来了。”   “让他离开,从今而后,我也不再要谁来医治。”   “公主,奴婢知您乏了,但这一次来的大夫却与以往不同,年事不高,或许真有什么过人之处才敢揭下皇榜。”   “既然他还年轻,就更该让他早些离开,若是因医治无力而被陛下处死,未免可惜。”   “玉体要紧,望公主三思。”   “死生由命,富贵在天,让他走。”   寿昌公主的声音很好听,既不粗鲁,也不媚软,是一个女孩子真正该有的声音,只是透着些许疲惫和衰弱。   “公主请听草民一言,天地不仁,事在人为。公主的性命不在天,草民的富贵亦在公主手中,请准许草民一试。”   里面的人沉默下来,或许我的唐突惹她生气了,的确太无礼了。不知我被推出午门斩首时原君游这少年侠客是否会赶来喊一句刀下留人,却忽然想起他还被绑在马背上。周围很静,我心如死灰地立在珍珠帘外,等着。   “你的声音,很像我一位故人。”过了许久,听她轻声说道。   “荣幸之至,那么,殿下看在那位故人面上,能否给草民一次施展医术的机会?”   “这可不行,如果你治不好我,圣上怪罪下来,要杀你,我可没办法。”   “在下行医多年,自认并非泛泛之辈,应当不会被陛下怪罪。”   “你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   “不仅口气不小,医术也不差。”   “你方才说,我的性命不在天,言下之意,是在你手中了。”   “请公主恕罪。”   “你无罪,我信你一次。”   这位生病的公主,似乎多少还是有些不凡之处,只是也不知是否貌美,我想仔细看看她。   却听她吩咐宫娥道:“将幔子放下来,我如今蓬头垢面,不愿见生人。”   两旁的宫女终于缓缓拨开珠帘。   她床榻上垂着鹅黄的帷幔,柔若无骨的手自薄纱中露出,置在一方软垫上,白皙得如同凝结着霜雪。腕上覆着一面方巾,隔着方巾,我为她诊脉。隐隐感到她肌肤的凉意。多少年了,第一次遇见有人身体如我一般冰冷。   她的脉息很弱,已然病得不轻。上天给了她高贵的出身,却又给了她一身病痛。或许真是祖先的罪应在了她身上,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她的吃穿,宫殿,仆役与医药也尽皆来自父辈福泽。   她所患之病令我更可惜景川的死,我们在山中曾不止一次探讨过这一颇为罕见的绝症。对此症下药,他其实远强于我。可他终究还是死在自己的仁心和迂腐之下,当然,更是死在朱梁皇权之下。   我开了药方,未尽平生所学。   走出宫门时,夕照正镀上宫墙与雕甍。我恋恋不舍地回头看看,觉得身后其实是一座很辉煌的坟墓,很适合埋葬那一位尊贵而且声音动人的公主。   原君游守在宫门外,看到我,笑吟吟地迎上来。   “你运气还算不错,竟活着走了出来。”   “你也不错,竟挣脱了绳子。”   “那一根小小的绳子能奈我何,倒是兄台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客套话少说,既然挣脱了绳子,怎么不回去大战三百回合?”   原君游对我忽然格外客气,以他的脾性,我知道既不会是因为我治好了他的胳膊,也不是他为了一句话置我与险境而感到愧疚,更不是因为我能进到宫中去跟天家攀上关系。我断定,他有求于我,果然。   “打人哪有救人要紧,兄台医术不错,能否随在下去瞧瞧一位朋友?”   “自然可以,也不知谁竟如此荣幸,能让少侠挂怀。”   “我的一位红颜知己。”   “红颜知己,你的?”   “这是自然,若没几个红颜知己,哪能算是大侠?”   于是,我就被他拖到了汴州城的烟花柳巷。一提红颜知己,我就知道准得来这样的地方。不论文人雅士还是江湖侠客,红颜知己多半都是风尘女子,自古文人侠士多下流。   原君游的红颜知己是一位名妓,绾云楼的头牌莲若。原君游像醉酒一般拖着我跑得跌跌撞撞,在宽宽的长廊里却几乎撞上个身材瘦削的男子。最后连门都没敲,直接闯进了莲若的房间。   莲若的房间自然不及寿昌公主的宫殿那样奢华而雅致,但却弥漫着一股颓靡与香艳,令人沉醉。 ☆、莲若   有个美人在房中抚琴,面容有些憔悴,恰如一朵受了凉风的牡丹。见我和原君游冒冒失失闯了进来,她既不惊讶也不嗔怒,轻咳两声,有些慵懒地起身见礼,而后嫣然一笑,向我身旁的原君游柔声道:“原郎,这位是?”   “他就是我给你找的大夫。”原君游拍了拍我肩膀,对莲若一笑,那笑容竟有些腼腆,活像个乖孙子。   “有劳郎君。”莲若对他一笑,笑得温婉又妩媚。而后一双妙目流转到我这俗子身上,轻启朱唇:“看先生年纪与通身的气派,倒更像一位书生。”   我望着她盛开在清晨时花朵般容颜,忽然记起刚踏入汴州城时听见的歌谣。   “有位佳人,面若牡丹,眉似新月。若问她住何处,明月湖畔,朱楼之中。   ……   有位佳人,衣裳如云,环佩如刀。若问她住何处,明月湖畔,朱楼之中。   ……   远来之人,奉千金明珠,千金文章,千金……”   “小娘子莫不是看在下并非白发苍苍的老叟,便觉在下医术不精?”我笑道,将头低下,不敢去看她的眼,怕魂被勾去。   “先生说笑了,先生既气度不凡,想必医术也必然不凡。”   “倒也过奖了,在下就是个寻常郎中,混口饭吃而已。”   “莲若,你放心,他医术可好了,我这胳膊就是被他治好的,他可是刚从皇宫里出来,给公主瞧过病。我可不会随便找个江湖郎中唬弄你。”原君游在旁边倒是着急了,狠狠瞪了我几眼,原来道理他也不是不明白。   “原来您就是今天揭了皇榜的年轻大夫,失敬失敬。莲若一介风尘女子,实在是劳烦大夫了,咳咳,咳……”   莲若说着咳嗽起来,直咳出血来。我接过她手中的丝帕,见上面为纯血鲜红,为莲若把脉过后,我问:“可是发病较急,初起时伴发热恶寒等症。”莲若点头。我道,“此为风寒袭肺致肺络受损,肺气上逆,血溢气道。宜疏风散寒,宁络止血,选金肺草散加减,无大碍。”   莲若低眉道:“幼时听人说,年少咳血,终为不祥,当真无大碍吗?莲若命薄,只怕无寿。”   “若遵医嘱,便无大碍。记得我年少时,一心想早日做个天下皆知的名医,读医书读得紧了,又不知保养,也时常咳血。给人看见了,便被说,年纪轻轻的,就要死了,不也生龙活虎活到现在。”我劝莲若道,心里寻思着,做我的病人,不是那么容易死。   正说话间,一名醉汉跌跌撞撞闯了进来,口中呼着莲若的名字,接着吐出一堆秽物,臭气熏天。立马有两名龟奴冲过来,一面向莲若赔罪,一面就要架起这醉汉将他扔出去。   莲若微微一笑,扬手止住两名龟奴,轻移莲步,款款走到那醉汉身畔,先用丝巾为他轻轻拭去嘴角污渍,又将绛唇凑在他耳边低语,而后令龟奴将人放开。   我不知莲若究竟对那醉汉说了什么,仿佛摄了他心魄。他不闹了,也不醉了,却仿佛跌进梦境,眼神呆滞,也不要人扶,就这么梦游一般地走了出去。   我猜莲若同大多数花魁一般,很有些害人的本事。   为不打搅莲若休息,更为了,照原君游说,免得遇上云夫人,开好药方后就立马告辞。   我有些莫名其妙,不知这云夫人究竟为何方人物,能令原少侠闻风丧胆,落荒而逃,倒颇有些兴致见上一见。   无奈细胳膊拧不过他粗大腿,最终还是由着他连拖带拽,匆匆出了灯火辉煌的绾云楼,黑灯瞎火里摸到杨柳岸边的一条小船上。得知莲若并无大碍让这小子很高兴,比我治好了他的胳膊还要高兴。   可惜他高兴的方式并不是对我客气尊敬些,而是请我喝酒。   船上放了几坛佳酿,他捡起一坛拍了拍,笑道:“知道吗,大侠我生平有四大嗜好,一好宝剑,二好骏马,三好美人,这最后一好,便是这美酒了。”   “这四个嗜好,恐怕是个男人都有。”见了酒,也就忘了问那云夫人是谁,我接过原君游手中的酒坛,起了封,开怀畅饮。   “你倒也爽快。”原君游也不用下巴瞧人了,正眼看了我一眼,也开一坛酒,与我对饮。   少顷,几坛酒被一扫而空。原君游带着几分醉意,弹剑而歌,颇有几分潇洒的意味。我枕着空酒坛,半躺在船板上。   不远处的石桥,不知谁人在吹洞箫,清泉一般的萧声倾泻在夜色里。我的眼睛就只盯着天上的一丸冷月,想起了寿昌公主。   她是如月一般的女子,近在眼前,似乎伸手就可以够到,实则遥不可及。而流淌在她手中的血液,与我一般冰冷,这也令我疑惑,绝不可能只因为患病。在我为她诊脉时,曾听她如同梦呓般的说,想要再去看看塞北的天空,去寻一个人的坟。   她曾到过塞北吗?怎么可能,契丹强盛,边境连年战乱。而她与生俱来的病弱之体和尊贵之身,都都不允许她到那般遥远,又那般贫寒粗扩之地。   难道,她曾经和我呆过一样的地方,我实在想太多了。那一切也许只是她的一个梦,她就是一个活在梦中的女子。活在梦中的女子,在这空虚的人世必然是活不长的。看来,我本就难以将她治愈。   京城的夜,变得更黑了。   酒醒之后,东方已明,我听见岸上行人吵闹,说是昨晚有个酒鬼失足落入绾云楼畔的明月湖中,就这么淹死了。尸体捞上来时已泡得泛白发胀,极是骇人。   我见原君游不在船上,以为他昨晚酒后一不留神就做了淹死鬼,很可惜他的英年早逝,想为他大哭一场,无奈哭不出来。又有些饿了,就先到点心铺子里买些糕饼吃,吃完了却又碰见原君游诈尸过来在看热闹。   我便也凑过去看热闹,热闹原来是有个长得不好看的女人一屁股坐在那淹死鬼旁边哭,淹死鬼原来也不是原君游,而是昨晚那口中吐出秽物与莲若名字的醉汉。 ☆、弦断谁听   我再一次踏入皇宫去为寿昌公主复诊时,从内监的恭维话中得知公主的气色好了许多,我并无喜悦,这本就在意料之中。   穿过重重宫门后,又步入公主寝殿,一进门便看见那只架上的鹦鹉勾着头在睡。有些古怪的是,宫娥没有立即走进内室通报,反而是随着我一同立在珠帘之外等候。   风吹动珠帘,因为已在帘外等得太久,我颇有些无礼地往帘内看去。影影绰绰的,见一女子双手合十,在焚香祷告,似乎极为虔诚。而她所供奉的,既不是观音,也不是月亮,竟是一副铠甲。   大约因为起风,冷了,金笼架上的那只虎头虎脑的鹦鹉醒了,仿佛受到了惊吓,大叫自己的名字“虎君,虎君……”聒噪得很。却见帘内女子已回过头来朝帘外看,侍奉在一旁的宫娥拨开珠帘。   在芸芸众生的臆想中,公主都应该是美貌的。而寿昌公主的美更是无可比拟,她姌姌婷婷的立在帘下,如一弯孤悬于暗蓝色天空的新月,美得不属于这尘世。   “你终于回来了。”她说。   “草民其实早已恭候多时。”我向寿昌公主行礼。   离开皇宫后,脑子里仍浮着她沉静如水的眼眸,我见过这双眼,我确信我见过。   每天除了研读散发着霉味的古医书,就是去为莲若复诊,陪着原君游喝酒。倏忽间暂住的庭院里琵琶树已一片浓绿。   应原君游之约,今日到绾云楼去,却是为了听莲若弹琴。连若的琴音与她的美貌一样动人,而原君游告诉我,莲若刚刚得了一把古琴和一篇绝妙的曲谱。   今日我仍旧在正午时前往绾云楼。秦楼楚馆往往只在夜间一片热闹非凡,它们在白日里会沉寂,那些在夜间劳累多时的女子若是无事,就会在此时歇息,修养身息。所以除却冒冒失失的第一次,我都是在白日里去为莲若瞧病。听琴是为了寻欢作乐,以娱耳目,本该夜间前去,但我仍在太阳底下来了。   绾云楼畔有一绰约多姿的小湖,名曰明月湖,就是淹死过不少酒鬼的那个。若是隔远些看,明月湖是一片湛蓝,清澈通透,走近些临湖细看,又会发现,湖水有些粉腻,大约因为每日从楼中女子脸上洗去的脂粉都会随水流入明月湖的缘故。   我提早来,就是为了立在石桥上,隔着明月湖,多看这日光之下的绾云楼几眼。妓院总在夜间才好展现其风采,因为夜色会将它们粗笨丑陋,老旧平常的一面掩去。而姿色不足的女子,将她们在日光下显得浓重油腻的妆容描画在灯光之下,反倒会呈现出一种别致的妩媚与香艳。夜色与灯光同样会将妓院本身廉价而夸张的装饰与轻浮的颜色伪装成一种光彩陆离的隐秘幻境。   这些在虚幻的光与影之间精心营造的美丽,为那些在日间奔波劳碌,一本正经的男子卸下羞耻心与世人眼光共同铸造的枷锁,使他们尽情放纵自己的眼睛,双耳,口舌,手脚以及腰下之物。   绾云楼在夜间便是有这样的浮华及蛊惑,可当晨光到来,它却并未显现出粗陋与平庸,反倒更加夺人眼目,摄人心魄。它的用材是多么考究,那些纹理细腻,价格昂贵的木头被精心雕刻,油漆,构成它的骨架,一群真正年轻而貌美的女子填充进去,做了它的血肉。那些轻柔而且颜色美好的丝与幔,纱与绸又做了衣裳和面纱。   它是这样一座朱红精巧,完美无瑕的楼阁,在日光之下,就是一块晶莹的血色美玉,亭亭立着,影子同湖畔多植的杨柳一同倒映在明月湖之上,随水面不时浮起的涟漪缓缓波动。绾云楼或许是这世间唯一一座在白日里比在黑夜间更加美轮美奂的妓院。   等到夕照来临,天边浮起云霞,绾云楼的美逐渐达到最盛,每当此时我立在石桥上远远观望,总因它的美而心生恐惧,以为其中居住的不应当是活人。而转眼霞光倏逝,夜色升起,黑暗侵染绾云楼,楼中灯火开始辉煌,我就安下心来,那不过是世间一座最寻常的妓院了。   于是放心走过桥去,上楼,临窗而坐,等到楼上著着霓裳羽衣的美人们嬉笑着,探出软身子去,朝窗外挥舞丝绢,便知是原君游已骑着高头大马招摇过市而来。   这一天莲若穿了一身绯红的衣裙,让我想起忘川河畔的曼珠沙华,端庄又放荡的美里夹杂了让人心醉的欲望。她对我道谢,“这些日子多劳先生费心了。”她笑得极其温婉,顺着她的绛唇往下,我看见弧度优美,光洁润泽的下巴和脖颈,丰满的胸脯。抱着莲若洁白柔软的身体睡上一觉,应当是件很快乐的事,可惜莲若是个清倌人。   “莲若,听说你新近得了一把古琴和琴谱,看来今天又有耳福了。”原君游人还未走过来,声便先到了。   “有原郎这样的知音真是莲若平生之大幸。”她对原君游点头,命莺儿取出古琴和曲谱。莺儿是莲若的贴身婢女,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眉眼生得清秀,人很温柔,可惜胸有些平。   “这是从何处得来的?”原君游问,倒也算替我问了。   “教我弹琴和琵琶的顾善才所赠,他总说,宝剑和胭脂都不适合我,可古琴又哪是我配得起的呢?”莲若说话时,语意中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讽,这是她以前所不曾有过的。能够被称为善才的乐师除善弹琵琶外,对乐理的通晓都不可谓不精深,俱是一时名家。能得一善才叹服不知是多少女子梦寐以求的,更何况是赠琴,不知莲若眉间为何会有愁意。   “若连你都配不起,又有谁配得起的呢?”原君游笑道。又问:“你所说的顾善才,可是顾况生那怪人?若是,可要给我引见一下,我喜欢怪人,除了云夫人。”   我已知这云夫人是何方神圣,听了原君游这话,感同身受。   琴是古琴,琴谱却并非原来的古谱,只是古本的抄录,墨迹还是新的。原君游拿过曲谱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皱眉道:“看不懂。”又转身递给我,“你看得懂吗?”   “这又不是医书,我哪看得懂。莲若姑娘,看来你这知音名不副实啊,连音律都不懂。”   “重在交心而已。”莲若柔声道。   “没错,重在交心。”原君游大言不惭。   莲若先是欠身施礼,而后在古琴旁坐下,用她修长的手指轻抚着琴弦,那琴弦泛着些许怪异的光泽。琴音如水般流淌出来。当她第一次拨动琴弦时,我便感到胸中的血冷下去,仿佛再次置身冰冷刺骨的忘川水中。   无数碎片飞舞在身周,扎得我体无完肤,那些带血的碎片穿过了我的心脏,最后凑出一幅完整的画来。那画面有些模糊,似乎是雪,是梅花,似有人在雪里梅间弹琴。一种回忆的剧痛和狂喜充盈我。   我知道,我看见了我的前世,在这琴声里。   我睁大了眼睛去仔细辨认那一片混沌的画面,想看出是谁在那里弹琴。是我?还是我的恋人?前世的恋人。但琴声戛然而止,画面也随之破碎,碎片飞扬,融进水里,转眼间便消融得无影无踪。   陡然睁开了眼,来不及去想刚刚那怪异的一幕,就看见莲若吐着暗红的血,一座玉山就此倾倒在地。   原君游跑过去将她扶起,对我大喊:“你快些看看她。”   我俯下身,见她的一根手指被琴弦划破了一道小口,渗出黑色的血来。再看那把古琴,一根琴弦已经断了,弦上怪异的光泽再一次刺进眼里。   “琴弦有毒!”   夜已深了,莲若还是昏迷不醒,也许不会再醒来了。听原君游说,不但琴是古的,弦也是古的,这就很古怪了。平常的丝弦,再如何保养,也不过可以使个三到七年,绝没有留存千年的道理。莲若此前便是因这古怪之处才将此琴视为异宝。而且我可以确定弦上之毒,古已有之。毒性之强,极为罕见。   所以谋害莲若的凶手应当早就死了一千年,捉是捉不住了。古琴本为风雅之物,不知怎会有人想到在琴上下毒,是为了杀掉谁,被谋害的那人又是否逃过一劫。   我很好奇,仿佛隐隐嗅到了隐藏在古代宫廷,或是高门富室之内,随时间而腐朽沉寂的阴谋、仇怨与恐惧的气息。不过既然是千年前的谋杀,真相恐怕永远不可能浮现。   原君游守着莲若,我将古琴带回寓所去,翻了许多医书,折腾许久,关于弦上的毒,仍没有一点眉目。天将曙时,也只得颓然坐在椅子上,看着古琴懊恼。   恍惚间又记起听琴时的那古怪的一幕,便情不自禁,用自己冰冷僵硬的手指,不顾剧毒,去抚那琴弦。   在此前活在人世的短短二十多年中,我从未读过一本琴谱,抚过一次琴弦,但那柔曼的音符此刻却从指尖流淌而出,曲调之美竟更甚绾云楼中莲若所奏。   于琴音中,无数时光的碎片再度拼凑出往日,我又一次窥见我的前世。 ☆、住在长安的前世   一千年前,我似乎是长安城里的一个无赖少年,喜欢弹琴舞剑,也爱斗鸡走马。   后世人往古时候看,总会觉得那年头氤氲着黄昏时黯淡的光,积了多年尘灰。但我所看到的那段旧时光却是清清明明。   春天时房前屋后的榆树和桑树一片新绿,桃花和李花竞相开放,粉白花瓣落下,不知会被风吹到谁家庭院,谁的发梢。若是在清晨,又恰巧下过一夜的小雨,那么举世再找不到比这更朗朗的乾坤。   我身旁的那些长安少年呢,若有人在清晨见到我与他们一起,定会觉得他们是我的良朋,因为那时我们会在一起摇头晃脑地念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若是在晚上,又会以为他们就是我的酒肉朋友,因为我们烂醉如泥,满口粗言,嬉笑着穿过一条又一条街巷,慷慨激昂地点评时政,只觉自己实乃国之栋梁。其实是吵得街坊邻里不得安生,简直应该送官严惩。   其实,我也不是个天生的无赖。很多年前,我也曾有过作为一个贵公子的岁月。   幼时,我父亲还是朝廷的博士祭酒,家中来往的都是衣冠伟岸的官员、文士,才华横溢、谦和有礼的学子。   父亲德隆望尊,从来尤为看重的便是一个礼字,说话、走路、坐卧、行事皆有法度,严于律己,亦严于律人。所以我从小就学着做出庄严样子来,衣冠严整,进退有礼。这一点在无意中极得长辈们赞赏。父亲外出寻亲拜友时也就乐得携我同往,甚至提早为我取了字,这另我自以为高出兄长及幼弟许多,小小年纪,颇有些倨傲。   一日,父亲同僚发妻去世,前去吊唁,我照例与他同去。白幡,白练,黑棺材,就一一映入我尚且年幼,还未见识太多的双眼。有个死人躺在不远处的念头难以驱散,我难得害怕,想要躲在父亲身后,却不愿在人前失仪,仍一脸肃穆,如成人般行礼,拜祭。之后父亲同友人叙话,我恭恭敬敬侯在他身旁,指望他早些离开。但父亲仿佛忘了我,便再顾不得什么,走开去,随意走到后院。   逃脱掉厅堂中的死人后,我长舒一口气。院中郁郁葱葱的种了许多花木,芳香馥郁,寂静无声,与前厅截然不同的两个人间。院中有几株梅树,不是梅花的季节,密密麻麻都是青绿叶子。我走到树下,想看看叶子下有没有藏着青果子,却见到一个小小的女童蹲在树下挖着泥巴,身上胡乱套着小小白白的孝服。   “你在做什么?”我问。   “做桂花糕和绿豆糕。”她抬起头来看我,脸上粘着泥,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却又清又亮,干净极了。听她这么一说,我才发现她脚边放了一堆方方圆圆的小团子,都是用泥巴捏的糕点。   “这里可是你家?”我问。她点头,继续玩泥巴。   “那死的就是你阿母了,阿母死了,你怎么不去灵堂哭,还跑到这里玩泥巴?”我说着,竟有些愤愤不平,脑子里尽是孝道和礼仪。   “我肚子饿,他们都不理我,说我阿母都死了,怎么就知道饿,阿母死了,就不能肚饿了么?”她低着头,不捏泥巴了,捡了根小树杈在地上划。   小小弱弱的声音挠着耳,我心软下来。反复想着,她没有阿母了,她饿了。然后可怜起她来,用衣袖把她沾满泥的小手擦干净,这实在不容易,她一直嘟着嘴看我,仿佛受了委屈,直到我从怀中掏出胡饼来给她吃。   我经常藏着饼,因为用饭时,尤其与他人对食时,尤其要讲究礼节,这样一来,就吃得慢,吃得少了,只好背着人啃大饼。   她拿着饼,却并不立刻就吃,而是看看我,再看看树,说:“你抱我到树上,我爬不上去。”   这回换做我看看树又看看她。“莫要胡闹,摔个小狗啃泥可不好。”我说,然后转身就走,两三步后却还是折回来。   我抱她到树枝上,像是抱只小猫,然后自己也爬了上去。她安安静静啃着饼,啃了一半就仔仔细细将饼包起来,揣进怀里。   “吃饱了么?”我笑着望着她。她开心起来,“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饼,我要留给阿母吃。”她说。   倚坐在树上,脚离地面三尺,我望着摇晃的双脚,想象自己是条鱼,空荡荡的漂浮着。那女童吃饱了就靠在树干上睡着了,一只青虫掉在她肩上,我小心将把它弹掉。她睡着了还在傻笑,大约是梦见了桂花糕。有两只鹧鸪落到一旁的树枝上,很快又飞走。一阵冷风吹过来,她打个小喷嚏,醒了。   我于是跳下树,要将这女童抱下来,可她不肯。   “我自己下去。”   “那你自己下来。”   “阿母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了”。   “那你呢?”   “不久就来看你。”   “你叫什么名字?”   我便像往常一样,全套架势做足,脸上却笑嘻嘻的,施礼道:“在下霍羽,字为仪,长安人士。”然后转身大步离去,此后很多年我都再没有踏进那个院落,那女童似乎永远被我留在树上。   我记性不大好,但却一直记得这无足轻重的女童,因为她偏偏出现在这一天。如同她失掉了母亲,我在这一天失掉了父亲。   那晚有极好的月光,庭院中仿佛积了水,月下一位极年轻俊逸的男子来访。   他一身道衣,却头戴一顶章甫冠,不知算是儒生还是道士,总之不伦不类。但我先前所见过的文学名士和神官贵客们竟都无其风韵气度。   我是早已知道他的,时常在街头巷尾,衣裳不整,头发凌乱,被一群孩子围着,他为他们看相。总是笑嘻嘻地对这一个说:“嗯,不错,将来是要当官的。”又对那一个说:“还好,活到八十岁。”或是“有福,日后儿孙满堂。”我心下总有些不屑,不过是唬弄人罢了。然而终于被他揪住,仔细看过我的面相后,他一言不发,只叹了口气,这终究让我有稍许不安。   父亲竟似与他极为相熟,称他为朔然先生。朔然先生为人极为无礼倨傲,在席上箕距而坐,坦腹而食,言语无忌。记得一次太常大人的二公子来访,祝酒时言语不敬,父亲于是将酒杯掷到地上,这一掷,掷掉了三百旦粮食,父亲半年的俸禄。而太常公子当日之不敬比之朔然先生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但父亲竟丝毫不以为杵,反倒对他极为恭谨。   父亲与他说起世事,先是开怀大笑,而后却悲歌痛哭。论及朝政,或慷慨激昂,或消沉不已。   朔然先生却只是冷笑,酒足饭饱后用杯盘相击,发出清碎的乐音来,歌道:“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我在一旁侍坐,于摇晃不定的昏黄烛光下,盯着满桌他们啃过的鸡骨头,心下隐隐不安。   第二天,父亲便弃了官位,家室,随那人离去。 ☆、少年事   一曲终了,漫漫光阴中,所有往事,似乎都可以在一瞬之间回顾。我总算记起了前世的名字和故园,或许还有那个女人,她幼年时模糊的轮廓。但我不得不暂且停住回忆,当前还有些许杂事要论。   莲若没有醒过来,呼吸轻若游丝,安详睡着,仿佛已经死去。原君游在一旁看了她许久,眼神中似有迷茫之意,忽开口说道:“我还是不愿相信她就这么轻易死了。说实话,你是否觉得莲若不过是个美貌、逢场作戏的□□罢了?”   我不曾料到这小子会问得这般直白,有些无奈,随即点头。毕竟前人以血以泪反复叮嘱吾等后辈:□□无情。   他皱眉,然而没有发怒,继续说道:“这不怪你。我第一次遇见她时,也是这般想的。是在一场夜宴上。”他顿了顿,忽然问:“你可知权臣赵岩?”   赵岩,赵岩……这名字,若给小孩子听见,定有一场鬼哭狼嚎。一些浮在街头巷尾的奇闻秘录在我耳里炸开。据说他极好女色,却又是个不中用的,常常令家奴抢了好人家的女子进府去,百般折磨,最后不成人样的丢出来,可怜许多红颜命薄。更传闻他早年家乡□□,一路向西逃难,快要饿毙时向户农家讨饭,吃了一碗肉,从此便害了心痛病,每月非得吃一副小儿心肝才好。   “长乐公主的驸马,据说他喜女色,更喜食小儿心肝。”我斟酌着字眼,这些‘据说’不知有几分是假,但赵岩不是个好东西决计板上钉钉。不知原君游怎么问起这东西来。   “吃小儿心肝,倒也未必。不过鱼肉百姓却是千真万确。他当年同杨师厚、袁象先诛杀废帝,自以为有大功劳,好似金殿里那人的龙椅就是他亲手送的一般。杨师厚那老东西既死,袁象先又不成气候,这厮的尾巴就上了天,这大梁官场上一半的贿赂,都掉进他口袋里去。”   “他就是你与莲若相识的那场夜宴的主人么?”   原君游顿了顿,长吐胸中一口气,道:“不错。他自诩最赏识少年侠士,所以我也在那次宴会上,却不只是为了大吃一顿。当时年少气盛,又不知天高地厚——”   “如今不也一样。”我笑道。   他摇头苦笑,又正色道:“我便想要在宴酣之时,以舞剑助兴为名,借机行刺。赵岩护卫极多,在宴会时鱼龙混杂,防卫自然要比平时更严密。我自度此事难成,即使侥幸成功,也断无脱身之理。可荆轲刺秦王,要离刺庆忌,又有哪一个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想到纵然身死事败,我的名字依然会像那些古代侠士一般供后人传颂,就觉得全身血液沸腾。   赴宴之前,我磨好了剑,剑身在月光下真的就如水一般。想到在我死后此剑未免也要在黄土中生锈,稍觉有些不舍。   其实,本少侠与荆轲也并不差多少,可惜的只是没有高渐离那样的朋友,我一去不复还之前跟几个小子作别,本以为会有击筑悲歌,哪料到只有胡吃海喝,不提也罢。踏进赵府的大门前,我还想好了一堆阿谀奉承的话打算去讨那老贼欢心,可惜本少侠脸皮太薄,到底是没说出口,跟荆轲淬了毒的匕首一般浪费了。   虽说并不是特地为了吃宴去的,那天宴席的排场却着实叫我感叹了一下物力维艰。我这人平时不太正经,也不太节俭,平日里常在酒楼喝得昏天黑地,逛过妓院。曾经还为了博佳人一笑一掷千金,罪过,罪过。不过到了赵府才晓得自己实在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夫,富人一席岂止穷人半年粮,简直百年粮都算不上一个饶头。   席上菜肴都极为珍异,盛菜肴的杯盘皆是纯银制成。名酒有几十种,其中清酒皆配以大邑白瓷,葡萄酒则用玉碗来盛。每个客人身边都有一妙龄少女劝酒,五名绝色的舞姬在跳白纻舞,舞衣文饰如彩云一般,舞姿曼妙,当真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望之恍若神仙。   一名盲眼白发的老者吹洞箫助兴,我认出他是城中最有名的乐师。弹琴与他合奏的女子容颜极美,一颦一笑,勾人魂魄,一室美人都无其风韵,她正是莲若。我当时心事重重,但仍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很快所有人都在宴乐之中大醉、大乐,仿佛世间完全没有烦恼、饥瑾,但在我来的路上就有冻死的乞丐。   我见时机成熟,便起身为赵岩祝寿,提出舞剑助兴。赵岩早醉倒在一名美姬怀里,很是高兴,摇摇晃晃地举起酒杯以示同意。   我先躬身行礼,然后举剑,剑势大开大合,开始都是一些华而不实的招式。但宾客看得都很高兴,其中有几名将军。赵岩最近的护卫距他有五步远,我小心翼翼的逼近他,只要我的剑够快,就能让他的血溅到那护卫脚下。   这般想着,我越发兴奋,剑也越舞越快。就在我自己都要被舞出的剑花耀花眼时,却忽然听见一个清软的声音说道‘一人独舞难以尽兴,莲若乞与公子共舞。’   然后,我奋力朝赵岩刺去的长剑竟被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女子轻易挑开,而这女子刚刚还在十分温婉地抚琴,供人调笑。我大为意外,难得做一次项庄,竟遇上了项伯。   我开始生气了,既为苦心孤诣的行刺将要化为泡影,更为了被一弱女子轻易阻挡而不甘。也不顾那女子长得有多美,一心杀了她,再去杀了赵岩,然后立马横剑自刎,一雪前耻。   我的怒意透到剑招之中,变得又狠又快,但或许在她眼中却更是破绽百出,很快就落了下风,可就在我招架不住,快要弃剑之时,莲若却回剑施礼,退回席上。我独自立着,仿佛做了场大梦一般,耳边尽是那些达官贵人的喝彩声,他们这回可算是尽了兴。   一阵穿堂风吹过,令我稍微清醒了些,就回到座位上闷声喝酒,整晚一言不发。   第二天我便被请到绾云楼中,莲若倚着窗看下面的街景,我进屋后她便向我笑道:‘郎君酒可醒了?’   她笑得可真美,我一时愣住了,但随即想起昨晚的事来,心头火起。于是没好气地答道:‘早被气醒了,瞧你生得好头好脸,干嘛要去为虎作伥?’   ‘郎君息怒,莲若不过是想救人一命罢了,哪里就为虎作伥了?’她这样说着,脸上只是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气。   我性子急躁,便说:‘一个狼心狗肺的权奸你也救,简直是非不分。’   她却嬉笑不以为意,道:‘哦,郎君不知何时竟成了狼心狗肺的权奸,那莲若当真救错了。’   我听了她这话就冷笑:‘这么说,你反倒是在救我。’   ‘郎君在宴上可曾抬头仔细看过,梁上藏着两名暗弩手,无论是谁,无论以何种缘由,若持兵器靠近赵岩五步之内,则格杀勿论。义士陆安诚、吕方、苏厉还有许多,名字记不清了,都死在暗箭之下。大厅周围还埋伏了几十名甲士,随时可以将伤了他们主人的刺客剁成肉酱。’   莲若说得不紧不慢,我却是惊起一身冷汗,自己差一点就白白送命,但还是不服,大声道:‘那又如何,为国为民,即便事败,也是死得其所。’   ‘郎君年纪太轻,终究是少年人心性。舍掉自己大好性命,该死的人却还在享乐,而得到的名声不过是作为别人茶余饭后的半月谈资而已,这实在是不值。我方才提到的几个名字郎君可曾有什么留意?他们都是为除赵岩身死者,如今已不大被人记得了。’她说着,脸上笑容早已敛了,眉间带着愁意和哀凄。   我听了心惊,却仍心有不甘:‘难道就什么都不做吗’?   ‘我知郎君想要为百姓做些事,不过不妨再等五年。’   ‘为什么?’   ‘五年之后,连梁国都已不在了,一只附在上面的蛆虫,又有什么可在乎的。’莲若这么说道,她看着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容色冷淡,眼神如同一个饱经风霜老者一般。   ‘五年,你怎知再过五年梁国就不在了?’   ‘做梦。’她毫不犹豫,语气像个孩子一样笃定。   “做梦?”   我记得我那时忍不住大笑,只觉得世间一切在这女子眼中都不过儿戏。   ‘你不是个寻常的女子,为什么要寄身在风月场上?’我有些疑惑,心想她背后或许有些盘根错节的势力,此刻身不由己。   ‘也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我出身低贱,所以就成了□□。’她不以为然地笑着。   我好久以后才知道她是因为谁才忍屈受辱,逃不开。想为她杀了云夫人,可又不能够。总之,人生在世,身不由己!”    ☆、乐师   原君游不再说了,他低下头来,不再是前日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我不愿见这样的原君游,他身上的侠气和轻狂我从未有过,因而羡慕极了。莲若救了他,却也毁了他。   仅仅为了这个,我决定多管一次闲事,去救回莲若,为了救回原君游。   据莲若的侍婢莺儿所说,赠予莲若古琴和琴谱的顾况生独自一人,住在城南的一个陋巷里。   陋巷的确是陋巷。当我站在巷中时,污水从我脚边流过,腐烂的老鼠和菜叶缠在一起,空气里满是便溺的味道。我听到因为一个蒜头响起的辱及祖先的咒骂,因为半个馒头而撕心裂肺的哭声,还有聚在墙角的污言秽语。   不过我并不觉得难受,与我曾呆过那么多年的鬼地方相比,这里宛如天堂。   我只是有些奇怪,一个听惯了高山流水和阳春白雪的乐师怎能安居此地。   见到顾况生时,他正倚在墙角眯缝着眼晒太阳。布衣上满是尘土,脸上满是皱纹。然而当我再走近几步才发现,他脸上的不是皱纹,而是刀痕。   在我对他说完莲若的事之后,他咧开已经没几颗牙的嘴笑了。“第一次见到她,我就知道她会死在我老头子前面。你不必费心了,就算你治好了她,过不太久,她还是会死。”   我有些恼怒,这老人却又大哭道“佳人难再得”,哭得那样真切,伤心,让人不忍直视。   我忍着,等他笑够,哭够,问他,是否早就知道琴弦很有些问题。   他说,若早知道那古琴附着毒,自己是决计舍不得将它送人的,有幸死于在琴毒的应当是他。实在莫名其妙。   我请求顾况生给我看那琴谱的原本,他就把我带进屋里去,倒是很好说话。我原以为这些很有些才情的怪人都是很能刁难人。   他屋子里的房梁上有很多的蛛网,桌上有很厚的灰尘,床上有很脏的被褥,灶台冷冷清清。这些也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在个破破烂烂的屋子里,已经快塌的墙上挂着颜真卿的真迹,按几上陈着几张价值千金的名琴,一颗夜明珠就滚在地上。这些东西,在高门大户中即便用几十个护卫轮流守着仍免不了遭贼,在这陋巷的破屋中反倒无人问津。听闻他最善琵琶,但这里反倒没有琵琶。   他从箱底翻出琴谱递与我,却是几副竹简。竹简已是那样枯朽,仿佛轻轻一捏,就会化为齑粉。他捧着竹简,仿佛捧着初生的婴儿一般。   他的手在颤抖,目光又是那样浑浊,颓废。我忍不住好奇,他究竟做了什么,要受如此报应,沦落到这般田地。我也喜欢怪人,于是临时起意,多留半日,与他套近乎。   顾况生是个专于乐道而其他方面都不太高明的呆子。与他闲聊很有些累人,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听,听他用苍老又含糊不清的声音说故事。   “三十年前,我在唐宫里为皇帝弹琴,记得在一个春日的宴会上,目光无意间与一名舞姬相触,她的笑颜动人极了,自此之后,我常梦见她。黄巢兵破长安时,所有人在往宫外逃,只有我冲进皇宫里去找她。我什么都没找到。然后跟着一大群人逃难,在乱军中瘸了一条腿,不过活下来了,双手还在,耳朵还在,活下来的贵人们还喜欢琴声,我就还在弹琴。   时局安定了一点,我也就安定下来,有了妻子,儿女。在饿死冻死一大群人的乱世里,我活得还行。只是偶尔还梦见那个我没有找到的她。只是梦中的她不再笑,不再跳舞,而是在哭。我梦见她像那时长安城中数不清的年轻女子一样,被凌辱、杀掉、烹食。   后来,我遇见一个年老的宫女,知道了她的遭遇真的就像我梦见的一样。然而已经这么多年过去,我还能做些什么呢?也只能叹息几声,落几滴泪,然后继续过日子,慢慢把她忘掉。   可是谁知就在十年前,我不幸从个盗墓贼手里买下了这琴谱和古琴。当我弹起琴时,竟又重新想起了她的样子,重新梦见她。梦见她穿着锦绣的舞衣,光着脚,在宫殿里又凉又滑的地板上拂袖起舞;梦见她望着我笑,却又很快低下头,唯恐被人发现;梦见夜很冷,她和其他舞姬献舞后,就穿着那么薄的舞衣,离开灯火辉煌的大殿,走到夜里去了。   我又想起我那么多年的遗憾。我一生爱各种各样的声音,我听过阳春白雪,听过清夜吟,听过琵琶声,听过萧声,听过风声,听过雨声,甚至听过天子祭天时的礼乐。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听过她的声音。我从来都没能和她说上哪怕一句话,从来没有听过过她的声音啊!哪怕一次,哪怕一句话,哪怕一个字,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若是没有这个遗憾,她死得如何凄惨,我也早将她放下,供奉在佛前。   可我每时每刻都在遗憾,遗憾让我像沉在深渊里一样。我用刀去划我的脸,用锥子去扎我的手,我离开妻子儿女。我在没有人的地方弹那张琴,弹那首曲子,去记起她,每一天都昏昏沉沉,头痛欲裂,终于知道那张琴迟早会杀了我。于是将琴和谱锁在箱子里才勉勉强强活了下来,可是再没什么东西能救我,我就在这里像一条狗一样活着。   如果能让我问问制那张琴,谱那首曲的人,问他究竟有什么伤心事,让一千年后偶然碰到这琴的人都会发狂,我愿付出一切。”   他最后的话让我感到些许不安,因为隐隐觉得,我的前世与那古琴干系极大。而这顾况生,人人都说他是个乐师,如何了不得。却原来不过是个衰老的好色之徒,这般痴迷一个连话都没搭上过的美貌女人。   “原来是大唐遗留下的古人。”我听了这故事,斟酌后开口。长安被黄巢焚毁不过几十年,大唐亡了也不过十几年,我这稍年幼些的人却已觉得这王朝远如秦汉。附在她身周的故事也像是千百年的故事,又老又远。   “为何将琴赠予莲若?她那样年轻貌美,若是死了,疯了,岂不可惜?”   他点头大笑:“可惜?有何可惜。她此刻年轻貌美,你怜她。过些年,她岁数大了,丑了,你还怜她么?她是个风尘女子,难保不变做个讨饭的老婆子,这样死是她福气。反倒是我这老头子,苟延残喘,了无生趣。早知如此,当年为何不与长安同死,为何要多活这几十年,生受这几十年苦,究竟是为何?”他发狂地痛哭起来。   “可怜。”我说。长叹一声,不可怜他,不可怜莲若,我可怜自己,要听这疯子说这半天疯话。多留无益,便打算携着琴谱离去,不再回头。   “等等”顾况生却突然不哭了,神志清明,目光如炬。   “敢问前辈还有何指教?”   他向我摊开沟壑纵横的手掌,在他手心,躺了块玉片,玉片之上有些小孔,小孔中穿缠着银丝。   “这是何物?”   “买下那张古琴时,卖家送的饶头,你一并拿去罢了。”   “那个盗墓贼,是了,先生可否助我寻他。”   “他嘛,六年前便已暴毙。”   “那您可知道他是从哪一座墓葬中盗出的古琴?”   “不知。”   “那您可认识他的同伙或是故旧亲朋?”   “认识,这些人也全在六年前死得一个不剩。”   “他们都是怎么死的?”   “不知。”   “他们被埋在哪里?”   “烧了。你可还想问他们的灰撒在哪了?”   “叨扰了,多谢。”    ☆、雨夜   我回到寓所将竹简摊开,天阴沉沉的,才申时,却已晦暗得如同黄昏,院中的琵琶树被大风吹断了枝杈,又要来一场大雨。   我仔细地查看竹简,去寻找乐谱上所记的除弹奏指法,弦序和音位之外的东西。尽管竹简上的字迹已被时间侵蚀了那么久,但我仍旧依稀辨认出了一个名字——霍羽。我前世的名字。梦境、记忆和幻影之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确确实实证明我前世的东西。   竹简上还有一个名字,一个女人的名字。我反复地,念那个名字,那个或许是我前世恋人的名字。   我再次弹奏那首乐曲,旧事再次浮现。   父亲随朔然先生走后,我极其失落。倒不是因为恨父亲就这般轻易地离家远去,而是怨他们没有带我一起走。我敬慕朔然先生的风仪,他仿佛是天上的人物。他们此去必然是去过神仙日子了。   原来父亲可以毫不犹豫丢下我,原来他对我的偏爱都是假的。   我于是将那些为讨好他而苦习的礼法也通通丢掉。况且,我也不再是贵家子弟,那些虚礼再用不上了。父亲一向为官清廉,家中并无余财,他走后不久,我便尝到家道中落的滋味,看尽白眼。   往日宾朋满座,让我错以为父亲交游广阔,然而他其实只有一个朋友,一个不得志的学官旷安。他似乎理解父亲的离开,亦对我已落败的家多有照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和幼弟都跟随旷先生读书,学习《诗经》、《论语》。弟弟读书很好,我却读得心不在焉,学书不成后,终于开始学剑。   我家从未央宫的北阙一带搬到了城北。在这里我开始结交三教九流的朋友,与他们一起游侠,一起嘻笑怒骂,斗鸡走马。曾经把街头的恶霸吊到树上,也曾因为翻墙去偷看新妇被暴打一顿。   我以为,我比父亲还在时快活多了。   长兄西市开了一家酒馆,我乐得在酒馆里帮忙,因为总能喝到酿得最好的酒,交到酒量最好的朋友,而当垆的胡姬明媚极了,她后来成了我的嫂嫂。   那一天我担着酒送到少陵原的一户人家去。比起少陵原 ,不少人倒更喜欢它以前的名字:鸿固原。很小的时候它还被人这么称呼,不过许皇后葬在那之后名字就慢慢改了。许氏一族也迁到那去了,想到自己是在为皇后的亲戚送酒,一时间便觉得任重道远。   少陵原上好大雪,我扶着担子的手背上不多时就覆了白白的一层。远远望见那户人家,几枝梅花透过用青泥和麦草砌成的院墙凌寒开着。   走到门前,才记起来,我来过这。在那时,我还是个官宦人家的小公子,跟父亲乘着马车前来。我还记得,那天整整一个下午,在绿树成荫的小小院落里,我在照顾一个刚没了母亲的小姑娘。   一脚踏进门去,已经闻见了梅花的香味。   忽然之间,打在手上的不再是雪,而是雨,真真切切的雨,冷冰冰的。我抬头,望见屋外风雨大作,窗子也被风吹开 ,雨斜进屋子。梅花的香气似乎还萦绕在鼻尖,于是心下怅然,不再抚琴,起身去关上窗。   在暗而冷的屋里,点了一盏孤灯。澄黄的火苗瘦瘦弱弱,时明时暗,却也让我感到少许的温暖。我在灯下用手摩挲着顾况生给的玉片,和缠绕之上细而锐利的银丝,听外面的风雨声,直到整个白昼过去,仍猜不透这玉片的用途。   在夜深时,外面的风雨声中渐渐夹杂了刀剑相击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如同砍在人心上。最初有几个人在叫喊,然后是十几人,几十人,几百人。   我不想管,连透过窗缝看一眼都懒。他们就是把外面的天地翻搅过来,又与我何干。世道再乱又如何,反正我的心不会乱,因为我甚至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心。   天却总是不随我愿,门被猛然撞开。一个黑衣女子从风雨里闯进我充满晕黄烛光的屋子,携着湿和冷。   她每挣扎着向前走一步,都会在身后留下一摊水渍,水渍中氤氲着血痕。   在她倒下之前,只来得及说两个字“救我。”   谁让我偏偏是一个大夫,这两个字对我而言,简直比圣旨还不能违抗。   自学成出师之后,遇见谁求医,无论那人品性如何,付不付得起诊金,都要去救,倾尽全力,哪怕治好后就立刻把那人毒死。   她湿透了的薄衣贴在身上,我扶着她,冷意传了过来。屏着气,侧耳听外面的动静。咒骂声伴着痛呼声在我的院墙外耀武扬威,仿佛随时会冲进我狭小的,无处可逃的屋子,到时怕也只能将这女子放开。万幸所有的声音都渐行渐远,最后连雨声也没了。   我先是为这女子包扎了臂上的刀伤,然后拨开了她贴在雪白的脸颊上的黑发。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微弱、摇曳的烛光下,我看清了她的脸。与我无数次只能在梦中,在回忆中看见的那张熟。这张脸我曾思念过无数次,却只能在回忆里看见,在梦里看见。   忘川河里的云思,是你吗?一定是上天让你来陪伴我的,对不对。   还是这只是一个像你的的女子罢了。我不管了,也只当做是你,你又重新在我身边。   一时间,我突然怀疑,一切都是假的,只有云思是真的。其余一切不过是我在河水中沉睡时做的一场梦,我曾经确实也做过这样的梦。云思是来唤醒我的。   我开始怕了,怕又不过是梦一场。   我伸手去握那灯上的跃动的火焰,刺骨的疼痛真真切切传来,我闻到皮肉烧焦的味道。于是心头狂喜,将又湿又冷的她抱在怀里,喂她喝下喝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药。   云思轻咳起来,睁开眼看着我,用细若游丝的声音问:“你是谁。”   “我是谁?”口中重复着她的问题,我一下子怔住了。这个问题她曾在那条被遗忘的河流中问过我无数次,问我是谁,我究竟是谁。这明明很简单的问题,在当初从来没有过答案。   现在,答案有了,却是两个。我该怎样去回答她呢?告诉她我现在的名字,如同告诉其他所有人一样。但她是不同的,她是我作为霍羽的鬼魂时的友伴,或许该对她诉说我的前世。   可是,我的故乡,究竟算是长安,还是金陵?   好在我不用犹豫太久,她很快又昏睡过去。看她的睡容,我暗笑自己迂腐。不过两个名字而已,都告诉她罢了,尽管这二者之间隔了千年岁月。   她睡得沉,像个孩子。我可以等,等她醒来,对她说起这么些年在人世间的游历,说起我的父母,家乡,看过的市井繁华,破败荒村,还有我模糊回忆起来的前世。   我心满意足的守在她身边,看她安静的睡着。这下什么也不能把她从我身边带走了,什么也不能。   我睁开眼,有些疲倦。见天已大亮,陡然惊起一身冷汗。我睡着了,一小会,也就一小会。可是她却已经不在。   这一次她绝不是一场梦,地上还明明白白留着水渍和血迹。   我追出门去,太阳明晃晃挂在头顶,有些刺眼。   恍惚间听见墙角几个老人在说,昨晚有官兵在捉拿反贼,反贼没捉到,倒是死了许多官兵,很是骇人,天下只怕又要乱了。   我才不在乎,我只要找到她。土膏是湿的,树叶是湿的,街面上坑坑洼洼的聚着水,这是昨晚大雨留下痕迹。可是她呢,她留下的痕迹呢?   没有,什么都没有。连原本应该有的血迹也被大雨冲刷的干干净净。    ☆、醉解千愁   我疯狂地寻找她,在僻静的小巷里,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喊着她的名字,喊到喉咙都快哑了。   周围的人都以为我疯了,找不到她也确实快让我疯了。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无力地瘫倒在地上,闭上眼,在黑暗里寻她。   “卖假药的,你怎么了?”我睁开昏聩的双眼,看见原君游。   他扶我起来,到一家名为“刘伶居”酒馆里,开了一大坛酒,道:“来,一醉解千愁。”   烈酒灌入肠肚中,我身上有了暖意,快活起来。原君游以为杯中物能解百忧,于是不断劝酒。喝到深夜,钱袋空掉了,我还不是太醉,不过心里快活起来。   可原君游醉了,醉眼朦胧的对怒气冲冲的伙计举杯大笑:“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然后被这伙计拎到门口,一人一脚,踹将出去。   原君游拍拍屁股跳起脚就是一顿大骂。我亦是不忿,装作大醉,指着酒馆,也痛痛快快地大骂一顿,一出胸中恶气。   待骂得嘴酸了,便扶起原君游,东倒西歪,慢吞吞地走着。走到宵禁时也没能走回去,晕头转向,也不知身在哪条街上。忽然就见前面火光冲天,一群人在大喊“抓住他,抓住他!”   一个黑影从街角猛蹿过来,我和原君游瞬时斗志昂扬,大喊着抓贼,一时间跑得比兔子还快,将那黑影扑倒,对着他拳打脚踢,打得极是尽兴,痛快。   半盏茶的功夫,一大群手持着火把的军士就把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我涎着醉眼看为首的那将军,见他身材极为高大,瘦削,背挺得笔直,十分有礼的向我和原君游拱手道:“多谢二位义士出手相助,擒住反贼。”   原君游带着醉意,随手一摆道:“不用不用,举手之劳而已,本大侠就爱路见不平,拔,拔刀相助。”   我恍惚间见一个军士对那将军说:“指挥使,这两个酒鬼行迹颇为可疑。”当下微微冷笑,怕是要和原君游去蹲大牢了。   却听那将军说道:“不过是两个借酒消愁的失意人罢了,这汴州城的夜不是很太平,找两个人送他们回家。“   托那将军鸿福,我和原君游被俩倒霉军士馋着走了,兴高采烈地瞎指着路,让他们费力地扶着两摊烂泥,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   一个军士受不了,对另一人道:“把这俩酒鬼扔大街上完事算了。”另一军士道:“都指挥使的命令你敢不听?自认倒霉吧!”   两个不知死活的酒鬼听了极是得意。   第二天,宿醉醒来后头痛欲裂,原君游枕着我的小腿睡得正香,我一脚把他踹醒。   “哎哟!这是怎么了,我怎么在你这?头疼死了。”他睡眼惺忪地揉着太阳穴,撅着嘴,很是委屈。   “没怎么,你梦游了。”   我听有人在屋外把门敲得山响,就跳下床去开门。   门外是昨晚的两个军士,脸色极差,都有些愤愤不平。其中一个捧着托盘,托盘上是几百贯钱。   “这是怎么回事。”   “都指挥使有令,活捉反贼秦吉安者,赏钱五百贯。”   这一下倒大出我的意料。原君游反应过来,笑道:“这下又有钱喝酒了,两位官爷,昨晚多多得罪,可肯赏脸与我二人一道喝杯酒?”   “都指挥使命我二人送赏钱,未令我二人喝酒。”两名军士答道,放下五百贯钱就走。   “他们口中的都指挥使大约就是皇甫麟了,我游历到曹州时就曾听闻当今梁国军纪败坏,唯殿前都指挥使皇甫麟与大将王彦章还算是整肃纲纪,赤胆为国之人,麾下军纪严明。”   “也得亏昨晚咱俩遇到的是他,要换了别的兵大头,别说赏钱了,不把我俩当反贼抓了去凑人头就是祖宗有灵了。”原君游笑道,又接着说:“你可看到那俩官爷脸哭丧成什么样了,昨晚要不是咱俩突然跳出来,抓到反贼的可就是他们这群大兵了。还真是祖宗有灵,祖宗有灵。”原君游兴高采烈地将赏钱分成两份。他一份,我一份。   我却忽然记起,云思出现的那一晚,也是有官军在捉拿反贼,也许昨晚被我和原君游拳打脚踢的那人会与云思有什么关系。可惜我不能去问他的话。   原君游虽未请动二位军爷,却能请动我,或是拖动。当即腰缠二百五十贯,趾高气扬便要去寻“刘伶居”昨晚那狗眼看人低的伙计,打算再喝到被他扔出来。   路为走到一半,鼓起来壮了他胆气的钱袋便空了个七八。为的是半路上逢上了热闹,原君游一见一堆人围着便要挤进去。   挤进去却发现不过是寻常戏码,一个冤仇极其深的妇女在卖身葬父。要说那妇女,也真是好颜色,二八年华,又一身孝,哭得梨花带雨。无怪原君游一见便消受不得,先将钱取出二十贯,然后将剩下的像竹筒倒豆子般倒到那妇女怀中。   那好颜色的女子见了,便一抹眼泪,娉娉婷婷起了身,道了个万福。原君游不待她多言,大手一挥,道:“做牛做马还是以身相许都不必了,我穷,养不起你。小娘子,埋了老父之后,您呐,打哪来回哪去。”又挥一挥衣袖,大步流星离去。   我追上他,埋怨道:“埋个死人用得着那许多钱财,你发善心也得有个度。再说,真收了那小娘子又有何不可,贵府都脏得没地下脚了,哪怕让她给你扫个地也好。你这般潇洒,人家只怕拿你当冤大头呢。”   “冤便冤吧,我还想过安生日子呢,可不愿招惹个孝女烈妇回家。   好容易远远望见“刘伶居”的酒招子,又见有人坐在地上大哭,头上摔了个大包,屁股旁边是破掉的酒瓮。我再仔细一瞧那人的脸,乐了,是昨晚那个踹了我屁股一脚的酒馆伙计。原君游也乐,大摇大摆走过去,奚落道:“我说你这么大个人了,头上摔个包至于哭成这样,也不嫌害臊。”   “摔死我算了,我赔得起瓮,也赔不起酒。主人不但要打骂我,也不会再给我饭吃。是在做梦就好了,一定是在做梦……”   “你瞧瞧,痴人说梦呢!”原君游转过头来,脸上笑出朵花来。又问那伙计:“这酒值多少,把你怕成这样?”   “二十贯。”伙计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正好。”原君游抓住伙计沾了酒和泥的脏手,直接将整个钱袋拍上去。然后挠挠头,对我很腼腆地笑:“今日我们只好先喝水了。”   “好啊,冤大头今日终于冤到家了,我买些酒与你庆贺。”我笑道。   地上坐着的伙计仿佛喝醉了,呆呆望着手中钱袋,又将钱悉数倒出,仔细瞧,口中喃喃念着:“该不是做梦吧,千万别是梦。”说着张口用牙结结实实咬了手背一口,忽然跳起来叫到:“太好了,太好了,不是梦。”对原君游连连鞠躬,接着一路跳进酒馆去。   “你看,他真是痴了,一会儿盼着是梦,一会儿又怕是梦。”原君游对我笑道。   又一场宿醉之后,我想起了自己还有两个病人。莲若毫无起色,寿昌公主的气色却大好起来。宫中上下都开始称赞我的医术,救就连梁皇也龙颜大悦,赏赐我许多珍宝。   但她真正的病情只有我清楚,我所给寿昌公主开出的药方,此时多令人充满希望,再过几个月,就能多令人绝望。不过,公主之所以看上去康健不少,除却医药之效,很大原因是她原本阴郁的情绪为愉悦所取代,这就在我的意料之外了。   我能越来越感到她的欢悦,可以看见她逗着金笼里的鹦鹉说笑话。经常我还未踏入漪兰殿,就已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   愉悦的情绪之于重病之人就如同一根稻草之于溺水之人。   他们想要她攀着这根稻草上岸,自然是不能够。 ☆、花与雪   当我走进她的宫殿时,她正斜倚在软塌上,一旁鸡翅木案几上摆了碗热气腾腾的药。她手里拿了幅画在看,眼中泛着某种温柔神色。天并不冷,然而一盆炭火在她身旁烧得极旺。   一群揣揣不安的宫女和宦官跪了一地。在宫外,我刚刚才听说寿昌公主为私藏一副画的缘故而惹得龙颜大怒。   我向她行礼后,她将画卷递了过来:“你看这画好吗?”我双手接过了,见画上是两个憨态可掬的女童在跳舞,舞是柘枝舞中的屈柘枝。幼时曾在金陵见过,此舞一般由两名貌美灵秀的女童表演,她们会先藏在或是纸,或是绢,或是锦缎做成的莲花里,当花瓣渐次绽开,花中女童便会自莲中钻出,相对舞蹈,舞姿曼妙柔美。家中两个姊妹曾经学过,可惜她们腰肢太过粗硬,没有学会。   在这画纸上,红莲已然盛开,两名貌美可爱的女童高挽着飞仙髻,身着色彩艳丽华美的舞衣,隔着红莲舞蹈,她们遥相望着,眉眼与舞袖皆媚软而稚气未脱。   “这画很美,跳舞的女童很好,再长几岁必是人间尤物,有诗为证:‘柘家美人尤多娇’。此画似是出自今人手笔,不知这名画师是谁,倒想向他问问,他所画是眼见之舞,还是梦中之舞,若是眼见之舞,还要再问问,是何处何年何人在舞。”我一时被画迷了眼,话已出口,方才惊觉词句有些许轻浮。   “这是位了不得的驸马画的,我很喜欢这画,却不喜欢那位画师。画这副画的时候,我与姐姐都还小,如今,我空长几岁,她却永如当年,连画上的影子也留不得了。”寿昌公主缓缓说着,嘴角浮起有些凄凉的笑意。   原来画上的女童是寿昌公主和其他的皇女,我一时怔住,方才的话可当真是大不敬了,好在公主并未有将我这轻浮子处死的打算。这画师倒也有些意思,出入皇宫多日,对梁宫旧事略有耳闻,我隐约猜到,作这画的大约就是原君游曾想刺杀的,书画一绝人品却不是太好的那位驸马赵岩。   画中女童有一个如今就在我眼前,身份尊贵,追忆往昔。触怒皇帝的自然不会是自己女儿的画像,而是另一名当年跳舞的女童。这女童,应当就是如今不能轻易提起的清河公主。   清河公主即是大梁废帝,当今皇上几年前诛杀的兄长朱文珪之女。据说清河公主在父亲兵败后被杀,尸体也被焚烧得面目全非。而作这幅画的赵岩,又对当年皇上诛杀兄长一事出力不小。世事无常,的确无常。   寿昌公主接过画去,又望了几眼,而后松手,画卷便滑到火盆中烧了起来。我望着火焰将画中嬉笑舞蹈的两名女童先后吞噬。寿昌公主却不去望,她皱着眉头喝那碗置了多时的苦药,放下药碗后痴痴说道:“我自小性子乖戾,堂姐妹虽多,却只有襄姐姐愿与我亲近,记得那时,我们最喜欢的就是躲藏在繁花间,等着乳母与侍婢来寻,偷偷瞧她们又恼怒又惶恐的脸。自她去后,我很久没有去看花了。大夫,你一路过来,见花都开得还好吗?”   我道:“清明节过后,花就慢慢谢了。草民上京城来时所见的满城桃花此刻也开尽了。”   “噢,是这样吗?我总被困在屋檐下,又错过了一年的桃花。总是这样,花开花谢,年复一年。”寿昌公主有些怅然地说道,有意无意间扫了一眼火盆间的苍白灰烬。   我于是说道:“不过含笑和蔷薇开得或许还好,草民记得虞美人在这时节最美。今天天气不是很冷,公主可以到御花园去散散心,对身体也有些好处。”   公主遂离了寝宫,开始还由宫娥搀着,后来已经可以自己慢慢地走。为防不测,我随待在她身边。   虽然是在门禁森严的皇宫里,但陪着这样一位美丽的公主和一群如花般的宫娥,在落了花瓣的碎石小径上缓缓走着,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花开得好的确实已不多了,但满园的草木都清翠得可爱,寿昌公主眉间愁意也舒展了些,又清又浅的笑容浮在唇边。   她走到御湖边,出神地望着湖面,京都的雅风吹在她身上,她恍若月宫仙子。   湖边的杨柳已是一片浓荫,湖面晕开一圈圈涟漪,湖里的荷花却还没开,只隐隐露出几枝颜色尚浅的尖角。   “等荷花开时,我也应该好起来了,到时我要划着小船到湖心去,把采到的第一朵荷花赐给你。”寿昌公主回过头来对我说道,湖面水波漾得让人沉醉,她在湖光映衬下的眼眸,有些似曾相识。   “不过你也不要害怕,我并不是在催你治好我,荷花每一年都开,今年去不了就等明年,我似乎可以等上好多年。”在我晃神时,却又听她说道。   可是,你并不能活上许多年,我也不会在这留上很多年,我心里这样想,望着湖面,一言不发。   已是薄暮,天色再暗了一分时,就不得不离开这残留着□□的花园。   在暮色下,风吹动寿昌公主衣襟。她柔声说:“大夫,我走得太慢了,你可以先走,也好走得快一些,不然出宫或许晚了。”   “多谢公主美意,草民不会晚。不过听公主这么说,倒是想起件趣事来。”   “什么趣事?”   “吴越王的戴氏王妃年年都要回娘家住上一段时间,侍奉双亲。吴越王也是性情中人,最念这个糟糠结发之妻。戴王妃离开得久了,就会派人送信给王妃,或是思念,或是问候。   一回,王妃又回了娘家,吴越王在杭州料理政事,一日走出宫门,却见凤凰山脚,西湖堤岸,已是桃红柳绿,万紫千红。思念王妃之心又起,便又寄书给王妃。吴越王并非文学之士,信中却有一句话,让吴越这风流地的许多才子都自愧不如。”我停了下来。   “一介武夫,究竟写了什么,竟能叫才子惭愧?”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我摇头晃脑,学着酸秀才的样子拖长了声调吟将出来。   她笑了,在她笑得最开心时,眉间却仿佛依然凝结着散不开的愁思。她说:“那么,陌上花落,亦可缓缓归矣。”   寿昌公主拾起一朵落花,又道:“这个钱镠,我是知道的,他的吴越王,还是□□皇帝封的,父皇在面上对他很是敬重。以往,我只知吴越进贡的丝绸是最好的,又听闻此国几乎对所有中原之国称臣,心下曾有些瞧不起。如今想来,吴越倒也免了许多战乱,那里的百姓,只怕过得比梁国百姓好上太多。名王霸业,究竟也不算什么。”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来,便对公主说道:“草民想求公主一事。”   “什么?但说无妨。”   “草民听说,吴地产丝,琴弦制得最好。公主可否请圣上向吴越索几个最好的制弦师来?”   “你还会弹琴?”公主的眼睛似乎亮了一下。   我不知自己究竟算不算,只是想弄清楚那古琴琴弦的材质罢了。我曾带着古琴拜访了汴州城城中仅有的几个制弦师,皆无所获。   “算是会吧。”我最后答道。   公主听了异乎寻常地高兴:“宫中收藏了许多名琴,可以任君挑选,不过选了琴要先为我弹奏一曲。”   “谢公主美意,不过草民想要自己制一把最好的琴来。”我有些无奈,总不能告诉公主我这样大费周章,只是为了医治一个□□,在为她治病的同时。到时不管公主怎样好脾气,只怕都要降罪的。至于弹琴,我只会那一首曲子,不适合在任何人面前弹奏。   “也好,我答应你。不过虔州被淮南节度使杨隆演夺去后,与吴越相通的陆路被阻断,只能由海路到吴越去,可能要多等一些时日。”   我可以等,虽救不醒莲若,但为她延命一时半刻倒也不难,心头石头落下便谢恩离开。走时,风乍起,吹起漫天落花。我忽然想起昨晚看到的前世,眼前大雪弥漫,鼻尖仿佛又嗅到了梅花气息。   我于是又记起,记起我走进那个开放着梅花的院落。   没人记起我这个担酒的伙计,是当年那个总学作大人模样的小公子。这样也好,我便可以和这户人家的仆人随意说笑。言谈间得知,许太宰,此间主人,也就是我父亲当年的同僚,在发妻去世的第三年续娶。新的许夫人不同于逝去那一位的柔弱温婉,竟是十分厉害。将整个宅院整治得如同铁桶一般。   厨娘在同我说起新夫人的手段时,呲牙咧嘴,既怒且怕。抱怨之余,又忆起亡者,悔不该当初见她柔弱便随意欺辱。说着说着,竟掉下泪来,捏起油灰的围裙角去抹红肿的眼。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随即记起了那个没了母亲的小姑娘。落到这么一个厉害继母的手里,过得不见得会很好。   想着想着,真觉得那女孩这些年来,吃不饱,穿不暖。在大雪天里连一件旧棉袄都没有,拿着扫把扫雪,手臂上被掐出许多青紫的痕,面黄肌瘦,可怜兮兮的,像街坊中许多没了母亲的女童一般。   越想越担忧,觉着今天一定得去见见她,可惜我没带什么好吃的糕点来,也只能讲几个笑话哄她开心了。   开始我想沿着儿时走过的旧径到那个花园去,去找到那棵梅树,总觉得她此刻应该就在那里,若她不在,当然也只好罢了。但没走两步就被家僮叫住盘问,如果不是好心的厨房大娘解了围,怕是要被送官惩治,让长安街的男女老少遂了心愿。铁桶之名,名不虚传。   迈出许府大门后,我绕着墙走,到了靠近后花园的院墙外,就撂下挑子,轻易翻过墙去。以我的身手,不去做贼是很可惜的。   双足落在雪上,虽留下太深的印迹,却好在没什么声息。我转过一面墙,走了几步,来到幼时经过的地方,抬头往园中远远望去。   往日郁郁葱葱的草木此刻都沉寂了,几棵梅花树寥落的立院中,枝上梅花虽然怒放,却是开在雪中让人看不分明。只有它黑色的枝干突兀地挣脱那片白。在它周围,就只一片空旷,冷的香气浮动着。   一个淡妆素服的女子站在那棵梅花树下,美好的肌肤和黑鸦鸦的直发,白的雪不断落在她黑发间。   一片青白色的天空附在上端,那女子站在那棵树下,仰起头,似乎是想要看清隐在雪中的白梅花。过了一会,就转过身去,拾阶而上,步入已卷起青帘的雪厅里。帘下燃着一炉炭火,烟很轻。她端坐在苇席上,仍微微侧过头,去望院中的树。一个绿衣小婢立在她身后,梳理她如墨的长发。   听人说,这许太宰有四位公子,却只一个女儿。那么这位很美的女子就是当年那脏兮兮的小家伙。   我忽然记起,距我说很快就回来看她时,已经过去将近十年。忽然见到阔别多年的孩子已是一副成人模样,这比目睹一名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化作老妪更令人唏嘘。既然那个脏兮兮的孩子已经没有了,我只好同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走了。   少陵原上草木、土石都被覆在雪下,我望过去,只觉天地间除了雪,什么都没有了。而我,挑着空担子,走在雪里,应当也让人看不大分明,于是,也没有了我。   昨晚抚琴时所见的回忆使我大为惊异。那曾站在梅花树下的女子,大约就是我前世的恋人。但她竟与云思,在忘川河中与我相互陪伴了两百年云思,有着相同的面孔。   我又想起了那个雨夜,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同样与云思长得一模一样的受伤女子。   为什么要无处不在?   她的脸孔为什么要同时出现在我的前世和今生?难道我所要寻找的就是云思么?一场大醉,已让我清醒,记起她现在应该还浸泡在河水中,等着在人世与一个男子重逢。或许,只因为云思恰巧与我前世的情人有着相同的面孔,作为鬼魂时一向暴戾的我,才会与她相伴,对她想入非非。   无论如何,我总要再次寻到那张面孔,寻个究竟。    ☆、青袍度白马      “她究竟何时才能醒来?我最多只能等三个月。三个月后,若你还是不知怎么医治,可以开一剂□□。”困在一间昏暗的屋子里,听一个苍老女人的声音这样冷冷对我说道。   我手里捻着只白瓷杯,口中又苦又涩的汁水翻卷,好容易才咽到喉咙里去。   离开皇宫后第二天一早,我正忙着,却突然被绾云楼的主人请来吃茶,这大约是我今年最晦气的一件事。   绾云楼的主人被称为云夫人,据说她只允许别人这样称呼。一个妓院的鸨母,却要求被尊称为夫人,实在好笑。叫一叫也没什么,反正被嫖客唤作仙子的□□也多了去了,反正谁都明知她不配。   云夫人此前为莲若找了几个汴州城里最出名的大夫,最后还是不得不转回来找我。在刚刚半个时辰里,我就像一个死囚一样被盘问斥责了许多次,也不知究竟吃了多少杯苦茶。总之,在她面前,怎么说都是错,怎么站都是错,怎么坐都是错,连活着都是错。   真正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她的声音。云夫人身姿体态如同十七八岁的少女,有着白而且细滑的脖颈,一头直垂腰际的乌发极美。但声音却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妇。让人想弄清她的年龄,但她脸上却永远戴着一面纯银制成的,冷冰冰的面具。   据绾云楼里饶舌的姑娘说,云夫人就是洗澡睡觉也不肯把面具摘下。   “哼!莲若这贱骨头,从小便让我失望,空有一副好皮囊的小贱人。我为养活她费尽心血,她倒好,翅膀硬了就不听使唤,平日里故作清高,摆一副公主样子。到头来还不是半死不活地躺在这烟花巷里……”   听着云夫人的声音如同被针扎一样。我极力安慰自己说,即便她长得像西施,这么久没洗脸,一定脏得要命,也早捂出痱子了,小孩子定会被她的脸吓坏。才忍住没向她长着很漂亮头发的那颗脑袋上招呼一拳,再把她的面具扯下,再剥光衣裳,让人带去游街示众。   你说,你只能等三个月,可你若是活不过三个月呢?云夫人。   “这里实在太闷,我快喘不过气了。”我听了这番胡话后冷笑道,也不再看她,就起身去打开窗子。光泄进来,照见那些细小飞舞的尘埃。我疑心若是让云夫人站在这光里,她是否会如同故事里的鬼魅一样现出原形,再化为尘埃。   朝窗外望去,恰好见一年轻男子打马从楼下过,青的袍,白的马。既然原君游已经来了,再听这女人聒噪未免辜负光阴。随口向她告辞,便匆匆下楼去。   下楼时与一锦衣人错肩而过,因脚步太快并未十分留意。临出门时却觉那人瘦削的身材和挺得极直的背有些眼熟,最后皇甫麟这个名字被我重新记起来。没想到大梁一向以克己复礼著称的都指挥使也会到这绾云楼中来吃吃花酒,寻欢作乐。看来天下乌鸦都是一般黑的。   原君游见了我,便勒住马,在马上笑道:“云夫人的茶可好吃?”   “直如仙露琼浆,刘伶见了这茶,怕也再不想喝酒了。”我摇头苦笑。   “莲若暂且交付给你,我现下有急事出城,可能回不来了。”原君游正色道。   “何事?”   “可还记得我们那晚误打误撞抓的反贼,他昨晚被人劫走了。”   “这可不关你的事,让那些大兵再去抓便是,抓不着也不打紧。”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我既已拿着赏钱去喝了酒,这还就是我的事了。”   “真是个傻子。”看着原君游打马而去的背影,我不由笑道。   我知他此去必将无功而返,希望他能早些回来,安然无恙。不仅因为他是我在大梁东都交的第一个朋友。   他总令我想起我那极为俊逸聪慧的五弟,五弟幼时很得师长喜爱。可惜长到一定年纪后,却只爱嫖和赌。逢年过节或其他需要合家欢聚的日子,都要一个小僮去把他从哪个女人的被窝或赌坊里拉出来。   母亲的玉镯,小妹的金项圈,莫名奇妙的丢失倒也罢了,可祖母身边一个容貌秀丽的侍女却投井投得蹊跷。   他乖巧得宠时,我从未注意过他,在他荒唐之后,却嫌听到他名字太多了。在父亲六十大寿宾主尽欢之时,一群一脸凶相的汉子上门讨赌债,父亲当场吐血。寿宴乱作一团,我想该结束了,掰着手指算一下,除了他,我还有三位兄长,两个姊妹。我想,可以结束。   那个不乖的弟弟是在寿宴后第三天死去的,或是出于对他的厌恶,所以没人看出他其实并非暴病身亡,而是死于某种毒物。他死后,被草草埋葬,很少被谁提起,仿佛不曾存在过。   我却开始怀念他,遗憾他不能变得更好些。我总想他可以浪迹于烟花柳巷,可以放浪形骸,但至少能有所操守,做个所谓的少年侠士也好。   我曾劝过他,劝了多次,可惜他没有听,实在有些可惜。   原君游很像他,像他活了过来,学了好。为此,我很喜欢原君游。 ☆、画中人   我回寓所去,继续今早没有完成的画。   被云夫人打断,让我很不高兴。不过当我点完梅花后,怒气慢慢消了,在描绘画中女子五官时,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宁喜乐。   油彩在白纸上晕开的她的容颜,可触不可及,比起她以血肉之躯出现在我眼前时飘渺,但比起那些在幻梦中出现的模糊面影来,至少这画像可以让我瞧得真切。   就在我完成这一幅画时,床上的那人也恰好醒了,一切都刚刚好。   “躺好了,不要乱动,否则不利于伤口愈合。”我轻声说,对伤病者,我从来都尽量让自己温和一些,也认为所有的大夫都该如此。   这家伙才被抓到大牢里几天,就受了不少酷刑,若我昨晚没有为他医治,左手和双腿怕是从此废了。看来他要么是对朝廷做了不少坏事,要么就是个不大也不小却接触了些许秘密的人物。   “你是叫做秦吉安,是吗?”我问他。   “没错,为什么救我?”秦吉安瞪大了眼睛盯着我,带着怒意和怀疑。看来是认出了我就是那两个在他逃跑的关键时刻突然跳出来插一竿子的酒鬼之一。   “那晚在下和朋友喝醉了,以为是在抓贼呢。多多得罪,请勿见怪。”我躬下身,向他赔礼。   “我本来也就是贼,还是朝廷最不喜欢的那种贼。”秦吉安冷笑。   “阁下哪里会是贼?有个谁说得好,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那些朝堂之上的,才是贼,国贼,半偷半抢了大唐国祚,又不爱惜百姓。奸佞小人大行其道,连年征战,搜刮民财,以致民不聊生。在下眼见国家到了这种地步,日日痛心疾首,奈何只是一个没用的江湖郎中,什么也做不得。也只能与朋友借酒消愁。不想竟冲撞了义士,实在于心不安。”我再次向秦吉安赔礼,再睁着眼睛捡一些他或许喜欢的字眼来瞎说。   “罢了,就算没碰见你们俩,我也逃不了。还得多谢你救我出来,怕是废了好大一番功夫。”他听了我那些瞎话,怒意倒是消退不少。   我看着他的脸,他的脸瘦削、苍白、年轻,透着一股文人的文弱和傲气,那天晚上我若是如现在一般看清他的脸,怎么也不会将他与“贼”这个字扯上关系。   “在下还想向义士求教一件事。”沉吟半响,我开口道,将桌上那副墨迹未干的画取来,“阁下可曾见过这画上的女子,她是我的一位故人,我已经找了她很久。”   他看着画,目光犹疑不定。为了救他,我的确花了很大一番功夫。不但将梁帝因我医治寿昌公主有力而赏赐的一半珍宝拿出,买通狱卒,又去雇了一群汴州城城黑道上的亡命徒来,而且还特地配了最好的迷药以助他们劫狱。如果这人什么都不知道,我难免失望。   “有些像,又不像。”秦吉安看了画像半天后方说了这么没头脑的一句。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的确见过一女子,面貌与画中人相似,但她看上去却不像画中人那般温柔。”   “她在哪?”   “这我就不知道了,或许已经死了,或许在大牢里,或许逃出生天回——”他说道这里忽然顿住,到底是对我有所怀疑。   “我拼却性命救出阁下,为阁下疗伤,难道还不值得信任。这又不是在大牢里,还需隐瞒些什么吗?”我问他,声音里带着连自己都冻到了的寒意。   一个人在大难不死后,无论有多硬气,都难免会变得有些惜命。即使心底再怎么不愿,也难免会吐出些实话。   我耐着性子等,投在纱窗上的树影悄然移动,有些尘埃散在白光里,我此时的面目一定可憎。他犹豫了许久,终于还是开口说道:“她如果安然无恙,必定是回了云台山。”   “云台山?”我在屋里来回踱步,恨不得此刻就身在云台山。   “她叫什么名字?”   “她不是你的故人吗?你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名字?”秦吉安反问道,面色沉下来,再不肯向我交待些什么。   “不过是不知她此刻叫什么名字罢了。”我想起那个刻在已经腐朽了的竹简上的名字,感到一丝失落。无论怎样,我找到的那人,名字都不会是同一个了。   “阁下可否能带小人前去寻她?”   “我可不敢。”秦吉安毫不犹豫地摇头,虽然早在意料之中,我仍有些失望。   再套不出什么话来,怎么处理这秦吉安又是个麻烦。他伤成这样,很难送出城去。但留在这里,万一原君游回来看见了,依他的脾性,非得将我也送官惩治。   没想到,却有比原君游回来了更糟糕的事。那就是,他没有回来。过了多日,秦吉安伤好了十之八九,但那多管闲事的小子却一直杳无音讯。    ☆、云台山      秦吉安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我猜他或许是傍晚走的,那时城门即将关闭,许多城郊的居民都赶着回家,鱼龙混杂。   对于秦吉安的不告而别,我毫不在乎,并不因他对我这个救命恩人弃如敝履而生气,我早习惯了。   只是,我在城中却一刻也呆不下去。以前我不知她的样貌,也不知她身在何方,所以可以慢慢地找,我甚至曾想过,找到她时我早已头发斑白。   现在,我知道,她就在那里。   越是软弱的人,大权在握时,就越是多疑,残暴。梁皇无疑就是这样的人。   他高高坐在皇座上,看着跪在御阶下的我,眼睛狐疑不定:“你说,要到云台山去采药?”   “不错,草民近日在古书中发现一味草药,极有可能根治公主顽疾。据古书记载,此药生长于宁北山中,黄帝之陶正官宁封子葬尸骸处,故称宁封草。而古之宁北山,即今日之云台山。”   “朕的御药房难道没有那一味药?”   “启禀陛下,此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药房中确实没有备着。”翰林医官使在一旁躬身答道。   “以前倒也有那么一些庸医,治不   了病,就谎称需要什么罕见的药材。不过大夫你自不是那些庸才可比的。朕这就派人到云台山去把药给你找来。”   “此药人多不识,又与其他毒草形似,恐怕不是皂吏所能为,还请圣上准许草民往云台山去一趟。”   我总算是能离开汴州城,不过是在一队军士保护下。   来到山脚下一个小庄子时,军士们旅途劳顿,只好由里正引着,去叨扰一下当地乡老,顺便体察民情,富户们为酬谢军爷盛情,拿出些酒肉钱财来款待也是理所应当。军爷们见我急着寻药,也是扫兴,便拨两人与我进山,又寻了当地一名樵夫引路。一路走到日暮,挑了块光洁的石头坐下,放下背了很久的那个大包袱,尽量让自己在这荒郊野外舒服一些。那两名军士同樵夫很老实地捡柴烧火,埋锅造饭。他们若不老实,也不会这般可欺,摊上个到荒山野岭去,吃力不讨好的苦差。   晚上烤火时,听他们小声说着饷银什么时候发,冬衣怎么添置这些话,又听樵夫抱怨没钱替妻子瞧病。我用一根稍长些的树枝捅着火堆,随口问年纪小的那军士道:“家中父母还在吗?”   小军士一愣,答道:“还在。”   “你想他们吗?”   “当然想了。”   “那为什么不回家呢?”   小军士听了默然。   我又问那年长一些的军士道:“这位大哥,有孩子了吗?”   “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既然儿女双全,又何必来过这刀口舔血的日子。”   “不来当兵吃饷,早在家饿死了。”年长军士还没说话,小军士就嘟囔起来。   “当兵吃饷,据我所知,一个禁军,一整年若是运气好,饷银没被克扣,拖欠,可得二十贯。十年二百贯,五十年,可得一千贯。这么一算,好像很多。不过,我好像听见你们说,已经三个月没领到饷银了。也不知当一辈子兵,随时会丢掉脑袋,将军们脾气也不好,动不动就要挨鞭子,又不能和父母妻儿团聚,究竟何苦来的。说是保家卫国吧,今天还是唐,明天就是梁。也不知是保谁的家,谁的国。”   我一边说着,摊开包袱,摆弄着里面的珠宝。   第二天醒来时,见火已熄了很久,只余一点冷灰。身旁整整齐齐叠了两副盔甲还有一把砍柴的刀子。看来,接下来的路,我只能一个人走了。没了那几个包袱,可以走得再快一些。   来到云台山脚附近的一个村落时,从一户农家买了一个背篓,几袋干粮。农户家里的老婆婆得知我要进山采药,好心提醒不要往云台山北面去,那有强人出没。我将身上几个包裹委婆婆为我收着,谢了她之后,就往北走去。   云台山的确有许多药材,顷刻间背篓里已尽是茱萸、连翘、牛膝之类。没准还真能找到我瞎编出来的宁封草。   在北山时,我常与景川一道进山中采药。他累了,就会与我一同找块石头坐下,互相靠在彼此的背,然后他吹笛子给我听。   景川太瘦,靠在他背上,硌得荒,却也好过靠在石头上。好几次,他故意吹笛子惊飞猎户瞧中的飞禽走兽,被猎户狠狠地打,我在一旁袖手看着,他断了人家生计,活该。   在此刻,吟一句古人的“只在此山间,云深不知处”最为合适。同在一山中,不知她离我究竟还多远,又不知可否遇见原君游。   “干什么的?”正瞧着株夏枯草,身后突然有人问,声音乍一听有些凶狠,可惜中气不足,应当多吃些猪肉炖黑豆补补。   “当然是采药的。”我强行压下开个药方的冲动,转身答道。   几个提刀的毛头小子做出凶神恶煞的样子来,有些好笑。其中一个老成些的走上前来,一把夺过背篓,捡出里面的药材看了几眼。   “哪来的?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在下是从金陵来的,只是一个江湖游医罢了,冲撞之处,还请几位大王多多包涵。”   “金陵?金陵是哪个村?哪个寨?向来只有我们牵别人一头牛,没谁敢动这山头一根草。你这小子哪里来的狗胆,敢上这撒野?”内中一个獐头鼠目的窜出来踹我一脚,我一时站立不住,倒翻在地,脸上还在赔笑:“小人冒犯贵地,实在大大不该,下次再也不敢了。几位大王息怒,我这就走,这就走——”   我爬去捡被扔在一边的药篓,药篓却马上被一脚踢飞,然后那只臭脚还跋扈得很,又重重踩在我手背上。痛得我龇牙咧嘴,勉强抬起头,又看见那个獐头鼠目的小子,他的脸可真臭。   “偷了这么多药材,伤损我这山中许多草木,想走,怕是不能了。”那个老成的一面说,一面示意那獐头鼠目的小子抬开臭脚。   “几位大王还是放在下走路的好。反正我一个穷郎中,要钱没有,要命不给。”   “动了山上的东西 ,本该砍断双手。不过你命好,来得巧,李老头上个月死了,弟兄们有个头疼脑热正愁没地看。跟着兄弟上山去,这些药就都是你的。”   我就这般狼狈不堪,被五花大绑着往他们老巢磕磕绊绊走去,为显得不情愿,一路上还装腔作势地骂了几句。 ☆、山匪   “哥几个打哪绑来的小白脸,跟个女人似的。”   “瞧他长得这般俊俏,定是女扮男装。”   “也对,看他穿得也不像富贵人家的公子,要不是个女人,这几个小子早一刀杀了,不然绑回来做甚。”   “是男是女,让大爷摸一下就知道。”   “……”   被蒙了眼磕磕绊绊地随几个蠢货在山里走,跌了好几跤,好容易到地方了,耳边却像有一堆苍蝇在吵,听着这些屁话,还有些狗东西动手动脚。我只觉肺都快要气炸。   记得在金陵时,家中的教书先生被兄长们欺辱,在父亲面前挨个数落罪行。说什么大哥性暴如雷,无长兄风范,二哥气量狭小,三哥顽劣不堪 。轮到我时,我自认平时对他一向恭敬有礼,从不与兄长们胡闹,应不会招来什么恶评,不想他却来了这么一句:有龙阳之姿。   不怪我后来亲手拔光了他的山羊胡子。   这群蠢贼,大字不识,竟也与那塾师一般混账,可惜被蒙了眼睛没法记住说话人的脸,实在气煞我也。   “别闹,这是给咱们绑回来的大夫。”绑我的几个毛头小子同身边人笑够后终于慢吞吞说道。   “太年轻了,大夫要老头子医术才好嘛。这个成什么样子。”   “医死了兄弟你赔,拖出去一刀砍了。”   “砍了我,这世道,你们上哪再去绑一个大夫来。”我没好气道。   “有个庸医,还不及没有。”   “我脑门上可写了庸医二字?”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弟兄们最近谁有个头疼脑热的,出来给这娘们瞧瞧。”   耳边又一阵哄笑,气煞我也!   眼前蒙的黑布终于被人扯开,眼睛有些发痛,我看清此刻自己身在一个极大的山洞里,被火把照得如同白昼,身边围了不知几百号贼人。   “罗洪今早儿吃错食了,还拉着呢,要不,让他给瞅瞅。”   “不就拉肚子嘛,拉完拉倒,老田都躺床上哼哼半个月了,先瞧他。”   “好,瞧谁都行,烦请带路。”   “你,乖乖在这儿给老子待着,哥几个去把老田给你抬过来。”   将绑我来的几个家伙一溜烟走了,留我与众匪干瞪眼。他们先是吵吵嚷嚷,很没耐心的等着几个,散了几个。   过不多时,忽有一个跳出来让我给他瞧嘴边的疱疹,剩下的人受了启发,分明体壮如牛也硬要给自己找出点不舒服来。这个头疼,那个头晕,这个咳嗽,那个打喷嚏。还有一个撩开衣裳,亮出满身红点,怀疑自己身患绝症,其实不过是太久没洗澡,给虱子咬的。   好容易才挨到去的几人回来,我如蒙大赦。他们抬过来个虚弱至极的年轻人,往地上轻轻一扔,又对我嚷道:“这老田啊,鼻血流了半个月,好容易止住,下面又肿了。前两天还能吃能喝,今早儿连稀饭也喂不下去。大夫啊,你要给他瞧好了,一切好说。要是瞧不好,咱也不多说什么,后事一块给你俩备下。”   “看来,初次见面,我便与小兄弟你生死与共了。”我对那年轻人一笑,仔细察看他的身体,见他已是精神困惫,六脉如丝。   “你们用了什么法子给他止住血?”   “李老头说什么以气固而血自止,张罗着熬参汤给他补气,参汤还没熬出来他自己就先摔下山崖死了。我们没办法,瞎鼓捣着给他熬了喝了。”   “差了。”   “差什么,也没喝死人,他鼻血也止了。”   “这位小兄弟鼻血不止,本因邪火上炽,治疗血脱益气的法子虽止住了血,邪火却没有祛除,病根还在。不知病人患病后又是如何饮食?”   “老田血流多了,当然是大鱼大肉给他补着,咱亏待谁也不亏待自己弟兄,可这老田也是没福,如今连稀粥都吃不下,想给他吃点好的送他走都没法子。”   “是了,鼻血虽止而邪热未退,发为囊痈,又一味温补,药食并壅,内热外寒,这是病中所生之病。”   “啥?”   “你们给他补身子补错了。”   “嘿,那感情好,下次谁生了病,只好喂他萝卜白菜。”   “好啊,又钻另一个牛角尖去了。”诊疾已毕,我便要纸笔,打算开个清润疏解的方子,让他们下去照方抓药,为这年轻人调理身体,以观成效。哪知刚开口头上便挨了一指头。   “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我等便将兄弟托付给你,采药,熬药,都归大夫你一手包办。”   “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会给你多找几个帮手。”   说话间,一条大汉便捂着肚子奔过来,疾走间撒出一个大屁,所有人便笑:“大夫,你的帮手这不是来了嘛!”   那大汉觑得人如无物,一路只是狂奔,猛可里抱住我大腿。   “肚子,肚子——”   “肚子怎么了?”   “疼——”   “你吃了什么?”我轻触他的腹部,发现十分坚硬。   “烤羊肝,炒竹笋,还吃了点烧酒。”   “这时节,这地界,老洪你能找着这几样物事同吃,也是人才。”有人大笑道,我深以为然。同时明白了这就是那吃坏肚子的罗洪,忙道:“不急,多喝些地浆水就可解。”   “什么是地浆水?”   我立即安排了看热闹的闲汉,掘地的掘地,打水的打水,然后往掘出的黄土坑里注水,又搅浑,等水澄清了就用碗舀起来喂罗洪服下。   罗洪服下后立即腹响如雷,急急转到一块大石之后,众人大笑后又连忙掩鼻。   待得一阵山响之后,罗洪闲闲自大石之后转出,神清气爽,冲我一抱拳。我也乐了,冲他摆摆手。   “你们这群家伙,不去干活,围在这里作甚,山上可不养闲人。”有两名男子遥遥走过来,一看,都是我的故人。   其中脸上有刺青,年纪更轻些的那名口里骂着,脸上笑着,似乎心情不错,不过他一见我,脸上的得意和喜色顿时消散,面皮由红转青,大约是我长得比较丑的缘故。而我,第一眼瞧见他,便知道麻烦大了,不该轻易出来吓人的。   “把他给我绑了。”他跳起来大叫,额上青筋暴起,一时间众匪愕然。   “三头领,这是做甚?”罗洪壮起胆子问。   这三头领一大耳刮子劈了过去:“叫你绑就绑,废什么话。”   把我绑上山的几个小子急忙过来,重新把我捆成粽子,这一次,绳子要勒得紧多了。   三首领见我被绑得严实了,方靠过来,拿一把解腕尖刀抵在我胸口上,刀尖没进肉里,血流出来弄脏了衣裳前襟。   忍着痛,我冷笑看他,脸上尽量露出鄙夷之色:“这么对待故人,似乎有些无礼。”   他紧紧握着尖刀,可惜手有些抖。看他那样瞪着我,我还真怕那对满是血丝的眼珠子掉到我身上,它现在已经被血弄得够脏了。“怕了吗?你也有今天。”他咬牙切齿。   “怕的人究竟是谁?”   “不要那样看着我,不要看!”穆厉的手越发抖起来,胸口在刀尖下的我难免更痛一些,但愿他大发慈悲,能痛痛快快地把刀捅进去。   咣当一声,他手中的刀子最终无力地落到地上,我胸口的血也流得更多一些。   “来人,杀了他,用乱刀把他劈死,再丢去喂狗。”   众匪面面相觑,毕竟是莫名其妙的要杀一个刚拉入伙的人,并且还有个兄弟的命着落在这人身上。我朝人丛中看去,见秦吉安转身欲去,便向他大喊:“秦兄,腿疼得好些了吗?”   他听了脚步一顿,叹了口气,转过身来,答道:“承你的福,好多了。”接着拱手对那三首领道:“穆兄弟,此人对我有恩,还请你高抬贵手,放他一条生路。”   “不行,此人对秦兄有恩,却与我有仇。”   “穆兄弟,做人何必这般赶尽杀绝呢?”   秦吉安的穆兄弟笑了,冷冷道:“不杀了他,我心不安,这人坏得很,秦兄此刻为他求情,只怕日后还叫他害了。”   “他不过一个江湖游医罢了。”   “秦兄你不明白,此人虽只是一个江湖游医,但原为世家子弟,外表文弱俊雅,谦和有礼,与之相交,有若春风拂面。但其心性极冷,手段极狠,与之接触,若不蒙他喜悦,则必有祸端。”   “可他是我的恩人,坏也罢,厉害也罢,我总不好就这样看着他死。”   “秦兄非要报恩也可以,我留他个全尸,你拿去好好安葬就是了。”   “当真不能通融?”   “通个屁!你这蠢物迂过头了。”   “穆厉,你未免欺人太甚了些,今天只要我秦吉安站在这,你就休想动他。”他说着抽出腰刀来,挡在我身前。   秦吉安比我想的要讲义气一些,可惜却有些学艺不精,不过几个回合,就被打倒在地,摔个狗啃泥。   “把他给我拖下去,连母乙我也不放在眼里,何况是你。”狂意涌上穆厉眼角,我知他胆气壮了些。   “我亲自送你去死。”他说,举起从秦吉安手中夺来的腰刀,我冷眼看着,觉得自己未免死得太轻易了些。不过这还不足以使我后悔,我不后悔当年没有斩草除根。   铛!火星四射,就在穆厉的刀只差几寸就劈开我的脑袋时,一柄短剑飞来撞开了穆厉的刀锋。   “这人救过我,谁也不许碰他。”一个清冷的声音说道,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满室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强盗一听那声音,忽都屏声静息,不敢仰视。一个黑色名黑衣女子自暗处走到火光下,她一出现,我的视线再也无法从她身上移开,唯恐她再次消失。   穆厉爬过去,跪在她脚下。   她看了他一眼,像是有些不解和好笑。绕开他走过去,弯腰捡起短剑,用指尖摩挲着剑刃:“三首领还是快些起来,你我情同手足,像这样跪在我面前,成什么样子。”   穆厉听后,惶惧不已,将身子伏得更低了些:“二首领恕罪,属下不知他对二首领有恩。”   听了这话,她猛地抽出缠在腰间的长鞭,狠狠抽在穆厉身上,穆厉原本就带着刀疤的脸上瞬间皮肉翻卷,血流不已。但仍强撑着伏在地上,不敢稍微动弹一下。   “那你可知秦先生是远来的客人。”她居高临下,温言笑道。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能看到这里。 作为一个小透明,第一次发文,如果不是搜精确的书名,我都不知道怎么才能在晋江找到自己的文。 所以我觉得能有人陪我看这篇文是一件挺神奇的事,我简直怀疑你们是我的舍友,发现了我的马甲偷偷来支持的。 好吧,自己脑补了一出大戏。 其实在写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是一个注定不会受欢迎的故事,无爽点,虐点出现较晚,叙述方式还有些奇怪。 它其实于我自己而言都是很奇怪的一部分。 结局已经写好,中间有些部分却不知如何下笔,有些痛苦。 希望除了我自己,有人能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 ☆、无物结同心   她手中的鞭子如狂风骤雨般向穆厉卷去,打得他皮开肉绽。穆厉先是硬撑,再是用手遮住头面,最后直接抱头鼠窜,不住抽泣,没口子叫着:“阿姊,我再不敢了……阿姊……我错了……”   穆厉喊出阿姊时,她手中鞭子一顿,但也仅仅只是一顿,直到秦吉安开口求情她才停手。   “抬下去,好好给他包扎。”她冷声道,然后转向我:“这一下,我们扯平了。”   我一直沉浸在迷惘中,甚至暂且忘了身在何方。在她鞭打穆厉时,既未感到快意,也没有怜悯,只是迷惘。   又听她说道:“你我已互不亏欠。这里缺一个大夫,你既被兄弟们绑来,就都由不得你了。若是你医术不精,治死了人,或是试图逃下茱萸峰,我会亲手杀你。”   “云思,你在说些什么?”我历尽艰辛找到了她,又怎会逃跑。   “我不叫云思,我叫林虑,不过你不能直呼这名字,从今以后都要称我为二首领。否则就是穆三首领今日的下场。”我还是不太清楚她的意思,只是想在她说话时不经意的一笑间,找出往日的幻影来。   然而她说完就毫不犹豫的去了,我并没有追上去,只是留在原地,想看清她的背影。   在她背影消失后好大一会儿,周围这些大汉们才敢大声喘气。秦吉安拍了拍我肩膀,悄声到:“别看了,若她发现你盯着她,可能会挖出你的眼睛来。她不是任何人可以亲近的,还是趁早死了这心思。”   我被安置在药王洞,洞中有前一个李大夫留下的一些被褥,桌椅,医书,药炉,也许我死后,这些东西还会留给后面的大夫。送我过来的罗洪见我不乐,便说道:“大夫,别看这简陋,这可是药王孙……孙什么,哪个孙子来着?”   “孙思邈”   “对了,就是孙思邈呆过的地方,你看那石壁上,一根草都没长出来,就是让他练丹时给熏的。沾了药王的灵气,保你成个神医。”   “谢你吉言。可否帮我个忙?”   “你说。”   “我在山下一户农家里寄存了些东西,劳烦老哥为我取来。别的倒也罢了,就是有把古琴,请千万不要落下。”   “放心,包在老哥身上,我杀人放火也给你取来。”   “不要杀人,也不要放火。”   清晨时,我走出药王洞,见四周松柏苍翠挺拔,悬崖峭壁,云雾缭绕。旭日初升,一时气象万千,直如仙境。   这里就是云台山了,依稀从书上知道药王在这炼过药,再往前推,据说竹林七贤还曾聚在这里喝酒,可如今却只有一群山匪啸聚。江山万古相同,变得只是人罢了。就像整个中原,以前是威仪赫赫的强汉,万国来朝的盛唐,如今却只是被割裂的赤地千里,不会被后人看清楚,更不会被怀念的乱局罢了。如同今日之草长莺飞,春花江月,万物生长与我回忆中的前世并无二致,只因人变了,就觉得整个天地都随之改变。   罗洪为我把琴取来后又很快离去,他愿意帮我做许多事,却不敢同我过多交谈。又只是一人,我如同古人那样在山间云雾中抚着琴弦,但所思所想却全然不同,没有半点风雅。   此刻山间的绿是浓的,浓得比那深谷中的雾气更化不开。我记起前世中的某一天,也有一片铺天盖地的绿,只是那绿是浅的,风不虽能把它吹散,却会把它吹乱。   我和同伴走在阡陌上,二月是极好的二月。柳条是初发的,桑叶是新绿的,采桑女子年少多情。于是乎我那同伴突然就走不动道了也情有可原。他望着桑林里的倩影,那桑林里的倩影也望着他。只因我在一旁,所以那倩影害了羞,转过身去,隐在绿树之后。我于是拍拍同伴肩膀,识趣的走开去了。   本是约好了一起去捉只田鸡来开荤,现下只剩我一人,再去,也未免无趣 ,但就这么回去,又心有不甘。这么想着,索性随处乱逛。忽见前方一个绿衣少女,抬头朝着树上喊“左边一点,小心,快够到了,快了。”   我疑惑是有什么不听话的女孩子爬上树去摘果子。又想这时节,哪来的果子,倒更是像在掏鸟窝,这可是犯了王法的。我走上前去想看她们究竟在做些什么,若真的是在淘气,就好好笑话一下,再吓唬她们要告诉官差去。不料距那树还有几步远,就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树上落下。我下意识抢上前去接,一个丝绸包裹着的柔软躯体跌进怀里,向后急退了几步才没摔倒。站稳后,一眼认出了怀中女子,那个立在梅花树下的,很多年前非要我把她抱到树上去的女娃娃。   隔了这么多年,终于把她从树上接下来,但真是重了不少,想着有些好笑。此刻,我不再可惜她已经长大了,这还是那个喜欢呆在树上的小丫头。   她的脸原本被吓白了,大约是因为发现自己被抱在一个陌生男子怀中,又羞红了。她无疑是早已认不出我了。   我把小心地将她放下来,看她在我面前,羞得不知所措,我不由笑道:“怎么这样贪玩,爬到树上去,摔坏了怎么办?”   她低头,咬着唇,半天说不出什么。。   “不是的,不是贪玩,是那个掉下来了,女公子可怜那些雏鸟,才爬到树上去想把它放好的。”绿衣少女急忙指着树上的鸟巢解释,我一愣,终于看清了她的脸。她的眉目应当是清秀的,可惜红色丑陋的胎记却几乎覆盖了半张脸。仿佛有谁恶作剧,将黑狗血洒在白雪上。   我一惊之下,脸色想必也变得难看,便开始心慌起来,怕这绿衣少女瞧出来,心中酸楚。再装出一副自然生态怕也晚了,便作势皱了眉头,摆出担忧模样:“是这样,可那些雏鸟怕也活不成了,有些母鸟发现巢穴被人动过,就会飞走,不再去管那些雏鸟。”   “这可怎么办?”听了这话,一直低着头的那一个马上抬头问。   “你们先回家去,我在这守着,要是母鸟不管它们了,我带回家去,抓虫子来喂养。”   她们听了,仍有些担忧,然而终于点了头,将那窝雏鸟托付给我,仿佛大难将至,不得不托付出自己的独子。而后牵着手犹犹豫豫相伴走了,尽管不时回过头来望,终于还是去远了。   我躺在远一些的草里,口里衔着草根,天朗气清,恍忽间听见采桑女子歌声;有过路人说草长得太快,我只觉日子太长。日暮时见一只金翅雀回巢,衔着虫子哺那幼崽,便放心回家去了。    ☆、大首领   越回忆前世我就越是疑惑。原以为我在那时经受了何种令人讶异的不幸,但它却是那样平静而祥和。我简直想要放弃如今的生命回到那时去,但又确确实实知道那么多年浸泡在忘川河中受苦全是那是种下的苦果。   很少能见到林虑,又想起原君游,不知他可曾到过云台山。不时有生病或受伤的山匪来到药王洞,但他们虽是粗人,却口风极紧,什么也打探不出。直到我在三天后见到了云台山的大首领,事情才有了转机。   他是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发了烧。   这有些奇怪,虽然没满月的皇帝也是有过的,但父死子继的规矩却显然不适用于在刀口舔血的强盗——他们不讲礼,重义,但更重利。而这男孩出奇的阴郁和柔弱,竟让我觉得有些害怕。   “你细皮嫩肉的,在山上住得怕是不大习惯。”大首领说,在我为他把脉时,冷冷盯着我的脸。   “既来之,则安之。”我说。   “那你就愿意在这山上待一辈子,和一群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一起?”   “自然不想。”   “我知道山上有一条小路,很陡,但也隐蔽,你可以趁采药时,从那里逃走。”大首领说,在说这话时,自袖中掏出一包东西塞到我手里,从重量上看,是黄金。   “大首领可有什么需要在下效劳?”我问,掂量着手里的金子。   “给我一包□□,吃了不让人受太多苦,马上就能死的那种。”他左右看看,见随从都站得较远,压低了声音,对我这般说道。   “大首领,你要杀人,派手下拿刀去砍就是了,何必要什么□□?”我也悄悄地在他耳边说。   “这药是我自己吃的。”他说。   “大首领有什么想不通?难不成是瞧上哪个大家闺秀,给人棒打鸳鸯了?”我很有些疑惑,这半大孩子竟活腻味了。   “父亲上个月给官军杀了,二首领早就想做大首领了,父亲既死,她一定杀我。”这位大首领提起林虑时,带着惧意,仿佛他才是她的属下。   “二首领若想杀你,早就动手了,又怎么会扶持你呢?再说,即便她真要杀你,你怎么不从那条小路逃走而非要自我了断?”我说。想起山匪们对云思,不,是林虑那样恐惧,她想要什么尽管去夺就是了,何必立个傀儡。   “那条路太陡,我走不了。不过你自然是没有问题。至于二首领,二首领她不杀孩子,再过两年,我就满十六岁了,到时一定活不成。我看过她杀人的样子,我不想那样死。”   林虑的这个规矩倒与我不谋而合,我不由笑了:“对不住了,大首领,我也不杀孩子。”我将金子丢还给他。   我觉得林虑不屑杀他,即便日后他不再是个孩子了。再说,从医这么多年,我还真没见过能毒死人的药中,有哪一味是不折磨人的,可能还是一刀来得更痛快些。   不过也不应就这么回绝,见他毕竟是个孩子,便向他打探道:“我问你,最近山中可有抓过什么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你要是能告诉我些什么,我就把药给你。”我口里这般说,心下想着到时就像对付原君游一样,给他些补药罢了。   大首领见我拒绝,脸上原本有些怒意,听了这话,脸色又缓了些,回忆起来,慢慢说着:“最近青年男子倒是抓了不少,有你,两个富家子弟,一个贪官——谁知道是不是,一个年轻秀才,还有几个仇家,二首领的仇家。还有原大哥,再多我就记不清了。”   “原大哥?你口中的原大哥可是名行思,字君游,长得很清秀,总是嬉皮笑脸?”   “你是他朋友?我记起来了,他说过,有一个朋友医术很好,要带我去找他治病,一定就是你了。”他睁大眼睛,精神一振,与先前的颓靡截然不同。   “你是如何认得他的?”我问。   “我骗了你。”   “骗了我?”   他点头,低声说:“前些天,我逃走——从那条小路。”   我听后不以为然地摇头,笑了。   他继续说:“没想到下了茱萸峰就被两个小喽啰抓住,死命挣扎时,忽然听见有人扬声道:‘放开那孩子’循着声音看过去,就见到他了,他长得真是好看,我生平见过的男人都是凶巴巴的,父亲也一样。可他就算是生气时,看起来也那么温和。”大首领说道这里时笑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   又听他说:“大夫,你虽然也很好,可与他比起来,终究少了些男子气概。”   我听了冷笑:“他自然是很好的,我哪里比得上。”   他听了点头,继续说道:“原大哥两三下就把那两个家伙打得满地找牙,又双手扶着我的肩膀说:‘你可真瘦,生病了吗?’我点头,他就说:‘我有个朋友,医术很好,等我事情了了,就带你去找他治病。对了,小兄弟,你怎么在这里,父母呢?’他可真好,我这辈子还从没有人真心关心过我,连我父亲都没有。我怕他知道我是山贼头目的儿子,就说父母都已不在了,是被山贼虏来做小山贼的,反正也的确如此。”   “他听了便说:‘也罢,抓人哪有救人重要,我先找个地方安置你,再进山找人。’不想我们走了不远,就被二首领带人追上。原大哥虽然厉害,可他哪里是那女修罗的对手,只要是人,都不会是她对手。   可原大哥实在硬气,被打倒十七次都重新站起来,连那女修罗都赞道‘真是好汉子’,能得她赞赏可不容易。她把他的脸踩在脚底下,这个贱人,对他说,‘入我麾下,就放了你,还能让你做个首领。’他听了也只是大骂,丝毫不为所动。   他被押走时,满脸是血,即便到了这个时候,他竟还记得我,扭过头来对我大喊:‘我一定回来救你。’我永远忘不了他那时的眼神,就像是被陷阱困住的老虎,是我害了他。”这位十三四岁的大首领说着哽咽起来。   “他被关在哪了?”我问。   “被关在阎王洞,二首领说了,除非他答应入伙,否则要么关到他死,要么关到她死,就看谁活得更长。我早就想去就原大哥,可惜人单力薄。现在好了,大夫,我想你应该不会不管朋友死活。”   可我既然知道原君游只是被关着,无性命之忧,暂时还真不想去管他。万一恼了林虑可不好。还有那个阎王洞,名字能再俗些吗?怎么不叫阎罗殿?这事还是日后再说。主意一定,便打算把这大首领哄走,不想他年纪不大,却一眼看出我的心思。   “大夫,那二首领一向喜怒无常,只怕哪一天生气,想起原大哥了,就把他杀了 。死在她手下的,都很少能看出来那曾经是个人。要救人还是越早越好。”   原君游死在林虑手上,恐怕没有比这更糟的事了。掂量一下利害,我答应了这挂名的大首领。    ☆、囚徒   阎王洞暗而且潮,听大首领说,只要被关进这里,多半都是要见阎王的。见不见阎王我不确定,不过这地方住久了是铁定要生病的。   大首领在我劝说下,向林虑求情,让我为原君游疗伤。与传闻不同,林虑对大首领并不倨傲,她躬身含笑答道:“就按大首领的意思办。不过必须要大夫快些去,否则过了这么久,那小子的伤恐怕快全好了,岂不辜负大首领一片苦心。”   原本一个普通的山洞,弄上了一些木栏就有了牢狱的样子。不过真正让犯人逃不了的,不是那些似乎一拳就可以打碎的已经朽了的木栏,而是铁链。每一个犯人都被铁链牢牢锁着。   阎王洞浅一些的地方还有天光,稍深一些的地方还有灯火,再深就是漆黑一片,什么都没有。原君游被关在最深处。   看守举着火把在前面为我引路,一面得意洋洋指点阎王洞道:“二首领厉害呀,咱这山呀得亏有了二首领才没塌,你瞧瞧,这劳什子麒麟将军,剿了多少山寨,杀了多少人,还不是让二首领给捉了,打断两条腿,搁这一扔就是三年,你瞧他,如今这模样,就是一条狗。   二首领心善呀,这周大户,平日里在周庄没少干欺男霸女那档子破事,我小舅子家闺女就叫他糟蹋了,这二首领灭了他全家,烧了他老宅,一刀切了他两个卵子喂狗,为民除害啊!   二首领重感情,那白莲花还是白荷花,跟了二首领得有两年,忘恩负义,把二首领啊给卖了。这贱骨头,二首领哪是她想卖就卖得了,事到头了她还敢瞪二首领,依我老刘看哪,就该活剐了这臭娘们喂狗,可二首领就不干,念旧情,只挖了她两只眼睛,她横竖给关在这洞里,不见天日,要眼睛也没个屁用……”   火光只照亮身周几尺,脚下的岩石凹凸不平,道路两旁的黑暗中不时传来哀嚎,叫骂,或忽而就在昏黄火光中显现出一张无血色的脸来。   大约到了地方时看守停下,点燃手中另一根火把,更亮了些,我才隐隐看见原君游被铁链索着,蜷缩,睡在些微垫了些稻草的石头上。   我轻声唤他的名字,他醒来,揉揉眼睛,朝这边望过来。   “卖假药的,我不是在做梦吧!”他激动道,朝我跑过来,不想在离木栏几步远处就被铁链固在原地。   我于火光下看他,见他已消瘦不少,脸上许多淤青和伤痕,十分憔悴,所幸没缺胳膊少腿。我想起自己原先以为他无性命之忧,就暂时不想管他了,暗自惭愧。   “你怎么会在这儿,也给他们给抓了?”   “也是被抓来的,不过是给他们做大夫罢了。”我答道。   “原来如此,没被关到这暗无天日的鬼地方就好。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我也不知自己被关了多久。”   “我来时还是正午,现在约摸未时了。   你被关了大概小半个月。”   看守打开了牢门,我疾走进去,与这个多日不见,受了许多苦的朋友四手相握,心中感慨万千,毕竟一切都只因我找人劫了秦吉安。   我褪下他衣裳,检视他身上大大小小的新疾旧伤,觉得他雪白身子上那一堆朱紫不定,深浅不一的伤痕并无大碍,又很有些碍眼。便立即打开医箱,要为他抹上药膏,他笑道:“不用了,早就不痛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再说,你不怕留疤?”   “身上不留些疤算什么男子汉。”他嘴上这么说,还是任我上药。他这些天来大约吃得不是很好,瘦了些,更单薄了些。背后的伤处狰狞,愈发衬得周围肌肤白皙细腻,有若白瓷。   我微一晃神,忍不住用手指在他背后划了一下,觉得有些细滑,又有些黏腻,随即想到了他这些日子是无论如何没有洗澡的。   “怎么了?”他身子一颤。我回过神来,老脸一热,稍觉尴尬。却也灵机一动,心中有了计较,气定神闲地在他背上写道:“先妥协,后逃跑。”   他会过意来,便在我膝上写道:“话已说绝,此刻低头,没面子。”   我又好气,又好笑,这小子,都到这份上了,还想着他的一世英名,真是死性不改。于是又在他背上写到:“大丈夫能曲能伸。”   原君游不甘示弱,立马划拉道:“大丈夫宁折不屈。”   我无奈,只好写道:“大丈夫不争闲气。”   我等着他狡辩,他却没头没脑地在我手心写了句:“可见过孔阳?”   孔阳就是大首领的名字,原君游惦记那孩子做甚?   我略一思索,写道:“见过。”   “带他走。”原君游如是写。还真是辜负了我与孔阳一片苦心。   我怒了,写道:“逃不了,二首领马上下手杀他。”   “怎么会?”   “怎么不会?”   “喂!去跟你们二首领说,大爷我愿意跟她了。”原君游托着腮帮子沉思片刻后,似乎终于下定决心不要面子,随即喊出这一嗓子,倒把我吓了一跳。   在他走出那洞窟前,我在他眼睛上蒙了块黑布,他走到阳光底下时,伸了个懒腰,很是惬意,笑道:“当真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林虑傲然立在众匪之前,孔阳亦站在她身后,世间似乎无人可以与她并肩而立。秦吉安说得没错,她的确难以亲近。她此刻听了原君游这话,微微一笑:“早点听话,不就不用受这回苦了。”   原君游闻言,就去扯蒙在眼上的黑布,我嫌他扯早了,正想去阻止,他却已经在揉眼睛。   “哟!大美人,咱俩又见面了。瞧你气色不错,最近一定吃得好,睡得香,本大侠可就惨了,馊茶冷饭,不见天日,还连个暖床的都没有……”原君游马上开始胡言乱语,这就不怪林虑把他打成这样。   我见林虑脸色变了,马上在旁边咳嗽,原君游会意,收了形,一本正经行起礼来:“原君游参见二首领。”   林虑脸色这才缓过来,道:“你既已同意入伙,为表诚意,还得交上投名状。”   这回轮到原君游脸色变了,谁不知道,山匪所谓的投名状,就是过往商客的人头。   “我一早知道这位大夫是你朋友,为你而来的,若你一去不回,就只好拿他的血来祭刀了。”她接着说道。   听了林虑这话,我只想说,其实我更多还是为你而来的。   原君游深深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要我自个多保重。他就是但真一走了之我也不怪他,毕竟朋友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何况我与他本也不过酒肉朋友罢了。他又看看孔阳,阴沉着脸,转身下山去了,愿他展翅如同黄鹤,一去不复返。   至于孔阳,这个大首领,一直默然不语,在原君游背影消失后还是久久望着他离去的方向,似乎站成了望夫石,也不知这个半大脑袋瓜子里在想些什么。    ☆、投名状   原君游去后不久,林虑也去了,周围的人见她离开,都松了一口气,我的心却空了。   我胡乱想着,若原君游当真一去不回,或许被林虑杀死就是我的宿命,到时我也许能得到真正的解脱。然后在下一世,我能够无忧的活着。那时,乱世应当已经结束,天生下圣人来,一统中原。孔阳并不像是会长寿的,活不了几年,不管也罢。我还没有完全回忆起前世,但今生都快结束了,前世也就不那么重要。   当然,我还记得,自己还有两个病人等着我,景川的大仇还未报,这算个小小缺憾。不过一个连自己命运也左右不了的贱工,顾不上他人也情有可原。   黄昏时,原君游到底还是回来了,若不回来,就不是他了。并没有带着人头,若带着人头,也不是他了。   “今日并无行人经过。”他说。   “好,下去歇着,明日再去就是了。”林虑也并不恼,淡淡说道。   第二天黄昏,原君游依旧空手而归。   “怎么,今日还是无人经过。”   “有四批人经过,第一批是一大队人马,不好下手。   第二批是一对带着孩子的夫妇,那孩子还在襁褓里,你是让我杀了他父亲,还是他母亲,还是就杀掉那婴儿。   第三批只有一个人,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那么大年纪,担着一大担柴,腰里还别着给孙儿的波浪鼓,如果是你,下得了手么?”   林虑歪在虎皮椅上,左手摩挲着椅上虎纹,右手托着雪白腮子,倦声道:“那第四批呢,又是什么道理?是太过可怜了,少侠舍不得下手?还是人太多了些,少侠不是对手?”   “都不是,是我等得太乏,在一棵松树下睡着了,醒来时见他们已经去远,追不上。”原君游一本正经道。   虽然刀悬在头上,我还是忍不住笑了,厅中众人都笑了,就连林虑也不例外,除了孔阳。   “真是没用,明日是你最后一次机会,若你还是空手而归,我就帮你砍一颗头颅来,不用问了,这颗头自然是大夫的。”林虑忍住笑勉强说道。   第三天黄昏时,原君游终于不再空手而归,但也并没有带回一颗头颅,而是抓回一个活生生的人来。   我粗略扫了那人一眼,见他虽长了胡子,但还很年轻,又有些面善,心下觉得可惜。   “这是何意?”林虑问。   “少侠我仔细寻思了一下,带个血淋淋的头回来有个屁用,又不能给二首领您老人家做夜壶,白白脏了屋子。干脆抓个活人,让他砍柴烧火,洗衣做饭岂不是很好。”原君游兴高采烈,眨着双桃花眼,眼里泛着光。   “很好,不过他不用吃饭么?”   “他,他这么瘦,想必也吃不了多少,这买卖,不亏。”   “可我要的是人头,不是活人。”林虑脸上笑意消散,直视着原君游双眼。   “我不杀无辜之人。”原君游说,斩钉截铁。却抬头两眼望天,不与林虑对视。   “那就没办法了。”林虑从虎皮椅上起身 ,提起一把泛着寒光的长刀朝我缓步走来。   “别!”原君游提剑赶来,却只一招就被打倒在地,这是第十八回了,这小子一如既往,愈败愈战,愈战愈败,紧接着又被几个山匪按住。   林虑手中的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并不恐惧,这就是我找到的结局了,找了一生的结局。   “求你了,不要!求你了,好,我杀!我杀!”却听原君游声嘶力竭地大喊。这又是何必呢?   林虑听到这话放下刀来。   “求你,杀了我,原行思,不要那样做!”我大喊,但他已重新提起剑,朝那年轻人走去,那瘦弱的年轻人似乎怕极了,连躲也不知道,只是呆呆地望着林虑。   “原行思,不要这样。”我大喊,奋力地挣扎。   可没用,他的刀已经快架在那年轻人脖颈上,那年轻人竟依然像痴傻了一般望着林虑。   “慢着!”   就在原君游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准备挥刀时,林虑忽然喝道。   我和原君游都松了口气,擦擦额上冷汗。林虑快步走到那年轻人面前,竟一把撕掉他脸上一丛又黑又齐整的胡子,在他脸上又捏又摸,而后托住他下巴笑道:“真是个难得的俊俏娘子。”   再看那年轻人的脸时,我一下子认出她来,大吃一惊,万万想不到她竟会出现在此地。   她此刻满眼都是泪光,望着林虑哽咽道:“是你,真的是你,你竟要杀他,你怎么忍心?”   听这话,这二人似乎相识,可这明明不可能。   “你是谁?你认得我?”   “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她不答,只是有些没头脑地问林虑道。   “很好!”林虑答道,皱着眉,应是在想自己是否忘了什么故人。   “那就好。”她听了笑了。   她又看向我微笑,我无奈,走上前去说道:“妹妹,不在家里好生呆着,怎么上这来了。”   她听了一愕,继而笑道:“自然是担心兄长了。”   “你们是兄妹?”林虑问。   “是,二首领要杀,还是杀我这蠢才好了,我妹子还小。”   “罢了,山中还缺个大夫,至于这小娘子,就留下来伺候我,这里尽是些粗蠢汉子。女人太少,尤其是漂亮女人。”林虑侧过头,直勾勾地盯着那小美人,眉眼已是笑弯。   “至于你,我原本想让你做个首领,但你既连个人都杀不了,只好先做个小头目了。”她又对原君游说道,穆厉三首领跟在林虑身后,有些怨毒地瞪了他一眼。   原君游见了便朝穆厉翻个白眼,林虑却以为这个白眼是冲着她的,举起手来眼看就要赏原君游个大耳刮子,手掌却顿在空中始终没有落下,冷哼一声,一把搂过新得的美人走了。   “苍天啊!大地啊!”   “万万没想到,我原行思一世磊落,今日竟干下这强抢民女的勾当。”   “我说你这人也忒不仗义,有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姊妹,也不想着替兄弟做媒。”   “日后本少侠向人家负荆请罪时,你可得为我多说两句好话。我今日算是把她得罪透了。”   “……”   人群散后,原君游对着我长吁短叹,愁眉苦脸,如丧考批。   “那是寿昌公主殿下,不是我妹妹。实话跟你说吧,我两个姊妹长得都不好看。”瞅着四下无人,我壮起胆子悄声对他道。今日这话要是传到家中两只雌老虎耳里,我便死了。   “公,公主怎么会来这?”   “你问我,我问谁?”我无奈道,也不知被带走的小公主此刻如何。她若只为林虑铺床叠被,烧洗脚水也都罢了,但若以千金之躯为其暖床可有些不妙,大大不妙。   “对了,如今你我都被困在这鬼地方,莲若岂不是无人看顾,她的毒可还没解。”   “莲若用药之后,虽然还找不到根治之法,但暂时不会有性命之忧。只是,云夫人恐怕容不下她太久,鸨母都重利,没有长年养个病重姑娘的道理。”   “那倒无妨,云夫人再怎么无情,恐怕也不会真置莲若于不顾,那毕竟是她亲孙女。”   “什么,莲若是她孙女?”我以前只知云夫人是绾云楼的鸨母,莲若被她辖制,却想不到还有这样一层关系。更想不到那个身姿体态都如少女的云夫人竟已是这样老了。 ☆、绿衣      “殿下究竟为何会在这里?”我独自在药王洞中看了许久的医书,无意中抬头往外看时,就见寿昌公主站在风日里,她身后是茱萸峰翠的林木和清的云烟。   “自然是担心先生了。”我迎了出去,向她行礼,听她这样答道。   “公主的侍从呢?”   “若是有一大群侍从和婢女的陪同,我又怎么能来到这里。”   “可是陛下不会担心吗?”   “听闻陈州有了反贼,他最近一直很忙。再说,从小到大,我一年中,总有那么几个月是不愿见任何人的,画帘她们可以轻易为我瞒住。”   “公主身体虚弱,怎么可以孤身不远百里来到这里?”   “我想来找你,就来了,刀山火海也拦不住。”   我听了这话心惊,不知怎样回答,便顾左右而言他:“公主从前是否与二首领相识?”   她微微颔首:“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一声叹息之后又道:“不过她早已忘了我。往事不提也罢。”   可寿昌公主久处深宫,又怎会与山匪是旧识。寻思了半天,终于想起一个可疑的人来。当年的清河公主既然是被烧得面目全非,那也就让人无法辨认,有李代桃僵的可能。我暗自猜测,林虑是否会是公主,寿昌公主的堂姐,大梁废帝朱文珪的女儿。从行事的手段上来看,她倒是颇有大梁□□遗风。   “你就住这里么?这些日子你受苦了。”她走进山洞,左右看看。   “真的是为我采药才到云台山来吗?”她又问。   “不是。”我如实答道。   “我其实知道你是为什么来的,在见到二首领那一刻就知道了,她还是那么美。”寿昌公主道。   的确,她还是那么美,尽管脾性与我回忆中的那女子截然不同,但她还是那样美,不对,她们此前真的相识,林虑必是清河公主无疑了,可寿昌公主又是怎么知道我为了林虑而来。   一抬头,见寿昌公主抱着那古琴,低头痴痴地看着。   “公主小心!”我急忙道,生怕弦上的毒伤到她。   “这琴很重要?”她轻轻放下琴,也低下头。   “是很危险。”我答道,又有些疑惑,我这是怎么了,梁帝的公主被神鬼不知的毒死在这里,明明很好。不对,她是要死的,不过不能这样死,唯有那个方法才能算作为景川讨回公道。   “能为我弹一首曲子吗?只为我一个人。”她问,仿佛只是自言自语,不带任何希冀。   可我只会弹的那一首曲子,又怎么能在人前演奏,但听了寿昌的那声音有些不忍,又想起我丢下还在生病的她,扯谎来了这里,她这么远来寻我,也并不生气,我又怎么能拒绝。   “好,不过这里太暗了,还请公主移步。”我犹豫一会后终于还是决定为她弹琴。   出了山洞,就有一阵风过来,我嗅到林间青草和野花的香气,听见风穿林而过声,林间鸟鸣和虫吟声。   寿昌公主端坐在一颗梓树下的青石上,微笑着望着我。   我也挑了块青石坐下,与她相对坐了,抚弄起琴弦来。   我想此刻只是为她弹琴,但还是再次回忆起自己的前世来。   是热浪滚滚,飞沙走石的一天,一个少女自飞扬的尘土中走来,进了酒馆,想要沽些酒。我认出她来,因为她的绿衣,更因为脸上那一大片抹不去的红色胎记。   在她面前,我生平第一次觉得酒馆里乱哄哄的,划拳声和叫骂声不绝于耳,这些都是我平日里毫不在乎的,此刻却因此而脸红。她没有任何声息,低着头,但一个男人还是捉住她手腕。   那男人毫不客气地嘲笑她的脸,我的拳头于是招呼到他的鼻梁上,他已经醉了,我把他踢出酒馆,他就在土里睡着了。回头望向店里,见她倚在门首,看着倒地就睡的那人掩口笑。当她眼光落在我脸上时惊呼:“是你!”   “你还记得我。”我对她笑道。“母鸟回巢后没有丢下那些雏鸟不管,你们可以放心了。”   “我知道的,我们重新回去看过了。”   “怎么自己出来沽酒?不是每个月都有人送进许府里吗?”我问,不太敢看她的脸,怕自己表情有异,伤了她。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个府里?”   “因为那个有人,正是小人。”   “这酒是为阿翁买的,我今日回到家中看他。”   我想问她一些许家女儿的事,但始终开不了口,最后只问道:“你自小就到许家去了吗?”   “命不好,也只能自小就与人家奴仆了。不过好在女公子待我很好,我们都没了阿母,这些年,也算是相依为命。”   “我见你家主母很是厉害,亡人撇下的女儿在她手下过活,怕也不容易。”   “女公子自先主母亡故后,虽还有父亲和三位兄长,但主人公务繁忙,公子们又都在太学读书,都是常年来往在长安城内的。她也就一直没有什么亲人看顾,自有了继母后,连堂屋也不太能进去。衣食起居都由乳母和亡母留下的侍女照料,继母虽然并未对她过于苛待,但也总不与她亲近。女公子也不喜针线,终日就只是读书,总盼着能外出游玩,那日好不容易才出来的。”她说着,像是想起那天的事来,忍不住低头笑了。   “多谢你了。”她走出几步后,又回过头来说,眼里仍旧带着笑意。   下一次,我到少陵原去送酒时,在许府树荫下的凉地里,将酒桶里的酒分进酒坛子,用黄泥把酒坛子和盖子间的缝封实,再用草纸盖上时,隐隐听见有女孩子的声音在说:“就是他了,你还认得他么?”   暂且停了手里的活计,扭过头去看,只见其中一个拉着另一个的衣袖疾走开了的背影,衣裙翩翩的,像是蝴蝶。   当一曲终了,我睁开眼,就看见了寿昌公主,她真真切切的端坐在枝叶婆娑的绿树下,浅笑着,眉眼弯弯,山风很轻地抚着她的发。   第一次,在弹完这首曲子后,不是若有所失。 ☆、山中岁月   寿昌公主此后多与林虑相伴,听说林虑一向喜怒无常,冷酷暴虐,让人望而生畏。但她却待寿昌公主很好,似乎当真把她当作妹妹,这有些反常。山匪们一面疑惑不解,一面又对寿昌公主毕恭毕敬。   原君游已知道孔阳,那个他可怜的孩子,就是云台山的大首领。但他生性爽朗,并不如何介意,反倒夸孔阳识得大义,虽为匪首之子,但不同流合污,还晓得要逃出贼窝去做个良民。   我心道,孔阳哪里大义凛然了,不过是知道自己难以服众,怕被这群父亲留下的悍匪杀掉罢了。   对于入匪窝一事,原君游终究是引以为耻。据他说,他那道德高尚的父亲自朱温废唐哀帝自立,建国大梁后,虽久居汴州城,却未曾有一日北向而坐,以示不臣于朱梁。   原君游以为,自己若是与匪类为伍,绝对沾污了父母遗体。我十分不解,既然老子对梁国不臣,儿子和山匪一起造反难道不是正好?再说,他那父亲大人为官时明明恶名在外,搜刮地皮,贪赃枉法的事儿没少干,怎么大唐一亡就忽然讲究起气节来,奇也怪哉。   却听原君游如是说:“父亲教我气节。我一生冻死,饿死,也决不做梁国的官,也不去做土匪强盗,更不去为那些趁乱犯我中华的蛮夷效力。”有些迂了,不过因为是少年人说出来的,倒也不好去取笑。   既然从未真心想过入伙,原君游对分派下的事务自然并不如何挂怀。他一心想着逃跑,而且定要带上我,寿昌公主和孔阳一起。但既然有女人和孩子的拖累,山匪防得又紧,自然没有什么机会。原君游也只好望山兴叹,整日陪着我采药,好一面说话,一面苦中作乐,赏风吟月。行走在山水间,兴起时或是长啸,或是高歌。我忽然想起了景川,与他在北山的日子,似乎也是如此惬意。日子一久,原君游心中愁闷也日渐消散。   那时节,孔阳就像是只小兽,固执而沉默地紧紧跟在原君游身后。等原君游偶尔想起他来,回过头去看他,就可以高兴上半天。倒也很容易满足。   不过我不知道原君游是怎样想的,只知道天下大半的哥哥都不会喜欢比自己小了很多岁的弟弟整天黏在自己身后。从这一点上来看,原君游脾气确实很好。他无事时就兴致勃勃地教孔阳读书,挑块光洁的石头坐下,晒着太阳,持着原本被抢来引火的书,抑扬顿挫的念着:“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   虽是与山匪处在一起,但日子也并不难熬,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成天打打杀杀是不假,但为人还都不赖,除了一个。穆厉恨我。   近日听说他病了,病得不轻,我疑心是给气的。他自然是硬挺着,死活不愿我医治。可惜没能挺到底,还是让他手下兄弟抬到了药王洞。   “是旧疾又犯了,看来这些年你没好好听我的话服药保养。”我为他诊断后叹道。   “听话,哼!谁会放心听个屠夫的话。”他冷笑,脸色铁青。   “我自然也算是屠夫,将来必入阿鼻地狱受苦的,可你又何尝不是?”我拨开他的眼睑,去查看他的瞳孔,也不管他眼中的怒火都快喷出来了。   “另外两个呢,他们过得如何?”我问。   “我早把他们都杀了。”穆厉冷冷道。   “早该想到的。”我的手一颤,苦笑道。“那么,你并非我原来所想的,要为同伴报仇,而是要杀掉知道那件事的最后一个人。你的廉耻心又回来了么?这倒也挺好。”   “你给我闭嘴!”穆厉听了我这话大怒,厉声命手下将他抬走。我也不着恼,抓了药,交给他的从人,交待了如何煎服也就罢了。原君游一直在一旁兴致勃勃地看着我治病,此时偷偷凑到我耳边,问我与穆厉究竟有何旧怨。   我没有回答他,这确实让人无法开口,不怪穆厉想将所有知情人都杀掉。原君游见我不说,也就乖乖闭嘴不再问。可是当年的事,即便所有的人都不再问,被彻底忘掉,它还是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存在着,嘲笑还活着的我与穆历。   记得六年前,许多的人都在从烽烟不休的北方大地上朝着我家乡的方向走,去寻能活命的安定日子。但只为一个不甚分明的梦境,我选了相反的方向。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虽早已对离了金陵后,一路所见仍是我难以想象的。从最后一家邸店中所买的干粮吃光后,我靠草根和树皮熬了许多日子。   在烈日下的尘土里走着,我希望遇见什么活的东西,又怕遇见。所以在撞见到那群兵丁时,一时不知该不该逃开。 ☆、旧怨   “这鬼地方怎么还有活人?”那些大兵看见我时也是一脸惊诧,提着生锈的刀剑围上来,脸颊上黥着双雁,眼睛是恶狼的眼睛,我因此而畏惧,见他们逼近,不由退了几步。   “他好像是个大夫,大哥有救了。”忽然间一个一脸稚气的小兵惊呼,满脸掩不住的喜色,正是年少时的穆厉。听了这话,我知道自己也得救了。   他们的大哥脸色灰白地躺在一辆破牛车上,看我时原本浑浊的眼睛有了一丝神采,就像溺水者抓着根稻草一样。他的下半身都由一张破席子盖着,我小心地掀开席子,看见一片血肉模糊。我很惊讶,这么重的伤和这么乱的战局,他竟能活到现在。他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挤出笑来说道:“我的弟兄都很义气,所以我死不了。”   当真是很讲义气,这群残兵在自己都难顾得上时,还没有扔下重伤的大哥不管,可见无论到了什么境地,人与人之间道义多少都存着点,所以人是人,不是畜牲。这么想着,对这一百多号散兵游勇印象好起来。   没有多少草药,好在这位大哥很是能忍,如果运气好,他会活下来。因为他们身上盔甲式样和脸颊上黥着的双雁,我猜出他们大约就是朱温的对头,朱瑾麾下的雁子都,这位重伤大哥,看样子是个副都头。朱瑾大军被朱温击溃后,这些人定是历了千辛万苦才逃出来。脸上的刺青就是一座活牢狱,无论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来,所以他们一直往无人处走。   我不得已跟着他们走,一路越走越荒僻。好在一来就发现他们面上并无饥色,有十几人推着小推车,大概有许多粮食。这让我很欣慰,虽不知会被带到哪里,但能吃顿饱饭还是很好的。晚饭时,他们却为我提供肉食,腌渍过的,说是马肉,我这一惊不小,额上立时渗出冷汗。一群流寇,在这样境地下,能有马粮吃都是不易,更何况马肉。   于是我说:“我信佛菩萨,不吃酒肉。”   “以前也有个兄弟是不吃的,他现在死了。”他们冷笑,看着我嚼草根,猜我几天能饿死。   他们在愤怒,愤怒我与他们不一样,到了这一地步,还装什么。我也在愤怒,愤怒我向往多年的人世,原来也不过如此。高贵的人,建造城池,劳作穿衣,写诗作赋,讲礼节,懂仁义,万物之灵的人,原来真的可以同牛马一样的被割下肉来,煮熟,放上佐料,吃掉。味道上或许还有不如。早知如此,我当初泡在污秽的水中时,又何必去羡慕在桥上行走,可以重新生而为人的亡魂。全是笑话。   他们虽然愤怒,但也不能杀了我,因为那重伤的副都头,他是他们的大哥。我虽然愤怒,但仍尽心为那重伤的副都头缝合他撕裂的血肉,敷上药膏,看他慢慢好起来,他是我的病人。   大约走了十多日之后,意外逢着一个荒僻的村庄。有不多的老人,女人和孩子,都是衣不蔽体,面有饥色的。这很好,在我看来,比遇到一个富庶的村子好。这些大兵离开家乡后,他们自己的家乡也是这个样子,他们总不至于忍心做出什么来,我这样想。我错了。   深夜时,村子里只有一棵枯树伫立的那片空地上燃了篝火,火上烤了肉串,滋滋地响。不多的几个年轻姑娘流着泪挤出笑容,赤脚在围着篝火,在散发着腥味的红色土地上跳舞。士兵们用抢来的铜盆铁罐拼命敲着,大声唱着歌,唱到喉咙嘶哑。在吃着烫嘴的肉,唱着粗鄙歌谣的间歇,自然而然地喝上一口抢来的烈酒,快意极了。   副都头因为伤势的缘故,不能喝酒,也不能大口吃肉,大声说笑,但仍很满足的望着众人。目光安然而温和,使我几乎以为他是个善良的人。可惜他白日里卧在牛车上发号施令时,那凶狠样子令人终身难忘。   我火光下颓然坐着,心里很不快活,我安慰自己说,这一定是舞跳得并不是很好看,歌也不好听的缘故。   有一个留络腮胡的兵丁大笑着,把烤肉喂进嘴里去,不过他没能咽进去,反而吐出了白沫,弄脏了那一大把很有男子气概的黑胡子。然后他瘫倒在自己的呕吐物上。   “大夫,快些看看他,这家伙怕是羊癫疯犯了。”   我俯下身去,看着他,他是因我而死的,因为还有时间,我想记清他的脸。他自然没有发羊癫疯,只是毒发了而已。   在他们白日里忙着杀人时,我没有扑上前去阻止,义正言辞地谴责他们滥杀无辜,再用圣贤之道去教化他们。只有傻子或圣人才会这样做。我只能背过脸,不去看。太多的血,让我觉得干渴异常,远了人群,只往僻静处走,忽然间闻到了酒味,推开一扇陈旧的木门,找到了几坛酒,浊的。   已经没有什么粮食,却还有酒,一定是村民留着祭祀他们祖先和神灵的。这可能是方圆百里内所能找到所有的酒了。他们怎么可能找不到呢?找到了又怎么可能不喝呢?这么想着,我将随身带的□□倾入这几坛酒中,药量不够,毒不死人,但也足够了。然后退出屋去,重新掩上房门,等着他们之中有谁来带走这几坛子庆功酒。   很快,周遭其他人也吐出白沫来。应该还是有先后区别的,但我之后回忆起来,总觉得那络腮胡之后的一百多人,是一起吐着白沫。他们无力地倒在地上□□打滚,待反应过来元凶是谁后,□□换作咒骂。   我提起一把长刀,仔细看了它的刃,并不是很利,于是就将它弃了,继续在这些士兵身周找,终于寻到一把匕首,刃上泛着的寒光,是我见过最冷的。   这把匕首的主人瞪着我,身体仍在抽搐,口中已不再吐出白沫,但之前吐的还在,把他弄得有些脏。我见他满脸痛苦便对他说道:“放心,你很快就能回家,不会再受苦了。”匕首很快刺穿了他的心脏,拔出匕首时,血溅在我脸上,眼中,然后,天地间一切都是血红色了。   重复着用匕首去刺那些,在抽搐而无力的身体里跳动的心脏,一开始,尚且心有戚戚焉,但到后来,却已不觉得这与砍瓜切菜有何区别。我忽然理解起我正在杀的这些人来,理解归理解,既然开始了,就得不能停。   当我持着已是通红的匕首走到穆厉身侧时,看到他吓得哭了出来。   “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你还只是个孩子。”我用嘶哑的声音说,同样绕过了其他两个同样的孩子。   我最后走到的是副都头身边。当时我并没有刻意挑选过次序,不知道为什么最重要的那一个还是被留到了最后。   他的嗓子早已因为厉声喝骂而嘶哑,眼中除了愤怒,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我不知是什么,但可以肯定不是我刚刚在一百多人濒死的眼中见识过的恐惧。   在我杀死他兄弟时,他骂不绝口,狂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刀,可惜他不能站起来,连爬都不能。当我走向他时,他反而平静下来。   “为什么非要这样呢,这里难道不能让你们想起自己的故乡吗?只有老人,女人和孩子。”我忍不住问。   “只有这样才能回故乡去。”他说。   “回不去了,你曾说过,你的兄弟都很讲义气,所以你不会死,可是现在,他们都已死了。”   听了我这话,他环顾四周,全是他已经死去的兄弟。眼睛暗下来,用手中的刀子割开脖子后,倒了下来,头朝着地下,把最后死寂的一眼留给几根枯草。   几个年轻的姑娘早已忘了哭泣,睁大了眼,脸色土灰。明明算是救了她们,但在她们的目光下,我却觉得羞愧,拾起自己的东西,沉默着走开,离开了那村子。   这件事让我消沉许多,但我没有因此而退却,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去找那个女人,找自己的命运。我继续朝前走,却不知终点在哪。   一路看见父牵着子,夫牵着妻,卖到肉店里,被卖掉的人会被屠夫杀死,肉与不多的牛羊肉悬在一起出售。牛羊肉比两脚羊肉还要贵上两三倍。时间越久,就越觉得当年杀死那些兵丁或许没有必要。 ☆、梦里不知身是客   如今重新勾起旧怨,穆厉毛发直竖,怨恨之心又起,也顾不得病痛就要撒泼,却又立即焉了下去,安静如鸡。我回过头去,就看见是林虑来了。   她走到穆厉身边,把手掌按在穆厉额头上,笑道:“你呀,脾气太暴,整个人跟个火球似的,太烫。”   穆厉抬眼看林虑,眼中带着某种痴迷和畏惧,张开双唇,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林虑也并不预备听他说话,手离开穆厉额头一挥,命人将他抬下去。   之后,林虑便像个孩子般,在药王洞内四处走走看看,随意翻动。她的表情和举止经常都像个孩子,毫无顾忌,带着天真和残忍。   她先是翻出了古琴,随手拨动一下琴弦,发出一声空涩的弦音来,又皱着眉头说没意思。接着,她翻出了顾况生给我的玉片,仔细瞧了瞧,冷笑一声,道:“你也干过盗墓的勾当么?”   “这是何意?”   “这玩意儿,哪来的?”   “朋友赠的,我也不知此为何物。”   “你那朋友,看来也不是个好东西。我曾在麒麟将军手下做事,他为了军饷,掘过不少古墓,其中就有好几座汉代王陵。不管是金缕玉衣,银缕玉衣还是铜缕玉衣,都挖出来过。这个,若我所见不错,应当是银缕玉衣的玉片。”   “原来如此,二首领果然见多识广。”   “你明白就好。”林虑将玉片扔回去,接着又翻出几本医书,便盯着我,饶有兴致地问:“你识得字?”   “识得。”   “那你今日就先将手头的事放下,来我房里,为我办事。”   我受宠若惊,随即又犹豫道:“可还有几个病人——”   “他们立刻就会死吗?”   “那倒不会,只是……”   “那就先别管。”林虑轻飘飘丢下一句话,走了。   我到了她房前,敲门进去。她的桌上堆了一堆书,有几本书皮上还溅着血迹。   “来为我读书。”她一见我就随手从书堆里抓出一本,扔进我怀里。   “为什么要我为你读。”   “我不识字。之前为我读书的那家伙死了,裳儿倒是识字,可惜她老与我争执,我说不过她,又不舍得打她,就只好找你来了。”裳儿便是寿昌公主殿下,没想到公主倒也是好胆色,好兴致,竟喜欢同林虑争论。   “那我读的你都听得懂?”我问。   “不全懂。”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二首领,我教你认字如何?”   “我习惯听,再者,天底下识字的人海了去了,随便抓一个都能给我读,我又何必自己费心去学。”   “说得有道理。”   我便打开怀中的书读起来:“……乱世用能,平则去患。盛事维忠。庸则自从。名可易,实必争;名实悖之,权之丧矣。嗜权逾命者,莫敢不为;权之弗让,其求乃极。机为要,无机自毁;事可绝,人伦亦灭……”   “对了,就是这一段。”林虑忽然拍桌道,脸上有不满神气。   “二首领,怎么了?”   “我先前以为这一段说得正合我意,可裳儿却非以为不好,非要与我争论。她一个没见识的小娘们能懂什么,偏生嘴皮子利索,我说她不过。”林虑生起气来,又拍了一下桌子,仿佛是拍在寿昌公主娇躯上,立马出气了。然后手肘抵在桌上,手背撑着下巴,眯起眼睛问我,“你以为如何?”   “我,我以为,这段文字,其实是将不可说之事说了出来,虽不能算作高明,一不小心还会误人子弟,但总比空谈仁义要好些。”   “不错。”林虑似乎很满意,又随手抓了本书扔过来。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林虑蹙眉道:“这也太玄乎了,我不懂。”   正好我也不懂,便很自觉地将书扔掉,另挑了一本,重新读起来。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这是谁写的?这般悲悲戚戚。”一首还未读完,林虑便止住我问道。   “这是,这是,奇怪……我方才念了些什么?”我忽然一阵恍惚,明明应当知道那诗人是谁,却说不上来。连自己方才究竟念了什么亦不记得。再去看手里的书,竟是只余一片空白。   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我拼命回想,拼命去翻那本空白的书,却是一无所获。在这求而不得中极大的恐慌又袭来,我感到心忽然痛了一下。   “我也不记得了。罢了,念另一本。”最后又是林虑止住我,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脸,镇定下来。   “好。”我接过林虑扔过来的另一本诗集接着念。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散胡尘。可怜……”   林虑昏昏欲睡地听完我念诗,便打起精神,收拾一番,领了百来号人,下山打劫去。   黄昏时,介于红色和紫色间的云霞缀在并不远的天边,山间弥漫着温柔的光彩,再狰狞的面孔覆上了一层那暖黄的光后,都变得亲切起来。没有鸡鸣犬吠,但可以听到稍远一些的林间鸟语,而吃酒划拳时的笑骂声和打铁的叮、叮、叮都近在眼前,山匪们在此时是很闲适而安逸的。   林虑在这时归来,带着在她口中被称为兄弟的奴仆们和穿着绸缎衣裳、戴金银首饰的猎物以及肩上的血迹。   我想走近她,双脚却定在原地,只是呆呆望着。寿昌公主走上前去,靠近她,搀扶她。但林虑却挣脱了寿昌公主那纤细,好看,却没什么气力的双手,然后用她那条被血浸透的手臂一把将这个可怜的女孩搂住。   “不要担心,我不会死。”她低头,用已经因失血过多而发白的双唇,带着笑意,在惶恐不安的寿昌公主耳边吐出这样几个字来。   我今日第二次踏入林虑的房间,为了她肩上的伤。在这云台山上,山匪所住的,除了些天然的山洞,就是用原木建的一堆高大,结实但没有花纹的房子。寿昌公主在前两天住进林虑隔壁,粗砺而宽敞的一个房间,林虑对她是倒是不错,在这山上,少有人能独占一间木头房子。   如今,寿昌公主不过住了短短两日的屋子里,山匪抢来摆在那的花瓶已插上了一大把开得很好的芍药,梳妆台上摆了一堆精巧、漂亮却无用的东西,门口垂下了颜色青而浅的帘子,已然变成一个闺房。而林虑的房间里却鲜有那些装饰。但凡女子,无论穷富,不分美丑,除了瞎子,大概都会有至少一面镜子摆在卧房里。但林虑是个例外。   她的房间,除了卧具,几个箱柜,就只是一张极大的方桌,桌上是一座用骨头砌了一半的塔。   林虑坐下,很坦然地在我面前褪下一半被血液和尘土弄得黯淡的衣裳,露出她后背赫目的刀伤来。在这道皮肉翻卷,鲜血淋漓的刀口周围,无数道颜色黯淡,已经结痂的疤痕像丑陋的虫子匍匐在她原本雪白而冰冷肌肤上,一直蜿蜒到衣裳深处。   我恨把她弄伤的人,但转念一想,那些人恐怕都早已不在人世。   林虑背对着我,手中仿佛十分随意地把玩着一把匕首。我知道她并不信任任何人,包括跟随她多年的兄弟,更何况是我,一个出现在她视线之外,□□伤口之前的陌生大夫。她必须保证自己能够用手中的匕首割开我的喉咙,在我有任何异动之前。   她一定很累。   我将那些气味难闻的药膏涂抹在她伤口上时,寿昌公主就立在一旁,手中捧着纱布和药膏。眼睛一直盯着桌上白骨。   “那是什么?”终于听她问道。   “这是我的浮屠塔。”林虑笑了,用孩子般的口吻答道。   “这就是我不让你同我住在一起的缘故,到了晚上,在这屋子里你只怕比一个人住还要害怕。”   “我不会害怕,我不怕的。”寿昌公主说。   “为什么不去害怕,能做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不是很好吗?大夫,我说的对么?”   “不对,娇滴滴的在这世道活不长。”我答道。   “好像是这样。”林虑说,望着她的浮屠塔,似乎出了神。   “裳儿,我决不会伤害你,我无缘无故的喜欢你。但人的祸福难料,生死无常。若有一天,你在我之前死去,可愿意送一根肋骨来建我的塔?人死后留不留全尸其实是没多大关系的。”   “你尽可以把我全身的骨头拿去。”寿昌公主回答,半是认真。   “我只要一根就够了。”林虑很满意,她又笑了。   这两个女人说些这样的疯话,怕是中魔了。于是我说:“我死后,二首领也尽可以将我的骨头拿去,无论哪一根。”   “你的骨头么,我才不要呢,除非你是我杀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她拉上衣服,头也不回地说。 ☆、失踪   今晚的月不够圆,但亮而且白。天气并不很冷,但自山下被二首领抓来,现如今绑在木桩上的几个阔人都在发抖。几十个火把,将方圆几里外的夜照得更暗。   几百号山匪围着,一千多只眼睛看着的高台上,林虑站在苍白着脸的孔阳身旁说着些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的浑话,穆厉站在林虑身后一脸倨傲。我和原君游站在人从里,一脸困倦。   林虑话音一落,几百号匪徒便振臂高呼,我与原君游对着彼此无奈的脸干瞪眼,垂着手。   好容易等这些匪徒静下,却又见林虑在火光下走上前去,持着利刃在被缚着的其中一人心口比划。那人大声求饶,林虑自然全然不理,只是回头向被两个人搀着的孔阳例行公事般说道:“大首领可得瞧仔细了,这可是你父亲给你留下的一辈子的行当。”她说完便正了脸色,对那被缚着的人一笑。   也许是因了闪烁不定的火光的缘故,这一笑乍看竟十分妩媚。她解下发带,让那头很美的黑发垂到纤细的腰肢上。她雪白的瓜子脸蛋上,青幽的晕影浮着,妩媚和笑意又稠又浓,像一只艳鬼,令人不寒而栗,又舍不得移开眼。   “记住,杀你的是个女人。”她温柔地说。   话音未落,林虑就将那人上身的绸衣扯开,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还在跳动的心脏就连着淋漓的血肉被她攥在手里,腾腾冒着热气。   尽管林虑手上动作很快,但那人临死前的惨叫还是有些凄厉。   孔阳立在一旁瞧着,他既不肯移开眼,也不肯说一句话。在他眼中,既没有恐惧,也没有悲悯。   林虑将那团血肉往空地上一扔,立时就跑上只红眼睛的恶犬来叼了去。不过那已失掉了心脏和性命的锦衣人劫数却还没完,林虑将刃上血还未冷的尖刀移到他肋下,剔出第七根肋骨,削尽上面残余的筋肉,这才轮到下一个,几尽昏厥的下一个。   原君游见了这惨像,眉头大皱,几乎冲了出去,但被我死死扯住。我痴迷这个女人,只因为她的脸孔,那张记忆里在忘川河中与我相伴几百年,在琴音中出现在我前世的脸孔。我不是善人,只是隐隐觉得,自己要追、看、寻的似乎并不应该是一个这样性情的女子。   再次去为林虑换药时,见她的浮屠塔砌得更高了些。我盯着桌上骨塔,数了数,一共六十八根,一根骨头一条人命。数完后立时不觉得林虑恶毒了,她直接杀的人没我多。于是心满意足,心安理得。   离开这里,带寿昌公主和孔阳一起,又重新成了原君游操心的事。这小子永远不能安分一些。   昨晚林虑对那些富贵人的虐杀虽让人心惊,但究竟也不能让人多说些什么——山匪本就是如此的。   但林虑却在杀人立威,说完替天行道、杀富济贫之类老话之后,颇有些远虑的对手下这群为口饱饭上山落草的强人说道:“我等为着世道艰难,上这云台山落草,此时人众势强,自然活得快意,却终非长久之计。谁都有个年老体衰的日子,总不能做一世强盗。再说,这也终究挣不来个光宗耀祖,封妻荫子的前程。”   听了林虑这话,我猜她是想要招安了。   但她接下来却开始大骂却起朝廷来,从上到下,骂了个狗血淋头,什么贤良之士不得重用,奸佞横行,朝政腐败,说得天花乱坠,不过本质上就是我忽悠秦吉安的那一套说辞。   我听后只觉得头晕,不知道她究竟想做什么。不过她并没有让我晕上太久。站在她身后阴影里的秦吉安走上前来,刚刚几乎没人看见他。   他扬手止住众人因林虑的一席话而激愤的众人的叫嚣。他的背挺得比往常更直了些,大约是因为林虑此刻站在他身后的缘故。他对着这群乌合之众拱手,大声道:“各位英雄,在下特奉母乙首领之命自陈州前来……”   秦吉安头一句话就仿佛一个大棒,结结实实打到我头上。这个秦吉安,竟是母乙的使者,那个在陈州号上乘宗,攻乡占社,聚众起义的母乙。   那么林虑此刻就是要追随母乙那个反贼,反了大梁?   大梁这些年虽掣襟肘见,可毕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一去,恐怕前途难料。   比起山贼,反贼才是让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一切都不能再拖了,原君游、孔阳和寿昌公主必须马上离开,否则就再也难以全身而退。尤其是寿昌公主,若是这群马上变成反贼的山贼知道她的身份,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我不能离开林虑,无论她走哪一条路,她就是我的命运。   没有想到的是,在我和原君游还没想好怎么带寿昌公主离开时,她就失踪了。   消失的不仅是公主,还有几十个山匪,他们与我一般知道造反要流许多血。在他们中,有几个平日里臭名远扬的好色之徒。   最早发现寿昌失踪的是林虑,她对寿昌一向暧昧不明,待她仿佛侍女,又仿佛姊妹。寿昌每天早上都要为林虑梳头——这位公主不但没有任何怨言,反而乐在其中。一天早上,林虑没有等到寿昌公主,便到她的房间去,发现往日一直叠得整整齐齐的被褥凌乱的散着,原本插着一大把芍药的花瓶也碎在地上。   她披散着头发怒气冲冲地召集人手,誓要杀光所有逃走的山匪,找到那个被掳走的小娘子。   “这群狗东西,想走就走,还掳走我的人,这是当我死了。”她咬牙切齿,面目狰狞,然而美丽。   “也许不是他们干的。”我答道。也许她真是在睡梦中被人掳走;也许只是没有像往日一样警觉,为一只漂亮的蝴蝶走进山林里太远,迷了路,或者遇到了野兽。   也许她已经死了,也许被玷污了,我希望她只是在树林深处迷了路,真的只是迷了路,她不该这般轻易地死。   我们在找她,山上半数人都在找她。秦吉安不明白为何林虑在这样要人命的时候会大张旗鼓地找一个女人,一个似乎无足轻重的女人。但一早就想抓住那些逃走的匪徒□□,以儆效尤,自带了手下也找人去。   可似乎无论什么,去寻找的人越多,越用心,就越难以寻找。   孔阳对这座山可谓了如指掌,一路上从容说起哪里山路陡,哪里蛇虫多,哪里摔死的人多,哪些地方他也没敢去过。叫我暂且放宽心,但我却越听越觉揪心。   转眼已是日暮,与原君游瘫坐在野道旁休息,大口喘着粗气。山之外的暮色侵染林木,一片晕黄。透过被汗水濡湿的眼睛望林径更深处,望见尘埃和细小的飞虫在长草和暮光间飞舞,像是光的斑点。寿昌公主就婷婷的立在那一片光点之间,低垂着头。   我立刻跳起来,朝着她的方向跑去,身后有人在喊些什么,我听不清,只是向她跑去。我的双手刷过高高的野草,可惜我望见的她不过是光里的幻影,日光离开林间草木后,她也消逝无踪。一切都黯淡下来,有一股寒意渗透到肌骨。   回头看去,已不辨来路。   不过一会,天色完全暗下来,亦看不清前路。我独自一人,着了魔般在一片的黑色里狂奔,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到,我只要去找,找到林虑,找到寿昌,找到我自己。突然之间脚下空了,我听见自己的头和脸在石头和树杈间乱撞,身体滚下山坡的声音,最后这声音在一片荆棘丛中停了。我感到痛了,血从额上滑到嘴角,痒与疼像条毒蛇游走在身上。   我最后听到夜风穿林而过的声音,还有那首曲子,有谁在抹着琴弦。 ☆、千年前的那场春宴      我的血还在流,不该在这一刻回想起从前。沉迷过去,或许会让此刻的我在这里躺成一具白骨。   然而这却从来由不得我。我并不是为自己活着,而是为霍羽,为我的前世活着。这并不公平,然而一切在一千年前就已决定好了,无法更改。   于是又记起,记起一片同样陷在黑夜里的树林,那片树林里有白色的月光,我同样在找,在找着谁。   再往前回忆,是上巳节,虽在暮春,但仍是最明媚的一天,斗鸡的事就只好先放在一边。带上酒,携三五个友伴,到城外东流水边去,祭祀之后,用兰草洗身,杨柳枝沾花瓣水点头身,以求洗去尘垢,消灾去祸。   我总在额头上点过多的水,让水流过面颊、下巴和脖子,像条小虫钻进衣襟里,风一吹就冷。   没一个活在长安的年轻人来到这水边只为了祈福,那是老年人才专注的。满城士女会在这一日倾城而出,连平日里深藏在高门大户里的贵妇娇女也不例外。   那些年轻女孩会穿上自己最美的衣裳,在水边采兰,踏歌起舞,偶有几个大胆的,会卷起裙角,露出白皙鲜嫩的双足,踏进浅水中去,尽情嬉笑。做个男子做到此处,方能领悟到生了双眼睛的好处。   我的眼睛要比往年要更忙一些。往年不过是要挑几个最漂亮的仔细看看,饱一下眼福罢了。如今却临时起意,想要在那些衣裳华丽的少女中寻出那个曾在雪中站在梅花树下的许家女儿,瞧瞧她究竟有多高了。   可似乎所有女孩都长了同一张脸,都不是她的脸。躺在树荫下,随手拔了根草,对着日光看着,忽然想到就算见到她了又能怎样学着《诗经》,赠她芍药还是学着《离骚》,赠她香草都罢了,那是王孙公子的做派,为着自己的胡思乱想我忍不住笑了,把手中那根什么也不是的野草揉成一团,扔进水里。   天色稍晚时,就像往年一样,唱着歌,陪着几个老人,几个孩子打算慢慢走回去。在那群花团锦簇的女子中,却忽然跑出一个身著绿衣,名为绿衣,脸色慌乱的婢女来。   她一眼见了我,大喜过望,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求你,救救……女公子……救救她……”   “怎么回事?她落水了?”我问。   “不,不是,她是被一群男子劫走了。”   “什么?他们往哪去了?”我问,然后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跑去,又转过头对她大喊:“快回许府叫人。”   我一面追,一面打听。几个闲客告诉我的确有这样几名贵公子——都是名声不大好的,拉扯着一位面有姝色的女子往水边的林木中去了。   我跌跌撞撞地追去,却遇上几条岔道,在不知往何处去时,隐隐听见丝竹管弦之声,便勉强定下神来,循着这乐音走去。   不多时行到乐音最盛处,于乐音之外,又听见调笑谑浪、杯盘相撞之声。拨开挡在眼前的树枝,一眼就见到了许家女儿。   那群贵公子在这原本荒僻的林间空地举办极尽奢华的盛宴,不知多少张名贵的波斯地毯铺在绿草上,那些地毯上绣着的千花百草□□更甚眼前。山肴野蔌,杂然前陈,一帮乐姬在一旁吹拉弹唱。席中有男有女,都身着锦衣华服,再仔细瞧去,竟还有两名作贵公子装扮的女子,她们饮着美酒。   许家女儿身旁最尊的位子空着,独自一人端坐在上首,似乎无人前去搅扰。他们将她虏来,却又对她很是恭敬,我一时疑惑了,或许这只是这帮贵族男女之间的玩笑,我现在闯进去只怕不过是出乖露丑而已。记起了自己是个至微至陋的人,离这春宴太远,便想走。但那独自端坐的女孩脸上愁色又令我移步不得,尽管根本无力为她做些什么。   她安静端坐在佳肴、烈酒、箫管弦歌之间,低垂着眼眸,似乎与眼前这场盛宴无关。   一个醉得太厉害的肥胖男人却忽然弃了怀里娇媚的女人,走上前去,用夸张过了头的姿势对许家女儿行了一礼,扬声唱道:“凤兮凤兮,翩翩北来。草木青青,佳筵既张。梧桐华矣,竹实美兮。云何不乐?云何不歌?”   此歌一止,满座的人都停了嬉笑,一起望着她,意即要她和歌。可以听见她唱歌了,我呆呆想着。可她垂首蹙眉,轻轻摇了头。我见她摇头,也跟着摇头,心下微微失望。   一个瘦而且高的红衣男子似乎是席上酒吏,见她拒绝,便掷下一大觥酒来:“既对不出,就要受罚。”她依旧只是摇头,众人又都道:“不喝不行。”她也只能皱着眉头饮下了那酒,咳嗽起来,原本苍白的脸蛋瞬时染上了酡红。   我疑心她那小脑袋瓜里的确空空荡荡才无言以对,想起那些在夫子面前背不出文章的岁月,十分感同身受。真愿此刻草地上裂开条缝,然后我抓住了她的手,与她一道跳进去,永世永世不出来,不见人。   “多谢众君厚意,赐我佳筵,只是终无歌以对,酒已饮尽,告辞。”许家女儿把双目望着酒吏,一手持杯,一手轻拂衣袖,杯口转朝下,以示杯中物已尽。   “何必就走,有位贵人或许马上就来,我们不过是想请女公子与他见上一面。绝无恶意。”   “既非相知,更非故人,何必相见?”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人生难得几个新相知,又有今春之宴,今夕之缘,女公子更该与他相见。毕竟春日未尽,杯中还会再有新酒。”   我遥遥望见她默然片刻,重新坐回席上,暗叹这女孩实在笨嘴拙舌,唱也唱不过这群纨绔子,说也说不过,各色手段俱无,只是一味任人摆布。   “你在偷瞧些什么呢?”耳畔忽然响起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那声音极轻,仿佛什么也不愿惊动。   我回过头去,看见那人戴着一副威风凛凛的恶鬼面具,这令我想起湘楚之地的巫师,想起他们佩戴香草,披散头发,狂舞在咒语与祭词之间,面具在夜色与火光之间忽隐忽现,愈发狰狞。一惊之下,向后急退两步,却立时被他扯住衣袖。   “哈哈哈,莫怕莫怕,我是人。”他笑起来,笑声清而郎,带着三分得意。   “你这面具,真是稀奇。”   “这是我亲自制的,仿着古画上蚩尤的脸。”   “大白日的,为何要戴上这样一副鬼东西?也不怕吓坏小孩子。”   “只因我生得太过丑陋,若不戴面具,更吓人了。”   “若是为了好看,这面具为何不描画成仙女模样?”   “坏主意,若有人被这仙女面孔迷了眼,我再揭下这面具,他还不得心死如灰。”   “你想得倒是周到。”   “我一向周到。你瞧,这宴中许多女子,哪一个生得最美?”他将手搭在我肩上,眼角余光里,那手简直比女人的手还要修长细嫩。   “自然是那位端坐在上首的白衣女子。”我说。   “好眼光。与我去同佳人搭个话如何?”   “并未与席中人相识,又无人邀请,贸然闯进去,未免太过失礼。”   “我邀你去。瞧你这手指头,想必是精于琴道,来为我弹琴,如何?”我可怜兮兮的爪子被他抓住,扯到那副恶鬼面具前,仔细看。   “你邀我去?你是?”我顿时浑身不自在起来。   “此间主人。”他答道。听闻此言,我才惊觉在他身后不远处,无声无息立着十多个灰衣袖手的仆僮。   他不由分说,携了我的手大踏步走朝前去,席上众人见了他都一正衣冠,起身见礼。   “适才因逢父亲召唤,暂且失陪了。不过,这一去倒是有个意外之喜。这是在下新结交的朋友——”   “我与你明明素不相识,哪里算是朋友?”不知这人究竟打了什么鬼算盘,于是不识抬举地挣脱他的手。   “我说你是,你就是了。”他抬起头来,饶有兴致地,用他藏在面具后的双眼审视我。在他目光之下,我被一种一生从未有过的心绪所困扰。   “在下霍羽,字为仪。”我认了命,与席上众人见礼,并默默将这古怪的家伙称为蚩尤公子。   “我这朋友,颇精于琴道,今日就请他为大家奏一曲助兴。”蚩尤随即高声道,不容我多言。   早有仆僮取了一把好琴过来,我以为要奏古琴,应当是对着知己好友或松间明月,而不可以拿到酒席间助兴,让原本与清泉为偶的琴音染上酒味,或者令酒徒在兴致高涨之时硬耐下性子听琴,都是败兴,可谓两相辜负。可还是不忍令那新交的朋友失望,只好坐下,信手弹起琴来,一曲终了,满堂只是喝彩。   我疑心那些喝彩的贵族男女之中,有一半仅是出于礼节,一半的一半仅是从众,剩下的几人里,大约有仔细听了琴音而并不觉得高明的,然而不屑说破。又有那么几人,竟是真的以为我弹得好。无论如何,扫兴的琴事总算完了,可以喝酒了。   满堂欢畅,面前盛满佳酿,我有心去饮,然而入口无味。大约是因为高高端坐在上首那一对男女。蚩尤公子喝的高兴了,就亲自斟了满满一杯酒去喂身旁的许家女儿喝,那小美人不理他。他讨了没趣,立时拔出腰间佩剑。   众人吃了一惊,以为他这就要砍人。许家女儿一张俊俏小脸也吓得煞白,咬着薄薄的小嘴唇发抖。哪知他剑峰一转,下了场,为众人舞剑。   我松下一口气,便端起酒轻啜一口压压惊。再看许家女儿,见她也端了酒杯,缓缓吐出一口气,然后眼波流转,瞧见了我。   我不敢瞧她,只好去瞧那戴面具的舞剑,见他身形俊逸,体态风流,衣饰华美。暗暗想到,天神也不过如此了,可惜他脸上一副狰狞的恶鬼面具,说自己是蚩尤。   他苍白的指节握着剑柄,我细细瞧去,瞧了多时,终于看清那剑柄上是镶了三颗蓝宝石,碧森森的,带了点贵气,又捎了些点寒气。   他舞到我身边,一把将刚斟满的酒杯夺去,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又将杯子重重掷下。   我微觉不妥,犹豫道:“这杯子我用过了。”   “无妨,霍兄琴艺实在比不才预料得更好,佩服,佩服。”   “这事尊驾做得可不周到,贸然弹奏,方才差点出了差错。”   “出了差错又如何,有我在,谁敢说霍兄你半个不好?”   “我身份太低,恐怕不能与你称兄道弟。”   “你这般想,大可不必。我交朋友,向来不问身份高低,反正又不可能比我尊贵。”   “呵,但真没人比你尊贵?”难道你是皇帝不成,好大的口气。   “论亲戚的时候有。不过我亲戚虽多,却不常与他们见面,倒也落得清静。”他随口言道。然后我明白了面前这人恐怕是出身皇族。    ☆、千金一笑      讨好他,取乐他,劝谏他,利用他,绑了他,羞辱他……东方朔、邓通这些前辈我不知该效仿哪一位,又能效仿哪一位。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想法在脑中闪过,只觉得自己不能白白认得一位天之骄子。   然而最后也只是将他为我斟满的一杯酒一饮而尽,遗憾以自己的身份不能真的与他为友。   “为仪,但真是你,别来无恙。”   我抬起头,是那红衣酒吏,见他脸上一副笑容实在是和善亲热,不由心下茫然,明明不曾与此人相识。   “当年季凌过于轻狂,曾与令尊有些过节,如今想来,实在惭愧。”他又继续道。   我望着他那张不丑不俊的脸,将肠肚搜空,终于想起了当年的三百石谷子。那时他正年少,又总是嬉皮笑脸,瞅着比如今俊些,也更招人厌些。   “是季公子,久违了。”我忙道。   “可否借一步说话?”季凌探过身来。   我忽然记起幼时如何被他打破嘴脸,弄脏衣裳,抢走心爱玩物。当然,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家与他最大的恩怨还是那一杯掷到地上的酒,父亲半年的俸禄,三百石谷子。思及旧事,又觉肉痛,三百石,不知可以酿多少酒,全被这小子糟践了。种种怨气一时涌上心头,对这人也就不愿如何客气。   “有什么话,在这里说就是了。”   “这儿可不是说话的地,你还是随我到外间吹吹风去。”   一时间我又寻思到与季凌那些所谓恩怨其实不过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这么多年还心心念念,未免气量过于狭小,便暂且随他去。   日头开始西斜,天光薄了些,我与季凌一前一后在林间走着,宴乐声渐渐远了。   “令尊可有消息?”他问。   “家父他怕是成仙去了,人间哪里寻得到他。”   “你可知道我当年究竟说了什么,才会使他那般动怒?”   “不知道,不过也不必知道,父亲当年待人过严了些,触怒他也并不难。”   “令尊他……他为人实在是……太过……呃……方正了些。”   “的确。尊驾带我出来,难道就只是为了谈论家父?”   “其实,我们来此,本是为了陪一位贵人消遣解闷。那位贵人因于人群中一眼望见一位白衣女子,随口说道,谁若能得这位丽人相伴,此生倒也不枉了。   我等便动了歪心思,暗里将那女子掳来,欲讨那位贵人的好。不想回到宴席上时,那位贵人却因父亲传唤而早早离去。回来时却是与你同行。而他对你又似乎过于殷勤了,你要当心。”季凌回过头来细细看我,眼神复杂,过了多时方这样对我说道,脸上笑容竟有一丝意味深长。   “那个戴蚩尤面具的公子么,他究竟是谁?”   “他是谁,唉,你迟早会认得他。听闻你家糟了变故,我心下过意不去,才特意来提点你,望你不要将我的话当做耳旁风。”低吟半响,又道:“他一向喜怒无常,你入了他的眼,不知是祸是福。”   季凌满脸关怀之意,循循善导,当真像是转了性,对我一片好心。   “你们方才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去背着人处说你坏话。”季凌满眼笑意。   “说便说吧,我这人最不怕别人说了。”蚩尤公子大手一挥,并不计较,眼光又立即转到呆坐在他身旁,一脸苦大仇深的许家女儿。   “你不快乐吗?”   “并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笑。”   “尊驾可曾见过有人无缘无故哭?”   “没有。”   “那么尊驾见不到小女无缘无故笑,也是自然的。”   “说得也是,我且为你寻些乐子。”   他思衬片刻,转头向立在身旁的仆从低语几句,那仆人不住点头,退了下去,又很快回来,带回六名壮汉,每名壮汉都恭恭敬敬托着个铜盘,铜盘上规规矩矩盖着块红绸布,不知里面盛了什么物件。   他随意扫了那些铜盘一眼,放下酒杯,然后兴致勃勃地开始一个名为“千金一笑”的游戏。若有人能够逗笑端坐在他身旁的丽人,便能将铜盘中的物事尽数搬走。六块绸布也被同时揭下,露出六堆钱币。   这人出手倒是豪绰。在座多是五陵少年,除我之外,既富且贵,大多将钱财视作浮云粪土,而他却出了能够教所有人都微微心动的云和粪。   “败家子。”我在心里骂了一句,又觉着他待我还好,骂他不好,脸上便是一热。   “这游戏还是止住罢了,尊驾恐怕做不了周幽王,毕竟将这位女公子比作褒姒……可是大大不对。”待众人闹过一阵,座中一位男装打扮的女子懒懒开口,声音不急不缓,嘴角含笑,削葱般的指头扶着雪白额头,一面劝谏,一面卖弄风情。   “为何不对,难道她不够美?”席上一名雪白瓜子脸蛋的紫衣女子与她针锋相对,立马反驳。   “美则美矣,却毫无冷意,倒是有一大股子呆意。褒姒是个冰山美人,可不是木头美人。”   “你怎知是冰山不是木头,你见过不成?”紫衣女翻个白眼,冷哼一声,很有见识地没将木头美人这名号驳掉。   那蚩尤公子玉手托着下巴,歪着头,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忽然雪白的指头拧在一起,使劲地敲桌子。两个女人于是立刻闭了嘴,等着这位天之骄子发话。   彻底静下来之后,又过了起码一盏茶的功夫,蚩尤公子方才长叹一声,闷声道:“木头就木头吧,起码也是紫檀木,沉香木,不是榆木,不是梧桐木,不是松木、不是桐木、桦木、桤木、香樟木、杉木……”   蚩尤公子报起木材名来如背书一般,滔滔不绝,又有些咬牙切齿,灰心丧气。   “呆了。”男装女子叹息。   “傻了。”紫衣美人撇嘴。   “疯了。”我暗叹。   “等等”许家女儿打断被木匠附身的蚩尤公子,脸上带着不满神气,发表了高见:“松木哪里不好了?”掷地有声。   “好啊,只是没那么好罢了。”蚩尤公子回了魂般,声音又短又促,却是镇定下来。   等众人随蚩尤公子一起回过神来,许家女儿就遭了难,立即落了个松木美人的美称。   “不过还是不好,这女孩儿清清白白,纵然可称红颜,却远非祸水。褒姒与她,难以相提并论。”   许家女儿正侧头瞅着那一千金,眉头微皱,若有所思。闻言身子一颤,对那男装女子点点头,嘴角微动,似是想对那女子微笑又硬生生忍住了。   “我今日还偏偏要做幽王,谁又能耐我何?”安然藏在面具后的那人提高了声调,带着几分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眼睛闪的光像野兽一样凶狠。   那男装女子见了,便吐吐舌头,不再说话。许家女儿终于看了坐在身旁的那个古怪男子一眼,我见他们眼神相触,很快又分开。一眼之后,她脸上便浮出不安的红晕。至于戴着蚩尤面具的那人呢,他脸上表情是凶狠、羞涩还是满不在乎,鬼才知道,我只见到他十指紧紧绞在一起。很快他发现我在看他,也抬头望我。他眼睛太亮,令我有些害怕,又有些羞窘,急急忙忙将目光移开。   紫衣女子玉手托着香腮,睁大了一双桃花眼,极认真地问道:“我能挠她咯吱窝吗?脚底板也成。”   “好主意。”蚩尤公子拍手笑道,然后小心翼翼问了身旁女子一句:“可以吗?”   “自然不可以。”耐着性子等了半晌,没有得到回应,他便自顾自地说了一句为自己解围。   我默默盘算了一千金能买多少酒,然后搜肠刮肚想了几个笑话,等着前面几人败下阵来。   一个清瘦的白衣男子下了场,怀抱胡箜篌,一双眼只望着松木美人儿,缓缓说道:“我自乐浪郡来,曾见一白首狂夫,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於是援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其奈公何!’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他话音落下,箜篌声起,这个古怪男子也如白首狂夫之妻一般歌道:“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其奈公何!”   待到箜篌声落,我方才发现自己流了泪,急忙拭去。   “那狂夫为何非要渡河?”蚩尤公子问。   “必有他的理由。”白衣男子答道。   “请再奏一遍,不,不对,这不能让她笑,她哭了,你来这里做甚?”   “我不愿见你笑,只愿见你哭,如此我才知道,你今后是如何日日以泪洗面,如此我才能心安。”他不理蚩尤公子,又是一双眼睛只望着松木美人儿。   “为何我会日日以泪洗面?”松木美人儿一面以衣袖拭泪,一面茫然无措。   “你身旁这位公子戴着面具不见人,生得应当很丑,他权势似乎又大得很,又对你喜欢得很,恐怕你非嫁他不可了。”   我在一旁听了,忍俊不禁,疑心自己已无上场机会,所幸松木美人儿倒还镇定,她问那男子:“可是,我又不以貌取人,即便真嫁了个丑八怪,哭个一两年也就完了,不至于日日都哭。”   “是啊,你不会只因为蚩尤公子生得丑就哭,可是啊,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你爱上我了,若嫁了他人,会日日伤心的。”   这位仁兄几乎成功了,我看见松木美人儿脸上浮起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并且有壮大的趋势。可他的头立即被蚩尤公子掷下的酒樽打破。   “把他给我拖下去。”只听蚩尤公子的满腔怒火自面具之后传出,松木美人儿立即花容失色。   有了这前车之鉴,等轮到我上场,站稳脚跟后,就立即改了主意,没说笑话,径直走到她面前,俯下身,在她耳边低语。   当我说完,再看向她的脸,就知道自己赢了。笑意还残留在她脸上,竟有些活色生香的意味。于是我也笑了,觉得自己聪明机智并且出手豪绰。   可蚩尤公子却不满意:“你对她说了什么,说给我听听。”   “这个,就不足为外人道了。”我有些得意,随即又意识到自己脱口而出的话里有纰漏。   “我是外人,那她就是你内人了?不足为外人道,难道是些下流话不成?”   “当然不是,我懒得同你多说,我也不要你那一千金,方才的通通不作数罢了。”   “你莫要生气,这作得数,我不赖账。”   听罢此言,我一颗心全放回肚子里。欣欣然坐回席上吃酒,临近两桌都探过头来问我,在那松木美人儿耳边,究竟吹了什么风,也只是摇头不语。   吃饱喝足后,又抬眼望去,见蚩尤公子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望着松木美人儿,若有所思。至于那松木美人儿,倒没被打回原形,变成一段呆木头,她变成了木头燃起的青烟,神游物外。   这一切荒唐,又有些虎头蛇尾。 ☆、红马之盟   恍惚间,一阵蝴蝶飞来,如风飘碎锦。蝴蝶飞过我,飞过松木美人儿,飞过蚩尤公子,萦绕在座中一位眉目清淡,衣饰简净的女子身周,缠绵徘徊良久,方才缓缓飞去。   “女公子今日用了何等样的香粉?竟引得蜂狂蝶乱。”待那蝴蝶去远,座中有人笑问。所有人一道儿饶有兴致地看那女子,然而她过于素净单薄,淡如月光清水,看无可看,所有人只好又说起蝴蝶。   “不知那群蝴蝶会是谁人的魂灵所化……”   “我猜那是韩凭妻的衣袖。”   “这是何意?有何典故?”   “几百年前的故事,宋康王舍人韩凭的妻子很美,宋康王将她强夺了过来,韩凭悲愤而死。韩凭妻于是暗中使自己的衣服朽烂。有一日,她与宋康王登上高台,投下高台而死,侍从急握其衣,却着手化为蝴蝶。”   “这故事我听过,韩凭妻是何氏,她作过《乌鹊歌》:‘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自高飞,罗当奈何!乌鹊□□,不乐凤凰;妾是庶人,不乐宋王。’”松木美人儿又呆呆地开了尊口,她似乎喜欢这故事,与所有少不经事的怀春少女一道儿,听见个凄美的传说,便将故事里那不幸却又的确被爱着的女子想成自己。   松木美人儿身旁的蚩尤公子也开金口:“乌雀□□,不乐凤凰;妾是庶人,不乐宋王。倒是情深意重,他们夫妇双双身死,就很快乐了?”口气实在酸得很,大约是因为身份尊贵,又受挫于一个身份其实远低于自己的女子,便将宋王引为了知己。只不知在今日的故事里,谁又是那韩凭,他无疑是要倒个大霉,可还是很值得羡慕。   座中又轻轻响起紫衣女子声音:“蝴蝶绚烂,若花中腐尸,美则美矣,却是不祥。”她只悄悄向那男装女子说,只是我也听见了。   蚩尤公子在良久沉默后,似乎又有了新主意,我心下一颤,觉得那似乎是个坏主意。   他高鼻深目的昆仑奴,恭恭敬敬,牵出一匹膘肥体壮、遍体通红的马儿,引得满堂疑惑,又满堂赞美。   我不懂马,但见了那马,只觉得神俊非凡,也不由称赞一句:“好马。”一时痴了,满心想着跨上这匹俊美的红马,在春日里的少陵原痛痛快快跑一场。宁可不要那一千金了,单只要这马。想开口同他换,随即却想到有八百金不是我的,不能动。   “你又要弄些什么,我不管,那匹马儿可真漂亮,借我骑一会儿。”男装女子跃跃欲试,竟比我还心急,不过就算到了此时,她也仍旧是媚态横生,决不肯露出一丝英姿飒爽。   “瞧你这娇滴滴的小模样,恐怕就是再过七辈子,也只坐得了牛车,骑不了马。”紫衣女总在逮着机会与她说话,此时立即俏生生笑了。   “我定是倒了七辈子血霉,才碰上你个冤家。”那男装女子大为扫兴,翻了个白眼。   “这匹马是我最心爱的,我曾经亲自喂养过一个月,它爱吃红豆,还爱吃谷子,只喝清泉水。”蚩尤公子不理那一对冤家,抚摸着那红马威风的鬃毛,满眼疼爱。   “爱吃豆子,只怕也爱放屁。”我说。   满座大笑,蚩尤公子也笑。“干坐着喝酒,实在无趣。倒不如玩个新游戏,不过这游戏有些许危险,不想枉送性命的可以退出。”蚩尤公子大笑之后便接着面向众人说道,声音温和轻柔,有若春风和煦。   除了我,没人以为真会送掉性命,可我实在舍不得那匹枣红马,最后这场游戏也就无人退出。   “既无人退出,那就请众位在席上各择一位心爱之人为伴。”   席上众多男女除却松木美人儿,本就都是大胆妄为,不知廉耻者,为尽欢而来,借着酒劲与黄昏,目睹第一对男女携手后,便纷纷不顾礼仪,不顾羞怯了。那男装女子与那紫衣女子并肩站着,两人脸上都是一副嫌弃厌憎模样,手却挽着。   我独自立着,自觉只能做个孤家寡人。却有人轻轻扯了我衣袖,回头便看见松木美人儿,她扬起头对我微笑,那笑容有些义无反顾的凄然。“原来我就是韩凭。”我木然地想。随后我瞧见了蚩尤公子的目光,嫉妒而悲哀。他待我很好,我对不住他。对不住便对不住,我又不能娶他,却做过与身旁这段小木头共度一生的春秋大梦。   过不多时,究竟还剩了几人,孤孤单单,又不愿勉强凑在一起,有男有女,男多女少。   “这游戏有些孩子气,叫捉迷藏,又叫棒打鸳鸯。”说这话时,他的声音也是孩子气的,带着天真而理直气壮的恶毒,兴致勃勃,仿佛正在虐待几只无力反抗的虫子。“各位且与心爱之人到林中躲藏,在下等一柱香燃尽之后会率剩下的人与家奴前去抓人,哪两位要是不够小心,或者运气不好,泄了行踪,给我等寻到了,便永生永世不得相见。”   他仰起头,深深吸一口气,又重复了一遍:“永生永世。”   “昔者,高祖皇帝与部将群臣相约非刘不王,杀白马为誓。今日,我与诸位定下这约定,便杀红马为誓,使诸位知道,今日之事,并非玩笑。”   说着,他便命那昆仑奴上前,抡起大刀,竟生生将马头斩下。血污了柔绿草荫与天边斜阳。一匹失去了头颅,又站立了片刻才倒下的红马成了我许多年的梦魇。   当场便有几名女子花容失色。蚩尤公子在血光中缓缓说道:“违者生世无欢,不得善终,轮回不得脱。”   与许家女儿双手相握的那一刻,我对他和他这匹红马都不再存任何妄想。此刻见了那血淋淋的红马头落到绿草地上,惋惜之外,更多是惊惧,这家伙疯癫得太过。   等他话音一落下,我便抓住松木美人儿袖子往林间发足狂奔,她衣袖没有化为蝴蝶,这很给人安慰。    ☆、逃亡   奔跑了多时,觉得已经很安全,便松开她衣袖,瘫倒在林间草地上,望着最后一丝阳光划过树梢,大笑一声,再大口喘气。   “清宛”她忽然说。   “什么?”   “我姓许,名清宛。”   “清宛,怎么随意将名字告诉我,难道要与我私定终身么?”我笑道,想看她羞得满面通红。   “不是。”可她究竟不愧是个木头美人,面色不改,气定神闲,轻轻吐出两个令我美梦破灭的字眼。   “你得去提亲。”我心碎之后,她又一本正经道。   “好。”我认认真真点头。   “我们就此逃了吧,不管那宴会,也不管那戴面具的家伙。”   “可是又能逃到哪里去?”   “你送我回家。”   “回家的路被他们堵住了。”   我们就在林间漫无目的地游历,等天渐渐黑了,思衬着那场荒唐的游戏已经结束,我便打算走大路送她回家。   “你可听见了,有人在哭。”清宛扯了扯我衣袖,躲到我身后去,微微地发抖。我也听见了,那些树丛深处断断续续,呜呜咽咽的女人哭声,很想去瞧瞧是什么鬼怪在哪里藏着。可立即想到清宛,我皮糙肉厚就算了,不能将她也带到险地中去,于是笑道:“不要怕,哪里有什么哭声,只是夜猫子在叫。”   清宛似乎下了极大决心,道:“我们过去看看吧。”   “你不怕?”   “怕又有何用,是鬼,我们躲不过,是人,或许可以帮帮她。”清宛似乎下了决心,从我身后走出来。   于是循着哭声走去,月光之下,见那相别未久的紫衣女子在哭,那男装女子被她抱在怀中,心口插着一把匕首,浑身是血,已是死得透了。   “这是怎么了,你们遇见强盗了么?”清宛见了,面色也是惨然。   “是那戴面具的竖子。他说,我们永生永世都不得相见。”   “不相见便不相见,他为何要杀人?”我怒道。   “他说,我不是二位的影子,不能永远跟随着你们,哪里知道誓言是否会被遵守。只有死去一人,我才能确信,你们的确是不能再见。然后他扔下匕首,她将匕首抢过去。”   “这个疯子,他究竟是谁?”   “我不清楚,我只见过他三次,每一次他都戴着面具,出手豪阔,颇有权势,杀伐随心。”   我叹息一声,想背起死者尸身送回家,哪知紫衣女将她抱得更紧些:“别碰她,给我滚,谁也不能把她抢走。”   “我们只是想帮你,她已经死了,该送她回家。”   她听了又开始悲泣,我见了也觉伤心。   “她有我陪着,你们还是快些逃走。他们还在四下巡视,二位应当不愿如我二人一般天人永隔。”她的呜咽令我与清宛毛骨悚然,只好道一声珍重匆匆离开。   我和清宛继续朝前走,天色暗下来,树林阴翳,暗处、偏处似乎似乎藏了无数猛兽鬼怪,而我们怕的却是被人找到,偏往暗处、偏处走,尽管如此,还是好几次遥遥望见了蚩尤公子一手持火把,一手持刀的仆从。   “在这里,没人找得到你我。”终于栖身在一株极为繁茂的垂丝海棠之下,我自觉藏身得极好,不禁长舒一口气,看清宛就着月光采了朵惨白小花,轻轻抚弄。   “我这一生都不离开你了。”隐约听见一个女子哀凄的声音,我惊慌之下,示意清宛藏好,起身查看。月光之下细看,只见迎面而来的是季凌与一容颜清丽的女子,那女子双目流泪,季凌双目泣血。   那女子猛然抬头看见我,惊呼一声,季凌也紧张起来,皱着眉头问:“怎么了?”   “二公子,我是霍羽,你眼睛怎么了?”   “没什么,我自己刺瞎的。”   “为什么?”   “如此方能让那人确信,我与身旁这女子,的的确确是不能再相见了。”   “你们……这……他……”   “为仪,你是与松木美人儿一道藏在这里吗?”   “是。”   “这里不够好,还是快些换个地方藏身,要藏好,他不讲道理的。”   “可你们——”   “无妨,我们互相照料,走出这片林子不难。”搀着季凌的女子开了口。   清宛走上前来,握住我的手,与我目送这对不离不弃的恋侣片刻,又一起不安地往林深处走。   我一面走,一面思量,蚩尤公子真的疯了。若真碰上他们,是要舍了眼睛,还是舍了性命?思量半晌,自觉还是舍了性命好,我残了,清宛若不离不弃,一生照料我,固然很叫人感动。可我又不是季凌那样的贵公子,清宛会因此受许多苦。我死了,倒可以叫她念我一辈子。   想到此处,我释然了,与她相遇,不过露水一般,经了此番磨难,反倒刻骨铭心。   再往前走,见一华服男子持剑立着,剑上沾着血,他面色惨然。在他面前,是一具美丽的尸体。   “原来还有这样一条路。”我有些许惊讶,又认真想了想,觉得这条路无论无何也走不得。   若贸然出现在这人面前,他一定羞愧难当,到那时恐怕不是自杀,就是杀人了。我便与清宛朝一旁退去,悄悄走了。走了多时,又重新望见蚩尤公子持着火把与刀的仆从无声无息,在林间若隐若现。   “糟了,他们往这边来了。”我一颗心沉下去,牵起清宛的手快步走,走到后面就成了跑,他们在后面追。如此一路跑到了岸边,立在水中的枯树上系了只木舟,我将清宛抱上去,手忙脚乱解了缆绳,也爬上木舟,与清宛一人拿只着木桨,使劲乱划,尽快离了岸。   船离岸远了,他们也追上来,手持火把站在岸边,站成一道火线,火线中心站着蚩尤公子。   “我们还是被他们找到了吗?”   “不怕,这么远,他们根本认不出我们是谁,不能算作被他们找到。”   “嗯。”清宛像个孩子一样使劲点头。   “霍兄,快些把船划过来,我看见你们了。”却听蚩尤公子在对岸喊道。   清宛又开始发抖。   “不怕。”我握住她的手,只觉那双小手冰冰凉凉,滑腻无骨。“他们又没抓住我们,不能算作被他找到。”   “嗯。”她继续点头,对我满眼信任。   “霍兄,我并无恶意,只想将这一千金如约送予你。”蚩尤公子命他的六个壮汉端出铜盘。   “没有谁笑一下就值一千金,可若要用一千金买我再看不见你笑容,我决不答应。”我对清宛说,然后她的微笑就在我唇边。   蚩尤公子开始闹脾气,在湖边跺脚,抓起铜盘中的钱砸过来,可惜他离我们太远,那些钱币全落入水中,激起好听的水声,和星光沉在一起。   “真是让人心疼。”我说。   “是啊,那么多钱,够买多少烧饼。”   “无妨,等他们走了,我们再捞出来。你会水吗?”   “不会。”   “我也不会。”   “完了完了,全完了。”我哀嚎着,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真是个败家子。”   “嗯,败家子。”   “还有你,也是,看着自己的一千金统统下了水还笑得出来。”   “我可只有二百金而已,大头还是你的,你不也笑得出来。”   “什么?”   “我说,你的八百金掉水里了。”   “怎么会,那一千金全是他如约应当送你的,并不关我的事。”清宛眼中一片迷茫神色,瞧着天真得很。   我疑心她忘了,凑到她耳畔,压低声音,轻轻吐出几个字:“我白日里在你右耳边说,你笑一下,我们将那一千金分了,我只留二百。如今那些话全从左耳溜走啦?”她轻轻一颤,耳边发丝挠到我鼻尖,有些痒。   “哦,是这么回事。”她点头。   “你当时是不是根本没听清我的话。”   “现在听清了。”   “那你当时在笑什么?”   她不接我的话了,自顾自望着天上的月亮说很美,又望着水里的月亮说很美。瞧了她这自得其乐的模样,我恨不得跟后羿借一张弓,搭上羽箭,拉满弓弦,将那轮破月亮射下来。   最后,我发现天上的虽然奈何不得,水里的倒是好弄,伸出手,轻轻一拨,清宛的月色就被搅碎。   “咦,他让人下去捞了,他也后悔了。”清宛却不看月亮了,她指着岸,一副隔岸观火的姿态。我遥遥望去,见他身旁那些举火把的仆从有一半将手中火把转交另一人,然后脱下衣裳鞋袜,扑通进湖里。   “侍奉这样一位主公,真是辛苦。”   “也不知他们能捞回去多少,够不够买姜汤喝。”清宛也在一旁忧心。   “不对,他们没有潜进湖底,他们……他们游过来了。”   看见十多条狗腿子在水面像箭一样射往湖心,我和清宛都慌了,手忙脚乱地划船,无奈有力有心却偏没手段。划了半天,小船都只是原地打转,将一池月光搅得更乱。   “为仪,不要划了,我身上还有一枚铜钱。”   “即便我们腰缠万贯也在劫难逃,一枚铜钱又有何用,难道还能收买他?”   “我抛铜钱过去,你接在手心,若是正面朝上,你就将双眼刺瞎,我一生都不离开你;若是反面朝上,我死,你将我埋了。”   “就到了这个地步?”   “你我无路可退。”   “好,不过我不情愿变成瞎子,正面朝上,你也将我埋了。”   “也好。”   清宛将铜钱轻轻抛起,那枚生了些许锈迹的钱币在夜空里略微翻了几个跟头,落进我手心。我扫了一眼,就将铜钱扔进水里,让它去与那一千金作伴。   “怎么将它扔了?我还没看呢?”   “是正面,你埋了我之后,记得在坟前多浇几杯酒,我才好下饮黄泉。”   “我不信你,还有一枚铜钱,再抛一次。”   “不要胡闹,没有时间了。”   “可是——”   “听我的,只听这一次。在我死后,你不要嫁给他,他人坏。不过他要非缠着你不放,还是嫁给他,乖一些,毕竟他人坏,又有些权势。”   清宛终于不再言语,她摇摇头,满眼担忧。   蚩尤公子僵立在湖畔,几乎站成一座石像,我遥望着他,不由想到他爱慕清宛,而对我又似乎青眼有加。或许处置我二人有所不同,不知是难得宽容,还是更加暴烈。   “蚩尤公子,我明年还想与你一同在此地饮酒,可是你要逼得我与你永生永世不再相见了。”   “将船划过来,你我二人可以日日相见。”   “日日相见就不必了,万一你真是个丑八怪,我眼睛会疼。”   “我骗了你,我不丑。”   “那你待会摘下面具,让我好好看你。”   他默然无语,我就当他默认,然后求上天保佑,他长得好看些,毕竟清宛恐怕要日夜与他相对。低头看去,见水中人已离木舟已不过几尺,大限将至。   可咫尺却终成天涯,他忽然在岸边发号施令,命水中人游回去。   我遥遥望见他摘下了面具,有气无力地扔进水里。可距离太远,我没看清他的脸,只看见他拂袖离去,心里竟微微有些失落。我死里逃生,却不快乐。   一半靠小船自己漂,一半靠划,过了许久才终于靠了岸。其实,若我们没有划,只怕还能更早些上岸。清宛拾起浮在水面上的面具,戴在自己脸上,低声吟道:“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自高飞,罗当奈何!。”   “摘下来吧,它湿了,戴在脸上凉。”   她摘下面具戴到我脸上,认真道:“你为什么不能是个好人,非要这么坏呢?”   “我不过是在维护一个誓言,哪里坏了?”   “就是坏。”清宛望着我,确切来说,是望着我脸上的恶鬼面具,望着另一个人。   “夜已经深了,你该回家了。”我说,然后摘下面具。   持火把的人都去远了,周围一下子暗下来,静下来。 ☆、林中女妖   我醒过来,头脸上的伤口在痛,如同被火焰灼烧一般。   琴声早已停了,我听见某个猫一般轻柔的步子踏着落叶的簌簌轻响在向我靠近,最后就在我耳边。有萦绕着暗香的轻纱拂过我满是血污的脸,那仿佛是位妙龄女子的衣袖。然后那“女子”冰凉的指尖轻滑过我的脸,我脸上的血都随着那手指的抚摸被冻得冰凉。   “公主”我轻声唤道,安下心来,没想到我没有找到她,她却找到了我。   “你受伤了。”一个温柔的声音浮在耳畔,令我心脏都停顿了一下,这不是寿昌公主的声音,更不是林虑的。   我惊恐地睁开眼,看见一张极美的陌生脸孔映在月光下,清冷如雪,寒淡如梅花。   “你是谁?”我问。   “你似乎受伤了。”她答非所问。   “你为什么在这里?”我继续问。   那美貌得不似活人的女子不说话了,只是用一双带着悲悯的眼睛看着我。我受不了她的眼神,挣扎着站起来。我站起来,她还是不说话,只是看着我,一丝笑意浮在唇边。那笑容有些摄魂夺魄,让我心生恐惧。再与她有过多的纠缠无疑是不明智的,也顾不得伤痛了,我疾步走开,只想尽量远离她。   “你受伤了,还迷路了,跟我来。”   在乡间的老故事里,遇到山精鬼魅逃走时最后不要回头。可惜我忘了,听见这声音,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一眼就见她已抱了一把古琴在怀里。   刚刚的琴声和回忆电光火石般闪现在脑中。   “这张琴怎么会在你那里?”   她并没有回答,已经转身离去。我不得已,跌跌撞撞地跟了上去。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但是在我快要跟不上时会停下来等,步子轻缓灵巧如猫,姿态闲雅。   走了许多时,行到一座灯火通明的精巧竹屋之前。她停下来,问我,“你累不累?”   “废话!”我气喘吁吁的答道。   她听了就随手将琴放在泥土地里,然后把我扶进那光亮的屋子里坐下。   我在屋里,仍忍不住向外望去,放心不下那张琴。   “这琴呀,其实是不详之物,你这般迷恋它的弦音又是为何呢?不如从此就将其丢弃了罢。”却听她微微笑道。   “这不是我的,它的主人昏迷不醒,我只是代为保管。”   “可你才是这古琴真正的主人,它等你已经太久,还有附在琴上的怨念。”   她说这话时,打开早已摆在桌上的那些精美的小小瓷瓶。满屋就萦绕着沁人心脾的药香。瓶子里清凉的药膏被她轻轻涂到我脸上的伤口上。   “你是谁?”我再一次问。   “我不想说。”她说。   我也不好再问。   她为我上完药后,慢慢将那些瓷瓶一一收拾好,然后与我相对坐了,久久的沉默。   “多谢姑娘,告辞。”最后是我还是先忍不住,开口了。   “可是你根本不认识路,又能去哪里呢?”她说。   “我知道你急着去找那小公主,是他把她藏起来了。”她又说。   “他是谁?”   “他就是他。不过,你也不要见怪,如果不是他把她藏起来,她早已死了。”   “他在哪?”   “我也不知道,他躲着我,我们吵了架,因为你。”她抬起头看我,眼里有倔强的神气,像是受了委屈,但须臾又消散了,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脸色。   “外面太冷了,你在这里睡一晚,等天亮了再去找他们。咦,瞧你好头好脸的,怎的这般无耻,盯着人家胸口?”   “你衣裳穿错了,应当是前襟向左掩。”   “我可不是古越国的遗民,亦非死者,为何要披发左衽?”她听了嘻嘻笑着,又是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傲倨模样。   “难道是我这么多年竟都穿错了衣裳?”我疑惑道,低头看自己衣襟,只觉头昏脑胀。   “既然你只是无知,不是无耻,就留下来睡觉,外面冷。”   “我可不敢,我怕明天一早起来,发现自己是睡在坟堆上。”我说,半开玩笑。   她听了忍不住笑了,像孩子一样,然后走到屋外,站在月光下,舒展自己的双臂,在月光下转了一圈,体态优美,衣裳飘摇举。霓裳羽衣舞,我倚在门首,又这样想到。   “你看,我在月光下有影子,我不是鬼魂。”她说,她在月光下笑得极美。   “可我还是要走,我急着找人。”   “这么久了,你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急着找。”   “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   “先坐下,我给你说个故事。”   “最好不是太长的故事。”我坐下。   她开始讲她的故事,她说:“许多年以前,有个和尚,还有一只狐狸,他们在一种最狼狈的境遇里相恋。这并没有妨害到任何人,不过仍旧是一种罪。神佛其实真的慈悲,他们并无太多拆散恋侣的癖好,只是需要确定秩序不被打乱,而日光之下的秩序是人和狐狸不能相爱,就像鲤鱼和麻雀不能相爱一样。于是令这只狐狸同和尚做出抉择,相忘于人间,或相守于地狱。”   “我猜他们必定选了后者,无论是人是狐,一但被情愫冲昏头脑,难免会自以为是。”   “你只猜对了一半,他们还选了前一个。”   “这是何意?难道还能先相守后相忘?”   “不错,再缠绵的爱恋,也得有个期限,毕竟人和狐狸都会厌倦。再说,地狱里又不太舒适,听着一群饿鬼哭叫,连个回笼觉也难睡好。”   “这么说来,他们还是挺聪明的,只不知他们相恋的期限是多久?”   “五万亡灵。你猜,渡化这些亡灵要用多久呢?是一天,一年,还是遥遥无期?”   “这是不可知的。”   “就像他们的爱情能持续多久一样不可知。”女子很狡黠地笑了,“毕竟那些亡灵,有的恶毒,有的愚蠢,有的痴心,有的迂腐,还有一种最难缠,它们把什么都忘了。”   “想必在渡化亡灵时,和尚还有耐心,狐狸却不耐烦了。”我很不安地笑了。   “这是难免的,毕竟梦中之梦最凄凉。”她以手击额,做出一副懊恼模样。   “你的故事不但长,而且无趣。”我起身告辞,如今可以确信她并非活人,尽管她在月光下有人影,万不能信了她的邪。我去拾被弃在地上的古琴,无论如何都不想第二天发现自己睡在坟堆或狐穴里,我要走了。   “等等。”   “还有何事?”我只得回头。   “我问你,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你走在街上,忽然有个人朝你走过来,告诉你,她等你,已经一千年了。你会不顾一切,带她离开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我明白了,把琴给我,你有伤,带着它更走不远。我会送回去给你。”她说,我看见了她眼中的失望和落寞,也不知是为何。   因为对她好奇,想着将琴留下就又可以再见她一面,便将那琴双手奉上。她接过琴,一句道别的话也不讲,便走到她的屋子里去,将房门关上。   最后望一眼那屋子,便就着月光,朝林中走去。虽然有月光,但林木森森,根本辩不清路径,我走得不是很远,就挑了块还算平坦的地方躺下,夜很冷,也许还会有什么吃人的兽,可我实在太累,终究还是睡过去了。   是一只杜鹃鸟把我吵醒的 ,在那个有些不同寻常的早晨。我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被围在绿得让人窒息的林木和野草之间,衣裳被露水沾湿。   起先毫不怀疑自己昨晚做了个算不得荒唐的梦。可是伤口上又确确实实涂了散发着女人香味的药膏,如果再仔细闻,还有一股狐狸的骚味。 ☆、重逢   天已大亮,但我对这座山不熟,依旧辨不清路径。不过静下心后,模模糊糊听见细微的水声,循水声而去,就寻到一条小溪来。如今只能先沿这条溪走出山去,再找条路上山,与众人会和,才能继续寻找寿昌公主。   溪流夹在两岸的青山之间,溪边并没有什么路径。只好脱了鞋袜,走在溪里,溪水清而且浅,水里铺的都是光滑的卵石。我很庆幸这只是一条小溪,而不是深泽,我怕水。   天晴得正好,溪边野草里夹了山花。随着水流转过一座青峰后,竟望见了林虑和寿昌公主。林虑背着寿昌公主在溪里走,寿昌公主手里拎着林虑的鞋袜。   望着她们,我呆立在原地,如果这是梦,千万别有谁将我叫醒。   “你在这里。”寿昌公主望见我,朝着我笑,笑容甜美如三月里盛放的桃花。林虑抬头,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眼,复又低头,去看脚下。   “你们在这里。”我大喜过望,几乎在水里翻个跟头。   “她脚受伤了,上了岸记得给她看一下。”林虑低声吩咐。   “原君游和其他人呢?”   “走散了。”   “二首领是在哪儿找到舍妹的?”   “一个不起眼的山谷里。”   “多谢二首领,我来背着她就好。”   “这里不用你。”   “可我一个大男人,难道就在旁边看着,什么也不做?”   “你以为,你是个男人,就天生比我强些么?”林虑冷笑。   我只好不再说些什么。   林虑顺着溪流而上,她无疑是认得路的。我跟在她们身后,重走来时的路。   寿昌公主伏在林虑肩头,对我眨眨眼睛,又低下头去,哼着不成调的歌谣。她又细又密的头发披散着,有些凌乱了,衣裳也有些破损。   在我刚才下水的地方,林虑上了岸,挑了块石头让寿昌公主坐下。寿昌公主的鞋袜都已被血液濡湿,沾附在皮肉上,将它们除去,就见她脚上两排锯齿型的伤口。   “怎么会这样?”   “她踩到兽夹了,也不知是哪个兔崽子布下的。”林虑怒道,但愿那兔崽子不会给她逮到。   “山里难免有这些,是我自己不小心。”寿昌公主忙道。   “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在溪边采了些墨旱莲,捣碎,给她敷上,一面小心翼翼地问。   寿昌公主抬头看了眼林虑,犹豫道:“兄长不必担心,已经没事了。”   “你没事就好。”她既不愿提,我也不好再问。又想起昨晚那古怪女子的话,便扫了一眼寿昌公主和林虑的前襟,都是左衽。的确是那女子穿错了衣裳,她错便错了,竟还胡说。   “很痛吧!以前在家中一定都没受过什么伤,现在你也这般忍着。”望着这位一直金尊玉贵的公主受这样的伤也谈笑如平常,忽然感到愧疚,她本不必受这些苦。   “都快疼死了,兄长以后可得好好照顾小妹。”寿昌公主眯起眼睛,对着我微笑。   “二首领对这一带可是很熟?”我低了头,不看公主,却去问林虑。   “当然。”林虑不以为然道。   我略一思索,将昨晚的遭遇说了。林虑像听故事一样听完,难得对我笑了。   “我还真不知道这竟会住了个美貌女人。不用问,自然是大夫你长得太俊,招惹上了风流女鬼。可惜,我要是你,就留下来春风一度了。”   “她不是鬼,她有影子。”我说,我太清楚了,鬼魂绝没有影子,因为它们本身就是生死的影子。   “那就是狐狸。”林虑说,她对此事已然失了兴致。   “她口中的他们是谁?是他们把我藏起来的吗?许多事我都记不太清。”寿昌公主问道,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带着些许不安。   寿昌公主捡了根树枝拄着,想要自己走,但林虑还是固执地背着她。我一个大男人竟毫无用武之地,实在羞愧。   原以为会一直晴下去,可天很快就变了,乌云密布,眼见就要下雨。原本到我昨晚造访的竹屋避雨是再好不过的。可惜不能确定那里此刻有没有变成坟堆,也就没去寻。   林虑将我们带到一个山洞里避雨,其实也不能算做山洞,就只是山体陷下去,像被马啃过的一块凹槽,在地势高处,很宽,但不深,有雨被风刮进来。   我将外衣脱下,披在发抖着的寿昌公主身上。   “苦了你了,再忍一会就好。”我说。   “你是个好大夫。三个月前,这样的雨,我不会受得住。”她将头靠在我肩上,又轻声说:“在这里看雨其实很好,有她,还有你,这就是我等待的,我满足了。”   她说错了,她苍白的脸和没有血色的唇告诉我,她其实受不了这样的雨。   “这样喜欢看雨,就让这雨一直下。我们也不走,只好陪你变成石头。”林虑对寿昌公主说。听见她将我和她称为我们,我也在心里一遍遍重复,我们。如果,此刻靠在我肩上的是林虑,我恐怕真的希望这雨永远不会停。   “你们不是兄妹,情人才会这样相依。”林虑一会看看雨,一会看看我和寿昌公主,最后说道。   我听了苦笑。   “不过我不生气,我最不怕的就是别人骗我,反正真话假话我统统都不信。”   “我们其实不过是大夫和病人而已。”寿昌公主说。   “是什么都不要紧。”林虑说。   雨停后,整座山都是新的,我走到洞口,伸展双臂,情不自禁的朗声吟道:“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山里有树,有水,有野花。那些个文人写诗,还总爱说什么空山,空山的。若没有林木,索性连空山也不说了,直接扔一句荒山。”林虑站在一旁,也看着雨后山林。   “因为没有人啊!无论有什么,只要没有人,就是空的。”我说。   “要那么多人做什么。我宁可自己是只深山里的豹子,谁要是敢闯进我的山野,就把谁咬死。”   “那我这个偶然撞进山里采药的大夫可以例外吗?”   “不行。”   “当真是快入秋了,下过这场雨,天又凉了些。”我说。   “有人闯进来了,不是空山了。”林虑的眼睛忽然亮了,她随身只带了一把匕首,现下将匕首拔出,悄无声息地向岩洞之下的树林疾走。我也望见了被惊飞到林外的鸟群,跟着她走。但没走两步,她回头看了一眼,说,“你留下。”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见熟睡的寿昌公主,于是只好留下。   与她相比,我实在太过无用,只能在洞口来回踱步,想狠踢碍眼的石壁一脚,又怕吵醒寿昌公主。   公主的睡容美而柔和,却不安详。她不断皱着眉头,双唇微动,说着梦话。我凝神仔细听,听见她在说:“画帘,画帘,你说,他会冷吗?”   看来她的老毛病又犯了。画帘是她贴身执掌钗钏的宫女,我私下听画帘说,公主几年前曾奉皇帝之令,将自己的噩梦卖给一个跛足的乞丐,那乞丐衣裳褴褛,瘦骨嶙峋。   公主大约是自小生长在富贵温柔之中,头一回看见那般形状可怜的人物,所以心生怜悯。自此之后总在寒夜之中醒来,担心那乞丐是否会冷。   至于皇帝为何要公主将噩梦卖掉,还是卖给一个乞丐,宫女们同我一般,都不得而知。   只知道公主一向温柔乖巧,在那乞丐离开不过一个时辰之后,却又哭又闹,非要皇帝遣人将那乞丐寻回来。   皇帝对女儿一向宠溺,答应了她这荒唐无理的请求,可派出去的几千官军在城中遍寻三天三夜,竟是一无所获。那乞丐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自此之后,公主就开始生病。   有人说,寿昌公主是爱上那乞丐了。   对于这个说法,我有些相信,就像我有些相信寿昌公主爱上了我一样。   仿佛是一盏茶的功夫,又仿佛又下了十天十夜的大雨。林虑走回来,满身血迹,好在都不是她的。她手里拿着三根血迹斑斑的骨头,匕首早已重新别回腰间。   “那边的死人,埋了。”她对我下令,然后将骨头随手扔在地上,随即又仿佛觉得不妥,重新一一拾起,收好,最后用衣袖一把擦干头脸的汗,倒在寿昌公主身旁,睡了。   我朝她来时的路走去,她吩咐的真不是什么好差事。距我上一次埋死人,已经过去三年,那还只是一个孩子,饿毙在路上的孩子。虽然他那样瘦小,但徒手挖出一个容得下他那小身子的坑,还是让我累得半死。   我见过许多死人,也埋过许多。被抛弃在荒野或道旁、水沟。很多时候我都是急匆匆地走过,不愿去多看。不过有时不急着赶路,又想发发善心时,我会埋掉些曝尸的孩童,通常只是用块席子或麻布,把他们一裹,埋进土里。   一次过河时,我从木桥上望见水上飘着一个女婴。我知道有些地方会把夭折的婴儿抛进水里,不过因为是个女婴,我也不好确定她是之前就死了,还是被抛进水中之后才死。我将她放进一个雕着花、镶白玉的盒子里,埋在一丛开得很好的紫薇花下,仿佛她是一个珍宝。这是最郑重其事的一次。   林中的三具尸体,有两个致命的原因是匕首,他们一个被捅到了心脏,一个被刺穿了肺叶。至于另一个,被他自己的朴刀砍断了一半脖子。   他们的脸,我全都见过,在云台山上。我记得他们之中曾有一个与原君游用侠士之道切磋,然后胳膊脱臼了,我为他接上。还有一个年纪小的,脾气很好,说话声音不大,帮我熬过药。   我不知掳走寿昌公主一事他们是否有份,已经不重要了,我废了许多力气,埋掉他们。 ☆、殊途   当我回到山洞时,寿昌公主在哭,林虑将双手抱在胸前,立在一旁看着她,冷着脸。   “这是怎么了?”我问。   “她在为你刚埋掉的一个死人哭,年纪最轻的那个。”林虑道,声音也是冷的。   “这又是为何?”我大惑不解,那人与她又不熟,死了便死了,有什么值得哭的。但话刚出口,一个不好的猜测却涌上心头——他或许侮辱了她。   寿昌公主渐渐止了哭泣,将鼻涕眼泪通通抹净,通红着眼,默然无语。她的眼泪似乎大大失了林虑的欢心,剩下的路,终于由我背着她走。   林虑走在前面,与往常一般一言不发,亦不再回头。寿昌公主很轻,然而山路实在太过崎岖,有好几次,我看不见林虑的背影。那伏在我肩头的小娘子,因为刚哭过,像只小猫一样轻轻喘着气,吸鼻子,又慢慢安静下来,大约是睡着了。   不怪梁皇在自己的子女中最宠爱这个病弱的女儿,寿昌公主很多时候是个负担,却教人不舍得抛下,毕竟走得再远再累的商贾,也不会舍得丢弃沉甸甸的钱袋。   “你把他埋得深吗?”寿昌公主在我耳边低声问,原来她没有睡着。   “差不多,不算浅。”   “他会被野兽扒出来吃掉吗?”   “不会。”我不确定,但仍毫不迟疑地说,反正在土里还是在狼肚子里也没什么区别,都是烂掉,就不必再让活人为他挂心。   “我睁开眼睛时雨已经停了,是她把我叫醒的。她很兴奋,问我怎么能睡这么久,说我睡着了就像个小孩子。然后告诉我她杀了三个人,像给小孩子讲故事一样向我描述他们的样子,他们怎样求饶,他们怎样死。以前她也常这样,半夜将我叫醒——”寿昌公主说到这里停下来,倒吸了口凉气。又问我道:“那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我见过他,只记得他脾气好,说话声音不大,但从未记住过他的名字,他太微不足道,当然,我同样微不足道。   “我也不知道,可他救了我的命,有两个人将我掳去,欲对我无礼。他用石头砸了其中一个的头,然后一拳打翻另一个。他说要带我走,要我做他妻子。我不答应,咬了他手腕,逃走了,我记得自己在林子里跑出一段路后就晕倒了,不知怎么竟会安然无恙的躺在一个山谷里。”   “那也不必为他伤心了,他虽然救你,却也没安什么好心。”我想起了昨晚那女子说的话来。   “可他是第一个说要带我走的人,这么多年。”寿昌公主在我耳边梦呓般喃喃说道。我忽然记起第一次见她时,她在病中,晕晕乎乎地说,要去看塞北的天空,去寻一个人的坟。从那时起我就知道,她活在梦中。   “那你愿意随他走吗?”我问。   “自然不愿,我等的人并不是他。”   “那你在等谁?”我问。   寿昌公主不再说话,重新将头靠在我肩膀上,过了些时候,再没什么声息,或许真的睡着了。但路过一棵木樨树时,她朝我耳边轻轻吹了口气,我身子一僵,不由停住脚步。   “有朵小花,落到你的耳发上了。”她的声音又轻又软,在我耳边。   还好她的人是在我背后,看不见我的脸,看不见我脸上那实在止不住的笑容。   回到山寨后,寿昌公主确实真的睡得昏昏沉沉,我看着她躺在硬木床上,裹着被子,说着胡话。林虑在床边来回踱步,她终究没有厌弃这个哭得不合时宜的病弱女子。   原君游日暮时归来,看他满眼血丝,想必是为寻找寿昌公主两天没有合眼。孔阳一直跟住他身后,像条太过体面的小尾巴。   在原君游掀起颜色青而且浅的帘子进屋时,林虑止了步,俯下身去,捡起一朵躺在花瓶碎品中干枯、暗红的芍药——还没有人打扫过这间屋子。   “她会死吗?”林虑盯着手中的芍药问。   “她当然会死,谁都会死,不过她不会现在死。”我说。   “她还能活多久?”   “我不知道。”   “我知道她能活多久,她会活到儿孙满堂,满脸皱纹,白发苍苍,大概八十岁。”林虑笃定道,语气竟有些温柔。她一向过分冰冷和美艳的脸上露出微笑来,握紧拳头,又松开,看那朵枯萎的花破碎,从她手心逃出,化作尘埃,然后将目光转向原君游:“喜欢做个山贼么?”   原君游摇头。   “喜欢做个反贼么?”   原君游点头,不过又认真道:“不过不喜欢跟着一群山贼做反贼。”   “那就给我滚,带上那个病怏子和那个狗屁大夫。”林虑说完,最后看一眼寿昌公主,掀开帘子出去。   “带我一起走。”林虑话音落下不久,孔阳仰头看原君游,满脸委屈和恐惧。   “当然。”原君游一拍他的肩膀,满眼笑意。这个脸色苍白的男孩就放下心来,也跟着笑,笑容美丽脆弱得好似水中月色,手轻轻一搅就碎。   “林虑不会放他走。”我提醒道。   “她会。”原君游道,之后立马掀开帘子跑了出去,过不多时,又跑回来,对孔阳笑道:“她同意了。”   “可她怎么肯?”我皱眉到。   “少侠我珍藏多年的黄金送给她了。罢了,财去人安乐。”原君游长叹。   原来是这小子是将膝下黄金送了出去,这个答案反倒教我更加疑惑。为了原君游,她怎么肯;为了孔阳,原君游又怎么肯。我猛然间发现,自己其实不懂得他们。   “你带他们走,我要留下。”我对原君游道。   “什么?留下?这里有什么值得你留下?你还真想去做反贼?反大梁朝当然功德无量,可是靠那些人不行。”   “是为了那个女人。”孔阳看着我的眼睛说,一点也不像是个孩子。   “对,就是为了那个女人。”我也看着他的眼睛说,一点没把他当作个孩子。   “哈哈哈……你就是为了个馒头,为口饭留下都比为了那个女人值。你以为我那个,那个死鬼老爹从前为了什么会那般信她、倚重她?”他冷笑,脸上满是那种半大小子特有的愚蠢狂妄,令我作呕。   “当然是因为她比你强,比你们所有人都要强。”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   “好大夫,呵,真是个好人。”他说。   我懒得再同他计较。   “你要为那个女人留下,那躺在这里的女人和躺在绾云楼的那一个又怎么办?”原君游问。   “总有办法,反正天下好大夫多得是。”   “你不管她们了,我是可以再去找别的大夫,就看她们的造化。可你又怎么办,她眼里可没你,刀剑也无眼。”   “等她醒了,你们就走,不必管我。”   “好,我不管你,反正也管不了。”他叹口气,掀开帘子,与孔阳一道,走到夜色中去了。   “我一定会找到他,一定会为我们找到他,一定会,一定……”他们都离开后,只有寿昌公主的呓语充斥这间冷清的屋子。   我走到她床边,坐下。她的额头已经不是很烫,唇上有了血色,一点嫣红,面上泛出桃花色。   她是个美人,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见她,可却并不留恋。   当夜,寿昌公主醒来,原君游带着她与孔阳连夜遁去。 ☆、心如蛇蝎   秦吉安和穆厉带着手下满山乱窜,捉回不少逃兵,不,是逃匪。   林虑面对那三十多号灰头土脸的家伙,心平气和,温言相劝:“陈州路途遥远,去了也是前途未卜。各位兄弟若不愿再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我也不勉强。还想回来跟着我的,就上前十步。想下山去自奔前程的,就领几贯钱,领些干粮再走。走了就走了,念着这几年的情谊,莫要将山上兄弟卖给官府。”   林虑话音落下,三十多人骚动一阵,就有十来人走上前,林虑对这些人微一点头,一挥手,让他们退到一旁。另二十多人自领了钱粮,一起走到林虑跟前揖别,异嘴异声,有道珍重的,有道后会有期的,又一起转身走了。林虑嘴唇微动,声音几不可闻,我竖起耳朵也只听见了后半句:恕不相送。   一阵箭雨过去,这二十多人竟一个未死。   箭大多射在他们手脚上。一群刀手冲上去,砍瓜切菜一样将那些还插着箭的手脚砍下,接着地上虫子一样扭曲挣扎的人棍与他们的手脚一起,通通被丢进了阎王洞。   洞口堆满干草木柴,穆厉将火把递给林虑。林虑持着火把,作势要扔过去,又猛然收手,火把差点甩到秦吉安脸上,惊得他急忙后退两步,但还是被燎了几根眉毛。   “怎么,不烧他们了?”穆厉一脸天真地失望。   林虑认真考虑了半响后,问:“白瑶花和将军,也要烧掉么?”问完又自己摇摇头。   关于令林虑举棋不定的那俩人,孔阳早已对我多过嘴,白瑶花的父亲是林虑第一任主人,麒麟将军是林虑第二任主人。   当然,“主人”二字也可以换成“丈夫”。   我无意游历一趟人间地狱,无奈林虑的话不得不听。随我一同进到阎王洞去的几人也是一脸怆然,没走几步,左脚就被咬住,低下头,就对上了那人棍血红双眼,他四肢断处还在不停流血,他的脸很熟悉,等我的左腿也开始流血时,我才想起,他叫罗洪。   “别傻站着,还怕他活吃了你?”穆厉一脚踢飞罗洪。   我们在阎王洞浅处找到了林虑舍不得烧死的那个白瑶花,在深处找到了那个麒麟将军。   林虑在洞外见到这三分人,七分鬼的两个牵挂后,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火把扔到洞口柴堆上,柴是干柴,火又见了风,故而烧得极旺。   被浓烟和火焰侵袭的阎王洞里不断传出惨呼和怒骂,极为凄厉。这刺激了一些平日里只爱杀人放火的悍匪,他们饶有兴致地捉住一捆干草,点燃了,投进洞中去,互相比较谁投得更远,比平日里比较谁尿得更远还要兴致高昂。   过了不到两个时辰,阎王洞中的哀嚎和怒骂如同柴草的灰烬一般,尘埃落定。   白瑶花与麒麟将军都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与阎王洞中其他囚犯一般,面容憔悴,衣裳破烂脏污,没被衣裳遮蔽处□□出可怖伤痕。麒麟将军残废的双腿已有些萎缩,今生再无任何重新站立的可能。如今,他趴在地上,以双手撑地,勉强坐起来。至于那白瑶花,双腿虽是未断,却连坐起来也不能够,在地上蜷成一团,空洞的眼眶在火光之下现一片浓重的阴影。   这二人以同样的沉默等待着林虑,真见了林虑,又是截然相反的姿态。白瑶花破口大骂,反反复复骂得似乎是林虑害她父母双亡,兄弟失散,家中老仆流离失所,以及昔年所养的一只小猫和鹦鹉无人看顾,凶多吉少。至于自己一双眼睛,却提也没提。听她语气,瞧她脸上神色,的确是恨毒了林虑,然而骂出的词句难说恶毒,毫无秽语,甚至是引经据典,颇为文雅。   林虑静静听着,而后失笑:“想不到小白瑶竟也学会骂人了。”   “可惜还没学会杀人,我没用,我杀不了你,报不了仇。”   “反正你父母兄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死了散了也好,你以前几乎害死我,我不计较,我挖你眼睛,你也别计较了。我照顾你一辈子,给你养一堆猫猫狗狗,花花草草,好不好?”林虑认真思索片刻后,竟用一种近乎讨好的语气来哄地上那不成人样的女人,言语诚恳,然而荒唐。   白瑶花嘴唇微动,似乎在说好,又似乎在说不好。林虑于是俯下身,凑到她唇边凝神细听。白瑶花没有再说话,但谁都知道了她的意思决计是“不好”。因为她忽然用尽全身力气,掐住林虑脖子,一张嘴凑过去,牙齿狠狠咬住林虑耳垂。她的确恨极了她,而那动作却又仿佛是在缠绵。   林虑挣脱开,鲜红血液自她耳垂流下,流过印着几道肮脏指痕的雪白脖颈,滑进衣领里,我觉得这很美,该晚些再包扎。   “怎样才能不恨我,你要我怎么做,说说看。”林虑没有恼怒,亦无惊讶,声音平静又温和,却也绝望。   “你杀了我吧,我恨你,恨死你了,不过等我死了,就什么也不恨了。”   “真的吗?”   “真的。”   林虑于是坐在白瑶花身旁,低头冥思苦想,想了足有一个多时辰。林虑一向如此,她从不冲动,所有恶行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等她想透了,便一言不发,将一柄短刀刺进白瑶花胸膛中去。   “现在,我谁也不恨了......只是......下辈子,无论是遇见你,还是遇见父亲,母亲,阿兄,我都要绕着道走了......”白瑶花很文雅地说着,很文雅地死了。   林虑低头望望白瑶花缺了两只眼的脸,又望望自己沾着白瑶花鲜血的双手,很不以为然地摇摇头,而后拿着沾着血的短刀朝麒麟将军走过去,眼中有些迷茫,似乎刚丢了一个魂魄。   “我活着的时候也不恨你,你别杀我。”麒麟将军有气无力道。   “哦,不恨我么。”刀子从林虑手中跌落。   “我只求你放过我,你断我双腿,囚我三年,我都不计较。”   “不计较,你当我傻。不过我不怕你计较,我放过你。”林虑眼中忽然有了神采,笑容恶毒。   麒麟将军刚有些疑惑地松了一口气,林虑的手就搭在他肩上,笑容不恶毒了,纯真无邪,却叫人瞧了愈加胆寒。她附在麒麟将军耳边轻声说:“我不但放过你,还要找人照顾你。我要把你送给明将军。”   麒麟将军一听“明将军”三字脸色就变了,一种极深刻的恐惧从他骨头里渗出来,眼中则露出恨意。不过他很快闭了眼,强自镇定:“你这是要我死。”   “明将军不会杀你,他这些年找你找得辛苦,他很想你呢。”   “林虑,我求你,把我带在身边,我还有东西可以教你。”   “我还学干你什么,学你落得如此下场。”林虑脸上笑容灿烂,孩童一般无邪。   “那你干脆杀了我,与其生不如死,不如死在你手里。”   “干嘛说得这般惨烈,其实雌伏于明将军也没什么不好的,他那么英俊,那么位高权重,对你又那么——”林虑说到此处,唇边浮起一个暧昧的笑容,附到麒麟将军耳边,轻轻吐出四个字:“一~往~情~深”。   麒麟将军倒吸一口凉气,强自镇定道:“我当年待你也不薄,你当真要这般绝情?”   “嗯,老家和明将军,任你选一个。”林虑托起他俊俏的下巴,得意非凡,笑靥如花。   “看来你我今后是相会无期了。这世上的人都很坏,你要小心。”一抹苦笑浮在麒麟将军唇上,万念俱灰很适合形容他的眼睛。   “明将军更坏,你自己更要小心。”   这二人依依惜别半宿,终究还是分别。 ☆、马到功成   一路辛苦行了多日,我终于见到了传闻中的母乙,在传闻中他如西楚霸王般高大魁伟,目生重瞳,又如蜀昭烈皇帝般双耳垂肩,手长过膝。但我见到的不过是个模样平常的人罢了,面相甚至有些老实,四十多岁。很容易看得出,他读过书,也种过田。我从没信过那些传闻,所以并不失望。   在母乙军中,我可以碰见各色人等,老实巴交的农民、渔夫,市井的无赖,曾经的县令、衙役和偷儿。其中以散兵游勇和土匪强盗武力最强,所以母乙对率众来归的林虑很是器重。二人会面的场面其乐融融,仿佛已经打下了大梁的皇都。   我远远站在一个僻静角落里,看到母乙先是夸赞了林虑的容貌,再称她为女中豪杰,看到林虑脸上笑意盈盈,看到林虑脸上的笑意在背过众人时瞬间消散。   这些笑得豪迈的男人或许终有一天会明白,林虑不止是个漂亮女人,也不止是在女人中才算得上豪杰。不过在他们明白之前,林虑得笑许多次,费许多心思,杀许多人。   她很快就得到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母乙想得到梦阳县城,梦阳县城虽小,却因地方官多年来治理得当,较为富庶,积有不少钱粮。尽管母乙以为林虑他们远道而来,应当稍作休息,日后再立功也不迟。可林虑不愿等,母乙也只好设酒相送,祝她马到功成。   梦阳县城在地势上算是易守难攻,可架不住贼寇们来势汹汹,城中守军也忒没骨气,向世人实打实的演示了一个成语“望风而遁”,听见攻城的风声后没几天便跑得一干二净。县令倒是没跑,他匆匆组织了手下幕僚与乡勇们保家卫国,可惜没有成功,并且本人也在被打断一条腿后活捉。   林虑证明了自己,尽管有些轻易得叫她失望。失望之余,她将怒气和多余的精力投入到对县令的审判之中。   她先令人将烧红的十根铁钉钉入县令的十根手指之中,要他承认自己收受贿赂,贪赃枉法。我听见了县令的惨呼,却没有听见他承认这个罪行。   林虑不急,也不生气,她饶有兴致地换了个罪名,换了道刑法。命人烧了一大锅水,待水沸腾之后,又令人一瓢一瓢浇到县令肋上,再用铁刷子涮,血肉被一丝丝,一层层刷掉,一直刷出白骨来,以此逼他承认自己□□妇女。   县令昏过去,林虑便命我过去,将他弄醒。但我刚过去,还未碰到他,他就醒了,双唇微动,我于是附耳过去,听听他说什么。他说,“有什么,尽管冲我一人来,误伤百姓。”   我再也忍不住,冲到林虑面前:“他其实是个清清白白的好官,放过他吧。”   “好官?呵,官哪有好的,你可真是个是非不分的蠢货。”林虑冷笑。   “好坏都罢,他也是父母生养的,给他个痛快罢——”   林虑的刀鞘猛地打到我下巴上,有两人冲上来将我擒住,我的头颅被死死按到地上,按到她脚下。   她俯下身,冰冷的手指轻轻划过我的脸,最后指尖停留在我唇上。   “若是再聒噪,我就给你一个痛快。”她的声音居高临下地落下来。   “我有些饿了,烧些饭给我吃,县令应该也饿了,烧锅滚油给他灌下去。”我最后听到这样一句话,在被打昏之前。   将县令从林虑手中解脱出来的是母乙,他领了大队人马,带了美酒来与林虑庆功。顺便处置了县令。他命人将血肉模糊的县令带到法场上,怒斥其作奸犯科,欺男霸女,鱼肉百姓,罪无可赦,以一种夸张激昂如戏文的辞令与声调。   我疑心他是在可怜县令伤得太重,上断头台之前没法亲口唱出戏文,所以屈尊替他唱了。最后搞得群情激奋,为平息民愤,戏没唱完县令就被斩立决。之后尸首分离,分别被挂在两根高高的竹杠上,如随风飘扬的旗帜一般,神气活现地宣扬义军首领的文治武功。   由于天气炎热,其中一面旗帜,就是红色而较大的那一块便不断膨胀,几乎快要爆裂,引得义军们经过其下时都加快脚步,不敢抬头张望,生怕淋上一场尸雨。   我作为一个普通百姓,仰望了县令,县令生前脸上曾有过圣人一般的目光与神态,然而此刻作为一堆肿胀的腐肉,暴露在日光之下,风之中,委实丑陋骇人,臭闻十里。   还是活着好,再漂亮,再圣洁的人死了都难免变得这样丑陋。死实在是件太坏太丑的东西。   每一天,在幻想之中,我将县令埋葬了数百次,为他立了数百座丰碑,可县令还是迎风招展,毕竟我埋了他,就没人埋我,不值。   没有想到,最终将县令从空中解脱出来的是林虑,她偶然间路过,望见已成了红色巨人的县令,似乎动容了,跑到母乙跟前求情:“那人是个汉子,埋了他吧,也不是风光大葬,埋进土里就好。”   母乙听了似乎也是动容,他和气的朝着林虑笑:“既然是你赏识的人,就好生安葬了吧。”   秦吉安在一个月后消失不见,许多同来的山匪告诉我,秦吉安其实早已投靠了大梁朝廷,带了山匪来其实是作为内应,好指望将来靠出卖义军立功,以求得荣华富贵。而林虑真心投靠义军,所以不久就向母乙将此事全盘托出,最后林虑被器重而信任,秦吉安又有了牢狱之灾。我知道这实在荒唐,但也并未太过在意。我的全部心思已经放到另一处,那就是母乙和林虑已谈到了婚嫁。   林虑是我见最野心勃勃的女人,权势和金钱我说不上她更爱哪一个。反正母乙若能成功举事,荣登大宝,林虑自然也就步上高位,她想要的也都会有的。 ☆、斫琴   我仍然行医,在义军中行医。这些人脾气大都比云台山上的土匪更坏,不过更好唬弄。我在白日里给人瞧病间歇,掰着手指计算母乙率众攻占的乡舍、抢来的钱粮。夜里一个人坐在灯下,想着他们的婚期,在心里数着日子。   有时听见窗外栖在枯枝上的乌鸦突然叫起来,听见它们振翅飞走,会惊醒,自己根本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得不到。   于是仍旧抚琴入梦。   琴声里,汉代长安城的街道巷陌在眼前铺陈开来,杨柳和桑梓树浓重的绿色一片摇曳。   旷夫子在日头下考察我与三弟的功课,三弟提笔泼墨,洋洋洒洒泼出篇大赋,歌颂边关将士们防御匈奴的辛劳与荣光。旷夫子读罢,捋一把山羊胡子,精光四射的小眼睛笑成道墙缝。   我不以为然,以为三弟不过能捏着笔头吹吹牛罢了,傲然提剑耍了套精妙绝伦,上可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下可斩对门泼皮于街口的惊世剑法。自信若亲赴边关,定能杀得匈奴胆寒,胡马远遁,待我凯旋而归之际,便是天子亲封万户侯之时。   旷夫子看罢,小眼睛依旧眯成条缝,不过脸上却无笑容,卷了手中竹简就往我脑门上敲:“你这竖子,学书不成也就罢了,学剑亦是……亦是这等鸟样,你说,你还能学什么?”   “大约还能学医。”我一面闪躲,一面瞪那偷笑的三弟一眼,一面苦苦思索,好不辛苦。   哪晓得夫子听罢,愈怒,将竹简往三弟怀中一扔,捡了根好大棒子,毛发直竖,追将过来。   只道吾命休矣,忙向三弟交代遗言,哪知养鸡千日,今日便是用鸡之时。我平生最得意的那只斗鸡,战无不胜的“大将军”威风凛凛赶过来救驾,将旷夫子琢得是满地找牙,惶惶如丧家之犬。   可惜就在“大将军”所向披靡之际,母亲大人持了扫把冲将过来,惊得“大将军”万夫莫敌之勇尽挫,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将旷夫子恭送出门之后,母亲、大哥、嫂嫂轮番喷了我一脸唾沫,便捉了“大将军”要开膛破肚,炖锅鸡汤送去给旷夫子赔罪。   我跪在一旁,见“大将军”一片赤诚的护主之心竟落得如此下场,痛心不已,可惜自身难保。   好在上苍终究不忍一位忠臣落得如此下场。我那年方三岁的大胖侄子虎君一觉醒来,擦擦嘴角口水,很惊奇的发现父母将“大将军”按住,祖母磨刀霍霍,便满地打滚,哭叫声震天。   母亲心疼孙子,没奈何,将“大将军”扔还我,命我行处理。   我带着一股劫后余生的喜悦,抱着爱卿出门去,虎君跌跌撞撞跟到门口,嘱咐我一定将“大将军”抱回来。   可怜他和“大将军”一样,都才三岁,哪里知道闯下如此大祸,不死也得流放。   我将“大将军”抱到斗鸡场上,想叫它先显显威风,好寻个主人家。   “大将军”上了场,一眼看上去有些呆,被那混小子的“骠骑将军”一连啄下几根毛。“骠骑将军”是个新秀,这两天据说横扫了城北两个斗鸡场。   “咬它,快,左边,别往左边去,快扑,扑……咬!哎呀!这只瘟鸡,就知道退。”旁边一个穿锦衣,还跟着两个随从的白发老头唾沫横飞。围了十多个人,只有他买了“大将军”赢。   “大将军”一连被逼退了好几步,啄了十多口,我倒是不急,就是鸡毛飞到脸上,那老头的唾沫又溅到脸上,实在心烦。于是一声大喝,“大将军”一跃而起,只一下,“骠骑将军”就被啄倒在地,任那黄毛小子怎么叫也起不来。   “你的‘骠骑将军’是够狠,扑腾得厉害,可惜性子太躁,横一阵就完,长久不了。还是快些改个名,可别污了冠军候的美名。”我一把将地上的钱抹进口袋,抱起“大将军”趾高气扬。   “你这只斗鸡不错,我出十贯——”那白发老头一下子凑到我跟前,也不去管那些赌资。   “是‘大将军’”   “好好好,‘大将军’,我出十贯——”   “不卖。”   “二十贯。”   “不卖”   “四十贯。”   “哎呦!我要再不卖,您老人家是不是就得出八十贯了?”   “你这竖子,识趣一些,我家主公买这斗鸡是你福气。”那老头身后的两个随从开始揉拳头。白发老头不耐烦摆摆手,教他们退下。   “八十贯,不能再多了。”   “我的‘大将军’虽然威武,性子好,可惜不够狠,称不了王,五贯,不能再多了。”   那白发老头最后硬塞了我二十贯钱,抱着“大将军”在怀里——他舍不得那两黑脸随从碰一下,像得了宝一般,笑得满脸褶子,走了。   我掂了掂手里的五株钱,败家子见得多了,就是没见过年纪这么大的。好在他回去了,应当会拿“大将军”当祖宗一样供着。   此时天色还早,无事。便出了长安城,一路走到少陵原去。日头西斜之时,就站在了清宛家墙外。暮色镀上泥墙,我静立在墙下,听着风吹动着从墙的另一端爬过来的翠色藤蔓和传来的笑语,那只有如同春日般明媚的少女才有的欢笑。听了一会,就学一声乌鸦叫煞风景。之后那笑声喧嚣了一阵便渐渐平息,完全寂然了。   我似乎能看到,在墙那一头,清宛那些女伴如飘飞的落花般散去。然后,她离了秋千架,走到我面前,我们之间只隔了一堵墙。   “是你吗?”她轻问。   我不答。   “我知道你在。”她轻笑。   我不语。   “你不在这里,这恼人的乌鸦。”她轻叹。   我在寂然中等了一小会,然后扯住藤蔓,纵身跃到墙头,看到清宛坐在秋千上,膝上摊开一卷竹简。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她没有抬头,依然坐在秋千上,望着膝上竹简,口里慢慢吟诵着,风吹动她额前的发。   “偏折。”我笑着折下一枝带着绿叶的梅树枝杈。   清宛望着我笑了笑,露出一脸无可奈何的神气,卷起竹简,轻巧地跳下秋千架。   “城北的桃花开了,你带我去看吗?”她立在庭中问。   “城北的桃花开了,我当然带你去看。”   清宛笑吟吟的将手递过来,我俯下身去,快要抓住她的指尖,琴音散了。   将古琴置在卧榻一侧,闭了眼,回想那个与林虑有着相同面孔的温柔女子,她的笑容。那笑容早在一千年前就已散了。   我不明白,为何我们在梦中相亲相爱,梦醒却又形同陌路。心有不甘,便再次抚琴,入梦。   我的父亲在杨柳依依的时节归来。   当旷夫子一手拎了壶酒,满面红光,将父亲领进大门时,我并没有认出他。   他衣裳破烂,黑了,瘦了,人却是更加精神。   我以为我恨他,也以为母亲,大哥和三弟都恨他,可他回来时,我们却全都泣不成声。   父亲对于十年未见的家人的哭泣报之以一个漫不经心的笑容,然后将全部的热情给了那个从未谋面的亲人——那生得粉雕玉琢的孙儿虎君。   当时,全家也唯有虎君保持好心态,对着父亲傻乎乎地笑,又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去扯他白胡子,父亲当即回击,一双大手分别揪住虎君两根羊角辫,搞得我那泼辣非常的胡姬嫂嫂也是热泪盈眶。   听旷夫子说,父亲不知道我们搬了家,回了十年前那个宅院,被人给哄出来,在街上游荡了三天之后,终于想起他这个老友。他见到父亲的第一眼,亦是认不出。   旷夫子说着,掉下眼泪,往口中猛灌一大口酒。我看了一眼与虎君玩得不亦乐乎的父亲,两相比较,愈发觉得他没心没肺。   万万想不到,父亲跟虎君玩得忘形时,竟忽然记起还有我这个儿子。叫我到跟前去,解下背上的桐木赐予我。   我正好缺一根很好的老木头斫琴,惊讶之余,又觉喜悦。   父亲背上桐木是从蜀地一路背过来的。他说,他要走时,朔然先生没有一句挽留和保重的话,只是要他带上这段木头,带去给他第二个儿子。这木头原是他们炼丹时用来烧火的,朔然先生劈柴时多看了它一眼,就将它留在一旁,一留就是三年。   我听了一面惭愧,一面疑惑。惭愧于自己竟累得父亲一路辛苦,千里迢迢背段木头归家,实在枉为人子。疑惑于朔然先生怎知,我需要这木头。   无论如何,这总算件好事。   为不负朔然先生美意,更为了父亲不白白辛苦,我立即着手斫琴。   清宛知晓此事后,常常携了绿衣偷偷上我家来,立在一旁,她们睁大了天真的双眼,饶有兴致地看我干这木工活。   千辛万苦,终于为琴身上了第一道灰胎。清宛以为大功告成,便买酒与我庆贺。   我将酒喝得一滴不剩后,颇有些心虚地告诉她,还得再上五道灰胎,好在每道灰胎只需晾上三个月。如此,只需再等个一年半,我便能上大漆了。   清宛听了以为,等这张琴终于完工时,她坟上的桐树已经老了,可以砍下来,再斫一张琴。   我劝清宛不必如此悲观,顺便拿出早年斫的琴为她奏了曲《凤囚凰》,不料清宛对司马相如的人品不是很赞同,对我吟了首《白头吟》,顺便讲了十多个负心汉被雷劈死的故事。   她的故事听得我心惊胆战,我的琴音听得她昏昏欲睡。   我以为自己的琴艺实在无可指摘,清宛之所以无法领略到琴音之妙,完全是因为早年斫的琴实在不好。清宛于是为我将她父亲收藏在库房中落灰的好琴窃了来。   我便用自己的好指法,在那张好琴上弹了首好曲子,一曲终了,发现清宛已是睡得熟透,恰如悬在枝头的红果子,可以摘下来吃了。   后来,只要我们有了争执,我便威胁清宛自己琴兴大发,需要奏上一曲。   “还不及兽性大发呢。”她总是轻叹一声,再懒得计较。   “为我谱一首曲子。”可有一天,她竟撑着听完三首曲子,然后对我说。   “那太难了。”我大为惶恐,以为能唬住清宛的一大杀器就此没了,然后摇头,光是学一首曲子都要很久,谱一首曲子不知得煎熬到何年何月。   “你可以慢慢来,只谱一首曲子。哪怕你谱到八十岁,我会等着你。”   我只好答应,开始谱一首曲子。谱曲时,心里全是她的笑颜,不想她时,她就在我面前。   谱一首好曲子,于我而言,比斫一张好琴要难多了。曲子谱得断断续续又不慌不忙。她也开始学琴,一面说着古琴实在难学易忘不中听,一面为了学琴,将自己漂亮的指甲用醋熏厚。   我不明白清宛为何忽然对琴有了热忱,常常取笑她是在附庸风雅。   “我们的手,都变得很难看。”她对于我的取笑满不在乎,将一双温软柔腻的手与我相握。我忽然想起那个戴着恶鬼面具的贵族男子,想起他那双修长白皙、比女人还美的手。是那双手将我与清宛推在了一起。   梅花开时,清宛已经能够弹奏一首完整的乐曲。我时常倚在她家墙外,嗅着梅花香气,听她在庭中鼓琴,听着她断断续续,还很生涩的琴音。雪落满我的肩头。   很多年以后,在塞北收到她书信,搜肠刮肚寻出句诗经来回信时,我忽然明白,清宛并不是恋上了琴音,她只是愿意在成为我妻子时,也成为我的知音。   那时,我的手指已经被削掉三根,永远不可能再奏出一曲《凤求凰》。    ☆、救   为琴身上第四次灰胎时,已是又一个春日。我们在这春日里开始考虑一生一世。   清宛的父亲其实是个趋炎附势,喜好名利之徒。他的真正嘴脸我在父亲弃官离家之后就已看得通透。那时,我想不到自己有一日竟需要费心求娶他女儿。以他的品性与我家如今的境况,我建议清宛与我私奔。   可清宛以为,我们不必奔逃,逃了也找不到容身之处。她对我说,十五那一天,到她家去送完酒之后先不要离开,就站在梅树之下。   如今我站在梅树下,已经很久。太阳毒辣,我庆幸头顶的枝叶如此繁茂。有人在窥视我,也已经很久。我偷偷认出他是那一日用二十贯钱买走“大将军”的华服老者。他出现在这里,恐怕不是许府的亲戚就是故交。   至于他的眼神,实在奇特,三分挑剔,三分嫌弃,嫌弃之中又夹杂着一分担忧。我不由担心起“大将军”的境遇来。   老头子终于走到我跟前来,他咧开嘴,露出一个缺了门牙的慈祥笑容。“我认得你,你是那善斗鸡的竖子。”   “多日不见,您老可好?”   “我老人家好得很,“大将军”也好。”   “那就好,外头太热,您还是回屋檐下坐着好。”   “不用,我老人家身子硬朗。还晓得尊老,倒是不错。其实斗鸡时我就看出来了,你是个好儿郎,有那么一丁点我女婿当年的风范——”他原本说得高兴,笑得满脸褶子,却突然变了脸色捂住嘴。   “您怎么了?”   “无妨,无妨,差点又是个大不敬。”老头摆摆手,似乎惊魂未定,又一连使劲咳嗽几声,将气捋平,“年轻人,你可娶了妻室?”   “没,没有,我还年轻呢。”我连忙道。   “那敢情好,我老人家瞧你还好,给你做门亲。”   “这不敢劳烦您老人家。”   “这都不敢,能成什么气候。你分明是怕我给你做的亲不好,告诉你小子,这是怕错了。这许家的女儿,从头到脚,可没一点配你不上,是你小子大大高攀了。”   我一听之下真受到了惊吓,急忙向那老人小心翼翼询问:“您说的,难道就是这户人家,就是许府的女儿?”   老人满脸傲踞地点头,嘴边的白胡子快要翘到天上去,在我眼里,他简直成了个老神仙。   “您做的这门亲,果然很好,晚辈劳烦您老人家了。”我急忙连连作揖,生怕他改了主意。   “这是自然。”他终于一捋胡子,心满意足。   “只不知晚辈何德何能,入了您老法眼。也不知您与这许府有何瓜葛,怎么就能平白让人家把女儿嫁我。”   “有何不可,我一大把年纪了,是他们长辈。再说,许劲这竖子,无才无德,若不是沾了我老人家的光,能有何官爵?恐怕只好与小财主去做佣耕。”   听见他直呼清宛父亲姓名,我诧异之余又觉痛快,同时隐约猜到了这老者身份,忙恭恭敬敬问道:“敢问阁下可是平恩候?”   “哟,瞧出来啦。年轻人眼睛就是好使。”   “小子有眼不识泰山,还望君候恕罪。”   “不必拘礼,说了这么半天,我倒还不知你名姓。”   “在下霍羽,字为仪。”我连忙答道,暗笑这平恩候糊涂,连人名姓也不知就急着做媒。   “你姓霍。”他脸上的笑意立时敛住。   我一时楞住,随即想起先皇后被霍氏毒杀的故事,而平恩侯为先皇后之父,自然会对霍氏怀有莫大仇怨。又想起父亲官场失意,终至远走就是因为姓霍,哪怕我家与霍氏其实并非同宗,并无纠葛,立马身子发寒,如坠冰窟。却仍是心有不甘,涩声回道:“天下姓霍的人很多。”   “是,天下姓霍的是很多,陛下不能诛尽。”他仍是脸色铁青,在庭中来回疾走,终于还是顿足长叹:“罢了,罢了,这么多姓霍的,也不能一一计较过去,你过来——”   我满心不安地走到他跟前去,他先仔细查看我的脊背四肢,又查看五官,最后命我张嘴,细细看了牙口,数了牙齿,伯乐相马怕也未必这般仔细繁琐。   “不错”,最后他青筋纵横的老手往我肩上一拍,“难怪那小鬼头瞧上你。”   “也不妨将实话说了,你这竖子斗鸡走马,不学无术,又姓霍不信刘,凭什么入我老人家法眼。还不是我那大侄孙女眼巴巴来求我,说什么,叔公,您可瞧好了,明天站在梅树下那个穿麻衣的男子,我只嫁给他。一个女儿家,也不嫌害臊。偏生我看着她长大,越看越像我那早亡的女儿。日后你这竖子若是负了她,哪怕我死了,也要从坟里爬出来,打断你狗腿。”   “多谢君候厚爱,婚姻事大,霍羽这就回到家中禀告母亲与长兄。”   一路从少陵原回到城中,都像踏在云端一般。   将古琴收好后,我从窗口看一眼天空,见漫天都是垂得很低的黑云,思衬着自那云端坠落,摔进泥地中,要多久。   再次见到秦吉安的那天,天气不是很好,雨下得比平时大些、冷些。我呆在茅草房子里就着炭盆烤火,正抱怨这屋子有些透风,却忽然被人架到屋外的冷风里,又被架进一间不透风但更加阴冷的屋子里去。   秦吉安倒在湿冷的地上,满身血污。他们要我将他救醒,以便继续拷打。我的第一个疑问并不是他们为何要拷打他,而是,为什么是我,一个新来的大夫做这件事。   在刀子和狼一样的目光之下,我将不知被泼了多少盆冷水的秦吉安救醒。他醒来后,看到我时眼睛亮了一下,又很快暗下去。然后被重新绑在刑柱上,继续挨鞭子。他身上留着不少旧疤,现在旧疤之上又裂了血痕。我想起了在汴州城将他救出天牢时的情景,那时他只剩半条命。   看来,他的命实在太硬。   命硬的人,一般骨头也会很硬,骨头硬的人,嘴硬。鞭子抽完后烙铁在炭火中正好烧的通红,他们将它慎重其事地贴到他胸口上。我没听见他的惨呼,不过闻到了皮肉焦糊的味道。原本因为天气太冷,我挨着火盆站,此刻不由站远了些。他始终说,自己忠于义军,忠于母乙,从未受过梁军招安。   问了许多次后,他们嫌他嘴硬,用一把很快的小刀子戳到他嘴里,然后向着右脸只一划,然后秦吉安看上去就像歪着嘴在笑。血从脸上流下时,他又昏了过去。   有几个递过鞭子,拿着刀子的家伙脸上现出不忍的神气来。我忽然明白,他们之所以要用我这个外来的大夫,其实是因为秦吉安在义军中名声很好,他们不愿寒了其他人的心。我以为,秦吉安对得起他的名声。   我俯下身去,朝他裂了缝的嘴塞了颗药丸,救醒他。在又一轮拷打之后,我仔细检查了他,然后告诉拿着刑具等着的人,这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屈尊亲自翻了翻这个满身血污的人,确定他已没了气息。于是叫了四个人,把他抬到一辆破车上,拉到乱葬岗埋了。   在被恐吓了一番之后,领头人开恩说了一句:“滚出去。”   我离开那间血腥屋子,在大雨里吹着冷风透口气。   略微等了一会,埋人的四个人回来了。我便悄悄避开了人,赶往乱葬岗。我相信下着这么大的雨,那四个人绝不会舍得淋雨又费力气去为他挖个坑。如果他们真的这么好心,那倒也是秦吉安造化,他今后再不必受苦。   我从乱葬岗的坟堆、死人和野草中把他捡回来。为了防这种地方常见的红眼睛野狗,还特地带了根又长又粗的棍子。最后没有用到,可能因为狗也不喜欢淋雨。这使我意识到自己忘了一件事,秦吉安可能会被野狗撕碎,他活到现在不容易。   冒着雨,我将秦吉安背到一个采药时发现的山洞里,生了堆火,打开油布,拿出干的布,一堆药瓶子。   为他擦净身体,上药包扎之后,我在火上烤一根针,就在这时,他轻咳两声,醒了。   “这是哪里?你又救了我一回?”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轻轻吐出这几个字。   “是。”   “你这般文弱,是怎么救的我?”   “我喂你吃了颗龟息丸,使你假死,等他们将你抛到乱葬岗,再偷偷将你拖到这里。”   “竟还有能使人假死的药丸,真是稀奇。穆历说得没错,你可真是厉害。多谢了,我又欠兄台一命。”他笑道。   那颗龟息丸其实是为了救县令而配制的,可惜没来得及给他用上母乙就杀过来,好在终究还是救了另一条人命。我叹了口气,笑道:“可惜,你醒得不是时候。”   “为什么?”   “我正要把你的嘴缝上,既然醒了,就得忍着疼。”   “离我远点,我不缝!”他盯着那根针,在熬过来各种苦心制造和使用的刑具之后,他对一根小小的针发抖了。   “不缝,那嘴未免太大了。”盯着那根针说。   他想了一会,说:“还是缝吧!”再想了一会,又说:“华佗不是鼓捣出了什么麻沸散吗?先给我来点呗。”   “你想得倒美,这鬼地方,我上哪弄麻沸散,□□倒还有,要吗?”   我持着那根在火上烫过的缝衣针,小心穿过他被割裂的嘴角,第一针过去,他额上渗出冷汗,青筋暴起,好在仍旧一动不动。“忍住!”我最后对他吩咐一次,开始第二针,眼中只剩那条血肉模糊的裂缝,皮肉终于被缝合起来,包上纱布时,我不由松了口气,才发现自己也出了满头的冷汗。   “你就不能像个娘们一样轻点吗?”他抱怨道,张口时牵动伤口,痛得抽了口冷气。   “你最好少说话。”   按他从前的脾气会回嘴,但现在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倒还算听话。   “在这里好好休息,我晚些时候再来看你。”我为他生了堆火,收好东西,离开这里。   雨已停了,急匆匆的采了些草药后,想着反正我与这里其他大夫并不怎么来往,周围识药的人不多,便随手扯了些野草凑数。路上遇见几个人,打了招呼,回那间漏风屋子去了。   之后几天,我每天一大早都要上山去采药。   忽然听见他痛哼一声,转过头就看见这曾经的秀才竟把药酒喝下,嘴角已经缝合的伤口又渗出血来,混着他嘴中的酒液将纱布染红。   “你疯了?”我一把抢过酒瓶。   “痛快!真痛快!”他仰头,想要大笑,却扯到了嘴角的伤口,又痛得龇牙咧嘴。   “你以前真是个秀才?”我忍不住问。   “不但是个秀才,还是个不怕兵、不怕匪、不怕官、不怕管。动得了笔杆子,使得了刀把子,又臭又硬的秀才。”   “又臭又硬?当真把自己当茅坑里的石头了。”我想重新为他包扎伤口,却被一把推开。   “还是快些生火吧,我都快冷死了。”   “好。”   “等等,你先把我移过去一点,靠着这块石头咯得慌。”   “好!”   “再等一下?”   “又怎么了?”   “还是先弄点吃的来。”   “好~”   我生着火,秦吉安靠在岩壁上一点一点往嘴里塞着肉块。   “反正我已经欠了你两条命,也不怕再多欠点。兔肉吃腻了,你下次就给我带点别的呗!像鱼啊、獐子肉之类的哎,你猎得了鹿吗?”   “是不是还得给您老人家打只老虎来?”   “那倒不用,我怕你扛不动。”   好容易生好火,我瘫坐在还冷冰冰的石头上。他烤着火,十分惬意。   “你说你一个秀才,好好的学人造什么反,在家里待着,烤着火,喝点小酒,不是挺好吗?”我忍不住问。   “过那种日子,皮肉不用受苦,可这里不好受。”他用拳头捶着心口。   “你就是不甘心。”我说。   “对,我就是不甘心。”他声音哑了下来。 ☆、杀   火光映着他的脸,忽明忽暗,他低头,低声说道:“连年灾荒,课税不减,反增。大伙都活不下去的时候,母乙首领率上乘宗普渡众生。我本是个秀才,最没用的读书人,靠着些薄产勉强度日。但一穷二白的,自然没法在朝廷那买什么功名,又不愿一生就此埋没,便随乡里人入了上乘宗,追随母乙首领,起义军反梁,好博个前程。”   “还是别说了,每个字都能让你的嘴痛一下。”   “可我就是想说,不说不快。你救了我两次,欠了你的,我秦吉安这辈子也还不了,也只能给你个忠告。离二首领,那个女人远一些,越远越好。”   “这话就更不必说了。”   “可我偏偏更想说。”他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懒得再打断,就听着那些鬼话,反正痛的是他,我也不怕他说出花来。   他说:“两个月前,我自陈州被派往云台山,去联络山中义士,以便日后进攻东都时有所接应。哪知到云台山后,却得知大首领身在汴州城。山中众兄弟对我都很恭敬,但那些大小头目却有些奇怪。有时,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恶狼在看一只肥羊。”   “二首领倒是待人亲切,我上山前听过她的名声,人人说她阴鸷刻毒,无恶不作。可我那时却只觉她面若桃花,惹人怜惜。一时怀疑周围的山贼都是傻子,捧着个弱女子做首领,一时又怀疑他们都是瞎子,对着那样一张美若天仙的脸不流口水,只会发抖。   有一日,这美人忽然将我召到密室之中,我还以为是要搞出什么风流韵事。她却一脸肃穆,对着我指天为证,愿誓死追随母乙首领,推翻暴梁。我来不及高兴,就见她笑得诡异,说:“你可知此刻大首领到汴州城去,所为何事?”   我对此一直疑惑不解,此刻见她笑容,心念一动,答道:‘招安。’二首领点头,又笑道:‘普通弟兄还不知这事,不过不少头目已经商量好了,要借阁下人头作个见面礼,送给大梁朝廷。’我听后直出了一身冷汗。惊魂未定时,二首领轻轻拍了拍我肩膀,缓缓说道:‘先下手为强。’我到了这时,方承认她是个豪杰。   我与二首领便带着心腹赶完汴州城,用书信将大首领诓到一座宅院中,那宅子离你的寓所倒是很近。等待大首领时,所有人都屏声静息的盯着门口,只有二首领背对众人,垂着手,仰头望那檐下悬着的匾额冷冷道:‘载物堂,哼!君子以厚德载物,唯厚德者能受多福,无福而服者众,必自伤也。本也怪我不得。’   我听了她那一番议论,有些惊奇,因为许多人告诉我,她并不识字。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听见有人大笑,我猜是大首领来了。暗地里听人说,那大首领总是如此,人未到,笑先至,只因他如我一般,是个落地秀才,生得有些文弱,怕不能服众,在人前就总爱做出一副爽朗豪迈的模样来,却又何必。   大首领四十左右年纪,白面微须,确实像个当官的,身后跟着的小喽啰,也像是大富人家的仆从。   二首领一见大首领,就抢在众人之前拜见。   ‘小妹先前目光短浅,只图一时快意,全不及大哥思虑周全,还请大哥莫要见怪。’   ‘二妹能明白大哥这一片苦心就好。’   ‘陈州反贼母乙派了这秦吉安来山中拉人入伙,大哥可将他当做见面礼送给朝廷,以表诚意。此举必能讨得那皇甫麟的欢心,不怕谋不了一个好前程。’   大首领听了这话,扫了我一眼,目光凌厉,似乎有所怀疑,但这怀疑也只是怀疑。他又大笑起来。二首领便请他进载物堂议事。   大首领点头,昂首阔步,一脚踏进了阎罗殿,藏在暗处的弩手发箭将他射成了刺猬。他的心腹也尽被身边弟兄抽出刀来剁了。   大首领虽被射成刺猬,但一时间竟还未死,他满身满脸是血,目光凄厉,嘶声质问二首领为何叛他。无毒不丈夫,二首领是个当之无愧的女中丈夫。她直视大首领早就通红的双目,不以为然道:‘你挡了我的路。’   ‘我没办法,我这全都是为了我儿子,他身子太弱,过不了打打杀杀的日子。求你,求你别,别杀他,别……’   ‘我不会杀他。’二首领直等到那大首领人都死透了才肯说出这句话来。然后上前去一刀砍下他的头颅,提在手里,盯着它冷笑。   我以为大功告成,刚松了口气,却听见大门外有异动,一大群官兵冲了进来。   二首领狞笑着,将手中人头朝官兵扔过去,拉了我就走,杀出一条血路来。后来见官军越来越多,就弃了我去了。我自己在城中逃了一天一夜,没想到最后是你抓了我,又救了我。”他说完苦笑。   “二首领应当也算是我救的。”我将那个雨夜的事说了出来。   “你不该救她的,更不该存什么非分之想。”他闭上眼睛,叹了口气。   “为什么?因为她杀了那劳什子大首领,还是因为她弃你而去?我才不在乎。”   “你知道那天官军为什么会来吗?”   “废话,当然是大首领——你是说,是林虑放的消息,她为什么这么做?”   “她要杀人灭口,她谁也不信。之所以还想带我走,不过是因为我是义军使者,对她还有用罢了。当然,就算丢了也无妨。”   “究竟有什么大不了的,至于争成这样吗?”我摇头,心沉了下去。   “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哈哈……”秦吉安靠在墙上,仰头大笑,却随即又痛得龇牙咧嘴。   “她现在已与母乙互通消息,你对她没用了,只有害。”我说。   “没错,二首领那群部下,不少还是忠于大首领,听闻大首领被梁军所杀才死心塌地跟了她。你猜,他们若是得知真相,会当如何?那情形一定好看得很。”   “你想不想报复她?”我半跪在他身旁,俯下身问。   “想,可也只能想想,我不被她害就不错了。你究竟为了什么对她般痴心,天底下长得美的女人不计其数。偏要这个蛇蝎妇人做甚?”   “我和她本该是夫妻,可我们失散了,她不记得我了,可我记得她,我一直在找她。”   “那又怎样?”   “对不住了,秦兄,她不能死,我必须保护她。”   我从他心口拔出匕首来,鲜血随之喷涌而出。他睁大了眼看我,我明白,真正注视着我的并不是这已死去的肉体,而是在我身周,还在徘徊,不愿离去的新鬼,但还是为这尸体合上眼。   用那已死之人的衣襟擦干净匕首后,我扑灭了篝火,因为我要离开了,而死人不需要温暖。    ☆、旷夫子      刚走出洞口,几把刀子立即架到我脖子上,林虑神情冰冷,缓步走到我面前来,抬手就是一个耳光。   我只觉脸上火辣,口中腥咸,有颗牙已被打落。用舌尖舔一下那颗牙齿,以为若是将它与血沫一道吐出,林虑见了难免恶心,便将它吞进肚里。   方才还充斥着心胸的愧疚和不安一下子淡了。我庆幸秦吉安已死,他不必再受苦。   林虑走进洞中去,很快又走出来,直视我的眼睛问:“是你杀了他?”   “是。”   “为什么?”   “因为他挡了我的路。”   “那你又为什么救他?”   “我救他的时候,还不知道,他会挡我的路。”   “他对你说过些什么?”   “什么都说了。”   “我不想杀你。你走吧。”   “我不走,我既然一路到了这里,就不会走。”   “你不走,就得死,你是他的朋友,我杀了你,恐怕不好。”   “他?他是谁?你看在谁的面上不杀我?”   “我认识你很多朋友么?大夫,在我改主意之前,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我的朋友?原君游的面孔忽然浮现,他对林虑竟这般重要。我忆起云台山中的一些事来,心死如灰。   只好离开这里,临走时还是带走那张古琴。因为它不是我的,它属于莲若,不能随意丢弃这里。   我由一条荒僻的古道走,战火同样烧到了古道,孤身一人,或许走不回汴州城,但我还是要继续走,不停走,直到死。   独自栖身在破庙时,望着天降下的大雨,我想起那个在雨中,我从乱葬岗背回去的家伙,那个我为他治过许多次伤的家伙。他现在死了,被我杀了,我却还活着。我确信自己将来会不得好死。   回顾完今生的罪孽之后,我又想起林虑,她的身心分属于两个男人,两个男人都不是我。   希望朝廷能一振雄风,将这伙反贼通通杀尽,如此这般,林虑与母乙的婚事就黄了,我恶毒地想,又抱起已发过誓永不弹奏的琴,冰冷僵硬的手指触动琴弦,却没有任何乐音。略一迟疑,再拨一下琴弦,发出一声空涩的音来。   终于感到了厌倦,将琴扔在一旁,闭上眼,靠着神台枯坐,神庙之外的风雨声渐行渐远。   梦中天朗气清。   父亲除了逗弄大哥那生得粉雕玉琢的胖儿子虎君之外,万事不管。大哥拿出长兄风范,与母亲一同商议我的婚事。他先拿出蓍草占卜,得出一个不吉的预示;又起出铜钱算卦,算出一个凶卦。于是劝我:“若是早上十年,我家与许府或许算得上门当户对,可如今,门第实不相配。本就不该去高攀他家,卜筮的结果又不吉利,这门亲还是不结为妙。”   眼见家中除了那年方三岁的大侄子,竟无一人支持这桩婚事,我开始重新考虑起私奔。不过还剩最后一个法子。   其实清宛的父母兄长也无一人看好这桩婚事,可我的小木头终于机灵一回,请了个许府无法拒绝的说客。   清宛的做法很值得效仿,正好我家也有个无法拒绝的客人。   主意已定,立即打了一大壶酒,兴冲冲去寻旷夫子。   然而,在夫子家柴门外,听着门内虎啸龙吟,鬼哭狼嚎之声,提着壶酒,进退两难。   过了多时,门内大战仍未平息,经过深思熟虑,我以为夫子若是给打死了,便无人可为我说媒。便壮了胆子敲门,无人应门,再壮了胆子推门。   门倒是一推就开,一开便看见旷夫子左脚套只脏袜子,右脚什么也没穿,提着裤子在前方跑,师母蓬头垢面,凶神恶煞,提着扫把在后面追。   两位长辈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我便退后几步,将门掩上。过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我重新敲门。旷夫子将门打开,衣冠整洁,气度雍容地对我和蔼一笑。我连忙恭敬道:“多日不见,不知夫子与师母近来可好。”   “俱好。令尊安否?”   “家父近来很好,劳您挂念了。”   夫子一番寒暄后将我迎进门去,师母正坐在堂前纺纱,我走过去问好,师母便放下纺锥,起身笑道:“二郎来了,令堂身子骨可还康健?”   “家母呀,吃得好,睡得香,老念叨您呢。”   我与旷夫子避了师母,在窗下小酌。言谈间我小心翼翼,苦心孤诣,历经千辛万苦,将话头由黄帝大战蚩尤拐到萧何月下追韩信,再由萧何月下追韩信拐到冠军侯大破匈奴,再由冠军侯拐到武帝,由武帝拐到《秋风辞》,由《秋风辞》拐到李夫人,由李夫人拐到上巳节,最后终于拐到了我的婚事。   饶是其间有如此之多的过渡,旷夫子听罢仍是大怒:“你们这些年轻人,不晓得专心念书,净会斗鸡走马,胡闹厮混。别的且不提,就说上巳节那天,老夫好端端到城外洗个澡,竟一路尽遇着这些个男女,男男,女女,不成体统,有伤风化。他们做出这些个丑态不害臊,倒教老夫我老脸甚辣,老眼甚辛……”夫子说着,蹙了眉头连连咂嘴,令我想起,我那大侄子咬了口酸果子后脸上就是这等模样。   “可您和师母当年,不也是在上巳节于水边初识吗?”我不忿道。   “当年我辈交游,那是发乎情,止乎礼,何等拘谨。哪似汝等小儿放荡。再说,汝师母那等咆哮之态,可是令老夫我痛悔二十年呐!这要是当年——”   “夫子,小点声。”眼见夫子越说越是愤慨,我连忙指了指堂前的纺车提醒。   夫子连忙住口,一抹额上冷汗。   “夫子,咆哮之态,嘿嘿,原来您就是这般看待师母,这咆哮二字用得呀,绝了。”   “哼,吾妇咆哮之态美甚,西子捧心之容亦难与其争辉,你个黄口小儿——”夫子呡口老酒,一翻白眼,“懂个屁!”   “既然如此,我可得跟师母将这“咆哮之态”好好说道说道,让她老人家高兴高兴。师母,您——”   “你若还想娶那许家女儿,就闭上鸟嘴。”   我乖乖闭上鸟嘴,回家等,傍晚时终于等到旷夫子上门来,却见他还一手提了瓶酒,另一手千辛万苦抓着只小母鸡。这令我满心不安,决定事成之后定要提只大肥鹅回谢。   父亲见旷夫子登门,十分高兴,将正在呼呼大睡的虎君摇醒,扯了他身下睡的席子,然后将席子铺在枣树下,支上张小小木案,与旷夫子相对坐了,乘凉饮酒。   我抱了睡眼惺忪,噘着小嘴满脸委屈的虎君在墙后偷听。   旷夫子同父亲,仍旧是从黄帝大战蚩尤说起,不过在萧何月下追韩信之后,父亲便以雷霆万钧之势,将话头拐到了东方朔偷桃上。旷夫子见招拆招,不紧不慢,说起了朔然先生,他以为朔然先生仙风道骨,是个游戏人间的仙人,可惜为人有些无聊。父亲则干脆说朔然先生就是个妖怪,不过性情还好,讨人喜欢。   之后,旷夫子又由朔然先生谈到父亲十多年前的那场出走,再谈到父亲出走之前,他们到许府的吊唁,又提及他们那昔日的同僚许劲为人的好赖,许劲那亡妻身世的可怜,最后,终于谈到了亡人遗留的幼女——清宛。   得亏父亲归来后性情大变,否则就是将整个长安城的酒喝光,也决不会在背地里嚼舌头,说起哪家女儿闲话。   我心情忐忑,听父亲从容言道:“那女孩我未曾见过,不知其品性如何,听闻许府想要将此女许配与我家二郎,夫人和大郎都不同意,二郎自己倒是很情愿,这些天正同他们吵着,我倒也懒得管。”   “霍兄此言差矣,你要清净,别的事都放手也就罢了,怎么能连自己儿子的婚姻大事都不关心呢?说到那许家女儿,虽是自幼丧母,但我听闻她品性还好,倒也是二郎良配。一桩好姻缘可是轻易不能得来,既来了,作为家人,又怎么能将它双手往外推?”   “我原想着,各人各有各自的缘法,本不欲多管,旷兄既如此说了,我姑且劝上一劝。”   父亲说到做到,立即唤来母亲和大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说了一通。   而大哥万变不离其宗,又抬出那个不详的掛来说事。   “卜筮之说,倒也虚妄,我当年与你师母成亲之前就算出了个大凶之兆,不也好端端过到现在。”   “敢问夫子,您头上这包是如何得来?”大哥毕恭毕敬。   “走夜路不小心,摔的。”旷夫子理直气壮。   “夫子既然已经知道夜路不好走,怎么还引着后辈走?”大哥气定神闲。   旷夫子从容笑道:“诗曰:‘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若不走这夜路,又怎能窥得牛郎织女跨过那浩渺星河相会?”   “夫子先前可是见过二弟了?”大哥笑道。   “哼!你那宝贝二弟,我是见一次就要操一场心,生一次气。”   “夫子苦心,学生明白了。”   大哥被说服了,却还有母亲。母亲亦是万变不离其宗,怕清宛出身富室,又自幼丧母,有娇养,没教养。旷夫子于是舌灿莲花,将清宛后母说得比那埋儿的郭巨还要坏,又将清宛说得比那卧冰求鲤的傻子还要逆来顺受,更将清宛的孝顺夸大得比那彩衣娱亲的老莱还要肉麻。惹得母亲直掉眼泪。   我眼见事成了,忍不住用头撞了一下墙,不想却听大哥大喝一声:“谁在那里。”慌忙间一眼瞥见怀中虎君睡得口水直流,便一掐他的雪白小脸蛋,惹得他哇哇大叫,然后将这小祖宗恭送到地上,自己一溜烟跑了,只遥遥听见大哥怒喝道:“虎君,若是再胡闹,就不许吃饭。”   于是心里盘算着,除了要买送到许府下聘的双雁,答谢旷夫子的肥鹅,还得额外再买只鸡腿向虎君赔罪。    ☆、长安雪   婚期定在十月中旬。   那时,长安大约落了雪,我很想看清宛一身大红嫁衣,立在白雪中的模样。痴痴想了一会,又祈祷那天最好不要落雪,我怕她会冷。   胡思乱想之际,清宛的继母突然病重。   清宛晨夕在继母床前侍奉汤药,再不与我会面,只是偶尔在竹简上写几个字,央绿衣递给我。   我饱含深情,提笔,蘸墨,在每卷竹简背后都画一只乌龟,又央绿衣带回去给清宛。   久而久之,清宛对我的思念之情大约如烈焰一般,再难抑制。白日里乘着许夫人睡下,一脚迈出二门,另一脚又跨出大门,到我面前来,庄重道:“你画那些乌龟做甚?如此对待我的一片苦心,难道很有趣?”   “那些乌龟嘛,画出来是为了祝许夫人长寿。”我辩解道,颇有些心i虚。   她听了我胡说,一如既往,摇头苦笑。这个笑容表明,她原谅了我。   我问起清宛近况,担心许夫人一贯的刻薄严厉在病中会加剧。   “母亲自生病之后,性情反而好了许多,倒是不为难人。”清宛道。   我知道自己的小呆子不会刻意报忧报喜,只会实话实说,立即放心下来,从容道:“她定是被你的孝心感动了。”   清宛摇头,道:“母亲她,其实也是个可怜人。有一日黄昏,她醒过来,有些癫狂,迷迷糊糊间说的许多胡话,很让人遗憾。”   “哦,都是什么样的胡话。”   “她年幼时曾想嫁给一位远方的君子。”   我听了亦是遗憾,清宛的父亲,离君子二字实在相去甚远。至于我呢,是个君子吗?我不知道。忽然很怕多年之后,清宛嫁了我会后悔,在病痛中痛惜自己年少时的梦。   回城后,便提了肥鹅去拜访旷夫子。路上见一群人围着丛荒草指指点点,走过去看,见有个孕妇趴在草间痛哭。那孕妇蓬头垢面,寒风中只着了件单薄的中衣,行状十分可怜。   我上前去,欲要问她遇到了何等样的难处,却立即被人拦腰抱住,扯出人群,惊怒间回头一看,竟是大哥。   “二郎,你想干什么?”大哥寒着张脸。   “那孕妇这般可怜,自然是去帮帮她。”   “你以为就你的心是肉长的?也不想想为什么满大街的人都只是干看着?”   “自然是因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古你个头。”大哥一拍我脑门低喝道:“她丈夫死了。”   “如此说来,这孕妇还是个寡妇,更加可怜了。”   “知道她丈夫是怎么死的?”   我摇头。   “她丈夫就是管闲事得罪了六个羽林郎。那群竖子将人害死后,又令客店主人将这女人赶出来,并且放出话来,谁敢管这事,他的妻儿便是这个下场。”   说起这羽林郎,我便想起一群出身豪贵,帽子上插鲜艳羽毛,脖子上敷□□的男人,心里很郁闷。   “那也得帮,这可是一尸两命。”   “我的傻二郎,你将自己搭进去了不要紧。但是,想想阿翁,想想阿母,还有虎君,他才三岁。你忍心他们为了你的一个善念去死。”   “我,可是——”望着那孕妇,忽然脸上一阵臊热。一向自诩侠义,想不到事情真的来了,我也是个胆小怕事的。   踯躅间,旷父子提了瓶酒,摇摇晃晃歪过来,他也瞧热闹。打听完事情始末后,跑了。不一会,又跑回来,带着师母,师母将那孕妇扶了回去。   我犹豫许久,依旧提了鹅到夫子家,直接推门进去。师母正在屋内照料那孕妇,夫子在屋外,一脸关切。见了我来,大喜,立即磨刀霍霍,宰鹅,煮肉,炖汤,令师母端去与那孕妇补身子。   那孕妇从此在夫子家住下,我因为愧疚,时常去探望。她其实是位十分端庄的女子,一举一动都高雅得体 ,温婉可亲。越是如此,我想起那日她粗服乱发,伏在草间痛哭的模样,就越觉得可怜。   她丈夫姓韦,是一个游学于长安,想要得到功名的士子,工文赋,更善击剑。一天,他走在路上,遇见一群华服的男子调戏良家妇女,就用手中的剑主持一下公道。   韦夫人时常担心自己为旷夫子招来祸事,无奈身子沉重,不便离去。夫子与师母只好时时宽慰,只等孩子出世,大家就一道远走,到别处去过安生日子。   如此过了一个月,一个女婴来到这世上。刚出生的孩子都丑,皱巴巴像个小老头。可这小婴儿却非同凡响,刚落地就比我那粉雕玉琢,生得庄严貌美的大侄子虎君还漂亮。   机不可失,我立即抱了虎君上门相亲。以为这对母女远走后,等虎君大了,千里寻亲,也是段佳话。无奈女婴见了虎君便笑,虎君见了女婴便哭,也忒不争气。我一时对这大侄子失望透顶,以为他注定孤独终老。   哭丧着对清宛说了此事,清宛听了便笑。她毕竟还没过门,心向娘家,对我大侄子的终身大事不感兴趣。叙了些许闲话,又一本正经谈起她继母。   “真是奇怪,她来我家十多年,偏只有病中这一年待我严厉,又待我亲切。她不许我读诗赋了,说读了呆头呆脑,像根木头。”   “嗯……这……很有道理。”   “她要我绣花。”   “可把你委屈坏了。”   “她还要我做饭,操持家务,说,若是做不好这些,日后定会被夫家嫌弃。我很努力学了,可煮出的饭是一直是糊的,绣的花也不好看。为仪,等我到了那边,你能否先宽待我一二年?”清宛小心翼翼地问,一张小脸羞得通红。   我仔细考虑片刻,道:“我愿意一辈子吃糊的饭,也愿意穿不好看的衣裳。如果你不指望我做个万户侯,我就天天给你做饭,缝衣裳,洗衣裳,读之乎者也。”   清宛听了,信誓旦旦,承诺不必一辈子,只要忍耐一二年就好。至于万户侯,她以为有雄心壮志是件好事,不过一辈子在这长安城中斗鸡走马,也不坏。   七月,我与其他弟子一道,将夫子一行人送出城外。回城后,就得知了平恩侯的死讯。   失去了最疼爱她的长辈,清宛一定很伤心,我该去安慰她,可是我没有。   紧接着平恩侯死讯的,是旷夫子,师母,韦夫人,还有那很美丽的女婴的死讯。   在城外,旷父子,师母,还有韦夫人被乱刀分尸,但他们的死相都不及那女婴凄惨。   羽林郎买通了延尉府中的文吏,我们以“法”为死者申冤的路就此断了。   很多年以前,曾有人说过“侠以武犯禁”,说这话的人,其实明白,王法并不能护庶民周全,可他不在乎。   可我在乎,夫子座下几十个弟子也在乎。   夫子坟前,无兄弟者,已有妻儿者,年幼者出列之后,终究还剩了十九人。   土罐之中,放了十九颗丸子。十五人探出黑丸后,立即去商讨如何击杀那几个羽林郎。   三人探出红丸后,也不多言,直接去磨刀子,杀掉那个延尉府中乱法的文吏并不很难。   惶恐不安的只有我,我探出了唯一一颗白丸。   我更愿意亲手砍下仇人的头颅,而不是为所有人收尸。   我的那些同伴,他们早已用看待死人的目光看待彼此,听了我的不满后,无奈道:“为仪,我们其实是一样的。你不过是稍晚几步罢了。”   他们同样用看死人的眼光看我,我不再多言,着手准备十九个人寿材。   将琴上好大漆之后,托绿衣带去给清宛,连同那未谱完的琴曲。告诉她,爱弹琴的男子果然都不值得托付,然后取消了婚约。   我的十五个同伴,在那六个羽林郎秋猎时,埋伏在城外竹林,先放箭,一阵箭雨之后,持刀跳出,与其激斗。这场厮杀的结果是六个羽林郎死去,还有七个同伴。   与此同时,我的三个同伴在城中,当街将那名文吏砍成四段。   事成之后,他们一起自首,死了的也就罢了,活着的没有一个逃跑。   我们要的是公道。杀人者死,这就是我们的公道。那几个羽林郎和文吏虽然混账,但我们同样给他们公道。   可不论是我已死去的同伴,还是未逃跑的同伴,都被说成了无赖。官员和百姓都不相信他们是为了道义,都在说,他们是为了钱财。   他们被收监,拷打,审问,受尽酷刑,然后被处死。尸体挂在城外,供行人观赏和唾骂。   我按照先前的约定,去收尸,然后被收押。然后那些曾被施与我同伴的酷刑,一件不落,在我身上重演。   官员们的想法,我不是很能理解。无论是死去的羽林郎还是文吏,他们都不在乎。他们要的是一个阴谋,一个幕后主使,一桩能牵连几千人的大案。   不存在的东西,他们自然得不到。   他们不能明白,一切的一切,全都源于韦夫人的丈夫,他的一丝善念。我从未见过他,他于我而言,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可我愿意为了这个陌生人的一丝善念而死。   在监牢之中等待被处决的日子似乎遥遥无期,忽有一日,我被告知,可以活下去,只是将被流放到极北苦寒之地。据说有一个名字不能公之于众的大人物,请了些能登上朝堂的小人物将我从黑的说成灰。   我有些疑惑,除了平恩侯,我从不认得什么大人物,可他千真万确,并未从坟里爬出来。   等十月中旬,长安落下第一场雪时,我坐在囚车上,听见了送葬的歌声,清宛一身白色麻衣,跟在送葬的队伍之中。她那缠绵病榻许久的继母,终于还是死去了。这一年实在不好,太多人死去,   透过木头栅栏,被风搅乱的白幡和不断落下的雪花,我们遥相望着。   囚车下的轱辘咿咿呀呀不停转着,很快碾过她身旁的雪。一个屋子连一个屋子,一张脸连一张脸,全部失去色彩。我在这失了色彩的风景中过了一条长街,突然,一声撕心裂肺的“霍羽”传过来。   那是很遥远的声音了。    ☆、代价   三个持刀的强盗闯进破庙,惊醒我的梦,他们都是林虑的手下。   “怎么?她后悔了,要你们来杀我?”我说。我猜错了,他们先是一惊,然后冲我一抱拳,躲到了神像之后。我可怜起这几个家伙来,就是小孩子也能轻易将他们搜出来。   一盏茶后,一队官兵冲进破庙。   “你可曾看见几个持刀人。”   “看到了,他们往东边去了。官爷们真是辛苦,这么大的雨,还得抓贼。”   “辛不辛苦你说了不算。”为首的说道,他用了鼻子哼了一声,就吩咐手下官军搜庙。   “何必这样劳累,官爷还是坐下生个火,把衣服烤干,天晴了好走路。来,先喝口酒,驱驱寒。”   我拦住他们,将自己用来消愁解忧的酒递过去。那官爷抢过去,一把丢到地上。   “你孤身一人,在这破庙里做甚?”   “江湖游医,随处混口饭吃。”   “游医?哼!我看你更像反贼。拿下。”   眼看我就要吃牢饭了,他身边一个小兵忽从怀里掏出一张又皱又湿的纸来,展开,凑到他眼前,耳语了几句。   那军官一面听,一面拿一双不错眼珠在画像上转,再转到我脸上,最后露出喜色。   “敢问足下近来可是曾被贼人掳走?”   “不错。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被贼人掳走之前,大夫可是在为寿昌公主医病?”   我点头。   “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方才多有得罪,请勿见怪。”他大笑。   我将那画像要了过来,画得怎么看都不像,这位军爷眼神真不一般。连着画像的还有告示,告示上写了寿昌公主病重,谁能找到我,赏钱一千贯,官员连升三级。这位捡了大便宜的官爷兴致很高,陈诺赔我十瓶陈年佳酿,并且今晚请我上青楼快活一晚,我一一应下来。   天一放晴便催着他去喝酒。他满脸得意,与我并肩走出庙门后笑道:“喝酒事大,公务也不能搁下。”他话音刚落,几个士兵就往神像后查看。藏在神像后的的三个山匪便持了刀与他们对打,他们都是好刀手,可惜寡不敌众,最后都被乱刀分尸在神庙之前。   我随着官军步行下山后,换了一双鞋,沾了太多尘泥的鞋,再怎么洗也是脏了。换了鞋之后,我又添了件衣服,入秋了。每下一场雨,天就凉一些了。   一队官军护送我由官道上汴州城,我再不必孤身一人去寻荒僻的山道。   梁帝忙着应对他千疮百孔的国家,并未召见我,所有人只当我采药时被贼人掳走,也再没什么人向我追究什么宁封草。   再次见到寿昌公主时,她脸色灰白,端坐在蒲团上,望着悬在她宫殿上的那副铠甲,眼中有些痴气。   “你明知道你若是走了 ,我决活不成,却还是毫不犹豫地随她走了。可你无论走到哪里,我总能找到你。”她说,说话时仍然痴痴望着那副盔甲,让我觉得,她其实是在对另一个人说话,对曾经穿过这盔甲的人说。   “请公主恕罪。”我向她长跪,行了正礼。   “你没有罪。”她说。“吴越已将最好的制弦师送了来。可你已经有了一把琴,他没用了,要他回去吗?”   “不,请让草民见见他,琴弦断了。”   “他一路从吴越来,水土不服,病了,过两天吧。”   我从皇宫出来,走在大街上,想去找家酒肆,独自一人,吃一杯酒。忽然有人叫住了我,当我回头看见他时,他说:“你还活着。”   “你为何还未死去?朔然先生。”我问   我早已回忆起他来,那个在月夜造访霍羽之父的男子。他还是那么年轻英俊,神气活现。我一时又怀疑自己走到梦里去了。   “你还记得我,真是令人惊奇。”他笑道。“我最爱故人,你是我最好的一个故人。”   “看来你已得长寿之道,为何还不快将这此道进献给皇帝,换一场富贵?”   “我要对你说真话,我之所以不死,并不是因为修道。”   “那是为何?”   “这要说很久之前说起,你先为我斟酒,不要小气,将杯子斟满。我其实比你知道得还要老,我记得自己是孤竹君最小的孩子。那时节,只有野蛮人才骑马,没有琵琶,没有四书五经,没有葡萄,总之,没有许多东西。这样的好处是你要读的书,做的事,想的问题都不是很多。   当然,前提是你是个贵族,不用到太阳底下、田地里劳作。   那时,我对于一切,都没有什么不满,最大的愿望是到京都去面见周天子。可朝见天子是父兄的事,我并无资格同去。加之路途险远,虎豹横行,独自一人,根本无法成行。   久而久之,此事郁结在心胸之中,使我病痛缠身,日渐消瘦。父兄日日为此忧思,然而我心中的事又不能说出口,否则,兄长为了我能随父亲朝见,一定会将太子的位置让出来。   在一个盛夏的深夜里,我独自躺着病榻上,感到自己大限将至,片刻清醒之后,入了一场梦里。   梦里有神人遍体光明,身躯庞大如山陵,两眼如车轮。他告诉我,他听见我可怜又虔诚的诉求,前来为我达成多年心愿,不过有代价。   我问他代价,他身上的光明便逐渐褪去,朝我走过来。他每走一步,身子就缩小一倍,来到我眼前时,只比常人高了三个头。他俯下身,将嘴唇凑到我耳边,呼出湿暖的气息喷到我脸上,我闻到琥珀和麝香混在一起的香气,仿佛醉了。迷乱间听见他的声音:‘死’。    ☆、周天子      我以为自己本就活不过今晚,所以毫不犹豫地同意这个代价。   他于是心满意足,身上光明又盛,领我随风越过无数山川。我先在一座简陋的囚室之中,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消瘦老者,他正在四十九根蓍草之中又加上一根,之后将五十根蓍草分两堆,取象:两仪,再将每堆蓍草又各分两堆,取象:四象,又将四堆蓍草各分为二,总为八堆,取象:八卦。   之后,有衣饰华丽的宫人降临,手中捧了一盘肉饼,朝老者走去。宫人经过时,那身上光明渐暗的神用指甲修长的两根手指从盘中拈了一块肉饼,递给我:‘吃了它’。我不吃,他便塞进自己嘴里,又携我往他处去。   我们来到尘土飞扬的一条大路上,前方人声沸腾,大队人马不多时行到眼前,他们之中,八百战旗飘扬,我认出其中一面上绘着我曾在竹林中猎杀过的毛色黑白的食铁兽。   一名年轻而面貌威严的君王手捧灵牌,身边是他年老的辅臣。两名衣衫褴褛的老人正不自量力,苦苦劝这群来势汹汹的战士掉头回去。   他们立即受到了那年轻君王严厉的申斥,年老的辅臣则使他们免于严惩。我猜这两个老人就是我那祖先道德高尚然而迂腐的两个兄弟。   年轻君王忽然掉头看过来,我与他对视,心内敬畏恐惧不已,几乎想要伏地痛哭,直到神将指甲搭在我肩膀上,柔声说道,他并没有看见你。   之后我们去追逐另一位天子,那天子乘坐着华丽坚固的车辇,车辇由八匹骏马拉着,一位帝王的先祖,世间空前绝后的驭手为他驾车。   驭手一手紧握缰绳,一手扬起鞭子,使八匹骏马既不能停下蹄子,又不能由性子狂奔,迅疾如风,驰往任何天子想要到达的地方。   我们一直没有追上天子的车辇,只能遥遥望见他端坐在车辇上的高大背影,他的伟岸衣冠。马蹄的尘土不断扬到我们身上,我被沙子迷了眼,不愿继续追逐。   但神动了怒,他不肯停下,发誓要将车辇砸碎,八匹马全扔进东海,看它们在海水之中能跑多远。我也只好继续跟随,一路西行。然而就在离车辇只有五步之遥时,他却停住脚步,对我微笑道,“我不能再往前去,招待天子饮酒的那个主人,是我不愿见的。”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之后我终于见到了王都内巍峨的宫殿,那庄严华丽的弦歌之地。我认为自己一开始就该来到这里,而不是总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奔波,不过我可不敢将这不满说出口。然而神似乎还是看出了我心中所想,他摇摇头,认为我不够高明,然后走进大殿之内。   殿上有宫人正在奋力不断将布帛撕碎,透过那些漂浮在殿中色彩斑斓的碎帛和尘埃,我看见了世上最美的女人,她神情漠然,冷若冰霜。   我可以理解她的不乐,因为坐在她身边的是个发齿脱落,年老昏聩的男人,尽管他也是天子。那女人的美丽让我想起入梦之前濒死的寒冷和轻松,于是我忘掉身为臣子的礼仪,走上前去,吻她的唇。   那一吻什么也没有改变,她的一张脸仍如同陵墓上精巧而无生命的雕刻,她身旁的男人依旧老而丑恶。我走到那男人面前,恶狠狠地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以为他既不配做我的天子,也不配住在这庄严的宫殿里,做那美妇人的丈夫。他是一场瘟疫,一场灾难。   我走下殿,看见神站立在大门之外,依旧摇头,认为我不够高明。   他又带着我远去,来到一座破败的城内。我看见一个瑟缩可怜的男子躲在高台之上,他身着天子服饰,尽管破旧而粗陋。宫室之外,人声鼎沸,恶语交加。看来周终于同商一般失德,讨伐的大军已进攻到了宫门之外。   目睹这凄凉景象,我悲哀之余,又对这天子失望,尽管他已是末代之君,回天乏力,但仍应维护自己作为天子最后的尊严。即便不力战殉国,也不该躲在角落里发抖,毕竟连商纣王也知道为维护君王的体面自焚而死。   神依旧对我摇头,觉得我不够高明。他领我走到宫门之外,我才发现,汹涌而来的并不是敌军,而是庶民,他们手中所持的也并非兵刃,却比兵刃更糟,那是债券。   之后手持债券的庶民们也是化为尘埃,一切归于沉寂。   ‘这就完了?’我问。   ‘完了,你要见周天子,我带你见了。’   ‘可我还没有见到我生长之年的那一位天子。’   ‘他不过是个庸主罢了,治下臣民,既不饥寒,亦不饱暖,连史官也懒得为他记上几笔,你又何必见他。’   ‘这么说来,我也不过一个平庸之世的臣民。’   ‘这没什么不好,平庸之世庶民才能得安寝。’   ‘我现在以为,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我躺回肉身之中,向他告别。   他依旧摇头,认为我不够高明,然后俯下身来,用长长的指甲抚摸我的脸,身上光明渐灭,隐与黑夜。我记得他隐去   之前的微笑,那是真正的悲悯和平静。   清晨醒来时,我看见阳光从窗户照到墙上,分外刺眼,然后自己不像往日一般虚弱。就下了床,走到户外去,吹了风。   父兄见我康复都分外喜悦,他们筑起祭台,感谢天神。我则在惶恐不安中等待着天神来将性命取走,我还记得那代价是:‘死’。   一等就是三十年。   这三十年里,我既没有死,也没有老。又过了五十年,我又送葬一位国君,那国君是我长兄的长子,他还是婴儿时,我抱过他。可他下葬时,远来的人都以为,我是他众多子孙中的一个。   葬礼结束后,我就离开了故乡,四处流浪,一直流浪到如今。”    ☆、活   “看来你的确付出了很大代价,他把你的‘死’拿走了。”   “的确,我付出的代价远比我所能想象的更加巨大。”   “同样的代价,我倒是也很想付出。”一想到武帝的强汉没有了,太宗的盛唐也早已烟消云散。可他还是那么年轻,岁月没有夺走他的任何东西。   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能理解那些古帝王为何要丧心病狂地追求长生。在永恒的生命面前,权力,财富,道德,名望,美色这些被世人孜孜不倦追求的东西,无足轻重。我颇有些嫉妒地看着他。此人但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他摇头笑笑,似乎在笑我不够高明。   “当你目睹父母兄弟一个一个死去,他们后代与你而言,陌生又不成器。若不流浪,不久就会被视作妖孽,天下之大,有人烟之处都不可久居。在漫长的岁月里,好不容易逢着一个愿意理解你,善待你的情人或者友人,可他们又会很快死去。再说,他们即便不死,也终是无益。一百年里,再好听的声音也听烦了,再美的样貌也看腻了。   曾有一段时间,我以为不该辜负自己的万寿无疆,于是纵情声色,想方设法,将名妓,处子,名门闺秀,俊俏寡妇轮番睡过去。温柔乡真是好,好得我脑袋空空,不知昼夜。   可有一天,一觉醒过来,看见身旁□□的女人,一堆白色的肉,我吐了。吐得昏天地暗,几乎将整个肠肚吐出来。   我又开始靠玩弄权术来打发时间,这可比女人更叫人沉溺。我曾一句话,就轻易决定了千万人的命数,左右的人心怀敬畏,诚惶诚恐地揣摩我的喜怒,而我理所应当地视人为蝼蚁,一家,一乡,一城,一国,不过大大小小的蚁穴。可成日里勾心斗角,使我心力交猝,再说,高处总是分外严寒。于是我就像逃狱一样逃开那样的日子。   我要去寻求圣贤之道,可越寻求就越失望。最后我发现,苦难才是人最能忍受的,最能激励人活下去的东西。我于是走进最贫最贱的人群之中,在整日的饥寒与劳作之中,重新过活,对华衣美食,对女人,又有了欲望。每过一段安逸日子,再去受一回苦,我靠着这个办法,勉强不对生命厌倦。当然,过去的这一切还不是最可怕的,我最怕的是未来。万事万物都有始有终,是吗?”   “自然。”   “那么,或许有一天,就不再有人了。天空不再有飞鸟,水中也不再有游鱼,土地上再不生长一根杂草,所有走兽消逝。整个天地间,就只剩我一个活物,这一天虽然远,但终会到来。之后,人所留下的城池,宫殿,语言,文字亦渐渐消逝,踪迹全无。一直到那时,我还活着。”   “这听上去似乎有些可怕。”   “我每念及此,总觉恐慌无力。”   “你难道就不能自我了断?”   “了断过,可我没有‘死’。其实,比起我来,你受的苦又算得了什么呢?你作鬼魂时,在那条破河的烂泥里,时常一睡就是百年,清醒的时刻其实并没有多久。沉睡者哪里感受得到痛苦?”   “睡着的家伙也不一定就过得轻松,他很有可能,在做噩梦。”   “梦是混沌,在混沌中,再尖锐的痛苦,也显得温温吞吞,不难忍受。”   “是吗?那么,若有一日我陷入长梦中去,但愿谁也别来叫醒我。”   “长梦又有何趣味,我此次前来,就不打算回吴越了,你随我走,我会为你找许多乐子。”   “我对你全无用处,何必想着将我拐走。”   “每过一些年,除了受苦,我也为自己挑选不同的伴侣,权力,钱财,诗书,猫狗,花草,这些东西都能跟人作伴。可真正能让人不寂寞的,还是另一个人。”   “人很多,为什么非得是我。”   “对我而言,遇到故友,远比结交新人更好。”   我也爱故人,也以为随朔然先生走是件很好的事,一个永远不会死去的朋友,多么好。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朔然先生,跟着你,虽然快乐,可我自己该走的路就走不完了。”   “朔然,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名字了。我如今叫吴十三,是从吴越来的制弦师。”   “原来就是你,你不是水土不服,病了吗?”   “那只是个借口,我想先看看梁都的风物再开始做正事。”   “那你看够了吗?”   “看够了。”   我便让他开始做正事,将事情的原委说出来,给他看古琴的弦。   “幸亏是遇上了我,不然你找一百个制弦师也是白费功夫。这弦是由古蜀国一种乌蚕吐出的蚕丝所制。这种蚕丝通常被纺成丝线,织成绸布,做成大敛之服。因其千年不腐,又毒性极强,使蚁虫难近。早如同汉王朝的金缕玉衣、银缕玉衣一般,只有王族才能使用。因这丝的毒性,纺线时要死一个人,织布时要死一个人,裁衣时又要死一个人,这三人就是死在死者之前的殉葬者。制成活人用的琴弦,亏他们想得出来。你应该好好照一下镜子,看看自己的脸色。再用那把琴弹几次曲子,你也要死了。”   他这般说着,自己却盘腿坐在门首,鼓起琴来。又是那首曲子。   这是我第一次听这琴音而没有入梦。在清醒中冷眼听完这曲子后,发现它其实平庸至极。   要非说有什么特别之处,也不过是音调有些悲戚罢了。   先前被它蛊惑着入梦,实在是件很可笑的事。    ☆、他要离开      “这其实是张不详的琴,它被人诅咒过。”朔然先生弹罢,故作高深地说了一句。   “我知道,有个不是人的女子,也这样说过。”   “你知道就好,记住,不要眷恋前世,也不要与梦境交易。”   “你可有什么法子能医治莲若?”我问。   “你是大夫,我是制弦师,医她的法子,怎么来问我?”   “我猜你活了那么多年,怎么也有那么几年作了最好的大夫。”   “开元十四年时,我医死了个小女孩,从此就不再是大夫了。”   “就将莲若当作是当年那个女孩,她现在长大了,你要救活她。”   “乌蚕的毒,可由乌蚕化作蛾子后翅膀上的粉末解去。不过,乌蚕早在魏国灭蜀时就已绝迹。”   “真的找不到了吗?”   “找得到,只要你先为我找一把斧头来。”   我不知他要斧头何用,但还是向邻人借了来,终究还是信了他。   曾经是朔然先生的吴十三持着斧头,赞了句锋利后,就像劈柴一样,将古琴劈开。   “这是何意?”我大吃一惊,强压下胸中怒火,哑着声音问。   “你要找的乌蚕就在被我劈开的木头里。”   “这不是木头。”我说,俯下身去查看被劈裂的琴板。被蠹虫蛀过的朽木不可能用来兮琴。而这是把好琴,即使作为陪葬,与死人一起被埋在地下多年也依然是。琴板木质纹理细腻,如同细石一般。但断开的裂面却镶嵌着一颗光泽质地如玛瑙般的黑茧。   “这怎么可能?”   “在这茧中,有只乌蚕等待着破蛹成蝶,它等了一千年,等到从未舒展过的翅膀化成灰烬。彼之困厄,正是吾辈大幸。”   我取了蚕蛹,屏着气息捣成粉末,兑了水,灌到莲若口里。   “已经过了这么久,还会有用吗?”   “既然□□还能毒死人,解药应该还有用。”   “若她还是醒不过来呢?”   “你医死过人么?”   “医死过五个。”   “那就不怕再添上第六个。”   “不怕?我不知道多怕,砸了招牌可不是闹着玩的。”   “怕也没用。”他开始喝酒,喝完酒然后喝茶,喝完茶又开始喝酒。   莲若并没有醒,不过也没有死。   吴十三喝完酒和茶后喝了点水,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睡,睡得比莲若还熟,夜已深了。   我一个人醒着,又听到了女人的哭声,守着莲若的夜里,偶尔听见这样的哭声,嘶哑,苍凉,悲痛欲绝。但却从未使我生起一丝怜悯,因为那是云夫人的哭声。   “那婆娘怕是在哭她姘头,哦,是在哭我。”吴十三迷迷糊糊嘟囔一句,继续睡。   莲若的婢女莺儿端了盆水进来,要为莲若擦洗身子。莺儿容貌气度都很好,只要不是站在莲若身边,就一点婢女样子也没有。这几个月来照料病人也一向尽心,毫无怨言。但真是人美,心也美,可惜胸实在是有些平,美中不足。   我知道该走了,却怎么也叫不醒那个能轻易被哭声吵醒的家伙,只好背着他走。他很轻,比大多数活人轻。   夜太深,早已宵禁了,我回去的路上不得不小心避开巡城的卫兵。月凉如水,我和他在月光里的影子颜色比墨色还深。不久前我曾在同样的月夜里与一人醉酒,归路上和他投下这样深黑粗短的阴影。我应当再去见那人一次。   孔阳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爱读书,当我走进原君游的院子时,他的目光在我身上一扫而过,而后又回到书本上。   原君游那位教给他诗书礼义,将他娇养得正直又冲动幼稚,讲究吃穿又不识五谷的父亲,为官一向难说清廉,虽在朱温纂唐后就已致仕,仍给儿子留了家财万贯、仆婢成云。   老人家驾鹤西去不过五年,万贯家财就只剩个小院子,仆婢成云就只剩一个洗衣做饭的老婢和一个照看白马的年轻人。   原君游又向来以为大丈夫当扫天下,安事一屋哉,所以庭院一向龌龊。现在这里却变得极为整洁,大概是因为云台山大首领的大驾光临。原君游立在树下的石桌前,桌上摆了壶酒,然后是纸笔墨砚,不断有枯黄的树叶坠在桌上。   他铺开白纸,用蘸满浓墨的毛笔郑重其事地写下一个字:暄。   “如何?”他停笔,抬头问我。   “瞧你这字儿写得,欲正而邪,欲瘦而嬴,兄台怕是学颜真卿学差了。”   “我没问你写得如何,我问的是这个暄字如何?”   “我记得有这么句话:赫暄君子,有匪如仪。还算不错。”   “这是我为孔阳取的字,取其光明、盛大之意。”   “穷人家的孩子起名总是带着财、贵、富,至于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尊姓大名里又常有仁、义、德这样字眼。你给孔阳取个‘暄’字倒也合适。”   “你说话未免难听了些。”   “你花心思待这小子好,倒还不如花心思请个好马夫来照看你的马,它都瘦了。”为原君游养马的那年轻人玩忽职守得一直厉害。   “我似乎该逐客了。”   “别,你既不喜欢听这些逆耳忠言,我不说便是,何必赶人。”   “好,不赶你。”他拖长了声调答道,将笔搁下,扬扬他剑鞘一样的长眉,对着在一旁专心看书的孔阳招手道:“大首领,学海无涯,回头是岸。别看书了,快些过来!”   孔阳便合上书,走过来。他身上穿着原君游的一件月白长衫,因他身子过于消瘦,这件长衫显得十分宽大,被风吹得鼓了起来。这个眉目清秀的少年越发显得稚气未脱。   “赫暄君子,有匪如仪。从今以后,我就称你为子暄了。”原君游将那张墨迹未干的宣纸双手递给孔阳,满眼笑意。不难看出,他对自己难登大雅之堂的书法很是满意。   “多谢原大哥。”孔阳望了纸上的暄字一眼,对我身旁那个眉飞色舞的青年男子恭身行了一礼,很是郑重。   “来,将这个字抄上五十遍,不,三十遍就行了。”原君游当既吩咐道。   孔阳点头,于石桌上铺开宣纸,执笔,然后仔细端详原君游所写的暄字,落笔。   原君游背负着双手,看那男孩写字,一副教书先生模样。   “去看过莲若了?”我问。   “看过了。可惜,佳人难再得。你当真想不出医治她的法子?”原君游皱起眉头,放下手来。   “我也愿自己是华佗再世,可已经尽力了。”   “如若凡事只要尽力便可达成该有多好。”原君游提起酒壶,灌口酒,咽下去,说:“阿望走了。”   阿望就是那个为原君游养马的年轻人。我一直都知道,当原君游舞剑时,阿望在读书,原君游听琴时,阿望在读书,原君游睡觉时,阿望在读书,原君游在阿望面前时,阿望会照看马匹。   “走了?去了哪里?难道这大梁境内,还能找着比你更好糊弄的主?”   “自然是找不着,所以他会离开大梁。其实不止他要走,连我也要离开了。”   “离开!为什么?你要去哪?”   “好男儿自然是志在四方,父亲在世时希望我能在这乱世中寻个明主,建功立业,光耀家门。不过于我而言,功名倒是其次。我总想着,人生于世,不一定非得建功立业,但总要多读些书,多行些路,多见些人物、山川风景,此生才算不枉。”   “的确是不枉了。”我看着他,这个在林虑眼中与众不同的男子。   “何时动身?”我问,这年头太乱,各人前程未卜,此时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或许我与他与林虑都终身不能再会,想到此处,心里忽然没那么计较了。   “就看什么时候收拾好行礼。”他顿了顿,又说:“大梁如今江河日下,多留无益,你随我一起走,如何?”   “不好。我这么多年来游历四方,倒也曾与人同行,不过总因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分道扬镳。还是独来独往罢了。”   “我原君游胸襟广阔,大不了凡事都让着你些。”   “还是不好。与其日后翻脸,不如从未同行。”   “好!随你。你这脾性,倒真是让人受不了。”   告辞时,见孔阳已经写了不下一百个暄字,每一个字的一撇一捺,都在临摹原君游亲手写下的那一个。   我那歇脚的地今日似乎有些怪异,但究竟如何怪异,却是看不出来。当我打开屋门,一只脚跨进自己空荡荡的房间时,闻见了曼陀罗的香气,大事不妙。 ☆、楼下枯骨   “昨晚我梦见你了,我梦见你高高地骑在一匹红马上,那匹马没有头颅,却跑得很快,可怕极了。我叫你,你不答应。我去追,可是追不上。”   清宛坐在我身边,头轻轻靠在我肩上,诉说她昨晚做的不安的梦。在我们头顶,桃花肆意地开着。   我见她为这样一个不足道的梦而伤神就有些好笑。于是安慰她说:“傻孩子,梦都是反的,其实是我追不上你呢,我可怜啊!。   “可我们终究不能同行。不如从此不再相见。”清宛说着满脸泪痕,站起身来,怀中花瓣纷纷落下。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忧伤以终老……”她在湖边踱步,口中痴痴念着,不住掉着文袋。我只觉得好笑,又觉得有些不祥。   “既然不能再相见,那也不必再活着。”她忽然停步,望着我,满眼悲哀,然后举身跳进浮着桃花瓣的碧蓝湖水中,沉了下去。   “不要去那里!”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然后也跳了下去,湖水真的很冷。   我打了个寒战,慢慢睁开眼睛,梦已经醒了,但全身都是湿的,真的像是刚被人从湖里捞上来。莺儿端着铜盆站在一旁,这个刚刚浇了我一头冷水的姑娘,此刻满眼满脸都是冷冰冰的。   “我对你的耐心已经用尽。”云夫人的声音又刺进耳里,一个驼背的龟奴无声无息,站在她背后,面无表情,倒是令我有些恐惧。   “在下的确学艺不精,让夫人失望了。   夫人这是要绑了我这庸医去见官么?不过也不必泼水呀!这都入秋了,万一有个头疼脑热可……”   云夫人自然没心思听这些废话,她缓步走到我身边,俯下身,用她冰冷的指尖在我脸上游走。我这时能够看清她的手了,这双手白皙细嫩,让我又开始猜测她的岁数。   她忽然猛托起我的下巴,在猝不及防间对上她的眼睛,那双眼睛很美,却苍老疲惫。   “莲若,我就不要了。”她说。“至于你,想活,还是想死?”   “想活,当然想活。有谁活得好好的会想去死?”   “很好!”云夫人点头,然后摘下了她的面具。我曾无数次想象那张面具背后会是怎样一张脸,是年轻还是年老,是美艳至极还是丑陋不堪,或者只是平庸。但怎么也想不到,在她摘下面具那一刻,我会看见自己的脸。   “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还是姐妹?”我问,虽然知道这女人不过是易了容。   “我应当是你的孪生妹妹,兄长这般没用,连莲若也治不好,自然也无法医治宫里那位小公主了。”云夫人说,她唇角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在那张与我完全相同的脸上,透出妩媚和风情来,立即令我感到毛骨悚然。   “那又如何?”我强忍着恶心去看这张脸。   “这实在有辱家门,小妹只好代兄长去行医了。”   “就不劳烦你了,我的病人,我自己治。”   “少废话。”她冷下脸来,那驼背瞧她脸色行事,取了根木签子,钉进我指甲肉里去。   “给我说说,你进宫之后,都如何说话,如何行事,我猜必然与在这绾云楼中有所不同。”   “哪有什么不同,不过是恭敬些罢了,再就是跪得多些。”我将惨叫吞进肚里,咬牙道。   “再仔细些。”   眼见吃饭家伙不保,我只好连自己在宫中一共打了几个喷嚏,多瞧哪几个美貌宫女几眼都一一详细说了,毕竟大丈夫能屈能伸。   “很好!”云夫人满意后招手,莺儿便拿了方湿帕子捂住我的口鼻,只闻到一股刺鼻的药味,便又昏了过去。   黑暗里,我觉得很冷,又觉得渴。有温热的液体断断续续滴到我脸上,滑到唇边,我将它咽了下去,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然后才闻见血腥味,一下子跳起来,以衣袖拭面,只觉脸上有些黏糊、湿冷。仰头望见头顶是暗红木板,血水自木板缝隙间渗出,如屋檐下的残雨般滴落,眼见就要落进眼里,我急忙后退两步,却踩碎了一截骨头,地上堆积了许多尸骨。   俯下身去细看,这里光线太暗,云夫人也未免太过小气,连蜡烛也舍不得多点几根,我看得模模糊糊,但依稀辨认出除了些许碎掉的猫猫狗狗的骨头,就尽都是些女人的骨头,而且她们年纪都在二十岁上下。   不知这些年轻女子为什么会被害死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更不愿去想她们临死前受了怎样的苦。我现在只担心自己。这里太过安静,只有那血滴到地板上的嘀嗒……嘀嗒……,这比完全死寂还要更加令人心慌。   大致适应这囚室后,我才想起寿昌公主来。云夫人冒充我入宫也不知何意,但绝不会是为了治病救人。她恐怕会对寿昌不利,而且就算她什么也不做,被这诡异的鸨母看上一眼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我先是猜测云夫人是听闻了公主的美貌,进宫去将她拐骗出来替昏睡不醒的莲若撑住绾云楼的招牌,但这未免太荒唐,毕竟大梁还没有亡国。   又猜她全家也许被朱温所杀,背负血海深仇多年,现在终于逮着机会去向朱温的儿孙讨个公道。这样想着云夫人倒是心志坚定,令人敬佩。   不对,怎能将一个把我关起来,又冒充我的老□□想成忠贞烈女?于是又猜她或许只是去寻失散在宫中的亲人,又或许是当今圣上即位之前与她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坐在满地尸骸间,靠这些胡乱的猜测来打发时间,脑中不时浮出寿昌公主的脸,春日里的花一般,美丽又单薄,寒风一吹就散。她似乎看上了我,这令我很是受了些感动,于是向诸天神佛祈祷,云夫人无论做什么,都与那女子无关。然后又觉得神佛太远,于是我向满地尸骨发愿,若此次寿昌公主能得平安,必将她们好好安葬。   嘀嗒……嘀嗒……,血不停地滴下,在明灭不定的烛火间睡复醒,醒复睡,我梦见整个绾云楼灯火辉煌,身姿曼妙的云夫人满头朱翠,在管弦声里跳舞,她舞到我眼前,我揭开面具,看见自己的脸。惊醒,擦汗,翻过身又入梦。   梦里绾云楼一片沉寂,只有月光照在廊上,云夫人一身素服,静立在月光里。我走到她面前,揭开面具,望见一个陌生男子的脸,那张脸右侧有道小小的伤疤,却仍旧俊美无双,漂亮得邪气。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也没人送饭,我觉得饿,也越加觉得冷,身子乏得不行。   躺在地上,枕着不知哪位红颜的腿骨,打算做个长一些的梦。这一次的梦里终于不再出现云夫人,只是乱花飞舞,春水涨落。我枕在清宛膝上,清宛端坐在湖畔的花树下,她低头看我,满眼温柔。她说:“你醒了。”她的微笑就在我唇边。   “你在笑,有什么开心的事?”   “你在我身边,我当然开心。”她的衣裳被太阳晒暖,我贪婪地嗅着浮在她衣襟上的花香,可是那花香却渐渐夹杂了血的腥气和肢体腐败的恶臭,我猛然间意识那不是清宛的声音。   我直起身来,握住清宛的手,对她说:“我要离开了,你要等着我,一定要等着我。”   “你要去哪?”   我看着她,她的脸逐渐苍白如瓷器,在我的梦中碎掉。   睁开眼时,手里紧紧攥着某个可怜人的手骨。我盯着那骨头,想着如果这就是清宛的骨骸该有多好,我就可以在死后与她合葬。我还没有回忆起清宛是如何死去的,还不知道她最后被葬到了哪里。   即便记起来,一千年前的墓,怕也不好找。不过随即想到我在前世还是霍羽时,或许就是与她死在了一起,被人一起埋了,便又心满意足。   “你抓着个死人骨头干什么?还笑得那般猥琐。”我听出了是莺儿的声音,于是放开紧握着的手骨,抬眼看她冷若冰霜的脸,我记得这张脸有些温柔放荡,以前明明很是腼腆羞涩。   “在做春梦呢,所以笑得开心。”   “抓着死人骨头做春梦,真叫人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地上这些白骨曾经都是活生生的年轻姑娘,而莺儿姑娘你,迟早也是要变成骷髅。”   “这可不一样。”她冷笑着摇头,自袖中掏出一个馒头来。   “就好比这馒头,迟早要变成臭粪的,大夫你是愿意吃馒头呢?还是吃臭粪?”   “所以这个馒头是给我吃的?多谢!”我嬉皮笑脸地说,满以为她会用那馒头折腾人一番。她却是连话也不多说几句,直接将馒头拍到我鸡爪子一样脏兮兮的手上。   我怔怔地看着手里的冷馒头,这么轻易得来的东西,倒还真是不敢吃。   “怎么?怕有毒。”   “当然怕,怕得要命。”   莺儿听了一把就将馒头从我手中抢去咬了一口。见此情景我只后悔手没抓得紧些,肠子都悔得绞在一起。莺儿见我懊恼,得意极了,将那缺了一小角的馒头丢进来,馒头在地上滚了几滚,满身沾了血,成了个红馒头。我皱着眉头,将它捡起,依旧怔怔望着。   “怎么不趁热吃?是嫌奴家咬过一口,脏了么?”莺儿唉声叹气起来。   我不再犹豫,大啃特啃起来。   “你们究竟要关我到何时?”咽下最后一口面渣,我吞了口唾沫,觉得嘴里有些空,肚子更空,仿佛方才什么也没塞进肠肚之中去,徒留满口腥气。   “自然是关到你这小白脸成个老白脸,再丢将到大街上讨饭。”莺儿用条颜色俗气的绢子掩了口笑,翘了个兰花指,笑得放荡。 ☆、皇甫府中   “地上这些尸骨又是怎么回事,她们是不是因为不听云夫人的话,就被打死了扔在这里?”   “她们没有不听话,只是运气不好。”   “那惨了!我的运气一向不是很好,看来也得断送在这儿。”   “都说了会扔你出去讨饭,当真是个呆子。”莺儿摇摇头,喜气洋洋地屁股一扭,走了。   走了也好,起码耳根清净。我重新躺下休息,揉着肚子,吃了那馒头倒是更饿了。饿地受不住时,竟巴望莺儿再来一次,又想起她说我是个小白脸,于是自信满满,认真考虑起美男计。   就在我咬咬牙,决定豁出身去时,门又再度开启。   莺儿又疾步走进来,衣裳颇有些不整,又手忙脚乱地来打开牢门。我立时慌了,觉得饿死事小,失节是大。   “你这是做甚?”我疾言厉色,自觉一身正气,凛然不可侵犯。   “你走!快走!趁着云夫人不在,回去收拾好东西,立即离开汴州城。”   “离开汴州城?怕也未必。云夫人还手眼通天了不成?”   “她是条毒蛇,很能缠人,杀人。”   “为什么放我走,她既然这样可怕,你放我走岂不得遭殃?”   “只是姑娘我好心罢了,反正放你走也不过是被骂两句,饿一顿罢了。你不必担心,快走!永不要回来。”   “好!”我低头瞧她,一眼瞧见她丰满的胸脯,不曾想里面竟存了这样一片好心。于是立即告辞,以免辜负这一番美意。   枉做了多日恩客,我从不知绾云楼竟有这样曲折所在。我闯上楼去,撞进一间房去,搅了对鸳鸯的好事,也顾不得这么许多了,急匆匆打开窗想跳窗逃走,不想窗外就是明月湖,我一向怕水,此路决计不通,当真是吾命休矣。   死则死矣,但想到我堂堂一介名医,大好男儿,被打死在这窑子里还得担个吃白食的恶名便心有不甘。忽见明月湖畔的柳树下立着个身材瘦削,一袭单衣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为人还算刚正的都指挥使皇甫麟。便如同见了再生父母一般欣喜,朝他大声呼救。   皇甫麟抬头看我,面上一片茫然之色。我忽然想起在这绾云楼中曾不止一次遇见过他,他与云夫人有什么干系也未可知,如同被泼盆冷水,心下一凉。   转过身来,看到绾云楼的龟公打手已然追至,正犹豫是跪地求饶还是拼死一搏时却见他们面面相觑,畏缩不前,像是忽然怕了我。   我自认长得并不像钟馗,没什么值得怕的,疑惑之下回头一瞧,见皇甫麟赫然立在窗前。就在我转身之际他竟然已到房内,亦且悄无声息,身形当真是如鬼如魅。   “天子脚下,你们想做什么?”皇甫麟声音不高,但他多年身居高位,极有威严,目光只在那群龟公打手脸上一扫便镇住了场面。我却忽然想起这绾云楼因在国都之内便算是在天子脚下,那么汴州城城内这大大小小的妓院赌坊、茅坑粪池当然也算是在天子脚下了,寿昌公主她父皇的脚恐怕是洗不干净了,不由得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皇甫麟问,脸上还是一片茫然之色。   “启禀都指挥使,草民在想有都指挥使在,这群宵小之徒便再害不得人,草民的小命也能保住,心里一时喜悦,便忍不住笑了。”   “他们要害你性命?”   “正是,因云夫人——”我正想说出云夫人乔装成我混进皇宫,图谋不轨的事以及绾云楼下那堆触目惊心的尸骨来。却忽然想到这事是小不了的,弄不好就是株连九族的重罪,云夫人被处死便处死了,牵连了莲若和莺儿这些女子倒是大大的不好,再者,这皇甫麟也不知是否可信。   便转口答道:“草民是个大夫,只因绾云楼的鸨母云夫人一把年纪了还异想天开,非要我为她想什么返老还童的法子来,让她那张六十岁的老脸变得和十六岁的少女一样又白又嫩。草民也不是华佗再世,哪里能办到,云夫人便撒泼了,非说我治坏了她的脸,要这群龟公将我拖下去打死。都指挥使,您可得为草民做主呐!”   “都指挥使,别听这小子瞎说,他明明就是嫖完人家姑娘没给钱,想吃白食。”   我此时冷静下来,再听这话大喜,便说:“既是这般,我付钱就是,你们可不能再缠着人。”说着就将钱袋朝为首的龟公扔去,大声道:“里面的钱别说嫖一个,嫖十个也够,通通拿去罢了。”   皇甫麟听了也没生气,淡淡扫了我一眼,似乎大有深意,又似乎没有,便拂袖离去,一言不发。我见他没有走窗户大喜过望,像狗皮膏药般黏在他身后,这下一来,无人敢阻拦我出绾云楼的大门。   到了大街上我怕那群龟孙不死心,便还是跟着皇甫麟。   “你跟着我做甚?”皇甫麟一直知我在他身后,却在走过一条长街后方才问起。   “因为我怕死。”我苦笑。   “很好,死不好,活着好。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家在金陵。”   “那你在汴州城住的房子在哪里?”   “那里也不见得安全。”   “你在绾云楼可是见了些什么?”   听到他这般问,我仔细看他的眼睛,那双眼淡漠得似乎空无一物。   “那里有些不好的东西。”   “我知道。”他说,然后又问:“我还知道你是医治公主的大夫。”   “这又如何?”   “莲若现在如何?”   “还死不了,不过怕是醒不过来了。”   “但愿她长梦不醒。”他说。   皇甫麟将我安排在皇甫府中一个小小院落,院外几个护卫日夜守着。每天一个小僮送来一日三餐,一个小丫头晨夕洒扫庭院。   我躲在那个小院子里,暂时定下心来,然而知道自己总要离开。皇甫大人是很少能够见到了,他总是很忙,忙些大事。偶尔听见护卫在院门口私下里压低了声音说起母乙又占了几个州县,杀了多少官军。本不在乎,但听得多了也暗自担心起来,若他们但真得了势,连汴州城也掠去,寿昌公主又当如何呢?若不死,大约就是被赏赐给哪个莽夫。而他们若是败了,林虑一生所求又尽皆成空。   我掷着铜板,反面是母乙胜,正面是母乙败,一次次将铜板高高抛起,永远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是哪一面。   又一次弯腰捡起正面朝上的铜板后,忽听见叱骂声,“你这贱婢喝老娘洗脚水也不配”“小浪蹄子”“骚狐狸”……声声入耳。我不是女人,所以骂的绝不是我,所以虽污了耳,倒也不十分生气,只是怀了看热闹的心思小小推开窗子一角。只见一位女中豪杰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那个扫院子的小姑娘破口大骂,口水飞溅,颇有些排山倒海、气吞山河之势。   难得遇见泼妇骂街,我竖起耳朵听那些挺不讲究的骂词,生生记在心上,以备日后问候云夫人之用。   至于那个被骂的姑娘,垂着小脑袋,像是在躲避喷涌不绝的唾沫星子,许久了也不回一句嘴,气势弱了不是一星半点。我听久了也觉骂得过分,可寄人篱下,皇甫府中这许多事都轮不到我管,况且是女人中的事。   正准备关窗睡大觉,忽见那姑娘抬起头来,睁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怯生生像只受惊的小鹿,皮肤如凝结的玉脂,五官秀美绝伦,带了点稚气的风华绝代。这样美的小姑娘怎么会蓬着头、穿粗布衣裙呢?真是奇怪。   “她做错了什么?值得你这样骂?”我开了门,慢慢踱到庭中去。   那女中豪杰一时怔住,半晌回道:“这小蹄子,成天就琢磨着偷吃偷懒。打扫这巴掌大块地方也得捣腾半天,该骂。”   “偷吃偷懒,是她说的那样吗?”我问那小姑娘,想要多管闲事了。   那姑娘只是摇头,走近了些我才看清她不止蓬头粗服,脸上还沾了些许锅灰,当真是个小邋遢。   “这小浪蹄子是个哑巴,几棍子也打不出个屁来,问了也没用。修了几辈子福才能被卖进这府里,还……”   听了这话,倒真心可怜起那小邋遢了,又生起气来,“你这女人怎么这般恶毒?竟去骂个开不了口的。”   于是现学现卖,代小姑娘开口骂了那女人几句。随即又惊觉不妥,我堂堂男子汉,竟与个娘们拌嘴,成何体统。于是央门口护卫将她打出去了,他们热闹瞧得倒真是热闹。   院中一下子静下来,我看向那小姑娘,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她朝我怯怯一笑,然后继续一帚一帚扫着落叶。我坐在石阶上,看那些和着灰尘扬起的落叶。   回房后,还是有些记挂着那个被骂了也不能回嘴的女孩子,记挂着沾在她脸上的锅灰,她或许真的偷吃了。她若会说话,声音一定很好听,也很温柔,也许还会撒些小谎。心中忽然起了冲动,放下过去,放下所有前世今生,去照顾她一生一世。也许给我那个小邋遢,什么狗屁前世,再也都不想了。   入夜时,我在油灯下闭了眼睛,仔细倾听,夜色中并无琴音,一个站在雪中、梅花树下的女子面影却又开始浮现。她嫣然一笑,在她绝世光华之下,那个不会说话的小邋遢便单薄得如白纸般,越飞越远,最后灰飞烟灭。   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了个不速之客。小僮跑来通报,门口有个少年人吵着见我。 ☆、莲若的身世   “请进来。”我伸个懒腰,随口答道,喝杯茶后清醒了些,又改口道:“慢着,我出去见他。”   被拦在皇甫府大门口的少年人是孔阳,他吵着见我,但真见了我却也没好脸色,劈头一句就是:“可睡醒了?”   “醒了。”我点头。   “原大哥不见了。”他接着说,满脸忧虑,仿佛天塌了下来。   听到这一句,我才真正醒了。   “怎么回事?”   “他去绾云楼,说是探望故人,却一天一夜都没回来,我去寻,那群龟奴却说没见过他。”   我携着孔阳到我那小院中去,那女孩儿持着扫帚在清扫院中几片枯叶。我不敢多看她,从她身旁疾步走过。   “你呆在这里,不要离开。”我匆匆叮嘱一句便走,皇甫麟这会定是已在大内之中,天子脚下,靠不上。吴十三晚上通常在刘伶居喝酒,打烊后被伙计扔出来,这会定是睡着躺在街上,只有这酒鬼能帮忙。   不对,那不是莺儿,那一天将我放走的人不是莺儿。急走间我忽然回忆起那个将我放走的女子,她丰满的胸脯,奇怪的脸色,一时间后背发凉。   急匆匆拐过几个街角后,真的感到了芒刺在背,有人在盯着我。小心取出袖中匕首,回过头去,却一眼看见了那不会说话的小姑娘。她怯生生地对着我笑,笑容嫩生生的。   “怎么?有人欺负你么?”见是她,我松了口气,小心将持着匕首的右手背到身后。   她摇头。   “有什么事吗?”我又小心翼翼地问,瞧着她这叫人又心软又心碎的小脑袋,真教人想捏碎。她怯生生一笑,上前两步,抓住我左手,用手指头在我手掌心里写字,就像一只小猫在用小爪子轻轻挠。   她写完以后抬头睁大眼睛看我,我方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注意她写了什么,颇为尴尬道:“请再写一遍。”   那只小猫爪子便又在我手心里挠,在说:跟我来,求你救救玉儿。   便暂且跟她去了,穿过几条小巷,越走越僻,隐隐觉得不安,随即又怪自己多心,一个穷鬼难道还怕被个小姑娘劫财劫色。   “这就是玉儿?”小姑娘最后在不知那一户人家的院墙外停下,墙边堆了许多杂物,其中一个小小角落垫了些许稻草,稻草上软塌塌的趴了只小小白白的猫。   见她点头,我十分无奈,长叹一声,原本以为哪个可怜孩子生了重病才暂且撇了原君游。再说,我不是兽医,爱莫能助。刚打算告辞,心头忽就生出一股寒意,猫儿有些诡异,它这身子未免太软了些。   俯下身去,眯着眼看它,这猫的眼睛却是睁大了盯着我,十分凄厉又虚弱地喵了一声。它四肢的骨头,前腿后腿,甚至那条小小的尾巴,都已被人折断了。   那些碎在地牢里的猫狗骨头又在脑中浮现,我头皮发麻,跳起来,拼命地跑,后背一阵一阵发凉。转过最近的墙角时,一只拳头迎面压过来,然后眼前又是一黑。   “水……水……”我感到头疼得厉害,身体很沉,仿佛在下坠,但怎么也睁不开眼睛,喉咙像是在被烈日烘烤,干涸、龟裂。   许久,天降甘霖般,一股温热的液体落到唇上,我张开嘴拼命吞咽,一时间喉咙又痒得厉害,忍不住咳嗽,拼命咳嗽。咳得尽兴之后,终于将眼皮分开。   一张埋藏在凌乱发丝中,有些苍白憔悴又很是肮脏的脸孔浮在眼前,这张脸很熟悉,我一定见过,但记不起来是谁的脸。   镶嵌在那张脸上的一双眼睛却是很美,清纯而妩媚,也在审视着我,这双眼睛我记得。   “你醒了。”半响,我与她同时开口,声音重叠在一起。她是莲若。   我咽了口唾沫,又尝到了嘴里的腥味,目光移到她仍在渗着血的手腕上,只觉得万分感激和惭愧。   “你的手,这是何苦?”我撕下一片还算干净的衣襟为她包上。   “莲若真怕大夫醒不过来了。”   “我睡了多久?”   “足足三天。”   “才三天而已,有人可是足足睡了三个月,又叫人该怎样为她担心?”   “三个月,的确太长了。我只记得自己昏倒之前在弹琴,手指被划伤了。那古琴究竟有何古怪之处?”   “古怪之处就在于琴弦,那弦是一种极为罕异的乌蚕吐出的毒丝所制,千年不朽,当真是祸害遗千年。赠琴与你的顾况生不是个好东西。”   “倒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她虽这样说,声音里却没透出一丝一毫惊讶。   我挣扎着站起来,望望四周,又见到了铁门铁窗和满地尸骸,看来是回了老地方。近来牢狱之灾不断,真是流年不利。   “莲若,你是怎么醒的,哪里来的神医救了你?怎么又被关到了这里?”   “这神医是从金陵来的,他此刻就在这里。”   “什么,我?我不过庸医罢了。”   “其实莲若早已醒了,只是装睡了许久。劳大夫挂心了。”   “装睡?这又是为何?若忧心诊金倒大可不必,既是熟人,可以打个折扣。”   “欠大夫的,怕是还不上了。之所以装睡,是因为我要逃,逃出这绾云楼,我被云夫人囚禁太久了。”   “逃?为什么,听原君游说她是你的——”   “祖母,也许是庶母。”   “这——”   “那一日我躺在床上,慢慢有了意识,只是一时睁不开眼。恍惚间听见大夫你与一个男人谈话,大致理清了前因后果。想着自己逢着了个难得的机会,便仍装做昏迷不醒,休养几日,在莺儿为我擦拭身体时,趁其不备,一举将她制住。让她替了我躺着,自己扮作她的模样寻机逃走。”   “如此说来,那一日放不才走路的应当是莲若你了。”   莲若微微点头。   “多谢了。”   “何必言谢,大夫落到这步田地,说到底,还是莲若连累的。”   “哪里,不过你怎么没能逃出去呢?”我疑心她是为了我而泄了行踪,心下更加愧疚。   “为了这个。”她低头去瞧怀里一团又脏又旧的东西。我定睛细看许久才认出这是只布老虎,小孩子的玩意儿,家里那两只雌老虎七八岁时就不稀罕这东西了,不知莲若怎么就将它当成宝贝。   “记得小时候我总抱着它不放,云夫人瞧了生气,就把它扔掉,不过我又把它捡回来。云夫人见我爱惜它,就又把它抢走,说,如果我不听她的话,就烧掉。现在,我又偷回来了,虽然又给云夫人抓住。”莲若痴痴说着,笑着,又满足,又无奈,让人瞧了心疼。   “这个可是你父母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问,寻思着这小小玩物必定对她有什么非比寻常的意义。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又道:“不知道云夫人会如何处置你我?”   “我是一定会死,恐怕死也不是好死。”我苦笑。   “我虽未必会死,但活也决不好活。”莲若也苦笑起来,我们的叹息重叠在一起。   “既然已到这般田地,莲若,你不妨告诉我,你究竟是谁,云夫人又究竟是谁,这满地枯骨又是怎么一回事,姑且让我这倒霉蛋死得明白一些。”   莲若听了良久无言,咬着唇,轻轻摆弄怀中布偶,蹙着眉。我见了她这样子,不愿再强人所难,便道:“其实不知道这些也没什么打紧,你不必为难。是我唐突了。”   莲若摇头,说道:“并没有为难,只是不知从何说起。莲若不过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罢了。不寻常的是我父亲,也就是云夫人的爱子,他曾经做过皇帝,是当今大梁天子的兄长。”   “什么?你是废帝之女?”我脱口而出,大梁国祚犹存,皇室女子却流落到烟花柳巷,这实在太过出人意料,若是传了出去,丢脸程度绝不亚于朱家祖坟给人刨了。   莲若点头,似是忆起许多前尘旧事,梦呓般说着:“很小的时候,父亲总不在身边,他忙。母亲也忙,乳母告诉我,皇祖父身体不好,母亲很孝顺,要常常进宫去照料他。其实,我也不想他们在身边,母亲似乎恨我,父亲对我好,却又有些阴阳怪气。一日,母亲急匆匆回来,同父亲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一起哭。父亲后来不哭了,难得抱了我,问我想不想做公主,住在最好的宫殿里,穿最好看的衣裳。   不久之后,皇祖父死了,我真的成了公主,住进一个很大也很空的宫殿。又过了不久,叛军攻进宫里,你去过北苑吗,我很久以后知道,我父母曾经想从那里翻墙逃走,可是城墙太高了,他们爬不上去,然后父亲命一个跟他走到绝路的部下杀了他,那部下照做之后,就用还沾着我父亲鲜血的剑抹了脖子。而后,母亲也是自裁。”莲若说到这里幽幽地叹了口气,“如果我是个男孩就好了,如果我是个男孩,他们就会带我一起走,我们就能死在一起。”   “可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听闻废帝的女儿是被烧死在了自己的寝宫之中。”   “一个世上最好的人救了我,他就如同天神降临,将我从火里救了出去,保护我,照顾我。又将我安置在城郊一户农家里,想我安安稳稳过完这一生。养父养母虽然清贫,但没有其他子女,都待我很好,比亲生父母还要亲切。可安稳日子不过只一年,一切又都变了。   是一个清晨,我做了个噩梦醒过来,起得有些迟了。推开门,一眼就望见养父在院子里倚着锄头站着,觉得有些奇怪,平常这时候他早已下地干活去了,我喊他,他不答应,我去拉他的手,他就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我怕极了,跑进厨房去寻养母,炉灶里已生了火,架了锅水煮着。养母背对我站在灶边,我急急忙忙去拉她的手,想要她去看看养父。不想刚触到她身子,她的头就滚了下去,掉进锅里,水花溅到我脸上,很烫。   我呆呆站着,吓坏了,只晓得哭。忽然听到有人在耳边说‘不要哭,到我这儿来,我已经找了你很久。’   我听了那声音回头,就看见了那个这世上最美又最恶毒的女人倚在门首,她对着我笑,嘴唇红得像鲜血。 ☆、真面目   我怕那个红唇的女人,不敢过去,踮起脚站在锅边,想把养母的头捞出来。但她恶狠狠将我拽出屋子,她驼背的狗腿子,一把火,烧掉了屋子和我养父母。   那个女人说她是我的祖母,可她当年的脸比我父亲还要年轻。如今,又比我还要年轻。我怕她,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像第一眼看见她时一样害怕。   她喜欢我怕她,又总以我不对她亲近为由,折磨我。她待我一点不像是她孙女,甚至不像一个人,只是玩偶,这里所有的骨头,绾云楼中所有活物,死物,都是她的玩偶。那个老驼背,就是她最听话最喜欢的玩偶。”   “照你所说,她是你祖母,瞧着却比你年轻,这就怪了。对了,她虐杀这么多年轻女子,可是为了取她们的血?我听说有些疯婆子会取处女之血养颜,难道真有效果?”我看了一眼那些堆积在脚边的枯骨,有些疑惑。   “不是。她只是为了取乐。她对于断肢残躯、惨叫还有鲜血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迷恋。”   “莲若说着,摘下她小指的指套,我看见那她一直藏着的小指,那上面竟没有血肉,只余一截阴森森的小骨。“十岁那年,我偷偷放走一个姐姐,云夫人发现了,就用一把钝刀子削掉了上面的肉。我想救她们,可连自己也救不了。”   “她疯了。”我说。   “她疯得厉害。”莲若点头。“至于她的脸,是那老驼背养住的。”   “他有这么大本事?”   “我的剑术,就是他教的。他曾是一个道士,他所通的剑术比起他的兵术不值一提,他的兵术比起他的邪术来,又是不值一提的。”   “他既然这么有本事,又为何要屈尊去做云夫人的狗腿子?”   “他也曾是皇祖父麾下一员大将。当年,云夫人遇见皇祖父时,还只是一名十多岁的军妓,至微至贱,却得到了令人吃惊的爱幸和尊荣。连皇祖父大军开拔时,她要睡懒觉,不愿同去,也由着她了。   几个月后,祖父收到书信,得知父亲出生。他自然高兴,高兴之后,却是不安。那时,他离了云夫人几个月,似乎清醒了些,惊异于自己竟会那般痴迷一个女人 ,而且还是个十多岁的□□,心生恐惧。于是令麾下一名得力大将前去,将父亲和云夫人的人头带来。哪知,等了许久,只等到了父亲,不但没有人头,还失去了一名大将。”   “那将军,竟被自己主子养的小女人拐跑了,真是糟糕。”我摇头,以为不值。   “他呀,很不值得。云夫人这一生,其实一直在等另一个男人。别误会,那男人并不是我皇祖父。”莲若冷笑。   再也无话,我与莲若空坐在这活地狱里。莺儿每日送来两个冷馒头和一碗冷水,对我们不但没一句话,连正眼也不瞧。   莲若始终抱着那只布偶,似乎将它视作唯一的安慰,没了伪装,不再是初见时那个勾人魂魄的绝代佳人,只是个可怜孩子。被云夫人折磨利用多年,她得到过安宁吗?我想起那段她昏睡的日子,又想起皇甫麟所说的“但愿她长梦不醒。”   不死不活的熬着日子,空寂得仿佛回到了忘川河,脚下没有一寸落足之地。河岸和桥梁高悬头顶,无法企及。溺在水里,我又开始做梦,梦见尘世,梦见花草,梦见猫狗,梦见饮食,梦见不同面孔的男男女女,却唯独没有梦见林虑。   伴着喑哑的声调,铁门缓缓打开,一名盛装华服的女子背对着刺目的光线缓步走来,环珮声随她轻巧的步子摇曳,我一时看不清她的脸。   等她走近,来到稍暗的烛火光下,一张美艳至极的脸才逐渐明晰起来。她对我笑,带着些许稚气的风华绝代,是那个小哑巴。我曾想过,她若脱下身上粗陋的衣裙,换上锦缎衣裳,梳起云髻,戴上钗环,定会美极了,只是没想到她会美到能害人的地步。   “玉儿,不许睡着了,待会赏你吃些心肝。”本该不会说话的小娘子开口了,声音苍老又嘶哑,正是云夫人的声音。   虽早已料到,听见这声音时还是深深失望。云夫人将那只被折断了四肢和尾部骨头却还活着的小白猫贴胸口抱着,翘起笨拙的兰花指轻轻抚摸它的皮毛,仿佛怕弄疼它。   我可怜那只猫,不仅因为与它同病相怜。   “莲若,你冒险放这男子离开,是爱慕他么?瞧,我多疼你,把抓他回来,让他一直陪着你。”云夫人不再瞧着猫了,改瞧莲若,眼神颇为怜爱,笑容却恶毒,带了点小家子气的恶毒。   莲若吓得一哆嗦,颤声道:“多谢夫人,不过莲若对他无意,您还是放了他吧。”   “偏不放。”云夫人答得干脆。一双眼睛在我与莲若脸上来回游移,又道:“莲若,你怎么还是抱着那玩意儿?脏死了。是发愁没人陪你玩吗?唉,老身对你实在照顾不周。”她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声,用两片花瓣一样轻薄的红唇。   这位云夫人,动作轻柔,姿态娴雅地将猫放在一旁,拍拍手。那个驼背的龟奴便拖着一大口麻袋进门来,麻袋微微蠕动,似是装了什么活物,麻袋拖过的地面留下一串长长血迹。   “猜我给你带了什么?猜对了就不用鞭子抽你。”   “是剥了皮的马驹。”   “这回不是了。”   “是鱼。”   “也错了。”   “是莺儿。”   “才不是那丫头,你可真笨,罢了,罢了,实话告诉你,我把你堂妹带来了,也许是侄女,说不清楚,不过她父亲却是真真切切地杀了我儿子。往事不提也罢,如今,她就是你的新玩偶,你不但可以跟她一起跳舞,还可以剥了她的皮。”   “堂,堂妹,是裳儿。”   “就是她了。”云夫人十分满意,像是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   驼背手法熟练地解开麻袋,露出袋子里一个女孩子的头来。那女孩虽满脸血污,但我还是一眼认出,她是寿昌公主。我直到今日方才确信,公主名讳的确是朱裳。   “真好,她的衣裳都被血染红了,都不用再去换舞衣了。哎呀,有件事糟了,忘了与你说。”   “什么?”   “你这妹妹也爱慕那男子呢,怕是不能再陪你,否则她会为那男子嫉妒你,害你,没法子,只能杀掉她了。”   随后,云夫人扔下一个眼神,那老驼背立即打开牢门去拽莲若。我见了又急又怒,扑上去掰他那只脏手,掰不动就咬,只当自己是只恶狗。不想他力气大得惊人,随手一甩,就将我撞到墙壁上,而后毫不客气地朝我胸口狠踹上几脚,另一只手仍钳制着莲若。我口里咸得很,吐着血,还想爬起来,一动却全身骨头都在疼,眼睁睁地看着,只觉自己无能至极。   “来,先斩掉她的四肢,再刺她的心。”云夫人将泛着寒光的刀子递给莲若,在她耳边蛊惑。莲若没有接过刀子,我在一旁着急,她应该立马接过刀子来,招呼到云夫人身上,可她似是在淫威下活了太久,不敢。   “快呀,拿着刀子砍下去,快啊!没有时间了。”云夫人喊着,抬起手来狠狠打了莲若一巴掌,莲若脸上立时留下几个红指印,嘴角渗出血来。“没用的贱骨头,忘了她是你杀父仇人的女儿么?还敢犹豫。”   “你个老妖女,别碰她们,要打要杀冲我来。”见她教唆我的一个病人去杀另一个病人,我只觉得血气上涌。   “堵住他的嘴,”她向她的狗腿子施令,那个力气惊人的驼背便单手按着我,腾出去一只手自衣上撕下块脏兮兮的布塞进我嘴里。   “你不愿杀她,也行。我将她养起来可好?每天喂她一块肉,再割她一块肉。你说她能活多久呢?三个月,是不是太短?”云夫人持着刀子兴致勃勃地比划。   莲若面向云夫人,怔怔望着她手里的尖刀,似乎陷入了迷乱。她开始移步靠近云夫人,双手颤抖,指尖从刀尖滑到刀柄,从云夫人手中,完全接过了刀子。完全握住刀柄后,她的手不再抖了,眼神也不再迷茫。那把刀子今日必定会沾上血,谁的血?这令我不安。   莲若朝着倒在麻袋和血污之间的寿昌公主走去,口里似乎在轻轻念着些什么,如同夜里细微的风声。   寿昌公主像只睡熟的小猫,怕冷似的蜷缩一下身子,而后伸伸手脚,睁开眼睛,露出惊恐神色,两片苍白的薄嘴唇颤抖着,轻轻开合,终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莲若在寿昌身前站定了,脸上露出古怪神色,仿佛受了委屈,高高举起刀子,却是刺到自己小腹上,捂着自己涌着血的刀口慢慢滑到在地。这一来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云夫人大惊、大怒,抢上前去,将莲若伏着的身子翻转过来。就在这一瞬之间,莲若原本因疼痛而紧闭的双眼猛然睁开,我看见了她的眼睛,执拗如野兽,一片肃杀。   就在云夫人俯身这一瞬间,她将插进自己小腹的刀子拔出,刺进云夫人胸腔。她们的血融在了一起,我看见她们相似的眉眼,相似的狠决。就在这一瞬,我相信,莲若决不是朱温和儿媳乱伦的产物,而是他和云夫人的孙女。仙子一样的莲若身上,同时流着屠夫和□□的血。   “浣月!”那个从来只是动手,不开口的驼背至此终于喊出声来。   “李云书,我是不是要死了?”云夫人低头望着那沾了自己血液的刀子,表情竟像个小孩子一样茫然,眼神也天真得很。   “小邋遢。”我在心里又叫出声来,竟忽然不忍心她死,但随即清醒过来,直骂自己色迷心窍。   那个驼背,原来是叫做李云书,原来也不是个驼背。他直起身来,急急奔到云夫人身边。   “你救我,我不想死,还不能死。”云夫人躺在李云书怀里,断断续续说着,声音微弱。李云书低头默然听了良久,最后说:“你不会死。”   “裳儿,不要怕。”云夫人倒下去,莲若捂着自己的伤口缓缓站起来,面对寿昌公主凄然一笑,随即与她倒在了一起。   我听见寿昌公主轻声唤莲若“襄姐姐”,听见她们相拥着哭泣。   我朝莲若和寿昌公主爬过去,想看看她们伤得如何,却被李云书拎到云夫人身侧。   “救她。”他丢下一句话,便走到那对浑身是血,相拥哭泣的姐妹旁边,拔刀架在她们头顶。 ☆、美人之死   可李云书再如何威胁也是无用。云夫人仰面倒在地上,尖刀刺入她左胸,她应当已经感到窒息,所以大口大口吸着气,而每一次呼吸都会牵动到她胸腔的剧痛。   她口中吐出血沫来,只有手指还能勉强移动。她活不成了,而且还要受尽苦楚。我轻轻触了一下刀柄,刀身已完全没入她身体,若将刀□□,她便立时死了,立时解脱。可我不能,李云书要她活。   “她快要死了,我可以救她。”我挣扎着起来,对李云书说谎。“只要你照我说的做,这里太暗,先带她出去。”   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弃了莲若和寿昌公主,按照我的吩咐抱着云夫人离开阴湿的地牢,我在后面一瘸一拐跟着他。到了此时,他一定后悔那几脚没踹轻一些。   走上地面后,李云书一脚踹开最近的房门,一对正在交合的男女被吓得不轻,然后连滚带爬的被他赶了出去,但愿那男人已经有了子嗣。   云夫人被放在柔软又有些肮脏的床铺上,脸色灰白。   “救她,否则我活剐了你!”李云书将我拖到床边,厉声恐吓。   “她的脸,怎么,怎么会这样?”我伏在床边,刚稳住身子,就看见云夫人那张俊俏而稚气的小脸片刻间长出不少皱纹,颇有些骇人。   “李云书,我的脸,我的脸……”尖锐的声气自云夫人的红唇间喷出,一双眼慌乱又绝望。   “没事。”李云书抢上前来,轻抚她那张诡异的脸,柔声安慰道。然后拿着刀子就往自己腕上划去,挤出鲜血来,喂进云夫人口中。   我细细瞧去,见他腕上密密麻麻都是刀痕。   云夫人喉头滚动,吞咽他的血,脸上的皱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解下去,变得光滑细腻,与少女无异。   李云书的血有这样奇效,用在一个将死的女人身上,着实浪费。   我正自可惜,李云书却脸色突变,猛地倒下去。与此同时,床下探出两颗黑乎乎的头来,我这一惊不小,急向一旁退去 ,再定睛细看,原来是原君游和孔阳。   方才趁着李云书专心给云夫人喂血的功夫,这两人竟在床下配合,一起挑了他脚筋。   孔阳手脚麻利地爬出来,转个身,挟持了云夫人,威胁李云书。   “你们躲在这床下,那么,方才那一对男女——”当此生死存亡,万分危急的时刻,我却矫情地记起方才从这床上爬出去的赤条条一对男女,老脸一红。   原君游一听,一张俊脸亦是涨得通红。孔阳却是面色自若,风轻云淡地瞟了我一眼,又去看摊在地上的李云书,从容道:“你自己将右手手筋挑了,否则,我就划花这女人的脸。”   “竖子安敢!”李云书怒喝。   孔阳立即试了试,轻轻巧巧,在云夫人脖子上留道浅又长的口子。   李云书心痛不已,惨然道:“不要伤她,我做什么都行。”   眼见祸患将除,原君游却跳出来说教,试图说服孔阳,抓了人家至爱亲朋,威胁人家自残,那是坏人才干的事。作为三侠五义好青年,我们应当把人放了,然后挑个风和日丽的天儿,山清水秀的地儿,单挑。   这是我和孔阳唯一一次站一道儿,一记白眼将姓原这小白痴翻回去。   都偷袭暗算了,还讲究这个?   李云书见已无回转余地,便乖乖持刀朝右手挑去,我见此心念一动,猝不及防间,一道寒光就朝孔阳刺去。与此同时,原君游扑上前去,挡在孔阳身前,那一柄掷过来的尖刀斜斜插进他后背。   孔阳睁大了眼,看这一幕,微张了口,似乎想说些什么,然而终究什么也没出口。   好在李云书是以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掷出匕首,劲道上打了折扣,原君游无性命之忧。   李云书见此脸色灰白,长叹一口气,惨笑道:“事已至此,我死便是,不要碰她。”   “好,你死,我立誓不伤这女人。”孔阳平静道,指天立下个恶毒至极的誓言。   李云书便将另一把尖刀掷进自己胸膛。   孔阳见此,扶住原君游,离了云夫人。   李云书尚余一口气,浑身是血,又爬到云夫人身边去,“对不起,我没用。”他双唇颤抖。   “不怪你,你这一生都只为了我,不值。”云夫人双眼无神,有气无力道。   “值得。我第一次见你时,你才十七岁,正在欺负几个奴隶,他们越流血,脸色越难看,你就笑得越肆意,越好看。那时,我就发誓,一生一世都要守着你。”垂死的□□对着垂死的云夫人,温柔地诉说他阴沉的爱恋。   云夫人唇角浮起一个浅淡的微笑。   我见此不以为然,以为这李云书也忒没品味。别人都是对着个正在扶危济困,尊老爱幼的良家妇女一见钟情。他倒是好,跟个正作威作福的小妖女瞧对眼。   隐隐传来笛声,我在笛声里想起景川来,他已经死了半年,尸骨还未下葬。   云夫人似乎也在这笛声想起了某位故人,回光返照,睁大她依旧如少女般的眼眸,紧紧抓着李云书的手:“是他,他回来了。这是他的笛声,你快些带他来见我。”   “好,我马上带他来见你,你先睡一小会,睁开眼就看见他了。”李云书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她。她在这笛声里似乎也心满意足了,安心睡过去。   这个蛇蝎美人就此死了。   因那不合时宜的笛声,这害了许多人的妖女死时竟带着笑,勉强算作得了个善终。这令我有些气闷,笛声停时,与原君游相互搀扶着出去,打算将那人大打一顿,一出胸中恶气。   一把推开门,怒气冲冲朝楼上望去,却见吴十三立在栏杆旁,右手持着笛子,左手搂着个年轻粉头调笑。   “哟,两位兄台怎么这副模样?莫不是付不出嫖资,给龟奴欺辱了一番?”吴十三饶有兴致地玩赏我与原君游的倒霉样后笑问。   “你倒是好雅兴。”我没好气回了句。   “怎么?你认得他。那咱们打是不打?”原君游问。   “罢了,不打!省得日后不好相见。”说罢,狠狠瞪了一眼楼头那人,又与我那患难兄弟互搀着回房。   回房之后,发现李云书已死,是被孔阳杀了。趁我们离开这一会功夫,这小狗崽不但杀了那本就活不久的男人,还顺便戮尸,将两人的头都割了下来,血肉糊了一地。   这场景实在太过惨烈,原君游难得对孔阳动了怒,十分不客气地教训起这小子来。   “他们伤了你,活该这个下场。”孔阳低着头,小声嘟囔一句。原君游听了脸色铁青,右手高高举起,若不出意外,在下应当能欣赏到大首领一张白脸上浮起五个红指痕。可这原君游的手终究只是轻轻落下,落在孔阳过于瘦削的肩上。   “我要你向我发誓,永远不再这样做。”他声音颤抖。   孔阳低了头,没有点头。   “好啊,光天化日之下,竟让本公子逮着几个草菅人命的匪徒。”正当原君游骂在兴头上,一个声音冷冷响起,却是吴十三郎大摇大摆进屋来了。   因为有两颗人头摆在桌上,所以屋中情形很是有些骇人,好在吴十三见怪不怪。他步履悠闲地踱到桌边,端起云夫人那颗依旧美丽的脑袋细看。   原君游见状立即解释,力图说清楚我们只是为民除害,并不是草菅人命。我在一旁忧虑,照眼前这局面,是无论无何也解释不清了。于是实际一些,考虑一下该怎样杀人灭口,可这天杀的不老不死,当真是祸害遗千年。   原君游忙于口舌之争,我勤于思,孔阳则力于行,已经拿着刀子走过去杀人灭口,然后拿着刀子的右手被吴十三折断阿。   “你这厮无理。”原君游护短,不怪孔阳想杀人,只见到吴十三折断孔阳胳膊,一拳朝他抡过去。我生怕原君游在那老妖怪手下吃亏,急忙过去劝架,哪晓得这小子不长眼,一拳头竟招呼到我脸上。   “你怎么样,我不是有意的,你莫要生气,待会我让你打还一拳。”原君游一面说,一面又出一拳,瞅准吴十三面门招呼过去。   “你够了吧,地室中有两个小娘子都快死了,还有心思争闲气。”吴十三抱着云夫人的头侧身躲开,皱着眉头不耐烦道。   “是了,君游,莲若和寿——裳儿还在下面,你快些去看看她们。”原君游心有不甘地收回拳头,扶起孔阳快步离去。   “你怎么在这里?”待那二人走远,我问吴十三。   “来送送小月亮,四十年前,我答应了她的。”吴十三伸出一条粉红舌头,仔仔细细舔干净了云夫人脸上血污。只因他仪容过于俊美,见了此情此景,我竟不觉恶心,亦不觉骇人。   “你就是她在等的男人?你可真有本事。”我冷笑。   “我第一次遇见浣月时,名字叫作云九郎,而她还只是个十四岁的小丫头,父母双亡,赤着脚沿街乞讨,在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是个美人胚子,而且生性恶毒。我管她,她大了会祸害人,不管她,她就饿死街头。我也很为难。”   “你最后还是管她了。”   “是啊,我略一寻思,觉得这世上饿殍很多,蛇蝎美人却数量稀少,于是将她带在身边养了三年。”   “你知道她爱上你了么?”   “知道,许多女人爱过我,最后她们都死了,所以我不稀罕。”   “你下次遇见这样的恶毒小姑娘就不要养了,几乎害死我。”   “也包括林虑吗?我也养过她。”   “林虑?”   “你放心,林虑与浣月不同,她不爱我,她恨我,而且不愿见我。”   “为什么?你害过她。”   “不是,只是我对她稍微好了些,她自觉欠了我还不上,所以恨我,情愿我去死。”   “情愿你去死,好啊,林虑同我,终于有了个相似之处。”   “这是我们三人的相似之处。”吴十三苦笑。 ☆、超度   云夫人与□□的头颅与尸骨都给藏在地室最深处。   我颇有些感慨。云夫人倒罢了,这李云书确是个奇人。人都是先贪恋美色,再渴求功名,临了临了,修道求仙去。   他偏不,反着来。先生在一个钟鸣鼎食之家,幼时爱神仙,弃了父母宗族,跟个疯癫道人一头扎进深山老林里。修了些年,有所成,却又爱起功名,仗着一身剑术,拉起一伙人马来,投了黄巢。攻破长安之时,他二十岁,威风凛凛骑着匹高头大马,踏碎满街公卿骨。黄巢快完了,又及时投了朱温,大把抓着兵、权、钱。却在自己最是春风得意,前途无量之际,弃了皇帝,弃了官爵,弃了妻妾,把一颗心全给了个恶毒的小美人。   我以为,他这一生,除了结局稍惨,倒也挺不错。   莲若戴上银面具,扮作云夫人模样,又给寿昌公主改换了莺儿头脸。   如此在揣揣不安中过了两日,所幸一切风平浪静。寿昌公主留在绾云楼中休养,她虽只受些皮肉伤,但如此模样也不好贸然回宫。原君游受伤不轻,便也被留在楼中照料,只将孔阳打发回去看家。   追问过几遍,我始终没能从原君游口中套出话来,他究竟是怎样给云夫人抓了,又是怎样给孔阳救了。更问不出他二人究竟在那床下藏了多久,又听到些什么。   恐惧之后是百无聊赖,这一夜,莲若与寿昌公主倚在榻上打牌,原君游在一旁为她们数筹码,一边说些闲话,绾云楼之外的夜漆黑如墨。   “先生意下如何?”   “大夫,大夫……”   “呆些什么,问你话呢!”   我放下手手里剥了一半的石榴,他们的声音才依次进入耳里。   “什么?”   “莲若想要将地牢中那些可怜人的尸骨好好安葬,再请个高僧来超度一番。公主却觉得人死已矣,不必再多生事端,将地牢直接封了好。你怎么看?”   “无可无不可。”   “你今晚是怎么了?一直心不在焉。”   “我似乎忘了些什么。”   “忘了便忘了,能被忘掉的事,都不重要。”   “也许吧。”   我擦了手,开始饮酒,对面是幅步撵图,图上妇人端庄妩媚,姿容秀美,可惜就是太肥了些。她裙角下的一只哈巴狗儿倒是活泼。我忽然记起自己将什么忘了。   立即点了一盏灯,下楼去,再下地牢去。地牢里凉飕飕的,可说是阴风阵阵。我一个人提灯行着,侧耳听着,行不多时才模糊听见嘶哑又微弱的猫叫声。朝着着那猫叫声走,不久一眼憋见一对幽蓝珠子,如坟地里升腾的鬼火,提灯去照,又没有了。我再上前两步,找到那只瘫在地上的白猫。   “玉儿。”我叫了一声,隐约记得这就是它的名字。它瞪着眼睛看我,虽然它只是猫,但这样的眼神我懂,我曾经在无数垂死者眼中看到过这眼神。于是拔出刀子,拔出那把曾经了结云夫人的刀子,捅进这猫瘫软的身子里。我下手准,它去得很快。   在金陵时曾养过许多猫,这许多猫在这许多年里生死相替,它们总在临死前消失,我直到今日才第一次看见猫的尸体。   我提着猫尸,持着灯,拾阶而上,慢慢走到□□中一棵梧桐树下,掘个坑,将玉儿埋了。   “你哪里去了?嗯,想必也是与本少侠一般。”暗中撞出个跌跌撞撞的人影来,却是原君游这后生小辈,平白无故将老夫惊吓一番。   “明日你去城外兰若寺请些个高僧来,莲若与公主打了局牌,公主赢了……”他口中絮絮叨叨说着,交待许多事情,一面走到树下开始解裤带,我只觉嘴角抽搐了下。   玉儿,实在对你不住,宽恕则个。   我转回楼上,刚想推门,却隐隐听见寿昌公主提起我的名字。于是在门口立住了,想听听自己在他人口中究竟如何。   她们的话题却又随即转到一个梦境之上,莲若的声音轻柔而惶恐:“这是两年前的一场梦,我梦见满山遍野都是雪,没有一声人语,一只飞鸟,只有一只全身黑毛直竖,獠牙折断一半的野猪在雪地里狂奔,一只利箭自北方飞来,沿着风,刺穿它头颅。它倒在地上,不断抽搐,却没有哀鸣,血一直流,染红了漫山遍野的雪。”   “我做过同样的梦,父皇以为不详,他让人从宫外找来一个衣裳破烂,瘦骨嶙峋的乞丐,让他拿出一枚铜钱把我的梦境买走,然后赏了他一百两金子。这也是两年前的事。”   “梦果真是很不寻常的一种东西。你最好还是不要回到宫中去。”   “我走了,父皇他难免难过。不过,如果那个人愿意带我走,我会走。毕竟我已经等了他很久,久得无法想象。尽管,他已经不是他了。”   “既然他已经变了,为什么还非要随他走,舍了他吧。”   “皇甫将军不也变了,你能否舍得下他?”   “我舍不下,可他非要守着你那哪里也去不得的父皇。天底下,怎么偏会有这样愚忠的男儿。”   “在他们胸中,可能有一种信念,比生命,妻子,甚至是诺言还要贵重。从前,他也是同皇甫将军一般,真是很令人敬佩又无奈。我这是怎么了,关于他的事,今晚尽说了这么多,襄姐姐,可千万为裳儿守住秘密。”   “真是奇怪,恋慕一名男子,究竟是耻辱还是过错,我们为何都不愿他人知晓。”   “也有人宣扬他的爱情,让世人皆知,总想着万古传颂才好。帝王用他的权势,富人用他的钱财。即便是没什么倚仗的普通人,也要竭尽所能去办一场喜宴来夸耀。可他们从没想过,再深的情意,到不相干的人嘴里,都难免变得轻浮。尤其是被一无所知的小儿传唱,被街头的妇人议论,更可怕的是被那些无聊的文人编排,成什么样子。自然是将一切尽皆埋在心底更好。”   “那你所爱的那人呢?也不让他知晓?”   我没有听到寿昌公主回答,在莲若面前,她或许点了头,或许摇了头。   今晚就如此尽了吧,我不进去了,这般想着,放轻脚步离去。   在园中走时,一不留神被绊了个大跟头,却是原君游横在路上躺尸。我挣扎起来,额头已是撞破,怒极,狠狠踹了这绊脚石一脚。欲要不管他了,可走开两步,却又想到这人躺在此处若是着了凉,有个头疼脑热,最后也是我的事。只好折回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他背进屋去。   尽管忙了半宿,第二天我还是一早起来,往兰若寺去,寻个和尚念经。   当此兵荒马乱之际,万业尽皆萧条,只有三处反倒兴隆起来:一赌坊,二妓院,其三就是这寺庙。   城外的兰若寺就很兴旺,香火不断,又圈了一大块地,欺压着一群佃农,富得流油。我与寺中的了心和尚,一位年纪轻轻的得道高僧相识,是在仲春,那时我还未进这汴州城,花开得还好。了心和尚藏在禅房中的相好被大好春光所引诱,到禅房外深深的花木之中走了一遭,沾了些花粉就病倒。   当然,了心作为一个声名远扬的高僧,还是很守清规的,决不肯近女色,他藏的是个男人。   我医治了那相好后,与了心略微下几盘棋,他棋品与人品都好,佛经也很通,长得也好。而为一群女鬼送行,一个年轻清俊的和尚,胜过十个达摩祖师。   小沙弥引我穿过两旁花木尽皆凋零的石径,去到了心禅房之内。这禅房依旧与往昔一般,素净而精巧雅致,只是只剩了心一人。   我在门口遥遥望见他正提笔画一幅画,画面凌乱,色调阴冷,好似油墨溅到白纸之上,又给冷水浸湿的脏模样。   走到了心身后细看,见画上原来有条凌乱不堪的河流,两只鬼骑着无头红马渡河,黑水翻腾,无数青绿腐烂的手将那男鬼从马上扯下,扯进水里。无头红马驮着那年轻女鬼朝一个光明炽盛的所在狂奔。这一对鬼魂只有眼睛画得清晰,恐惧充满这四只眼。   “这是哪里,这匹马要将那女鬼驮到哪里去?”我指着那光明炽盛之处,随口问道。   “劫火猛烈,除去佛舍利,万物皆成灰。”   “这么说来,这女鬼是要给烧成灰了,可怜。”我望着画,觉得这画面有些似曾相识,忽然感到了毛骨悚然。   了心告诉我,这是他在寺中一片墨绿的古池塘中瞧见的倒影,当时,一块白玉佩掉进了池塘中,咕咚一声就再无踪迹。那是他从俗家带来的最后一个物件,亡母的遗物。   失去了玉佩,让他觉得,他永远都不可能寻到那失散了十三年的小妹,他只能寻佛了。放下心中执念之后,幻影就显现在水中。   之后,他问起我的来意,我如实相告。   了心收拾一番后,欣然起行。一路行在秋风里,倒也清爽,可惜天公不作美,半道下起瓢泼大雨。了心掀起车帘,看见过往行人都淋成落汤鸡,慌慌忙寻个避雨所在,又摔倒在泥地里,他很慈悲地拈着佛珠微笑。   绾云楼紧闭了多时的大门为了心而开,莲若迎出来,双手合十道:“此刻下了雨,师傅先进屋吃杯热茶水。”   “雨从天上来,逝者天上去,一来一往者,皆我因缘,我何避之?”雨中黄叶纷纷落下,这年轻的白衣僧人立在雨里,口喧佛号,念了段往生咒。   莲若倚在廊上,脸上满是斜进屋檐下的雨水,她皱着眉头,看楼下那和尚。发丝一缕缕湿淋淋结在一道,贴着她冷白的肌肤。   “他超度她们了。”她说。   自这一刻开始,莲若彻底变了。她将绾云楼中所有云夫人遗留的男女遣走,无论是清倌人还是红倌人,龟公还是厨娘。绾云楼空了下来,白日里大门紧闭,夜里也只一片漆黑,不过两三天就显出荒凉破败的景象来。   楼外不时有王孙公子徘徊,在早已秃了的杨柳树下,仰头望着,不时向过往行人打听些什么。他们中无疑是有人曾恋慕过她的。大约等明年春来,还会有个长情的无意间路过,望着新发的绿柳枝,突然想起她。   整日整日将自己困在楼中的莲若,看来已是做好随绾云楼一起衰朽下去的准备。 ☆、斩首示众   过了些日子,原君游终于还是踏上离乡路,他对于故乡并不像我一样留恋。如果不是为了去寻找清宛,我永远不会离开金陵。   他走那天,我去送他。许多与他结交的世家浪荡子也去送他。他们在城外长亭置了酒,原君游饮下一杯又一杯,却始终没有醉。最后道一声后会有期,颇为潇洒地一挥青色袖袍,牵着他的白马大步走开,马上坐着孔阳。   原君游一走,大家目送他的背影,不住惋惜。   “君游虽有些武艺,但不甚高明,虽识得几个大字,却做不了文章。他脾气又大,心性又高,这一去,怕是闯不出什么名堂。”   “闯不出什么名堂倒也罢了。他眉眼生得好,心眼又长得少,只怕在外面会给人欺负了去。”   “就不该将他放走,给外边人欺负,还不及给我们欺负。”   “可债主都快将他门口那条街给堵了,他再不走,只怕就得卖肉。”   “这小子也真能挥霍,当年伯父千辛万苦,给他攒下这万贯家财才放心蹬腿,哪料得到今日,可见为子孙积财不若积德。”   “不如将他追回来,我们一人卖掉一房如夫人替他还债。如何?”   “这主意不错,可惜划不来。他再好,也不能替如夫人陪你睡觉。”   “哪里不能?”   “就算能陪你睡觉,也不能给你生孩子。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说得也是,那就算了。还是生孩子要紧。”   “……”   秋风里,原君游与他肥肥的白马,马上瘦瘦的男孩,越走越远,一次也没有回头。实在太不眷恋故乡和旧友。   我又想起金陵,想起离开那里时花开得正好,想起那儿的酒铺,女人,长街,烟柳,还要我的家人。无论我走多远,这把骨头也终究要葬回去。也许原君游也终会回汴州城来。   送了原君游,便回绾云楼去为那对姊妹复诊。走上楼去,穿过空荡冷清的走廊,推开门,寿昌公主对镜点着梨花状,绣在她罗裙上的牡丹似乎在风里摇曳。   “公主今日气色不错。”我说。绾云楼昔日的艳色似乎残余在她罗裙、肌肤和眼眸上,一点风雅凝在眉心。她是被镀了落日余晖的彩云。   “是么?那我美吗?”镜中红颜笑魇如花。   “君美甚!”   “美我者,私我?畏我?欲有求与我?”   “草民不过是说了实话。愿公主芳华永驻,永如今日。”   “说得很好,我也愿你——”   “愿我什么?”   她的绛唇在镜中微微上扬,涂了寇丹的嫩白小手翘起个笨拙的兰花指,掐起一抹胭脂,在昏黄平滑的镜面上划出“既寿且昌,长乐未央”几个字来。   “谢公主美意,只是草民福薄,恐怕担不起。”   “那么我呢?担得起吗?”   “公主千金之躯,自然担得起。”   “那我将来的驸马都尉呢?”   “自然也是。”   “你这人话说得真是颠倒,一会说自己担得起,一会又担不起了。”   寿昌公主起身,迈着碎步子,仿佛怕踩了裙角,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来,扶住我肩膀,踮起脚,在我耳边轻呵了口气。   “你可愿同我白头到老?”   “公主说笑了。”   “这不是玩笑。”   “白头偕老,固然很好,可若非两情相悦,也不过是百年折磨。”   “百年折磨?”她似乎受到了惊吓,声音颤抖,花容失色。   “百年折磨,这也很好啊。这世上本也没几对恩爱夫妻是到头的。”   “公主会有一得意郎君,与他一世琴瑟相谐。”   “不要走。”   “其实,有一件事,我对你不住,可如今已经很晚了。我知道我错了,可是晚了,只能一错到底。”转过头去,我涩声道。   走出了很远,但绾云楼太过冷清寂静,寿昌公主的声音依旧进入我耳里,她在哭。但再多的泪也终会干涸。   我用医书消磨了一夜,一夜无话,一夜不眠。天明时,莲若告诉我寿昌公主走了。她说得淡然,我听得也淡然。这不过迟早的事。   过了几日,我被传召入宫去,如无意外,这应是最后一次。   漪兰殿外一片森白,如同积了雪,目之所及的屋顶上也像是覆了雪。目光触到这景象,倒真让人觉得冷。明明还未入冬,何来的雪,又为何偌大个汴州城,偌大个皇城,只落在这一处。   而这雪却也只是瞧着冷。   一向为我领路的宦官告诉我,寿昌公主不停哭泣,她要看雪。于是她的父亲,大梁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于百忙之中下令,在这宫殿的周围撒上几百斤盐,造出好一片琉璃世界。   听了这话,我俯下身去,点了一点足下的“雪”在手上舔了,果然不冷,只是咸。   而熟识的宫娥则悄悄提醒道,寿昌公主多日不乐,摔碎了寝宫中所有能摔碎的东西。   怀着十二万分忐忑,我踏进那座已被“雪”埋了的宫殿中去。   屋里果然空空荡荡,瓷器玉玩皆无,雪洞一般,只是一面墙上仍悬着副行制古旧的盔甲。寿昌公主倚在塌上,容色冰冷。我毕恭毕敬向她行礼。   “我好了吗?”   “托圣上鸿福,殿下玉体已然安康。”   “你是个庸医,不知道我病得有多重。昨晚我梦见了许多人,与我相识或者不相识的,他们一点也不重要。可却没有梦见你,你瞧,我已经病糊涂了。”   “可殿下确实已经好了,草民该走了。”   “昨日落了雪,今日也落了雪,院子里的梅花开了吗?她一定又去数梅花了,我该为她梳头了。”她喃喃自语,眼睛望着窗外,窗外只是一片白茫茫的“雪”,“雪”下只有层层叠叠的庄严宫殿。   “公主。”我轻声唤她,唤醒她。   “你的手会拿剑吗?”   “不会。”   “你喜欢读《诗经》吗?”   “不喜欢。”   “你穿过盔甲吗?与墙上那副一模一样的盔甲。”   “没有。”   “那你是谁呀?你不是他,可以走了,我要继续等着见他,等他的眼睛也看见我。梅花开了他就回来。   我错了,你不是他。当年那个乞丐才是他。我竟没有立即认出他来,真是愚蠢。   他穿得那样单薄,你说,他现在,会不会冷?”   我不知如何回答,于是再拜,然后起身离开,缓步踱出,跨出宫门那一刹那,回头看她最后一眼,见她孤楚楚的坐在幽深宫宇里,容色冰冷,仍固执地望着窗外。   仿佛真有谁衣裳单薄,立在窗外的雪里。   收拾好行李后,我便出城去。梁帝赏赐的珍宝钱财早已挥霍空了,这一身如同来时一般孑然。城门几个军士粗声粗气盘问过往行人,我抬头望望天,见高高的城墙和门楼高耸,烈日下纹丝不动,投下低矮深沉的影子。   离城门只一步之遥时,一对人马围住我,用长刀和铁蹄。   “这是何意?”我问领头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皇甫麟。   “公主病势转沉,陛下震怒。”皇甫麟答道。   “怎么可能?”寿昌公主的确会病势转沉,但不应该是现在,应该是在三个月后。   “拿下。”皇甫麟没再答我,直截了当下令。   我被投进大牢,不由分说。这半年来牢狱之灾不断,使得我暗下决心,若此次能逃出生天,日后必定看了黄历才出门。   至于寿昌公主的病情,我实在想不通,不知哪里出了错。她得的是绝症,无药可以根治,可却有几味药配在一起,能使病人得来几个月的康健之体,不过本该缠绵几年病榻的生命,也会在这几个月里燃烧殆尽。这一点,景川远比我清楚,可他不愿用那几味药,宁死也不愿。他死在皇权还有自己的迂腐与仁心之下。   在天牢里足足熬了三天后才重新得见皇甫麟,我都快要死了,而他如面色平静,如往日一般无喜无怒。   “公主此刻如何?”我问。   “病势沉重,昏迷不醒。”他背负双手答道,语调依旧平静,似乎对寿昌公主的安危并不十分关心,也懒得作出一副誓死为主上分忧的模样来。   “让我再试一次,我能救醒她。”   “已经没有机会了。”皇甫麟摇头。“陛下永不会再让你这逆贼再有半分机会接近公主。”   “逆贼?治病不力就成逆贼了,做个下贱医匠倒也不容易。”   “你医治公主不力是实情,但若只如此,我还可保你一命,毕竟就算是华佗在世,也只能医病,医不得命。可你却与陈州反贼沆瀣一气,也是自寻死路。”   “我只是采药时给他们强行虏了去,但很快又逃出来,并未入伙。”   “还在狡辩。”皇甫麟言语冷硬,命狱卒将我架出去,穿过几个牢房,进了个摆满刑具小黑屋子,里面有几个满身血污、肢体残缺、似是刚被大刑伺候过的倒霉蛋。瞧了这几人模样,我生怕被如法炮制,不由心惊胆战。   “你可认得他?”皇甫麟走过去,扶起一个挂在刑架上的人的头来。   “不认得。”我说得飞快,话音彻底落下后,挂在刑架上那人慢吞吞开口:“认得。”   我听了明白这人必是母乙反军中人物,心中暗骂这老兄实在既没本事又没骨气,反了还给人抓了,给抓了不算还将我供出来,实在窝囊。   却又听那人说道:“就是他雇了我等去牢中劫那反贼,我知此事极险,但架不住他出价太高,高到我这一辈子也没见过。”   “人为财死,你也不枉。”皇甫麟在一旁道,似是在抚慰他。我到此时才大梦初醒,当初劫秦吉安出狱的事已经败露,实打实给人抓住了狐狸尾巴。   再瞧几眼满屋子的尖刀,皮鞭,烙铁,老虎凳,立即消了抵赖的念头,干脆招了。他又问我因由,我不好说是为了打探旧情人下落。便将当初忽悠秦吉安那一套搬出来。皇甫麟静静听我瞎掰,完了大手一挥,几个狱卒又将我拖回牢房。   这一次实在凶多吉少,我在狱中不知白天黑夜,囫囵活着。莲若来给我送过几次饭,一次从一个馒头里吃出块尖利铁片来,硌到牙,也划破了嘴。虽然明知莲若一片好意,但仍是郁闷极了。   我能用那一片铁慢慢割断缚在身上的绳索,也能用它撬开牢门,却没本事用它打翻几十个官差。这小小的铁片除了硌牙割嘴外,终究是没有用武之地。   行刑的日子很快来了,天色阴沉,我由囚车拉着,囚车两旁人头攒动,但没有哪个老百姓朝我脸上扔臭鸡蛋和烂菜叶。年景不好,又连年战乱,那些东西留着喂鸡喂猪都是好的,没必要在我这逆贼庸医身上浪费一星半点。   砍头据说是十分痛快的死法,若是侩子手刀够快。有些断头鬼还给我说过,头与身子分离那一刻,并不立刻就死。要叫喊是喊不出,但还看得见。他们中有几个有幸在天旋地转中瞧见自己无头的尸身,然后才是一片混沌,一片黑暗。   饮过断头酒,我将脖子伸长,等着人来砍。   侩子手含了口酒水,仰头对着天,对着日头,全喷洒到高举的长刀上,然后刀子重重落下来。我闭上眼,梅花与雪、美人面孔、河流尽皆在脑中一闪而过。天地在翻覆。 ☆、弃轩   “三年后,我会是一个将军。”   大伙一阵嬉笑,老田又在模仿那家伙的胡话。   在军中,有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同我一般,也是个军候。关于那家伙,闲话不少。最广为流传的,一是他是要成为大将军的男人。他自己这样说了。有点雄心壮志没问题,不过说出来就有些好笑。   二是他根本就不是男人,而是个代父从军的大闺女。   有些心眼实的小伙信了这鬼话,到了他面前,比对着自己八十岁老娘还要正经孝顺,一句荤话也不说。在背后,却是下流话不绝,春梦做了不少。   那家伙也不知是否知道自己被人这般意淫,反正是很少拿正眼看人。   “你们留神过他的手没,竟比我那年方二八的妹子还要白嫩,啧啧啧,啥叫葱指,这他娘的才叫葱指。”   “话说,你没事留意你妹子的手干啥?”   “去去去,哪凉快哪呆着去。”   “是了,他的手,你摸过没?”   “哪来那福气,就干看了几眼。”   “……”   “我说”眼见几位仁兄越说越起劲,我忍不住道,“都别瞎想,他就是个男人。”   “男人哪有这般白嫩,你又没看见过他光身子,怎么就能肯定?”   “他有喉结。”我不耐烦道。   接下来,这群老光棍就开始造谣哪个村里,哪家闺女,哪个寡妇也有喉结,叽里呱啦,千言万语,总之,定要证明一件事:他有可能是个女人。   我再懒得同他们争辩,嘴里衔着根草根,又想起第一次见那人的情形。   正是大军停下休整,埋锅造饭的时候,我穿着不合身的一副盔甲,走在湿柴和干草烧出的青烟之间,烟熏得人眼睛发疼,疾步穿过这片烟雾,就见一个极英俊的青年朝我走过来,铁衣套在他挺拔的身躯上,利落又威武,腰间悬着剑。他就这样走过来,对我一笑,说:“我认得你,你是霍羽,从长安来的驰刑徒。”   他说完,嘴角含笑,一挑眉毛,颇有些挑衅地看着我。   那时,我已得了个出身,早不是罪奴。   “不错。”虽有些生气,但懒得同他计较,随便答了一声,转身就走。   他却不肯善罢甘休,恶狼一般扑过来,照着我的右脸就是一拳,然后左脸又是一拳。   我一时蒙了,又听他咬牙切齿道:“老子想打你,已经很久了。”   心头邪火立时猛窜,双手掐着他脖子,翻过身,将他按到在地,左一拳,右一拳打下去。他挣扎,踢了我小腹一脚,又反过来将我按倒在地。   等我们被人拉开时,他那一张好看的脸已经肿成猪头,看着叫人极痛快,可惜我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吃过晚饭,这小子大约撑了,又来堵我。我捏紧拳头,打算将他揍得连亲娘都不认得。他动动手,却是抛过来个小物件。我下意识接在手里,见是个小瓷瓶。   “伤药。”他扭过头看往别处,用有些漫不经心的口吻道。   “打了人,再巴巴赶来送药,这算几个意思?”我冷笑。   “我都不怪你了,你也别怪我。男子汉大丈夫,大方些。”   “先把话说清楚,我哪里招惹你了?”   “你没招惹我,是我来招惹你。”他把头扭过来,看着我的眼睛,用鼻青脸肿的脸对我一笑,那是一种极端无赖的笑容,使我产生了自己是谁家女儿,在大路上给登徒浪子调戏了的错觉。   古怪的是,我并不生气。   “我姓刘,你可以叫我”他眯起眼睛笑道:“弃轩”。   老实说,这帮光棍之所以会将弃轩想成女人,完全是对他不够了解。   女人哪会有那样狠的拳头,哪会驯服得了胡人最烈的马,哪会有那样暴的脾气,又哪会成天做将军梦。   在我看来,弃轩只有一个时刻曾有些像个娘们。他终于留意到我的左手,那上面缺了个三根指头的时候,   那时,他眼泪汪汪,将我那残缺不全的左手轻轻握住,用颇有些……有些心疼的口吻问:“痛吗?”   我一听,全身寒毛直竖,直起鸡皮疙瘩,哭笑不得道:“早疼过去了。”   “那你岂不是再也不能抚琴?”他眉头大皱。   “那倒没什么,就是今后再拉不得弓弦有些可惜。”我满不在乎道。   在我看来,这三根指头,丢得有些可惜,不过很值。   我初被押解到边塞,实实在在,是个至微至陋的罪奴,足足一年都是在大太阳底下垦荒田,我依旧面如冠玉,可惜是块黑玉。后遇着个长官,竟是与我在长安城里斗过鸡的,他经过几番努力,将我调到塞外几十里去守个小土堡。   守了一年之后,逢着几个匈奴提刀追着个灰头土脸的男人跑。眼见那男人就要命丧刀下,我冲过去英雄救美,不对,是见义勇为,似乎也不对,不管了。激斗中,眼睁睁看着自己三根指头飞了出去,旷夫子的话又浮在耳边“你这竖子,学书不成,学剑亦是此等鸟样。”   我终于还是将几个匈奴杀死。   那个获救的男人,对他救命恩人的损失,并没什么安慰。只是稍作休息,然后埋头猛吃,一顿就吃光了我两天的口粮。临走时,他很笃定,拍胸脯道,待我将来发达了,会报答你,给你意想不到的报答。   我以为保护大汉子民本就是自己的职责,同时并不认为这乞丐般的人物会发迹,为保护自己所剩无几的口粮,急忙将他恭送出几里地。   不想几年后,那个落魄的男人回来了,回来时已是西域都护府副校尉,他兑现自己的承诺,给了我意想不到的报答。   我不再是个罪奴,也不是那个寂寞的戍卒,摇身一变,成了统领二百人的军候。   我将左手抬起,对着日光,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觉得它真是丑陋至极,完好的右手也丑,被锄头和刀剑磨出一层层老茧,又粗又糙。忽然感到有些奇怪,遇见弃轩时,这双手早已不成模样,他又是怎么看出我会弹琴?   “他呀,可从不跟大伙一道洗澡。一直是自个跑到上游去,你们说,这要不是个女人,至于这般矫情?”   “还有,你们一个个喝水都喝得山响,跟头老水牛似的,人家可是秀气斯文,从不出声……”   老田兴致勃勃,研究着弃轩是如何吃喝拉撒,洗澡睡觉,已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   我听着他们胡说八道,不由大笑,知道弃轩真的只是矫情罢了。   笑着笑着,气氛不是很对,大家怎么都不吱声了。一回头,就见弃轩立在不远处,面色铁青。   他的葱指无声无息,按到了腰间悬着的剑上,大伙见了,都打个哆嗦,知道这家伙虽长得像娘们,却是剑术了得,说闲话的几人全加在一起也不够他砍一个来回。   最糟的是,这人脾气暴,真敢将同僚砍到见血,分寸又拿捏得好,被砍之人尽管痛极,却不重伤不残废,不好告到上头去。他当初揍我时实在是留了情,竟没有拔剑。为这个,我可是一直十分感激。   只见弃轩走上来,冷笑一声,道:“风这样大,各位也不怕闪了舌头。”   “不怕。”不知哪个不知死活的应了一声。   弃轩终究还是没有拔剑,他舞着还未出鞘的剑,就将我身周的七八个糙汉削得满地找牙。   我孤零零一个人,立在滚在地上惨叫的几人之间,颇有些尴尬。他终究没有对我动手,不过每打趴下一人,都要朝我狠狠瞪上一眼。   “弃轩,这个,你听我解释。”   “待会解释。”他冷冷道。   我只好乖乖闭嘴。   “笑我像个女人,哼!也不瞧瞧自己是个什么德行。”弃轩咬牙切齿道,“今日,我算是受够了。”怒喝一声,将剑一抛,就开始宽衣解带。   “都看清楚了,不必我再脱裤子吧?今后,谁还敢在背后说嘴,我就剜了他舌头,绝不食言。”他上身□□,义正言辞道。我听见了地下几人美梦破碎的声音,还有……还有吞口水的声音。   弃轩动作优雅,不急不缓,将衣服穿上,昂首阔步地离了这一地哀鸿。我低头,不言不语,跟在他身后。   “为仪,他们说我也就罢了,你也笑我?”沙地里行出很远后,他驻足,依旧没有回头,眺望大漠的落日片刻,长叹了一口气。   “嗯,我,我错了。”我苦笑。   “待在这鬼地方,和一帮粗人一起,真没意思。”弃轩幽幽叹道。   “来都来了,不满也是无用,还是和我一起,上沙场多斩几个匈奴,保家卫国,建功立业要紧。没准,凯旋而归后,陛下还能亲封你个万户侯。”   “万户侯又算什么。”弃轩低声笑道,“实话跟你说吧,我虽以良家子从军,但其实并非良家子。以我的门第,就是我庶子的庶子的庶子,也不必服兵役。”   “好多庶子。”我笑道。   “不过我还是来了。”弃轩得意道。   “这又是为何?好日子过腻了,还是不亲上战场,浴血奋战,您那颗爱国爱民之心就无处安放?”   “我平生,有三愿。”弃轩答非所问。   “什么三愿,说说看。”   “一是继承家业。”弃轩低声轻叹,“我为此战战兢兢活了二十多年,想尽办法讨得父亲欢心。可惜,父亲终究忘不了他的糟糠之妻,那个我死了许多年的嫡母。大哥又是那女人留下的唯一骨血,所以父亲对他再不满,还是将爵位传给他。”说道此处,弃轩将声音压得再低了些,在我耳边道:“我曾想过,将那个挡了路的大哥毒死。可因为他待我太好,我下不去手。你说,我究竟是太坏了,还是有些妇人之仁?”   “你呀,好又好得不彻底,坏又坏得不干脆,活该陪我在这鬼地方吃沙子。还是说说另外两大愿算了。”   “这第二嘛,就是有位美人,我对她一见钟情,想同她结为秦晋之好。可惜——”   “可惜什么?有人棒打鸳鸯,还是那美人红颜薄命。”   “都不是。”弃轩苦笑。   “那是为了什么?”   “她瞧不上我。”   “这怎么可能,她是瞎了还是眼睛长在脑门上?”我望着弃轩那张漂亮得惨绝人寰的脸,再回忆一下方才瞧见的腹肌和胸肌,大惑不解。难道那女子喜欢长得糙些的,比方说老田,又比方说我。   “其实,她眼光不错,她瞧上的那人,是很好很好的。”   “比你好?”我问,兴致勃勃往他伤口上撒盐。   “当然不比。”弃轩一翻白眼。   “那她还是瞎了。”我笑道。“不过,你为了第一大愿,都想过毒害兄长了,为这第二大愿,就这么算了,倒是大方。”   “才不呢,老实说,我曾想过,将她瞧上的那男人一刀杀了,或是双眼挖了。”   “我猜你还是没动手。”   “没。我真是个天字一号大好人。”   “行了,好人,说说您那第三愿。”   “我这第三嘛,就是纵横疆场,从马前卒,一路做到一个将军。我想瞧瞧,不靠门第,光凭自己,能否将名字留到史书上。”说到此处,弃轩那张俊脸上,愁色一扫而空,神采飞扬。   我对弃轩的人生志向很瞧不上,咳嗽几声,总结道,“您这三愿,一是争家产,二是娶媳妇,三是抄刀子砍出个名堂。嗯,这等雄心壮志,果然是大家风范,在下自愧不如。”   “好你个霍二郎,还敢取笑我,快,恭恭敬敬,叫三声好哥哥。”弃轩怒极反笑,转到我背后去,用手臂勒住我脖子威胁道。   我霍羽实乃世间第一伟丈夫是也,尽管气有些喘不顺,又怎会就此屈服。急忙使出杀手锏,反手挠这兔崽子胳肢窝。一挠,挠不到,再挠,敌人竟早有防备,罢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出征   又收到清宛寄来的寒衣。这衣裳厚实,用料极好,针脚却十分粗陋,无疑是她亲手缝制。天还并不很冷,可我立即将衣裳穿上,简直一刻也不愿脱下。   随同寒衣寄来的,还有几包干果蜜饯,一卷书简。我将干果蜜饯背了人,给了弃轩,又背了弃轩,打开书简。   我原以为,那上面会写些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或是很动听的情话。哪里想到,清宛笔墨间除了问候,就只提到夏天时,她父亲命人将庭院中几棵梅花树的枝杈砍去了几枝,因为它们过于繁盛,已经遮挡到了院中其余花木的阳光。她望着被砍下的枝杈上那许多绿叶,忽然记起多年前,我曾攀上她家墙头,折了她家一根顶花带叶的树枝。   我将书简合上,觉得清宛未免过于小气了些,那般远的一件小事还要拎出来唠叨。   流放到边塞的第一年,就收到清宛寄来的书信。当时我回了一封信,劝她忘了我,与她决绝。可书信和寒衣还是源源不断寄来,我原封不动,悉数退回,想要她死心。   成为戍卒后,在远离城郭几十里处,独自一人守着个荒僻的小土堡,我就这么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期盼她的书信不要再来,又惧怕她的书信真的不再来。   无论怕还是盼,她的书信还是一封一封来。在遥遥无期的绝望中,我终于又回了一封信,我不记得在信中,是劝她等,还是不再等。只记得那封信的最后一句话“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在我得到意想不到的报答,结束那遥遥无期的戍卒生涯时,立即就给清宛去信,在信中许诺,与她重逢后,我永生永世都不离开她。   搜肠刮肚出几句清宛最爱的诗经写完回信,就与众将士一起,接到了征讨郅支单于的诏令。我先是大惊,而后兴奋不已,对弃轩道:“我们终于能一雪前耻,你可还记得,那个郅支单于九年前做过些什么?”   弃轩道:“自然不会忘,他杀了我大汉的使者谷吉。”   我感慨道:“那时我还在长安,听闻此事后激愤不已。想不到九年后的今日,竟真有机会上战场去,踏平匈奴王庭。”   “谷吉,我曾有幸见过他。他为人有些迂腐,又爱说教,不过博学而正直,是个很值得尊敬铁骨之臣,郅支单于却将他杀了。不想,我竟有如此荣幸,能随大汉将士一起,为他讨还这个公道。”弃轩亦是感慨。   我对弃轩笑道:“恭喜你,这是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相信你一定能斩杀几个匈奴的名王。”   “这个机会未免来得太快。听闻校尉病了,这诏令恐怕是副校尉的自作主张。”弃轩淡淡一笑。   我不解:“他怎么敢,再说,他又何必?这是千载的功业,上奏应当会得到许可。”   弃轩道:“战机本就是千载难逢的,上奏,等待公卿决议,再等诏令下达,取胜的机会难保会在这等待中失去。再说,奏请未必就会得到准许,你是副都尉的亲信,应当清楚他的权欲有多重。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我担忧道:“若真如你所言,这一场征讨,副校尉岂不是没有任何退路。胜了,自然皆大欢喜,若是败了,他可就要被套上枷锁,接受刀笔吏的拷问。”   “不错,到时你的大靠山就没了。”弃轩笑道。   “不会,我的大靠山不会倒下,我们此去决不会败。”   “是,我们不会败。不过你的大靠山最后还是会倒。大获全胜之时,副校尉必定威名极盛,朝廷对有功之人不会不赏。但副校尉为人贪婪,权欲又盛,这品性既不合今上胃口,又容易得罪人,过个几年,难免被人寻出把柄来对付,他不可能一直得意下去。”   “如此说来,我也只能及早抽身,回乡做个田舍郎。”   “那也未必,你还可以找个新靠山,比方说我。”弃轩劝我道,一脸认真。   “是啊,那时,你已经是个将军了。”我笑道,觉得弃轩很不可靠。   此次大军集结,既有大汉屯田的官军,西域各小国的军队亦被召来。汉兵与胡兵合在一起,共有四万人之众,按照惯例,我们号称十万。   校尉部署行军的阵式,增设扬威、白虎、合骑三校。   我与弃轩都在新增的白虎军内,跟随都护,从温宿国出发,先由北道前往赤谷。几年前,郅支单于因为忌惮我大汉,又欲避呼韩邪单于锋芒,接受康居王的邀请,率众离开漠北王庭,远赴康居,所在十分遥远。使得我等路途亦是十分遥远,连日急行军,越是接近康居,我与弃轩就愈加兴奋,又愈加不安。   “我这一生,还从未离家乡这样远过,这个郅支单于,也是造孽,他难道以为躲这么远就可以冒犯大汉?”在夜晚的篝火旁,耳听着远方狼嚎,我一面望月思乡,一面对弃轩抱怨。   “为仪,我容易迷路,如果离了大军,那可惨了。”弃轩颇有些担忧担忧。   我道:“不要怕,如果你迷路,我一定会找到你,带你回家。”   弃轩道:“说好了,到时你可别只顾着睡大觉。”   我疑惑道:“我什么时候只顾着睡大觉了?”   弃轩不答,低着头只顾笑,一见他笑,我也忍不住跟着笑。弃轩肤色白皙,用一个胡人少女赞美他的歌谣来说就是“月光一般皎洁”。   月亮上有阴影,而弃轩右脸颊上有一弯新月般的伤疤。所幸这疤痕不大,并不有损他的风采,又正好长在酒窝上,使他微笑时平添了几分邪气,更加摄人心魄。   我以为,同月上阴影一般,弃轩脸上这疤痕背后也有什么动人的故事或传说。又不忍心提起,怕勾起他的伤心往事。如今,望着他的笑容,好奇心又被勾起,我犹豫再三,终于忍不住十分委婉地问道:“弃轩,你脸上这疤怎么来的?”   弃轩随口答道:“给狗挠的。”   说话间,前方探子来报,说是抓到一个匈奴奸细,弃轩立即起身,前去审问。   过不多时,弃轩遣人来报,说那匈奴奸细是个妖孽,挺稀罕的,叫我快些过去见识一下。   我听后无语,觉得弃轩实在令人琢磨不透,一会见多识广,说起军国大事来头头是道,一会又少见多怪。妖孽,哼,上一回他便兴致勃勃,告诉我他发现一只王八精,或是乌龟精,拉了我去看,我到地就一翻白眼,差点口吐白沫,然后逼着他给那个驼背的老人家赔礼道歉。   怀着又可以笑话弃轩一整年的复杂心情,我慢腾腾起了身,打着呵欠,迈着乌龟步子走过去。   弃轩一见我,兴高采烈道:“为仪,你怎么才来,快些来见识一下,这回真是个妖孽。”   我揉揉眼,顺着弃轩手指的方向扫一眼,见不过是个被砍断脖子的死人,砍他脖子那人也不知是刀法不好还是手劲不够,没砍利索,那死人的一颗头就被一点皮肉拉扯着,倒悬在胸口,与脖子一道,露出碗口大的疤。   “我觉得,你比他妖孽得多。”我对弃轩笑道。   弃轩也不言语,缓缓走过去,踢了那死人两脚,道:“别装死,抬起头来,大爷问你话。”   我以为弃轩疯了,叫个断头鬼抬头。   眼见那死人依旧毫无动静,弃轩恼了,亲自下手,将头给他抬起,扶回脖子上,就听到那颗本已断掉的头抱怨道:“你这孩子,究竟有完没完,当我是热闹么?还喊朋友一起来瞧。”   “不错”弃轩答道,然后侧过身,好让我瞧得更清楚些。   那断头鬼的脖子竟已完好无损,连一丝血迹也不余,我大惊道:“你怎么还没死?”   这妖孽笑道:“我倒宁可自己已死,不受汝等小儿闲气。”   吃惊过后,再瞧他的脸,觉得眼熟,细细回想一番,想起来后更是大吃一惊,他竟是那个月夜将我父亲拐走的朔然先生。   “你怎么还没老?”我问,惊讶于他已脱下道袍,改换胡人装束,但那张脸却一点没变,十多年过去,依旧年轻俊雅。   “你这孩子,一见面便问人怎么还没死,又问人怎么还没老。也是老夫的错,当年不该拐走令尊,令你无人教养。”朔然先生淡然道。   “先生不是在西南山中练不死药么,怎么来了西域?”   朔然先生音调拖得老长,懒懒散散答道:“所谓练丹,不过是哄骗令尊的把戏罢了,好叫他死心塌地陪着我。他既贪恋红尘,回了长安,我也懒得一个人搁深山老林里发霉,就跑来西域,吹风吃沙晒太阳。”   我道:“断头不死,先生究竟还是有些真本事,家父随您去了这么些年,倒也不亏。不过您既然是个骗子,方才为何不装死逃过一劫呢?”   “他倒是想,我命人砍去他的头之后,一切无异,可转身走了没几步,就听见这人的断头打了个喷嚏。”弃轩闲闲道。   “这年头,像你这般胆大心细的小伙,倒真是不多。”朔然先生闷闷道。   “的确不多”弃轩答道,又问我:“为仪,你认得他?”   我道:“不错,他就是我常向你提起的朔然先生。”   弃轩听了大奇,又盯着朔然先生瞧了几眼,笑道:“好啊,原来你就是那个拐子,活该落在我手里。”   因为朔然先生断肢能续,弃轩判定他是个妖道,又有奸细的嫌疑,打算先将他五马分尸个七八次,再将断肢投入火中一一烧成灰,叫他再也活不成。   我因朔然先生是父亲多年老友,又曾赠我桐木,心下不忍,苦苦相劝,弃轩方才同意将他绑起来随军带着。   朔然先生能歌,是夜,在篝火旁高歌几曲,引得众人一阵阵喝彩。他便得意道,他的歌比起他的舞,不值一提。大伙见他相貌俊美,不在弃轩之下,又言语亲切,温柔婉转,都被蛊惑了去,不听我与弃轩劝,将朔然先生脚下绳子解开。朔然先生便赤足,上身缚着绳索,披散一头黑发,嬉皮笑脸,围着篝火跳舞。   火光下,朔然先生健美的身躯,时而如灵蛇扭动,时而又如苍狼狰狞,舞姿或回旋如风,或轻灵似雪。大伙皆看得呆了,拍掌不绝,叫好声一声高过一声。   随众人越来越高声的喝彩,朔然先生越舞越狂,竟一直舞到火中去。火焰焚烧朔然先生的头发,亦焚毁了束缚他上身的绳索,他双手解放出来,高高举过头顶,依旧狂舞,赤足不停踢踏,将烧红的碳踢出,飞溅到众人身上……   第二天,大家相继醒来,皆是头痛欲裂,仿佛大醉一场,朔然先生踪迹全无,只余一地苍白的冷灰。    ☆、乌黛   过了些时日,大军行至乌孙境内。   当初康居王之所以邀请郅支单于入境,并互做了对方女婿,就是为了借匈奴之力对付乌孙。我并不介意承认敌人的强大,郅支单于,的确能征善战。他当年率众西去时遇到寒流,死伤甚众,终于抵康居时,部众仅余数千。但康居人在他的统率下,仍然扭转了对战乌孙人的劣势。   解忧公主归汉未久,余威犹存。乌孙人又因苦匈奴与康居久矣,所以男女老少对于我们可谓是箪食壶浆以迎。   在西域,虽对于这样的迎接早已习以为常,内心却仍有所触动。从前我在长安时,听见集市中的胡人称赞大汉时不以为然,以为他不过是为了将手中据说可使男人重振雄风的胡药卖出去。   直到我远远离开长安,听那些不同颜色头发,不同颜色皮肤的人群,语无伦次,用他们最美好的字眼来描述想象中的长安时,才渐渐明白自己的损失有多么惨重,那座城,的确如他们梦见的那般好,甚至更好。   更何况,那座城中,有一个他们做梦也梦不出的美丽女子。   不久军队就过了乌孙王都赤古城,只要再过两三百里就是康居边界。天色将近黄昏时,都护下令军队停止前进,埋锅造饭。   残阳似血,面前一望无际的黄沙被镀上一层赤色,一道道白色炊烟直直升起。我对弃轩道:“我现在忽然害怕,我也会迷路。”   吃饭时,东方一阵烟尘滚滚而来。一队盔甲上血迹未干的乌孙士兵策马而来,带来一个消息,赤古城被袭,已有一千多人被杀害俘虏,我们后方部队的辎重亦遭到抢夺。   副校尉大怒,令西域诸国的胡兵为先锋,整装上马。   袭击赤古城的头目是康居副王抱阗,他比起郅支远矣,所带骑兵亦不过数千,又驱赶着大量牲畜人口这些战利品回乌孙,斗志不高。我们却是急需敌人的头颅来祭旗。战斗很快结束,康居人溃不成军,留下四百多具尸体。首战告捷,全军斗志昂扬。   副校尉将解救的百姓与夺回的牲畜财物悉数归还乌孙大昆弥。大昆弥感激之余,提出将夺回的马、牛、羊供给军用,副校尉却之不恭。   比起一大群马、牛、羊,更珍贵的收获是康居的显贵伊奴毒,这贵人实在不善于作战,更不善于逃跑。   令人意外的是,我们在这被俘虏的人脸上看到的并不是恐慌,而是解脱,还有对匈奴人的仇恨。   在与副校尉的交谈中,这位康居显贵老泪纵横,激动道:“汉人,我等你们很久了。当初大王将匈奴人请来,实在是大错特错。那个郅支单于,实在是个混账,恶棍。打了些胜仗就耀武扬威,驱使我们康居人为奴,随意屠杀贵人,更被一名叫乌黛的妖女蛊惑,竟将他的妻子,我乌苏尊贵的公主杀死。我们都恨毒了他,只是敢怒不敢言。我听闻大汉的威名已经很久,诸位将士既不远千里而来,定是存了斩杀郅支单于的野心,我康居也算是有救了。”   “不错。”副校尉点点头,笑容中带着几分抚慰,几分没能用上自己三寸不烂之舌劝降的遗憾,还有几分必不可少的怀疑。   副校尉与伊奴毒商议好里应外合之计之后,将他放回。并派了几个胡兵协助他,我与弃轩因懂得胡语,亦被派遣,换上康居士兵的装束,脸上涂上血灰,缠上绷带,随伊奴毒一同前往郅支城。   出发前,副校尉同一个暗中前来的康居显单独召见我同弃轩,那康居显贵名叫屠墨,早已同副校尉饮酒结盟,我们未令伊奴毒知道此事。屠墨请求我们此去,务必将他母亲的弟弟开牟带来。郅支城就是由开牟督造的,只要将他带来,那座城于我们而言就是一个□□的女人。   来到郅支城外几里处时,伊奴毒勒住马,指着左边一条又浑又浊,血一般的大河说道:“这就是都赖水。郅支单于虐杀了我康居的公主和显贵、百姓数百人,尸体肢解后全投入这水中。”又指着不远处那座黑色城池道:“他还征发百姓筑城,每天用五百人,两年才停止,我乌苏人,何曾被这样奴役过!”   我听了恻然,弃轩却是冷笑:“还不是你们自己引狼入室。”   伊奴毒长叹一声,再不多言。   我们终于行到郅支城下,这场征途的终点,太阳底下,它高大的城墙像铜一样闪耀。   伊奴毒在表明身份和逃回来的艰辛之后,城门开启。   这座城已被郅支单于建造成一个大军营,城中到处是拿着刀剑演练的男人,忙着干活的女人和孩子。我们都下意识地跟紧伊奴毒了些,伊奴毒却忽然拔出匕首,猛刺□□坐骑,马受了惊,朝前猛冲过去,只听伊奴毒在马上大叫:“汉军,我背后这些人是汉——”他没有说完,弃轩掷出的刀子就刺穿了他的身体。可是,已经晚了,匈奴人和康居人的刀剑很围过来。   同来的胡兵全数被杀,我和弃轩作为汉人,被绑了个严严实实,押至郅支单于的王帐之中,由他亲自处置。   郅支单于是个壮得像山一样的黑胖汉子,满脸猪鬃一样的胡子。他并没有很快开始审判,而是全神贯注,望着帐中一个妖艳女人的舞姿。那女人与其说是在跳舞,不如说是在转圈,转了一圈又一圈,缠在她脚踝上的铃铛一直叮叮当当,编成几十条细辫的长发不停飞舞。   正当我被转得头昏眼花之时,那女人很突兀地停下,专注地看着弃轩。   看了片刻,当然,其他人已觉久得过分,这女人就缓缓走向弃轩。我不明白这女人是怎么了,难道是转圈转得脑子发昏?不过看她迈步的姿态又不像,那姿态呵,威严得很像是一个王后。   她走过来,我将她看得真切,这是个很出挑的美人,小麦肤色,五官深邃而精致,比中原女子要足足高出一个头,神情高傲,美得咄咄逼人。   这样的女人,胸膛之中跳动的一定是颗不安分的心,通常只适合生存在草原和大漠之上,狂风呼啸,骏马能自由骋驰的地方。   她的目光始终落在弃轩身上,冷冷的,然后伸出手,狠狠打了弃轩一巴掌,怒道:“你胆敢瞪我。”眼神如同恶狼,几乎要将弃轩整个活吃了。   天地良心,弃轩自被押进大帐之后,瞪的一直是郅支单于。   弃轩俊美的脸上很快浮出几个红指印,他这回的的确确瞪了这女人一眼,不过没有破口大骂。据说弃轩初到军中时修养很好,骂不还口。不过吃了两年沙子后,就只剩下不骂女人的修养。   “乌黛,我的话,你都忘了?”郅支单于并无惊讶或是恼怒,似乎对此种情形司空见惯。他只是抬手,将这女人招过去。   我一听“乌黛”这名字,又不由向她看去,原来这就是蛊惑郅支单于将康居公主杀死的女人。   只见乌黛极是妖媚地一笑,望着自己纤长的十指道:“记得,你不许我亲自打人,手疼。”   郅支单于很宠溺这女人,他笑道:“你非要亲自打也行,记得动鞭子,不要动手。”   乌黛不情愿地点头,又指着弃轩,俏丽的下巴一抬:“将这人留下。”   郅支单于可能虽爱放牧,却不愿头顶长出草原,面色当即一沉:“留下?留下做甚,做你情郎。”   “这低贱的汉人胆敢瞪我,我要折磨他,要他做我奴隶。”乌黛撅起小嘴,小鹿般的眼眸中满是委屈。我万想不到,这般气势惊人的美人也会撒娇,撒起娇来也要人命,女人果然可怕,好在我的清宛同这些妖艳妇人不一样。   “哦,你要怎么折磨他,说说看。”   “阉了他。”乌黛将长眉一挑。   郅支单于听了大笑,准了。几个武士立即将弃轩强拖到那女人脚下,她便轻轻提起一只缀满细碎宝石和铃铛的脚,用脚趾拨开弃轩散乱的长发,仔细打量他的脸,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   眼见这异族女人这般轻佻,又扬言要阉了弃轩,我大怒道:“士可杀,不可辱。”   致支单于一抬眼,向左右喝道:“将这人推出去,斩了。”   立即有武士过来,将我提起。   “等等,先别杀他。”弃轩喝道,用一种命令的口吻。   郅支单于听了大怒:“这里哪会有你一个奴隶说话的份,来人,割下他的舌头喂狗。”   弃轩冷笑,道:“你错了,我不是奴隶,我有这世上最尊贵的血统。”   “什么血统,狼和马□□生出的杂种?”一群匈奴大笑。   弃轩面色如常,道:“我是大汉皇室的子弟。”   “怎么证明?”郅支单于来了兴趣,身子前倾道。   弃轩道:“叫你曾经送到长安的那个儿子驹于利受过来就行,他见过我。”   不多时,一个高个子的青年男子进了大帐,大踏步走到正中央,单手放在胸前,弯腰对郅支单于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阴谋家淮阳王   郅支单于一见驹于利受就一脸嫌弃,看得出,他很不喜欢这个儿子。驹于利受不待他询问,眼光早已转到弃轩身上,满脸讶色。   “淮阳王殿下怎么会在这里?”   弃轩柔声道:“来看看你,顺便问问,你在长安时,我们大家如此善待你,你怎么就能看着你父亲杀了不远千里送你回家的使臣?”   驹于利受听到此处,面有惭色,颤声道:“殿下,杀害谷吉一事,实乃父王一意孤行,非我所愿。”   郅支单于面色阴沉,大手一挥,喝道:“你先下去。”   驹于利受听了却是僵立不动,把一双眼望着弃轩,欲言又止。   弃轩道:“我与你父亲有要事商谈,你先下去。”   驹于利受便向单于行礼退下,他一消失,单于的脸色就好看不少,他面向弃轩,眼中精光大盛,笑道:“淮阳王殿下,我听说过你,这大汉的皇位,差一点就属于你。”   弃轩冷笑:“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郅支单于道:“我明白你,我也跟自己的兄弟抢过位子。依我看,你的兄长不如你,正如稽侯狦不如我。”   弃轩听了脸色缓和不少,道:“如此说来,你我只是时运不济罢了。郅支单于,我不远千里来,其实只为送你一件礼物。”   “礼物?你大汉的公主么,不必了,我不喜欢拉不开弓弦,不会骑马作战的女人。更何况,你们总拿宫女冒充公主。”   弃轩很淡漠地笑了一下,一字一顿道:“我要送你,漠北王庭。”   郅支单于脸上笑容立即顿住,惊讶,怀疑,希望还有痛苦,在他眼中交织。   我知道当年他抵达康居时,部众仅余数千。他在这里,能通过战争获取威望来奴役康居人,却不能指望康居士卒能为他夺回失去的漠北王庭,他作为匈奴王的最大尊荣。   又听弃轩道:“呼韩邪单于远不及你能征善战,他如今能占据优势,不客气地说,还是凭了我大汉支持。如今,我将那支持,大汉在西域的精锐还有各属国的兵力都给带来了。只要单于愿意,我就帮助单于让这支大军在郅支城下覆灭。”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是大汉的王,汉军覆灭对你能有什么好处?”   弃轩道:“我父亲生前就属意于我,曾留下密诏,若兄长失德,我便可取而代之。单于将此军全歼后,必能威震西域。到时可趁势东归,大汉军队在西域的主力既已覆灭,呼韩邪单于少了外援,必不是对手。单于必能称霸。西域尽入若你们匈奴之手,我那兄长一定尽失民心。到时,我就能名正言顺,得到大汉天下。”   “我凭什么信你?”   弃轩道:“单于可知,你都已远走康居,与大汉相隔千里之遥。而你斩杀汉使,冒犯大汉都已经是多少年前的往事。为何汉军会突然如此大动干戈,不远千里来征讨单于?”   郅支单于道:“我也正奇怪此事,知道你们汉人脾气大,可总不至于这样大,竟追到此地来。难道是你——”   弃轩道:“不错,我安排人举荐了一个心腹为西域都护府副校尉,再令我那心腹矫诏征发大军至此。”   郅支单于沉默良久,终于将手中割肉的刀子一扔,起身,亲为弃轩解绑,道:“来,尊贵的客人,请坐。”将弃轩引上高位。弃轩一面就坐,一面指着我道:“这人是我另一个心腹,也请为他松绑。”   我一边被好酒好肉招待着,一边如方才一般,面不改色,看着弃轩同郅支单于谈笑风生,心里却十分苦恼。若弃轩所言是真,他是这样大一个乱臣贼子,我不下手杀他,就枉为汉民。若他所言是假,他这般能撒谎,那我不知得给他骗了多少。   乌黛两条弧度优美的长眉亦皱了起来,原本唾手可得的奴隶一转眼变得高不可攀,她大约很苦恼。   弃轩与郅支单于谈妥后,歃血为盟,就要选派几人去与他在汉军中的心腹联络,准备里应外合。只听弃轩向郅支单于夸奖一名叫开牟的康居显贵有勇有谋,此行若是有他,定会万无一失,我心内方一动,又听郅支单于道:“此行既万无一失,淮阳王殿下可同我留在这城内饮酒,等着好消息。”看来这郅支单于同我一般,确信了弃轩就是淮阳王,只是不能确信诛灭汉军,图谋西域的计划是否属实。   弃轩从容笑道:“好,既如此,就只能由我这心腹为几位使者引路了,请让我单独向他交代几句话。”   很快,我们身边,没有一个多余的人。   弃轩看我一眼,就低头笑出了声,道:“为仪,你可真是坚如磐石,无论看我如何出丑,如何吹牛,都能一言不发,面不改色。”   “我呀,就愿意安安静静看着你。”   弃轩道:“我说我是王,你似乎一点也不惊讶。”   我认真道:“不惊讶,你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星星变的我都不奇怪。”   弃轩亦认真道:“第一次见你,我就很倾慕你,很喜欢同你待在一起。你是个女人就好了,我就娶你,永远同你住在一起。”   我听了只觉好笑,我又不是大才子,又不是大将军,有什么值得倾慕?又想起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笑道:“合着您老人家倾慕人的方式,就是冲上去狠揍一顿?”   弃轩道:“那是你第一次见我,并不是我第一次见你。”   我问:“那你是在哪里第一次见我?”   弃轩不答,铁了心将那当做一个秘密。我胡乱猜测,从敦煌猜到长安,一直猜到上巳节,水之畔,那个带恶鬼面具的男子。弃轩的声音,同他很相似。不过当时我一介布衣,正在偷窥一群贵族的春宴,更没什么值得倾慕。   “我只能告诉你,我最后一次见你,是在这里。”过了片刻,弃轩轻叹道。   “为什么?”   弃轩在我耳边一笑,轻轻道:“我骗他的,我其实什么也不是。破城后,记得将我的骨灰带回长安。”一拍我肩膀,“别了,为仪。”   “可驹于利受都认出你了,他总不肯骗他父亲。”   “其实,我没见过驹于利受,只见过淮阳王。我同淮阳王长得很相似,所以方才赌了一把。”   我摇头,并不相信他的话。   “无论你相不相信,为仪,你活着的机会,是我好不容易赌来的,你一定要抓住。”   “难道你要我就这样走了,抛下你一个人在这里等死?”   “我们总要有一个人活着回去复命,将开牟给副校尉带回去。”   “可是——”   “为仪,答应我,一定要活下去。什么平生三愿,都见鬼去。你好好活着,才是我最大的愿望,唯一的愿望。只要你活着,我的愿望就实现了。”   “我明白了。”我看着弃轩,忽然觉得,就是我立即死去,或者他立即死去,天崩了,都再没什么可遗憾。   我将郅支单于派遣的几人引至军中后,吸取了伊奴毒的教训,先令人将他们拿下,才表明了他们的身份,再将同来的开牟送到副校尉面前。   副校尉此回终于得以施展口才,与屠墨一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降开牟,从而得到了郅支城防守的全部情况。   万事俱备,大军只待一声号令,便可踏平郅支城。   可是,城中的弃轩呢?   大战在即,我身披战甲,手持刀剑,登上瞭望台,在康居炽热的阳光下,遥望郅支城的方向,心内一片空寂。   一匹胡人的烈马在一片空寂中奔了过来,马蹄带起烟尘滚滚。我从未见过跑得这样快的马,几乎是一只离弦的箭。   蓝天,黄沙,烈日,奔马,这一切令我眩晕起来,而不远处的弓箭手已挽弓如满月。   不对,马上共有两人,其中一个还是女人。“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一个诡异的希望在心中茁壮生长。等马奔近些,再仔细看,我看清了策马而来的那人真是弃轩。   激动得几乎从瞭望台上跳下去,我急忙策马过去,被一阵风送着,来到他身边,我们相视一笑。本有千言万语要说,但这一笑之后,却觉一切尽都够了。   我们一同策马回营,手离了缰绳后,方才注意到,与弃轩共乘一马的竟是乌黛。   “她?”我疑惑,不解弃轩怎么将这女人带了来,周围人亦是不解,瞧着那女人,虎视眈眈。   弃轩道:“多亏了她,我才逃回来。”   我更加不解:“她为什么救你?”   弃轩道:“她爱上我了。”   乌黛听他说得这般顺其自然,理智气壮,月亮般的面庞飞红,羞涩地垂下她那颗美丽骄傲的头颅。   我没料到乌黛竟是这样疯狂,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女子。可弃轩,他一向很习惯被女人爱上,更习惯别人为他去死。心内忽然一阵遗憾,这个高傲的女人,爱错人了。   我终究还是煞风景道:“可她毕竟是个匈奴女人——”   “不,我可不是匈奴人,我是月氏人的女儿,九岁时被强盗掳了去,一路转卖到匈奴,我也恨匈奴人。”乌黛申明道,用不容质疑的语气。   我再不多言。   副校尉见弃轩回来,亦是欢喜,笑道:“怎么,不留在郅支城,同郅支单于图谋天下?”   弃轩笑道:“我倒是想,只要单于不怨我杀了他儿子,抢了他女人。”说着,他将手中一个包裹往地上一掷,驹于利受的头颅就滚了出来。    ☆、攻城   副校尉记了弃轩一功,至于假冒王爵一事,副校尉口中说着处非常之境,行非常之事亦未尝不可,不作追究。但对弃轩的态度却从此加了三分小心。   我们此次的做法未免令单于伤心,不过不要紧,他马上就会更加伤心。   对郅支城的总攻终于开始。   大军在行至都赖水上游,在离城三里处停下,安防部阵。一向以强盗和征服者姿态出现的匈奴人则摆开了守城阵势。数百名披甲挽弓的骑士来往奔驰在城门之下,烟尘滚滚,马蹄声如雷。城门两边百余名步卒则层层叠叠,如鱼鳞一般步下阵式。城门上的射手亦拉满了弓弦,纷纷叫嚣道:“来,汉人,有本事就来同我决战。”   他们的确气势惊人,可惜这气势并未维持太久,很快就在我们的弓箭和强弩之下消散。我又遗恨起自己少了三根手指,无法弯弓搭箭,只能随战鼓的节奏冲锋。   对面的骑兵和步兵开始败退至射程之外,我们随之改换阵势,持盾者在前方,我持长剑,与持长刀与长矛的士卒走在中部,后面跟着持□□的射手。仿佛一辆庞大的战车,缓慢而坚定地向前行驶,将一切通通辗作齑尘。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骑兵乱了马脚,不断有人从马上坠落,被乱马踏死。至于那原本如鱼鳞排列的步兵更是早已乱成一团麻线,都纷纷叫喊着往城门内退去,城门很快关闭,来不及撤进城内的士兵很快变成碎尸。   城上的箭如暴雨般落下,我们的射手亦在高高堆起的土堆上往城门射击。两方的箭雨交击,飞蝗般遮蔽了天日。匈奴人居高临下,占据地形上的优势,可他们乃是蛮夷,□□哪及我们精良,人数更是不及我们,很快露出疲态。   激战中,一支箭射到我肩膀上,无暇多顾,只先将箭身折断,凭那箭头留在肉中。   匈奴依托土城外的木城作战,滚石,沸水,箭镞从城中不断落下,使人无法前近半步。弃轩带头将涂着油脂的火箭射向木城,无数支火箭接连而上。匈奴人妄图用流沙来阻挡火势,可势不可挡。风起之后,木城就化作一座火城。惨叫声不断从熊熊大火中传出,有燃烧的士卒往土城逃去,身上立即就被插满比火焰更密集的箭。   是夜,木城余烬未灭,数百骑自城中猛冲而出,妄想突围,早已埋伏好的□□手使他们仓皇逃回城内,留下了一百多具尸体。   而在我们军队外围,有上万名康居骑兵分散在十多处,对我们的营地发动了几次进攻,但他们的斗志同战力一样不高,轻易就被击退。   不久,郅支单于出现在了城门之上,与他一同出现的,除却武士,还有几十个身披战甲,手持弓箭的阏氏。我暗笑单于这群娘子军中少了一人。   阏氏们往城下射箭,城下立即报之以更多的箭,她们纷纷被射死。这群匈奴女人啊,如战士一般作战,又如战士一般死去。郅支单于则败退进内城。   激战已持续将近一天一夜,天将曙时,终于接近尾声。   郅支单于被射中鼻子,苍老而残败的头颅终被斩下,伴随一句“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口号传视三军。   乌黛扮作一个乌孙士卒,近距离观赏了她前夫的头颅,然后远离欢呼的人群,对弃轩道:“那果然不是他。”   弃轩道:“那张脸我记得,怎么不是他?”   “呼图乌斯曾阴养一死士,那死士与他外貌极其相似,就只是鼻子上多一个肉瘤,如今,那颗头颅偏偏鼻子上有伤损。”乌黛低声道,胡图乌斯就是郅支单于的名字。之后,她交代了三条密道,连开牟都不知道它们的存在。   我们立即禀告副校尉,虽然这很不是时候,他正在对士卒进行一场振奋人心,极有可能载入史册的演说。   “郅支单于已死。”副校尉低声向我们及他所有心腹强调,“不过,绝不能使他的任何一个残党逃脱,你们立即率人去追。”   城中狂欢之际,三队人马从三条密道,分别朝不同路线追去。   今晚的风格外凛冽。   我在寒风中打了一个喷嚏,只觉前路漫漫,向弃轩道:“你说,另两拨人有没有发现郅支单于的踪迹?”   “恐怕没有。”弃轩道,“三条密道中,乌黛为我们选了这一条,她了解郅支单于,又希望我立功。”   “她待你很好。”   “是啊,在郅支城时,我等你们走远后,就嘲讽单于受了骗,告诉他我其实并非王爵。单于自然大怒,要杀了我。是她站出来,又将我要过去做她奴隶,然后不顾一切随我离开。”   我道:“可惜你绝不会做她的奴隶。”   弃轩忽勒住马,下马仔细查看地上痕迹,面色凝重:“他们就在前面。”   快马加鞭多时,终于遥遥望见一行人策马狂奔的背影。   他们人竟比我们多,迎头赶上时,一半匈奴武士留下迎战,其余人继续奔逃。我与弃轩只好将所带人马全数留下,独自追上去。   快追上时,郅支单于的另一半武士又留下应战,他独自一人马不停蹄地向前奔逃。   “你追上去。”弃轩为我杀开条血路。   我不愿将他留下,可知道这是唯一的选择,我的剑术远不及弃轩,不足以拖住这么多人。   再不多言,急策马追了过去,见月光下,前方荒原孤孤单单立了一个人,是朔然先生,他长发飘飘,手,脸,所有□□的肌肤都没有被火烧过的痕迹。他立在那里,似乎是在等我,我纵马掠过他时,他却一言不发,只是用一种哀伤的目光望着我。等我急勒住马回望时,他已经不见了。   再不能耽搁时间,郅支单于如同野草一般,只要找到适合的土壤,实力就会疯长。不杀了他,这么遥远的路,这么多将士的死去,全是徒劳,更何况,弃轩他们还在后方奋战。   我已经瞧见他的背影,又遗恨起自己缺了三根手指,否则此刻就能弯弓搭箭,送他去见阎王。   郅支单于慌不择路,来到一处断崖,断崖之下就是都赖水,他将康居人杀死肢解后抛尸的河流。眼见不能将我甩脱,他抽刀回马迎战。他已老了,又已累了,可依旧是勇猛惊人。一个回合,我便差点被掀下马去。旷夫子的声音又响起:“你这竖子,学书不成,学剑亦是此等鸟样。”   我全力使出自己并不高明剑法,去迎战这个驰骋疆场几十年的老单于。   我们各有劣势。不多时一道跌下马去。他持刀,我持剑,身上各披几十创。郅支单于刀法凌厉,每一次劈砍,都使出排山倒海的架势。还击躲闪几次之后,我终于没有避开,当他的刀卡在我肩膀上,拔了一下,没有□□时,我乘机将剑刺进他心脏,他口中涌出血来,松开了握刀的手直挺挺向后倒去。   伟大的单于,你终于死了。   我一生从未这样累过,无力地松开手上的剑,想将卡在我骨头上的刀子□□,拔了几次都没有成功,眼前越来越黑。我终于放弃一切挣扎,仰头朝断崖之下的河流跌去,却并没有感受到身体和水的接触。只觉得有什么东西落进水里了,很重要的东西。我追,不顾一切追着河流,想将那件东西找回来。追了不知多久,不知多远,依旧没有一丝疲惫。   不知不觉间,已追进一片杂草逆风生长的极大荒原,河岸旁有一棵枯树,枯树上挂满乌鸦。河水将什么东西冲到了那棵树下,黑暗中隐隐透过盔甲的轮廓。我见那尸体是大汉的将士,不愿他被乌鸦所食。跑过去想要将这群扁毛畜生赶开,可它们全不怕我。   我对这群乌鸦的驱逐,似乎还及不上风。   天将曙时,稀薄冰冷的白光从远方的天际透过来,落在那死尸脸上的乌鸦啄食了两颗眼球后,终于心满意足地飞走。我低下头,仔细端详那张被啄去许多血肉,已□□出牙床的脸,想看看他是否是我的故人。这张脸被损坏得太严重,难以辨认。我看了很久才看出,这原来是我自己的脸。   我直到今日才知道,自己有多爱这具躯体。撕心裂肺,在荒原上如疯子一般哭叫,呼唤着,祈求着,有谁能来帮帮我,帮帮我,赶走这些乌鸦,叫它们不要在啄我的脸还有肚腑、肝肠。可这群乌鸦自由自在,一直到吃饱喝足。   太阳很快升起,随着那光芒万丈,千万根钢针刺向我。这岸上一片荒芜,除了荒草就是枯树,没有一个遮蔽之处,我只好重新跳进河里。   河又将我冲到其他地方去。每一个白天,我随水漂流,夜晚爬上岸去,想要走出这片荒原,可这荒原似乎没有尽头。于是我折回河流,折回去倒是只消片刻。又沿河流走,可这河流似乎也没有尽头。    ☆、魂归      快入冬时,荒原上来了十几个穿白衣的人,似乎很辛苦地在寻找着什么。尽管他们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可我很依恋他们,在阴天和黑夜里,时常同他们待在一起。   不久,白衣人同一群路过的胡人起了冲突,有两人被打死。我同两只新鬼交谈,才得知他们是淮阳王的奴仆,被派遣到这遥远苦寒之地,寻找一个叫霍羽的人,他的尸体。   得知我就是霍羽后,这两位老兄极其愤怒,以为是我害死他们,追打我足足一个春天。我倒是挺高兴,终于有谁陪着。   忽有一天,他们不打我了,心平气和同我道别,说是要回故乡去。他们的尸骨已被送回故国,他们看清回家的路了。   我不解:“你们的骨头和你们回家有什么干系?”   他们费了好大功夫向我解释:死在异乡的人,尸骨总要被送回故乡才能得到安息,死在异国的人,尸骨总要被送回故国才能安息。   “没别的方法吗?”眼见那群白衣人始终没能找到我的骨头,我深怕自己要被困在这荒原之中,永远无法安息。   “也有别的办法,就是将尸骨好好安葬,再立一块墓碑。”   可这也得有人找到我那把老骨头,那可难办,我没法跟活人说话。他俩也很遗憾,然后一道儿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好在第二年,被蛇咬死的一位老兄脑子灵活,同我商讨之后,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办法:托梦。   于是,我兴冲冲跑进一个白衣人梦里,告诉他我的尸骨在一棵树下。   “可是,老兄,是哪一棵树呢?这里有成千上万棵树。”   “呃,那是一棵长在河边的树。”   “河边的树,那也有成千上百棵。”   “你还记得其余特点吗”   “没了。”我很不好意思地摇头,其实关于具体方位,我也记得不大清楚。   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都很好,这几群白衣人没有谁再将小命丢掉。只有一个给狼咬断了腿,对此,我十分惭愧,希望弃轩别再派人到这鬼地方来。   其实也不该再叫他弃轩,他是淮阳王,真名应当是刘钦。刘钦,这也是个很好的名字,如果能再看他一眼多好。   我又想起那个遥远的春天,他在宴会上舞剑。如果那时他的恶鬼面具掉下来该有多好,清宛应当也会爱上他,我就不必在这里思念他们中任何一人。   清宛,她会不会还在傻乎乎地等我?细细算来,我在这边,活了七年,死了六年,与她分别竟已有十三年,真是让人吓一跳。   怅然间,我听见了招魂的铃声,是谁已经将我的骨头带回故国。   这群白衣人还在荒原上瞎转悠,我那把老骨头,他们找了六年都没找到,又有谁能找得到。   那一定是个陌生人,还是个汉人,偶然间发现我的骨头,被吓了一大跳,然后根据上面盔甲的样式,判断我是大汉的士卒,很好心地将我带回故国。   我不知那人是谁,可永远感激他。可惜我不是个少女,否则就算做了鬼,也得以身相许。   回长安时,杨柳依依,倚在我家墙角阴影里,听见一个挂在檐角招魂的铃铛叮叮当当,叮叮当当,还有一个青年的读书声,他很认真地读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也不知他谁家的男儿,借住在我家。   有个穿开档裤的小奶娃被只斗鸡追得满院乱跑,嘴里叽里呱啦乱叫。   我虽然死了,还是哈哈大笑起来。虎君实在忒没出息。   等那娃娃跑到我面前,我方才看清,他不是虎君,他没有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不是我那庄严貌美的大侄子。   读书的青年也抬起头来,朝窗外望,摇摇头,不以为然地笑了。我这时方才看清了,琥珀色的眸子原来镶嵌在他眼眶里。   大侄子,你也不等等我,说大就大。   伤心之下,我赶到少陵原去。许府庭院中的梅花树已经全被砍光,只留下十几根木桩子。清宛不知哪里去了。   我只好去给那个已是白发苍苍的厨房大娘托梦。在梦里,她先是絮絮叨叨向我抱怨,第三任主母刻薄无情狡诈,还是前一位许夫人好,又能干,又公正。合着清宛他爹又娶了一个,正所谓生命不息,续弦不止。又说道三位公子都不成器,净会斗鸡走马,惹是生非,仗着妹子是淮阳王后就胡作非为……   清宛,淮阳王后。我忽然感到自己多年的遗憾都没有了。她终究嫁给了他,我只是个局外人。   要是王子和他的心上人从此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那也与我无关了。   抱着这个想法,我千里迢迢,去往淮阳王的宫殿。   正所谓一夜随风千万里,做了鬼就只这点好处,第二天黎明时我便赶到淮阳王的封地,淮阳王宫气势恢宏,广厦千万间,若绵延的群山一般,伏在黑暗里。   太阳升起,迸发万丈光明。我在那光明惊恐万分,老鼠一般逃窜到一棵梧桐树下,黑漆漆的浓阴里。刚安定下来,就立即后悔。树根底下埋了东西,正在烂掉,一阵阵恶臭袭来。我虽做了鬼,却也一阵阵作呕。更可恶的是,还有五六只绿头苍蝇,嗡嗡嗡……好在一朵黑云终于飘过来挡住大太阳。我抓住这机会,敢忙飘到最近一间屋子里去,天黑了才飘出来作祟,呸!是拜访故人。   好不容易才在这迷宫里找到弃轩,不,是刘钦正在喝闷酒,也不知因为什么不快活。   刘钦醉醺醺举杯:“为仪,我敬你一杯。”   “你看得见我?”我很惊讶。   刚问完,刘钦就将一杯酒全浇到地上。   一丝弦音起。隔着屏风,有一名女子在抚琴,看那身形,分明就是清宛。她正在弹奏的,是我当年没有谱完的曲子。多年不见,她的琴已弹得比我更好。   眼见他们琴瑟相谐,我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高兴,反而心中酸楚,实在太不大度。   刘钦醉醺醺地念着:“是耶?非耶?立而望之……”他就是醉得一塌糊涂,还是英俊得一塌糊涂。   “再看清宛最后一眼,就投胎去。”这般想着,我转到屏风后。   屏风后的女子并不是清宛。   我不觉大怒,好你个刘钦,这大晚上的,不好好陪着你王后,非跑来喝酒听小曲。   我很嫌弃地瞟了他一眼,觉得他醉得像摊烂泥,然后飘往别处,去找我那端庄优雅的小木头。   他的王宫,虽是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却始终有一股说不出的压抑。大约是其间游荡着好些因犯了点小错就被打死的宫人冤魂的缘故。   一间屋子,一间屋子找过去,我始终没有找到清宛,倒是撞见了乌黛。她已改换了中原装束,仍旧美得妖冶而咄咄逼人。只见她正在歪坐在榻上,宽大的丝绸衣裳滑下,微露出肩膀上细腻的肌肤。一个宫女在她面前端着面极大的铜镜。她对镜描画她新月般的长眉,轻启朱唇:“这么说,那张琴已被送进墓中陪葬了?”   “是的,夫人,王上抚琴一曲之后,就令人将琴封进玉衣之中,玉衣封进了棺材,棺材封进了坟墓。”一名裹在宽大黑袍里的老妇人,手柱一根桃木杖,颤颤巍巍答道。   乌黛的眉毛立即就画斜了,她将眉笔猛掷在地,厉声道:“他宁愿将王后的位子空给一张琴!”   “夫人,王上不过是以琴代人罢了,毕竟那女人不肯进他家的坟。”   “罢了,怎么轮,正妻的位子也轮不到我一个异族女人头上。你方才说,王上弹过那张琴,这会不会损害到他的身体?”   “不会,乌蚕丝虽然剧毒,但制成琴弦后毒性已经减弱,非得连续弹奏个几年,弦上的毒才能渗透肌理,要人性命。”   “唉,我真是白白花了一千金,弄来那乌蚕丝弦,又枉费了许多功夫才续到她心爱的琴上,哪晓得她就这般轻易死了。”   “好在她还是死了。”   我听不懂她们在谈论些什么,觉得不是什么好事。只见乌黛的花朵般娇艳的面容在镜中笑道:“他终于是我一个人的了,只要我再将那女人留下的所有痕迹清理干净。”   “啊——”   这女人突然尖叫,吓了我一大跳。她一根指甲上涂了蔻丹的食指指着铜镜,铜镜上照出了我的脸。   我自认为还算英俊,不晓得她为何怕成这样,很疑惑地离开了。事后一想,大半夜的,镜子里突然出现一张鬼脸,的确吓人。   我一直找到一处很僻静的偏殿中去,见有两名宫女手持宫灯,坐在石阶上,一边看星星,一边说起淮阳王宫旧事,我就坐在旁边,打算等其中一人打盹,就给她托梦,问问我的清宛在哪。   年幼的宫女问道:“这些年,每当秋风起时,就会有枯叶被吹落到殿上。王后总要将那落叶拾起,写几个字,投进炭火里烧了,然后又拾一片,写几个字,投进炭火里烧了,她为什么这么做?”   年长的宫女答得干脆:“闲的。”   小宫女又问:“阿婆,你识得字,可看见过王后写的是什么?”   老宫女答道:“看见过,她来来去去,就写了一句诗。”   “什么诗?”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什么意思?”   “想男人呗。”   “可淮阳王殿下不是一直都同她住在一起吗?”   “你还小,没听说过,王妃当年很不情愿嫁给王上,寻死觅活的,肯定是早有了心上人。”   小宫女压低了声音:“干嘛不情愿呢,我一直觉得王后同王上最般配不过了,都长得像神仙一样好看,又都疯疯癫癫的,叫人害怕。”   “疯的只是王上,王后那叫郁郁寡欢。”   “什么是郁郁寡欢?”   “就是不开心。”   “阿婆,王后到底怎么死的?她既不老也不病呀。”   “郁郁而终呗。”   “嗯?”   “情这一字,女人想不开,男人想得开。王后整天念着别的男人,王上后来也烦,就跟着那个胡人婆娘厮混去,也不搭理她了。至于王后那心上人呀,肯定早娶了别的女人,好好过日子去了。换做你,也死得早……”   老宫女兀自喋喋不休,小宫女却已瞌睡到了膝盖上。   我进入小宫女的梦里,没想到,她竟然在梦见清宛。   秋日的宫殿里,清宛身着华丽的衣裳,一头黑鸦鸦的直发随意挽着,她纤细洁白的手指,正在拈起一片又一片落叶,投入火中,   落叶给橙黄的火焰过一遍,很快化为一片白灰,上面的字迹还依稀可见,风轻轻一吹,灰就散了。清宛将头垂得更低了些,她的身体虚无缥缈,比影子还要像影子。   梦中的小宫女藏在一根铜柱背后的阴影里,小心翼翼探出头来,一种隐秘的欢乐和微笑浮在她脸上。她瞅准了时机,冲过去,从影子似的清宛手中夺去一片落叶。逃跑时却因瞧见了我而受到惊吓,呆立在原地,她手中的落叶被风席卷着,到了我指间。   黑墨写就的一句“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依托在落叶枯黄的纹理间,如果用这作为一对恋人的结局未免悲惨了些,好在我和清宛并未落得如此下场,我们都没有老。    ☆、流亡   睁开眼时,眼中所见是满天星辰。前世种种,一时如烟。一团火烧在我身旁,火光中依稀可辨认出一个男子疏朗的面容。   “朔然先生,是你救了我?”   “是吴十三,你怎么老爱提那个老掉牙的名头。”   “好啊,吴十三,你怎么救了我?”   “我并没有救你。”吴十三往火里丢进一段木头,火更更旺了些。在那菜市口,刀子分明落了下来,我疑心自己做了无头鬼,摸摸脖子,发现它完好无损。   放下心后,又意识到有些不对,脑后枕着的东西有些奇怪,像是人的肉体,却有些僵硬。挣扎着起来,转头去看,见是一个脑袋被削去一半,一只眼睛直凸凸瞪着的梁兵,已完完全全死硬了,方才正是枕在他大腿上。   我这一惊不小,急急忙忙爬起来,慌慌张张向后退几步,却很快被绊倒,绊脚石是又一具尸体,看打扮像是母乙义军里的人物。再站起来,仔细看,目之所及,尸横遍野。兵刃相击,人马嘶吼之声从身后树林隐隐传进耳里。   “这是什么地方,你怎么将我带到这里。”   “陈州,是你自己想到这来,不干我事。”吴十三淡淡答道,依然专心致志地捅着火,火越烧越旺,我见此怒气上涌。   “你怎么还敢生火,也不怕把人引来。”   “这火也不干我事,本来就有的战火,我不过往里扔了几块木头。它待会就熄了。”   我立时就想到了林虑,她此刻也在这场战火里。   “你知道什么叫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么?”   “何意?”   “我活了这么些年,大大小小的王朝覆灭见了不下百次,它们亡的花样千奇百怪,不过倒是有个共通点。”   “什么共通点?难不成都是为了个狐狸精亡的?”   “共通点是绝不会被第一个揭竿而起的农民灭掉,陈胜吴广也好,陈硕真也好,都是垫脚石。”   “母乙也是垫脚石么?”我说,心里想着,那林虑就是垫脚石的垫脚石了。   “这里不好,不过也不要紧,我马上就要走了,你随我一同走。”他又说,“你想快乐,我可以为你找到一个很好的女人,她比你前世爱恋的那一位更加善良貌美,还可以带你结交许多意气风发的朋友。   你想吃穿得好,我曾在一座山里埋下隋代积下的许多财宝,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件也能在京都里换两座大宅,我都可以赠给你。   你若想有权有势,也很简单。往南去,有个皇帝,是我抚养过的孤儿,我们去接近他,然后我帮你把他的军队和臣僚都夺过来,这样的事我做过多次,很有把握。   也许你还是想做个大夫,悬壶济世。我收藏了许多早已失传的医书和古方,你可以凭此救下许多苟延残喘的病患,他们会感恩戴德,将你视作再生父母。只要你将前世忘掉,随我走。”   “为什么非要我随你走呢?”   “我不能没有同伴。”   “这里虽然都是死人,但你只要再走上一段路,就能遇见村庄或者城郭。其间会有许多活人,每一个都能做你的同伴。”   “可你是我转世而来,失而复得的朋友,比世间一切活人都更珍贵,我现在只想要你。”   “可我活得也不能太长,你很快又要得而复失了。”   “人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乏味,快乐很短,正因为这快乐短暂,反而更要抓住。”   “如此说来,我就更不能随你走了,我也要去找自己的快乐。”   “林虑?”   “是。”   “你这蠢物,当真是愚钝,你寻她又有何益,有何用,有何快乐可言。”   “我虽然愚钝,但至少是个医术还算高明的大夫。而你,不过是个骗术不怎么高明的神棍罢了,就算活了上千年,也还是个神棍,一点长进也没有。你容易厌倦,也不过是因为你所谓吃苦受难的好办法只能帮你留住欲望,你有欲而无爱。这么多年,你不但身体没有变老,心也没有变老,你还是那个生了心病的年轻人,你不能把一切看透,你完了。人总会有全都死光的那一天,那时,所有跟人有关的宫殿,书籍,城池也会毁灭。可即使到了那时 ,你还得活着,永远活着。比拥有一副年轻的样貌更糟糕的是,你有颗年轻的心,年轻就不能忍受孤独,到那时,你去哪里寻一个同伴?”   “我的确会完蛋,但那是在你之后,在你们所有人之后。你以为你是谁,值得我低声下气地哀求。你错了,你不过是只蝼蚁,一只让我觉出了点意思的蝼蚁。”   我怒了,把酒瓶往地上一摔,酒瓶破碎,值穷人几顿饭的清酒就流到地上。我心疼了,也就更怒了,跳起来,使劲用脚去踩那火堆,把灰往他身上踢。脚踩坏了,火也灭了,他一身污秽。   我感到快意,跛着脚就近爬上他那匹正在嚼夜草的肥马。忽然想起,他当年踩火堆时很是聪明,很有些技巧,可没把脚烧坏。我还是亏了,但亏得也不厉害,反正我是大夫,可以给自己治。   志得意满之下,鞭子一挥,乘着老妖怪的叫骂,在夜色和劲风中急驰而过。   梁军收复了不少州县,乡野间有不少溃逃躲藏的义军,母乙的确已呈败势。梁军所行暴烈,两相对比之下,百姓还是更偏向义军。   一路走,一路问,得到她一点零零碎碎的消息,靠着这些碎消息,离她越来越近。   十五天后,我终于又重新见到了她。   她提着长刀,长发披散,立在满地尸骸间,我便踏着满地尸骸,奔向她。   “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找你。”   “找我做甚?”她冷笑。   “母乙完了,你跟我走,离开这里,我不想你死。”   “你想我活着,很好啊,难得有人想我活。你过来,为我束发。”   我听了,便走到她身边,从衣襟上撕下一条布来,为她扎起那些凌乱的发丝。   “追兵快到了,我是不能活了,你自己快些逃。”   “为什么?现在逃还来得及。”   “逃不了。”她说,声音仍然冷淡,顺着她的目光,我才看见她血流不止的右腿。   “我们有马。”我说。   我转到一片林子后面,牵马过来。她于是笑,不够敏捷地跃上马,策马向前狂奔几步,又折了回来,看着我,颇有些居高临下。   “我带你走。”她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放低下来,给了我。   于是我也跃上马,双手环在她的腰间,闻着她身上血腥味和花香,几乎快要醉了。   马劈开风,甩下死尸和刀剑,道路和树木,我知道我们要逃,可不知道能逃到哪里,也不在乎。   流亡不久,林虑刀架在一个过路人脖子上,终于打探母乙的下落。他被梁军俘获,押解到汴州城,在菜市口,大约就是我被砍头的那块地,凌迟处死。   林虑听见这噩耗时,手中刀子立即抹了那路人脖子,不甘,怨恨,失望在她仍旧美丽的脸蛋上交替。   我立在一旁,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她丈夫死了,终于死了。   战火在陈州熄了,只有奉命肃清母乙余党的官军流窜。   林虑日夜不息地策马向一个叫小孤村的地方赶去,那里有她自己的余党。这群山贼早商议好了,若是事败,先聚在小孤村,然后打道回云台山。   虽是马不停蹄,但林虑还是晚了,大约只晚了几个时辰,村口那棵老歪脖子树上吊着的尸首甚至还在冒烟,火刚熄了不久。   小孤村只剩下满地被割了左耳的尸首,血光映入林虑布满血丝的双眼。   我立在村口,夕阳下,火烟之间,牵着那匹跑瘦了的马,望着林虑怔怔立在满地尸骸中,欲言又止。忽见死人堆里伸出一只血手,一个血肉模糊的东西爬了出来。   还有人活着,我和林虑一起奔过去。是穆厉,他身上布满刀剑痕迹,一只左耳也没了,看来是装死人逃过一劫。想到此人耳朵被生生割下时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觉得他实在是心志坚定,令人敬佩。   “二首领,你终于回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穆历仰头望着林虑,像在望着一尊小小的神灵。   “后不后悔跟了我?”林虑低头握住穆厉的手,眼中满是悲悯。   穆厉瞪大了眼睛,使劲摇头。我长叹口气,追兵不断,前路渺茫也就罢了,竟还多了个累赘,穆厉出现得实在太不是时候。   “没有时间了,我们快把他抬到马上去——”   我没来得及说完,林虑手中长刀就贯穿了穆厉薄瘦的身体,鲜血喷薄。   “我可是实实在在后悔跟了母乙。”她说。   我们重新上了马,继续逃。母乙已死,当初声势浩大的义军亦做鸟兽散,攻占的城郭尽数失了。乡镇村社间到处是抢割人头,等着记功领赏的官军,他们作战时未见得勇猛,对付散兵游勇和无辜乡民却一个个有如虎狼,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我们四处奔走,却仍找不到一处容身之所。直到瘟疫开始在乡野之中四处游走,大多数官兵撤走,少数留下来的也都在忙着烧尸体。   在我们身周,活人越来越少见。我开始恐惧,时时刻刻恐惧有一天自己染上瘟疫,林虑弃我而去。我们躲避官军,躲避瘟疫,躲避那些吃惯了人肉的野狗,最后一步步躲进深山去。 ☆、她的墓   暂时可栖身的这座山与云台山相比有如云泥,除了石头就是野草,称它一句荒山也算过奖,只能歇在唯一一棵可以找到的树下,砍下树上枯枝来生火。进山不久,林虑杀了马,我烧马革烤马肉。   吴十三郎的马是匹难得良驹,一连奔波多日都未倒下,可惜肉有些老了。   我们从死人身上翻捡到干硬烙饼,自荒屋中搜出几件粗衣,却没能找到药,救命的药。林虑腿上的伤口开始腐烂,发臭,我先为她将烂肉中的蛆挑去,再用烧红的匕首去烙伤口。我闻见皮肉烧焦的气味,面前冒着白汽。   无论是面对驱虫,刀子还是烙铁,林虑始终一言不吭。对于我因陋就简的治疗,她既没有感激,也没有不满。   “肉烤的不错,我闻着都饿了。”我烤马肉时,林虑会对我很冷淡地微笑,然后继续沉默,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伤腿。   “我也饿了。”我也对着她笑。然后,受刑般的烤着马肉,如同在炙烤自己,嚼马肉时,又仿佛是在吞食她。   夜越来越长,也越来冷。长夜里我们相拥着取暖,可我的身体是冷的,她也是冷的。我将头贴在她胸口,听她的心跳,听劲风吹拂哀草。   烙铁没能阻止伤口的腐坏,我开始将腐肉割去,一次又一次,最后不得不将她左腿自膝盖以下全部截去。这错是我的,我想将她整个保全,却反倒令她多受苦,令她一点点被蚕食。   我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她开始发起高烧,神志不清,变得愈加狂躁。我千方百计安抚她,对她说那些听起来荒唐至极的谎言,千真万确的誓言。恨不得与她交换身体,自己在这里腐烂,然后心满意足地看她活下去,又恨不得自己被凌迟一次,换她一刻安眠。我用尽一切去留住她,可是我一无所有。   林虑偶尔清醒,偶尔冷静时,对我所做的一切,报之以很冷淡的微笑。然后开始回忆她的故乡,将她卖掉的父母,她饿死的妹妹;回忆她的几任丈夫,她夭折的女儿;回忆原君游。她靠回忆活着,而不是靠我。   太阳东升西落了不知几回,又一次睁开眼后,我看见头顶那棵不知名字的树上开了大朵大朵的白花,并不是开花的时节,然而这花开了,花间不见一片绿叶,美得妖异。林虑也看见了,她若有所触,“听人说,我刚出生时,天有异象,一朵彩云掉下来,变成一大群蝴蝶。没想到,死时也会有异象。可我这一生还是一事无成。”   “你不会死。”   “我会死,你也会死,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可你不会。”我想起那个被我偷了马的老妖怪,生起了林虑能如他一般长生不死的幻梦。   “那片草结霜了,真像是雪落在上面。我最后一次见阿娘那天,也落了雪。”她眼神迷茫起来,似乎是被大雪遮着,语调是从未有过的温柔,她在眷恋人世。正午的太阳照在我们身上,可被北风吹着,依旧冷。   “清宛,不要走,我是霍羽,我回来了,永生永世都不会再离开你。”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嘶哑,一遍遍哀叹。指望她可怜起我来,再看我一眼,哪怕是看我身旁的石头一眼,看我头顶那棵开花的树一眼。   可她闭了眼,睡容如醉,如神佛般永不再睁眼。   铁石心肠的才是她。她只要自己快活就好,别人受什么苦她知道,可一点也不在乎。她永远不会善心大发,永远只顾自己,心如铁石、冷若冰霜。   这就是我受了那许多年苦去等的命运,浪费了前世今生去追寻的女人,我爱过的一切!   我拥抱着她,那些该死的风还在吹,吹冷了她的手和脸。好在那些风没将她吵醒,她睡得实在太沉。   我守着她,既不想吃,也不想喝,不想睡,也许还想活,可更想陪她一起化掉。   在太阳底下,我睁着眼睛,记起了一切。   我找到了清宛的陵墓,她的墓室恢宏,用油彩绘满了壁画,描述她在王宫之中的生活。我望着画上的乐伎、舞姬、銮舆、宴席、如云的侍从,感到满意。   又看画之外,他们用什么为她殉葬。是那些绘着虫鱼鸟兽的红色漆器中盛着小麦、粟米、稻子、大豆、黄米,我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莲子。金杯银碗中又是烧制成熟又马上腐坏的珍禽异兽,一层层绫罗制成的常服礼服、夏衣冬装堆积着。金器、铜器、玉器、陶俑、书简塞满剩下的角落。   清宛生前大概生活得很富贵快乐,我放下心来,她被他照顾得很好,虽然早逝。   又想道清宛若嫁了我,死后不会有这般大排场,也只是一身白衣,薄棺一副,与我合葬在一起,千百年以后,衣裳腐了,木头朽了,我们的骨头烂到一起,这大概也很好。   此刻,清宛的棺椁就在我眼前,马上就能再次拥抱她,我的魂魄与她尸骨合在一起,一种奇异的重逢。   我虚无的躯体,终于进到棺材中去。   空的,空的,一座这样恢弘的坟墓,绘满壁画的墓室里,被无数金银珠玉漆器青铜环绕着,金棺玉椁锁着的银缕玉衣之中并没有她的尸骨,空的!   不,并不是空的,被包裹在这玉衣之中的是一张琴,我们的琴。   可是她呢?她在哪?   她还活着。一丝希冀浮上心头,立刻又断绝。墓室中所有殉葬的尸骨,石刻的神兽,壁画上绘着的人脸和禽鸟,全都在低声讪笑,告诉我,她早已死于非命。   她死前受苦了。   我离开了陵墓,去报复,向那个将她夺走的人。回到淮阳王宫中,在千百间大屋中找到刘钦。高床软枕上,他闭了眼安睡,我进到他梦中去,决定令他此生再无半刻安眠。   刘钦梦中的景色倒是颇为熟悉,他轻裘缓带,脸上戴着恶鬼面具,立在水畔,被群王孙簇拥着。   他回过头来,一眼望见了我,正好,我将做出比那面具还要狰狞的面孔。他却忽然摘下面具,露出温暖和煦的笑容,我看见他又清又亮的眼睛和白色牙齿。他从人群里走了出来,来到我面前,执了我的手,“为仪,你也在这里。来,随我来。”   似乎回到了从前,我竟一时心软,随他去。   “我爱慕那女子,你瞧,她多美。”刘钦在我耳边悄声说,口鼻中炙热气息呼到我脖颈上。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见春日里,清宛眉目如画,衣裳轻薄,立在水的那方。   我弃了刘钦的手,朝清宛走去,身子坠在水里,水漫过我头顶。刘钦的声音从岸上落下来。   “为仪,快回来!为仪,为仪……”   我想浮起来,游到对岸去,可却沉了下去,越沉越深,一直沉到无光无声的深渊里去。只有那一声声“为仪”单调地唤着,像根游丝连结在油彩剥落,布满尘埃的古旧屋宇里,而我是一只肥硕的蜘蛛,悬在游丝上,冷风里摇摇晃晃。   “为仪,为仪。”我从梦境走出来,躺在床上的那人却还在喊。   月光从半开的窗户里照进来,照在他还年轻的脸上,我立在床前,用我鬼魂的双唇说,“我在这里。”   刘钦猛然睁开眼睛,朝我望过来。然后起身,赤足踏在冰冷的地板上,走过来,穿过我,一直走到窗前去,抬头望月亮。原来他并没有望见我。   人因为思念,才会一个人抬头望太久月亮。夜已深了,他在思念谁?我抬头起头来,与他一同望月亮。    ☆、思仪   刘钦看完月亮后,并未再次入眠,连一件外衣都没有披上,就赤足走出寝殿,这令他的侍从全部恐惧非常。   他一直走到一间落了锁的库房之外,涩声对看守道:“将门打开。”   “可您早已命人将钥匙融了。”   刘钦扶额,沉声道:“拿剑来。”   他持着剑,亲自将门劈开。库房之中空空荡荡,只是三面墙上挂满了面具,每一副面具都是威武而狰狞,下面钉着共工、项羽这些威武荣耀,可惜全部属于失败者的名字。   刘钦单衣赤足,缓缓走着,在其中一副面具前停下,那面具下的名字是蚩尤。从前我曾不止一次攀上许府墙头,看见清宛坐在秋千上,拿着这面具发呆。等我叫她时,她就将它戴上,对着我张牙舞爪。   刘钦将蚩尤面具取下,拭去灰尘,戴到脸上。他沉默着,独自坐在地板上,一直到天亮。   往窗外看去,今天天气不错,漫天黑云,我又可以出门了,大白日里游荡在淮阳王宫之中,寻找清宛的尸骨和魂魄。   又转悠到了初至此处时躲避日光的梧桐树下,树下蹲着个小女娃儿,大约四岁,或者五岁,身上套着小小白白的孝服。两名宫人侍立在她身后,分别端着盘桂花糕和枣泥糕。那女娃儿用胖乎乎的小手掘开土,将两盘糕饼埋进去,口中念念有词,叽里咕噜说着些什么   第一眼我就知道,这是清宛的女儿。她的眉眼,同我二十五年前遇见的那刚没了母亲的女孩是一模一样。   我爱怜地看着她,我在这世上最爱的两个人的唯一骨血。   她雪白的小脸蛋沾了好些泥,成了只花猫。埋好糕饼之后,她站起来,很乖地让宫人拿着帕子在脸上乱抹一通,又很自觉地伸出一双脏脏的小爪子。   “思仪郡主”乌黛穿着中原女子衣裙,迈着塞外女子步伐,身后仆从如云,威风凛凛走了过来,很亲热地唤这女孩。   他们的女儿,原来名唤思仪,不知是谁的主意。   思仪睁着双怯生生的大眼睛,像模像样,向乌黛行了一礼,然后就一言不发地跑开。我看见乌黛的笑容仍然保持在脸上,就像刀刻上去的一样,她笑着看看那棵梧桐树,又看看跑开的思仪,笑着走开了。   后花园中,思仪一不留神,就跑出了所有人的视线。我很心疼地看着她,一大群宫人没头苍蝇一般乱撞,大喊大叫,心急如焚地寻她,她却安安稳稳睡在一丛紫薇花下,偶尔揉揉鼻子,打两个小喷嚏。   最后还是她父亲亲自寻到她。刘钦无意间一回头,发现自己小小的女儿四仰八叉,呼呼大睡在花丛中时,很温柔地笑了。他俯下身,勾起食指,将落在思仪雪白小脸蛋上的花瓣刮去。思仪就打了个哈欠,吧唧两下嘴,睡眼惺忪的对父亲傻笑,伸出两只小手来。刘钦便一脸嫌弃地将这个傻女儿抱在怀里,捏捏她秀气的小鼻子:“怎么跑这来睡大觉?”   思仪撅起小嘴,委屈巴巴道:“我迷路了。”   刘钦一脸赞许:“哦,真不愧是我女儿,在自己家里都能迷路。”   “父王,你小时候也会迷路吗?”   “连大了都会迷路呢。记得有一次,父王给你皇祖父训了,骑着匹马跑出了长安城,然后跑进好大一片林子,迷了路。”   “是皇祖父找到你的吗?”   “哪有,父王当时都是长大了,哪好意思等人来找?就在里头转来转去,然后我就听见有人在弹琴。循着琴声走过去,就看见有个少年坐在一棵松树下,身旁围了一大群老人和孩子,其中最小的那个孩子比你还要小。那少年为他们弹琴唱歌。”   “父王,这样的故事我听过,那少年是狐狸变得对不对?”   刘钦摇头笑道:“不是”。   思仪十分失望。   刘钦继续说下去,“他不但不是狐狸,瞧着还穷得很,可是很自在快乐,我心里很羡慕他,就牵着马,在旁边看着他。后来啊,他的琴弹完了,歌也唱完了。就自顾自地睡大觉了。围在他身边的人都散了。我就站在那里想,要不要去问问他的名字。”   “可是,父王,不是该问路吗?”   “哦,当时已经忘了。”   “那他的名字问了吗?”   “没有,等我想好了,他已经睡着了。我又在想,该不该叫醒他,想了一会,决定还是等他自己醒过来。就牵着马过去,坐在松树下等,等得都睡着了,又醒过来。可那个少年呢,还是睡着大觉,不知要睡到什么时候。正好有个人路过,我就问了路,骑上马走了。”   “父王,你为什么不叫醒他呢?”   “怕惊扰了他的好梦吧。”   “那父王后来有没有再见过他?”   刘钦道:“小祖宗,睡了这么久,又问了这么久,你不饿吗?”   思仪歪着头,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大声说道:“我不要吃饭。”   刘钦便抱着她吃饭去了。   思仪从饭桌上逃跑后,就抱了只小兔子,又回到那棵梧桐树下,叫身旁的宫女掘了个坑,将兔子放进坑就往里扒土。兔子蹬着腿挣扎,她就令宫女将兔子按住,自己哼哧哼哧往坑里扒土。   看来,所有的孩子都天真而残忍,连清宛的女儿都不能例外。   思仪埋了兔子,就开始琢磨爬树,身边的宫女不许,她便将自己鞋子脱了,东一只,西一只,远远丢开。那宫女忙跑过去为她捡鞋子,她则乘机身手敏捷地爬上树,一点没有身为高门贵女的矜持与柔弱。   风起时,思仪从树上直直摔下来,我伸出双手,想要将清宛唯一的骨血接住。她也的的确确落到我手臂上,如同她母亲当年一般,可却没能在我虚无的怀中作丝毫停留。   思仪直坠到地上,绽开一朵血花。   然后,她就看见我了。她站起来,不去看她急奔过来哀泣的父亲,也不看她依旧躺在地上血淋淋的小小尸体。她只看着我,直勾勾的,然后歪着头笑了。   “你抱我到树上去,我掉下来了。”她说。   “刚刚摔了个小狗啃泥,还要上去?”   “嗯。”   我将她抱上去,然后自己坐在她身旁,她坐在树枝上,才想起去看哀泣悲痛的父亲一眼。   “我死了?”她问。   “你死了。”我说。   “他们会把我带到哪去。”她问。指着她的尸体。   “他们要把你埋了。”   “他们要埋我,为什么不在我活着的时候就埋?”   “活人是不能埋的,埋了就死了。”   “可阿母被埋的时候就还活着呀。”   “你说什么?”   “阿母被埋在这棵树下面了,我问父王为什么要埋掉阿母,父王说,阿母是凤凰,凤凰应该停在梧桐树下面。而且,我们每天都会路过这里,每天都能和她在一起。”   “那个时候,她还活着?”   “嗯,她还第一次对我笑了,只是笑完就流泪了。你怎么也流泪了?”   一颗眼泪从我眼睛里掉出来,我死了大约六年,如今才知道,原来鬼真的会哭。   我跳到树下,脸贴着泥土。土下面有只兔子,再往下,就是清宛。   思仪也从树上下来,依偎着她可怕的父亲,搂着他脖子,拼命拱到他怀中去。可他再也不能看见自己女儿。   这只小小的魂灵并未在人间停留太久,她很快归于归处。   我开始不停地想,该怎样报复刘钦,想象中无数他惨死的画面,却只能使我心痛。   偏偏是他杀了她。   我的灵魂渐渐变得重了,怨气使我成了厉鬼。   成了厉鬼之后,我仍不愿杀他,只愿他终身不得安宁而已。   报复之前,我决定先给刘钦一点时间去为思仪复仇。   思仪那甚至还未脱下孝服的尸体,她小小的手指上,有被锐器划开的伤口。   刘钦比我更快地发现这些痕迹。然后找到了树干上钉着的钉子和刀片。他眼泪还未擦干,就抓了二十多个宫人,严刑拷打。酷刑之下,相继有人供出同一个名字:“乌黛”   乌黛,他的爱妾,他们真是天生一对。   我这好兄弟,我这活埋了发妻的好兄弟,立即提了剑,去杀他那美貌的异族爱妾去了。   可惜,一场大火阻断了他的去路。乌黛独自坐在燃烧的宫殿里,她已脱下了汉人的衣裳,换回她用胡女的衣饰。   胡人的歌谣从火中传了出来,那种我在西域时,时常听见的苍凉悠扬的调子。   歌声停后,乌黛绝望的笑声传出来,还有她撕心裂肺地叫喊。   “你终究还是痛恨我,恨不得杀了我。”   “可我也对你失望了。”   “你为什么也是有很多女人的王公呢?”   “你又为什么比我还要漂亮恶毒呢?”   “不如我原谅你,你也原谅我。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不好?”   “我们向西走,到我的家乡去。那里美极了,草原辽阔,还有遍地野花。如果你不想走那么远,我们就留在祁连山脚下的牧场,那里有我姐姐和她三个漂亮的孩子,你会喜欢他们的。我们可能不再有一大群仆人,可能要贩马,牧羊,劈柴,可你是个男人,真正的男人,你吃得了那些苦。我们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他的鼻梁会像我一样高,眼睛像你一样黑。”   “哈哈,可你不是我的奴隶,永远不会同我走,永远不会……”   乌黛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终于不可闻。   刘钦立在火光之下,他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放下手中的剑。而他的面孔,那张一向过分俊美的面孔,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下去。   我又开始想念清宛,想念她雪白的肌肤,她黑鸦鸦的直发,她琐碎的善良和袖口的梅花香气。   “呵,这场大火,虽远远不及焚毁阿房宫那一场壮丽,但也算是美丽非常。”生前是画匠的鬼吏手持铁链及镣铐,立在我身后感叹。他接着说道:“霍羽,你并不是一枚铜钱,不能老在人间游荡。” ☆、大梁国灭   很快我就不必再担心林虑腐坏掉,开始落雪了,风也格外凛冽。   远在千里外的汴州城想必也落了雪,他们也不必再费尽心思往寿昌公主的寝殿周围撒上一堆盐。   嘴唇早已龟裂,我将雪塞进口中,来不及等雪完全化去就吞咽进喉咙,整个脏腑顷刻间被冰住。   “那铜钱——”我呵了一口气,“其实是反面,所以我要将你埋了。”我用手将落在林虑脸颊上的雪拭去,她的面孔早已僵硬,但不比活着时更冰冷,映着雪光与花色,反倒增添了艳丽。我在她耳边轻声说话,眼泪落下来,落到她眼角,看起来倒像是她在为我流泪。   我双手握着一把短剑挖开雪,又挖雪下的土,为她刨出一方小小墓室。   林虑身上积了些雪,我便用破布使劲擦自己满是血污的双手,擦净了手,想将落她脸上的雪拨去。   然而,手一拨而过后,没有拨去雪,反倒拨去了她的面目。她的身体也不见了,化作了雪,或者融化在雪之下,总之是消弭无踪了。   我身周连一个死人也没有了,只有冷风在吹。   墓穴就在这里,总该埋下些什么,于是我用双手捧起原本在她身下的雪,抛进墓室之中,然后用雪将雪掩埋,在那棵开满白花的树上刻下她的名字,做她的墓碑。   一步一步走开,往可以活命的地方去。掘出埋在雪里的草根和老鼠,填进肚中去时,忽然担心雪之下的雪也被什么掘出。于是往回走,迷了路,寻了多时才重新寻回那棵树。树上白花依旧大朵大朵开着,在风雪里一片花瓣也没有落下。   我拼命搬着大大小小的石头,往她坟上堆,最后将她的短刀插进石中去。做完这些,我重新走,走了不知几个时辰,才寻到一个小小的野村。村中空无一人,已然荒了。   我躲在这个野村里,从塌掉的破屋子里抽出木头来烧,常常几天才找到一点东西能咽进肚里。为了省些力气,多活些时候,我几乎整日不动,定在炉火边,如一尊泥像。不知从哪一天开始,火光里蹲了只猫,那种最常见的狸花猫。它大约是这村子最后的遗民,大约也觉得冷。   在很久之后,我看着它,终于不再想熬一锅猫汤。据说猫肉不好吃,况且实在抓不住它。   这一天,下了好大雪,风也刮得紧。我知道日子是十六,因为昨日月亮刚圆过,却不知是哪一年,哪一月的十六。   那只猫舔着毛,舒服极了。我曾对它示好,指望着我为它生了多日的火,它能投桃报李,叼只田鼠来,可畜牲就是畜牲。   马蹄声、雪落在盔甲和刀剑上的声音,夹杂在风里,从窗口的破洞涌入,刮进我耳里。   我用一只眼透过破洞往外窥视,一群兵,两膝没进雪中去,一步步走来,在我之后,闯进这村子。这鬼天气里,他们竟还昂着头,意气风发。   门很快被撞开,几个兵丁随着风雪涌入,每人手里都提了刀,瞧他们身上的盔甲样式,决不是梁国的兵,难道大梁已经亡了?我下意识去看自己唯一的同伙,它早已蹿到房梁上。   我身上早已瘦得只剩骨头,只裹着几块脏兮兮的破布,与乞丐无异。几个提刀人瞧了我这副尊容后,挺直了背,身体松下来。为首的老头啐了口唾沫,转身就走。有个年幼的走在最后,临出门时又回头看我一眼,从怀中掏出半块饼来,扔在我脚边。   我捡起饼,在火边烘了一小会,烘得热了,冒出丝丝白汽。掰了一小块丢给猫,然后慢吞吞地啃起来。   吃完了,我还觉着饿,百无聊赖,踱出门去。那群兵散在这荒村里拾着柴火,埋锅造饭,是要在这里过夜。我挑了个面善的,如同桃花源里的人一样,问今是何世。   “我们是唐军,梁国快完了,你从今而后也是唐人。”   “什么?唐?这是哪一年?”   “同光元年。”   “什么?”   “就是天佑二十年。”   我愣在原地,天佑四年大唐就亡了。不过梁国在北方的死敌,晋王李克用李存勖父子还在沿用大唐年号。既然已经改元,那李存勖一定是称帝了,他虽也姓李,却不是李唐宗室,连汉人都不是。原来这大唐是沙陀人的大唐,不是汉人的。   李存勖的父亲李克用与朱温是仇人,据传临死前怕儿子活得太轻松了,硬是给他留了三只箭,要他做三件大事,第一件是讨伐刘守光,克幽州;第二件是征讨契丹;这第三件大事最重要,就是灭了世敌朱全忠。   朱全忠后来成了大梁开国皇帝朱温,又成了头死猪。现在李亚子来灭他儿子了。掰着指头算算年份,我已在这里住了两年。   正晃神时,一个将军打扮的大汉骑马过来,我急忙避开。那马上的大汉瞟了我一眼,纵马过去,很快又折回来。   “你,去,擦干净这叫花子的脸。”那将军挥着鞭子命令跟在他马后的小兵。那小兵我认得,是他给了我半块饼。他走到我面前来,扯着块并不比我的脸更干净的布在我脸上抹着。泥垢擦得差不多时,这小兵看着我,也不知是怎么了,脸上神色又惊讶,又慌张,然后退到一边去。   “我认得你,你是那个骗子,从我那臭婆娘手里骗了三百贯钱,还有一只翡翠镯子。”马上那将军也看清了我的脸,咬牙切齿道。   “你是独孤楚。”我也终于认出他来,他现在满脸胡子,又粗又燥,才五年不见,却老了十五岁不止。   “是独孤将军。”   “做将军了,架子倒没变小。”   “钱呢?还有镯子。”   “钱花光了。”   “罢了,三百贯就权当喂狗,把镯子还来。”   “还不了,已经换酒喝了。”   “他奶奶的,臭婆娘她娘传下那玩意也不容易,把它找来,赏你一百贯钱,否则剁了你喂狗。”   “好,我给你找来。”   “你小子,满口谎话,逃起命来,又好比脱缰野狗,本将军信不过你。”   “将军叫人给我上副脚镣就是了。”   “就一副脚镣,怕是没用。”   “再用绳子捆起来总行了,我不过一个江湖游医,又不是江洋大盗。”   “捆起来,好主意。可这草绳容易断,还是栓你不住。再说,我俩也算相识,对你又拷又捆的,传出去人该说我独孤楚不知礼数。嘿嘿,有了,你们几个把他给我按住了。”   几个狗腿子立时扑过来将我死死按住,脸贴在雪渣子上,连牙齿都冻成了冰块,但额头上还是冒出了汗,冷汗。   “你想干什么?士可杀,不可辱。”   “莫慌莫慌,你一个穷光蛋,又不是个娘们,还怕本将军劫财劫色不成?这男人哪,钱和命留住就够,断条胳膊缺条腿都不算多大事儿。”   独孤楚掏出一枚铜钱捻着,口中念念有词:“皇天在上,厚土在下,皇帝老儿在中间,正面左,反面右,立起来就断子孙根。”   言毕,独孤楚将夹在手指间的铜钱高高一抛,抛到苍白的天上去。我使劲睁大了眼去望,却被雪迷了眼,没看到那枚铜钱究竟立起来没有。   雪在我眼中化掉后,我看见独孤楚命那个刚给我擦过脸的小兵去砸断我的狗腿。几个狗腿子里,就只有他没按在我身上。   那小兵大概胆子小,僵在原地,呆望着我,愣是没动。独孤楚几鞭子下去后,他动了,搬起块石头转到我身后。剧痛从左腿一路刺到心口去,看来是正面。   我绝了望,打着滚,撕心裂肺地叫着,恨不得叫出一场雪崩来,让雪把天给活埋掉,把地给活埋掉,把皇帝给活埋掉,把我给活埋掉!   可惜这里只是下了雪,不是雪山。   入夜,我拖着断腿,坐在火堆旁烤火。那个奉命砸断我腿的小兵走到我面前,解下腰间的皮袋子扔过来,我一把抓住了,凑到鼻尖闻,一股销魂的滋味冲进脑中,是烈酒。便直起脖子,拼命往口里灌,又止不住咳嗽,大半的酒连同唾沫一起被咳出来,飞溅在雪上。   酒糟蹋光后,我抬头细看那小兵的脸,发现他着实漂亮,长睫毛,皮肤又白里透红,简直是个娘们。   “你饿不饿?”他问我,声音倒是浑厚低沉。   “饿。”我马上说。   “我也饿。”他垂着头,用根棍子捅着火堆。我大失所望,原以为他会再掏出个饼来。   “我见过你。”他又说。   “见过我,在哪里?”   “梦里。”他说。“我以前梦见过你。”   “梦见我做甚,我又不是女人。”   “所以才奇怪。”他说,仍旧低着头,连脸都没红,一本正经道:“你要是个女人,我就娶你了,成了个跛子也娶。”   “王八羔子,娶你家村口寡妇去。”我破口大骂,他依旧是一脸平静,往火里添块柴,又问:“你怎么敢骗独孤将军的钱,又是怎么骗的?”   “我以前在大同行医,在大街上看见一群人围着那家伙哭丧。说是跟人斗殴,给人一拳打在胸口上,死了。我瞧他只是气毙,还有救,让人把他倒过去,狠狠打他屁股三下,令他吐出胸中瘀血,活转过来。她妻子封了三百贯钱,又脱了手上的镯子来谢我,我收了。”   “你明明救了他的命。”他说。   我瘸着腿,随着大军走着,留在雪地上的脚印一深一浅,那个小兵一边扶着我,一边说那些关于我的荒唐梦,实在是根聒噪的拐杖。   几天后,他从我身边直挺挺倒下去,一只箭射中他的右脸颊,还有一支箭从左眼一直贯穿到脑后去。我将箭都□□,仔细端详他的伤口,觉得他脸上的伤并不重,愈合后大概会像个稍大点的酒窝,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可惜他死了,天气又太冷,创口也被冻住。   那两只箭本该射到我脸上,可他替我挡了。   遥遥望见汴州城城时,我原以为会有一场恶战。可是城门朝着唐军大开了,不是空城记。   我有些奇怪,朱友贞怎么会朝他的仇人投降,但马上就知道,投降的只是守城的将领和大臣。至于大梁的那位皇帝陛下,早就连玉玺都叫人偷了。   现今,整座汴州城城都被雪紧紧围着,一片萧然肃杀,恍如末世。 ☆、婚礼   入城不久,就听说了我那位故友皇甫麟依旧忠心耿耿,守在大梁皇帝跟前。他执行了他这一生之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命令,将皇帝尊贵的头颅在敌寇抵达之前砍下,然后装进玉匣子里。   据说他奉命行事时,不停流泪,安放好自家君主的头颅之后,就用剑抹了脖子。   我轻易地想象出了他自刎的手法,却怎么也想象不出他流泪的模样。   至于那断头皇帝,他是我的仇敌,我曾希望他落到一个最悲惨的境地中去,如今这个愿望实现了,我却并不快乐。就像听闻纣王荒淫无道的故事时,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可终于听到他自焚于鹿台,又难免觉得悲哀。   入城之初,一片混乱,我趁乱逃脱,不知不觉间跑到绾云楼,又想起莲若,不知她可还在这里。于是推门进去,门中伏着几具尸首,有兵,也有民,昔日繁华香艳之地如今一片荒凉,梧桐树已经枯死,厨房和仆人的屋子房顶都被雪压得塌了大半,几条野狗从墙洞里出入,一见人就四下奔逃,唯一好好立着的主楼也是死气沉沉,破败不堪。见这情景,我猜莲若大约是不在了。决定走到地室中去避避风头,云夫人虽然可怕,幸而已经死了,死人总比活人好。   “你小子,逃到这来了。”忽听独孤楚在我身后大喝。   “独孤将军,您满城的金银财宝不去抢,怎么净跟我讨只小小的翡翠镯子。”   “那是我娘子戴过的,什么都比不得。”   “可我早将那镯子赠给了不知哪个院里的花魁,再戴到尊夫人手腕上,怕是不太好。”   独孤楚听了怒甚,咬着牙,一把揪住我头发,将我撞到树上去。我只觉全身骨头都要散架,如一堆烂肉瘫下来。把眼望着天,只见独孤楚的臭脚遮天蔽日,不停踹下来。   “镯子在我这里。”一个女人的声音忽然响起来,又糯又软,温柔得我想就此睡去。   又见到了莲若,她脸上没有当年一点颓唐,仿佛还活在太平盛世,头上簪着玉骚头,坠着金步摇,唇上涂着丹朱,春风满面。分明是明晃晃的白日,她却持着一盏灯,袅袅婷婷走着。   “你?我呸,臭□□,在哪,趁早交出来。”   “就在这里。”莲若立在独孤楚面前,媚眼如丝,笑靥如花。独孤楚身子一僵,两眼呆呆望着莲若,分明被迷惑了。   “就在这里。”莲若一手持着灯,另一只手拥住他。我看见她附在独孤楚沾满血污的盔甲上的衣袖,层层叠叠绣着牡丹,干净极了,又鲜艳极了。一只嫩白小手从衣袖里伸出来,握着匕首,插进独孤楚背心去,又□□,白刃进红刃出。   独孤楚倒下,莲若将他胸口剥开,掏出他血淋淋的心脏,塞进他手里,口中依旧喃喃说道:“就在这里。”   她一眼都没看我,又持着灯上楼去。我一瘸一拐跟在她身后,看她打开一扇门,门里布置得有如喜堂。她将灯凑到那低垂着的层层叠叠的红纱幔上,火苗摇摇晃晃地跃上去。   “莲若。”我喊道。   她听了身子一颤,转过身来,凑到我面前,仔细看。   “是你?”似乎终于看清了我,她的手微微一颤,那盏灯跌到地板上。她急忙弯腰去捡,凑近已烧着的纱幔,重新将灯点燃了,放在桌上。   “咦?我就死了么?怎么不记得了。他呢?”她望望四周,满脸疑惑。   “你在说什么?你还好好活着呢。”我怀疑她将自己关在屋里久了,有些神志不清,疯疯癫癫。   “若我还活着,怎么会在白日见到你?难道这是梦,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么?”   “可我还活得好好的,没有死。”我忽然明白,莲若是以为我当年真的被砍了头。   “可是,是我为你收了尸,将你的头和身子缝在一起,亲眼看着你下葬。”   “这个,罢了,我也不清楚,总之还活着。”   莲若听了脸上重现出喜色,“这很好,我今日要与他成婚了,请先生为我们证婚。”   “谁?你要嫁给谁了?”我回头看看四周,兵荒马乱,天地一片昏暗,仿佛末世,怎么也不是良辰吉日。   “是皇甫将军,你认得他的。”   “他,可他,他们都说他死了。。”   “他是死了,可这又有什么关系?”   “那,那我去找只公鸡来。”我说。   “不必了。”莲若说,拿出那只被烧了一半的布老虎。   我为她主婚,瞧她独自拜了天地,拜了父母灵位,最后拜了那被烧得不成样子的玩偶。   “皇甫夫人,恭喜。”我犹豫了半响后开口。   她向我道谢,面带羞涩和甜蜜。然后她打开窗子,窗外一片苍茫,月湖上早已结了层薄冰。她看着那一片白惨惨的天地,笑容虚无缥缈,一身绯红衣裙,艳丽如烧在天边的云彩。恍惚间,我看见那朵云彩撞碎了那层薄冰,坠进清澈湖泊里,一群从水底涌出的肥鱼分食了她。   我一直以来的那个猜测是对的,莲若身上令人心颤的香气并不来自脂粉,那是她肉体本身的味道。那些香气在她破碎后尽情溢了出来,悬浮在清冷湖水上,裹挟着虚无缥缈的温暖和欲望。   火势越来越大,我跑下楼去,躲进了地牢去。烟从缝隙里渗进来,我捂着口鼻往里跑,这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听见脚底下不停咯咯响,一路不知踩碎多少骨头。   “你要去哪里?”在我身后、耳边回荡起一个女人的声音,这声音带着些许魅惑,些许□□。   “当然是能去哪,就去哪。”我大声喊着,仍不停跑,脚下却狠狠一绊,摔倒在地,头顶忽然有亮光。我抬头,看见云夫人怀里抱了只白猫,持着一盏灯,居高临下地望着我,低眉冷笑,笑得有些美艳,又有些稚气。   “哪儿也不能去。”她张开樱桃小口,有些娇慵,声音清软娇柔,嫩如雏莺,正与她脸蛋相配。   她怀里的白猫瞪着我,目光灼灼,忽然一声凄厉的猫叫刺进耳里。我猛地睁开眼睛,满头是汗,却是睡在地牢最深处。   打开地牢大门,白灰就朝脸上扑来,迷了人眼。绾云楼如今也就只剩一地白灰和一堆黑乎乎的木碳架子。   大街上狼藉不堪,灰头土脸的行人走着。雪已停了,如今的汴州城,就像是刚给人□□完的寡妇,擦净下身血迹,披上衣裳,重新描画眉眼。   寿昌公主不知在哪里,我应当去寻她,向她赎罪。   梁帝已然身死,在他死前几个月,觉察到大势已去时,就囚禁了自己所有兄弟,杀掉。他既不想他们谋位,也不愿他们受辱。   他会如何处置自己的女儿?一定是在让她活着受苦或痛快死去之间苦苦抉择了一番。那是他女儿,他决不忍心她死。就像林虑,无论她受多少苦,我也决不忍心她死。   我要找到她,带着她隐姓埋名活下去,照顾她一世,我欠了她的。   当我四处奔忙时,忽然被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的锦衣人叫住,他毕恭毕敬的将我带到一辆华丽的车辇之前。一双干净白皙,养尊处优的手掀开了车帘,露出一张俊秀而单薄的年轻男子的脸。他的眼神仍同少年时一般冰冷,执拗,带了三分阴险又直透人心。   “久违了,子暄。”我盯着他的眼睛。觉得他比年幼时更恶毒了些。   “的确是久违了,我几乎认不出你来,兄台这几年过得似乎不太如意,想是遭逢战乱的缘故,不过陛下英明神武,必能还尔等一个太平盛世。”笑容在他脸上绽开,这是一种温和亲切又居高临下的笑容。如果不是那双眼睛里的光依旧危险,我绝不敢相信这笑容的主人就是孔阳。   孔阳踩着一个仆从的被下了马车,才三年不见,他竟长得比我还高,衣冠俨然,气度伟岸,从前那股怯懦神态荡然无存。   “不知兄台近来可曾见过君游?”我正打算开口向他询问原君游的下落,不想他反倒先来问我,对原君游的称谓竟也改了,看来他如今真是发达了。   “三年前一别,就再未见过。他不是同你在一起么?”   “我们在兵马中失散了。”孔阳神色郁郁,手中把玩着一把匕首,那是原君游向来不离身的。   “说来,还有一件趣事想讲给兄台听听。”孔阳眉头很快舒展开,唇间浮起一抹高深莫测的笑意。   “请讲。”   “陛下答应过,破梁后,便将梁国公主赐予我。听闻公主美貌,我心下自然欢喜。不想,见到公主后,发现她的面貌竟与令妹极为相似,也真是稀奇。兄台若不亲眼见一见,恐怕也不能相信世间竟会有人如此相像。”   “梁国公主与舍妹相似?”我一时有些疑惑,难道是寿昌公主的哪一位姐妹生得丑了,与我两个姊妹丑到一块去了。不对,孔阳他哪里会见过我的姊妹。   “阁下说笑了,我两个姊妹从不曾出过远门,不曾有福气给您瞧见。”我也不知孔阳是撞了什么大运,竟得到李存勖的赏识,竟连梁国公主都要赐给他。或许能凭他寻到寿昌公主,一念及此,我决定还是客气一些。 ☆、九重门(1)   “那么当年女扮男装,给君游掳上山的又是何人?”孔阳含笑问道。   “那,那是在下从妹,不知阁下能否带我前去瞧瞧,梁国公主究竟与她如何相似。”我终于想起了云台山上那个不得已的谎言,我对所有人说,寿昌公主是我的妹妹。   “原来如此,在下早有此意。梁宫还远,若不嫌弃,请与我同辇。”孔阳言辞倒是客气,看来是这些年练就一身官气,道貌岸然了。   我如今蓬头乱服,脏痩如乞丐,倒是很乐意熏熏孔阳。可惜孔阳的马车实在宽敞,他言笑间又躲避得当,我倒拿他无可奈何。   马车颠簸之际,有一对人彪马壮的将官经过,因不敢与此车争道,急急勒住马,退到路边等候。我听见车外一句理直气壮的抱怨,“这些伶人,既不能识文断字,又不能攻城拔寨,无尺寸之功,怎么就能得高官厚禄,爬到我们之上。”出口抱怨的仁兄很快被人喝止。   再看孔阳,他气定神闲,年轻英俊的脸上只浮起一个冷淡又不屑的笑容。   跳下马车后,眼前的景象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我原本以为,梁国皇宫应当早已破败,宫墙上插满了李存勖的旗帜。可没有想到,它竟庄严辉煌更甚三年之前,守卫宫门的禁军仍旧是大梁服色。   我一时间有些恍惚,在纷纷落下的白雪间不断发抖。回头一看,见身后马车已然消失不见,雪地上连车辙也未曾留下,远处稀疏几个行人往来。   正在疑惑时,自大开的宫门中匆匆跑出两个内侍,身上也依旧是齐整光洁的大梁服色。他们见了我,不由分说,连拖带拽,将我扯进宫门之中去。   仍旧是去往寿昌公主寝宫的路径,我越发疑惑,难道大梁的覆灭仅是我的幻觉。行了多时方才跨过九重宫门,来到寝宫之外,一名品阶更高的内侍走了出来对我交代到:“将你身上所有钱财拿出来。”   “怎么,皇宫大内竟要打劫我这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国师的话不会错,他身上一定有钱,搜!”   两名将我拖来的内侍如闻圣旨,也不嫌脏了,上下其手,不多时搜出了一枚贴身的铜钱。   品阶更高的内侍见了便眉开眼笑:“这不是有钱吗,兀那乞丐,仔细听着,一会儿会有人引你走进殿中去面见公主,不需下跪,可也不许抬头,否则挖出你一双狗眼。不要害怕,你只要对公主说“殿下,草民出钱买您的梦,求您将梦尽数卖与草民。”再将你身上这枚铜钱恭送到公主玉手之中,就成了。瞧你身上臭的,一会儿也别多待,成了就立马出来。陛下重重有赏,也不知你几世修来的福气。记住了,可不许乱说乱瞧,若是冲撞了公主,可就得掉脑袋了。可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我将用手中这枚铜钱,去买公主的梦。”   走进寝殿之中,我一抬头,就看见了多年之前,尚且年幼的寿昌公主。她望着我,脸上带着一种古怪的神气。   “殿下”,我说,“草民出钱买您的梦,求您将梦尽数卖与草民。”   我将铜钱递了过去,隔了很大一会儿,寿昌公主才颤颤巍巍地伸出她白皙而幼小的手掌,我将铜钱放在她掌心之中。   她便低头看看铜钱,又抬头看看我。   “公主”,我忍不住说道,“您不久会生一场大病,太医无策,会有来自民间的大夫给您瞧病。其中,两年后到来的第七个大夫,无论您对他怀有何等样情思,也不要服下他的药。否则一生所求,尽皆成空。请您相信我。”   我一开口,就被人从她眼前拖下去,但我声嘶力竭地大喊,她会听到的,一定会。她单薄的身体,年幼稚气的面庞,小鹿般惊疑的双眸,刻在我眼里,然而越来越小。   他们打了我一顿,然后赐我一百两金子。我捧着金子朝宫门走去。   跨过第一道宫门时,我记起了第一个买来的梦境,那个关于野猪的梦,我看见一片白茫茫雪地里,飞奔的野猪被顺风疾行的利箭刺穿硕大笨重的头颅,利箭自北方来。它无声无息的倒下,不断抽搐。我走近一些,就看见它口中不断呼出的白汽与血沫。当我望见自己倒映在它濒死的双眼之中的面影时,忽然明白了此为亡国之兆。   这就是皇帝要公主将梦境卖出的缘由,连同其余不知祸福的梦。然而梦境虽是不同寻常的东西,却仍不过是虚妄的预兆,它于人世并无太大魔力。我虽买了此梦,皇帝依旧是身死国灭。   我跨过第二道宫门,看见了寿昌公主的第二个梦境。我本不应该偷窥,然而它因为已经属于我,所以毫无保留的露出全貌。我在这梦中看到了自己,不,那不是我,那是霍羽,我的前世。霍羽在酒馆之中,一拳打在一个酒鬼的酒糟鼻上,那酒鬼原本在扯住一名绿衣女子,嘲笑她脸上大块红色丑陋的胎记。然后他们面带微笑,客气有礼的交谈。谈话不多时就转到了一位美貌小姐的孤苦身世之上。然后他们道别,绿衣走进尘土飞扬的大路。   这是一种很奇异的感觉,以另一个人的眼睛,去观望自己,哪怕观望的仅是前世。然后我再一次记起,这是寿昌公主之梦,并非我之梦。她怎么会梦见霍羽,而且这梦境是这般平淡如常,并无铭记的价值。   一个奇特而悲哀的猜测忽然出现,我步入下一道宫门,下一个梦境,去求实我的猜测完全错误而且狂妄。   我再一次见到了霍羽他兄长年方四岁,一团雪球般的小儿子,他因为是胡姬所生,有双琥珀色的双眸,大而明亮。绿衣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唤着他的乳名“虎君”,霍羽和清宛在一旁爽恺而阴凉的屋子里,研究着那未成形的琴,霍羽面有愁色:“再等两个月,才能上第三道灰胎,可我如今实在受不了原先那张琴的音色。它当初所用的木头不够老,声音太闷,你听,是不是不够松不够清不够坚。”霍羽拨弄了一下旧琴的弦。我并听出这弦音究竟有何不足。   清宛仔细听着,我看着她假装认真的模样,猜她同我一般听不出那弦音的不足。她皱了一下眉头,又立即舒展开了:“曾有客人自南方来,为我父亲带了一张古琴作为礼物。观其形制,与这一张并无不同。”   “想必那也是伏羲式的琴。”霍羽对着她笑道。   “嗯,有位偶然来访的琴师弹奏过,说是音色极佳。可惜父亲与三位兄长都不通琴艺,多少年来也没人动过几指头,一张好琴就陈在库房中落灰,这太可惜了。不如我将你的琴抱回去,偷偷调换了。等你制好新琴再调换回去。”   “不要,万一给你父亲发现了不好。”   “等他发现估计至少也得等上一百年。”   “似乎还是不妥。”   “那就罢了,那张好琴只好继续陈在库房中落灰,郎君就继续弹奏这音色难听的琴,你们彼此寂寞罢了。”   “如此,烦请女公子为我窃琴。”霍羽弯腰对清宛大大行了一礼。   “分内之事,郎君不必客气。”清宛也嬉笑着躬身回礼。   虎君从绿衣怀中跌跌撞撞跑出来,很惊奇的指着那一对恋人奶声奶气地大叫:“绿衣,绿衣,你快些来看,你家女公子在同我家小叔叔夫妻对拜呢。”   “虎君不要胡闹,快过来。”绿衣一把将他掳回怀里,虎君于是在她怀里继续大闹,“绿衣,绿衣,我也要同你拜堂,我也要嘛。”绿衣不允,他便一屁股坐到地上打滚,惹得另外两人在一旁大笑。霍羽欣慰自家侄子脸皮如此之厚,日后不怕寻不到媳妇儿。清宛则揶揄道:“绿衣,你便从了虎君吧,虎君可是位品行再端正不过的好郎君呢。”   “好虎君,那拜过之后,可就得听我的,不许再胡闹。”绿衣点了虎君白嫩的额头笑道。   虎君立即一抹眼泪鼻涕爬起来,在院中那棵亭亭玉立的桑树下,这小人儿像模像样的与绿衣夫妻对拜,之后心满意足回到绿衣怀中傻笑。   “绿衣,你以后,可就是我们家的人了,不许反悔。”霍羽对着绿衣微笑,露出白色的牙齿,然后掐了一下虎君雪白的脸蛋,惹得他张牙舞爪。   我跨过第三道门,那些欢笑声就立即消散。   第四个梦境浮着琴音,有衣饰华丽的仆从如云,赶着车马,携带黄金,玉璧,锦缎,北海的珠子,衣纹绣的奴婢,络绎不绝地进出许府大门。清宛远离他们,在抚琴,琴音悠远空旷。我本可以静下心听琴,若非她的父亲在一旁咆哮。 ☆、九重门(2)   “你已等了七年,你当年亦亲口说了,待他七年,不来后嫁。如今他仍未归来,你这孽女究竟还想如何?”   “等到七十岁,等到我坟上的柏树长大。”   “荒唐,我尚未入土,岂能任你妄为。淮阳王与那轻浮子可谓云泥之别,能与他结为婚姻,是何等荣耀,你还有何不满?”   “的确是云泥之别,他是云,王是泥。”   “放肆。”清宛脸上立时多了五个清晰的指痕。   “母亲故去得早,女儿多年来幸得父亲抚养照拂,今生无以为报,只愿父亲身体康健,长寿多福。”她在她父亲面前,郑重地下拜,然后便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绿衣,还记得吗,去年的梅花,比往年开得早,开得多,开得好。他们说,这很吉祥。他们错了,这分明是不祥之兆。”她说完,就投进了井里。   绿衣站在一旁,她既没有惊慌,也没有呼救,只是静静地看着那口井。   清宛被尾随而来的家仆打捞上来,但他们只管捞出她的躯体,她的灵魂给落下了。   当绿衣更换衣裳,擦干梳理头发时,她美丽苍白的面孔与黑鸦鸦的直发,全部僵硬如木刻。   家仆前来禀报,说主翁持短刀自裁,为惧怕得罪淮阳王的缘故,为了自己竟逼迫女儿的羞愧,她一言不发。又有家仆前来禀告,短刀已被夺下,主翁与少主人在抱头痛哭,她依旧一言不发。   直到万籁俱寂,只有绿衣在身旁,她方才开口:“泡在水里很难受,我害怕他的骨头如今是浸在低洼湿地之中。”   “他没有死,他会回来。”   “也许他已经回来了,他的魂魄此刻就在你我身旁,却无法使我们看见他,听见他。”   “他若是亡魂,能使我们梦见他,你梦见他了吗?”   “没有。”清宛笑了。“你呢?”   “我也没有。”   “那太好了,可惜等他回来,我已经不在了。”   “女公子是要同意与淮阳王的婚姻吗?”   “是。”   听到清宛的答复,绿衣立即跪下来。   “你这是何意?”清宛问。   “为了让您对这桩婚事点头,主翁什么都能答应。求您对主翁说,许我自由。”   “连你也要离开我。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我答应。可你能去哪里?难道是回你那酒鬼父亲身边去?”   “不是,我要去得很远,我想为了女公子将他找回来。”   “不必了。不用你去找他,为了我就留在这里。”   “如果是为了我自己呢?”   “绿衣,等你找到他,就告诉他,我要嫁给那个戴面具的人了。我会很乖,很听话,过得很好。然后你们,都把我忘了吧。如果你找不到他,一定要回来找我,我总会一直等着你的。”清宛在长久的沉默之后,望着窗外的梅花树说道,树影婆娑,映在她们身上。   “我们都会回来,即使那时你不在了,我和他,也都要回到这里,看看那棵树。”   我跨过第五道宫门时,什么也没有看到,眼前只有一片黑暗,黑暗中什么声音也没有。仿佛天忽然黑了下来,或者我同时失聪及失明。   寿昌公主的梦境应当至此结束。在这一片无边无际,无光无声的黑暗里,我感到无尽恐惧,僵立在原地,想等黑暗散去。可这如同等待朔然先生的死讯一般,遥遥无期。   伸出手向前摸索,面前什么也没有,空气却仿佛更冷一些,越往前越冷。也许前方已是一片深渊,渊中满是死水,水冰冷彻骨,正好给久不归家,满面尘土,满头虮虱的游子洗浴。我往前大大跨了一步,做好跌进水中的准备。黑暗却散去了,眼前只是一片清明,还有第六道宫门。   寿昌公主的梦境又降临,这是个漫长而不停歇的梦,越过了无数山川和街巷,使我想起从前游医时,也是这般,不停走,走了不知多远。   我看见绿衣身着麻衣,作男子装束,跟着一股贩盐与丝绸,铁的商贩从一条崎岖而隐蔽的小路离开国境,又与他们分开。我看见她独自走在一条寸草不生,干枯龟裂的河床上,逢着一队长身玉立、身着白衣的汉人。   我走近一些,听见他们的对话。   “你要找的人,原来也是霍羽。”其中一个白衣人说。   “那可不必再找了。”另一个白衣人说。   “每一年秋天将尽,河水都会干枯,露出河床来,雪还未降下。我家主人这时候每年都派人来找,已经有五年,我们是第六年的人。”另一个白衣人说。   “第一年的人搜寻整个河道,他们逢上野蛮人,被打死两个同伴。第二年的人踏遍了右岸,他们有一个被毒蛇咬死。第三年的人将右岸找遍,狼咬瘸了其中一人的腿。第四年和第五年的人无处可找,只好在荒原里游荡一整个秋天,打些野味吃,然后回去向我们那个性情暴虐的主人复命。”另一个白衣人说。   “若你无处可去,不如随我们一同游荡,等秋天过去,再一同回汉地去。”另一个人白衣人说。   “你还是要走,也罢,不亲自去寻,你也不会死心。不过要小心,不要忘记,此地有毒蛇,野兽,还有野蛮人。”另一个白衣人说。   “对了,你是什么人呢?不远万里来寻他,是他的兄弟,朋友,还是仆从?”另一个白衣人说。   “哦,你是他家的人,可你是他家的什么人呢?”另一个白衣人说。   守着第七道宫门英俊挺拔的侍卫鼻尖上,停着一只红色蝴蝶。可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似乎不为所动,如一尊石像。我一走过去,蝴蝶就被惊飞,一路飞进第七个梦里。绿衣也看见那只蝴蝶了,她很惊讶,毕竟在她身周,只有沙石和荒草,连一小朵最寻常的野花也没有。   我们一同追着那只蝴蝶,它飞得并不快,可我和绿衣都追它不上。当我们筋疲力竭,打算停止追逐时,它又飞回眼前挑衅,使人心有不甘。蝴蝶最后萦绕在一棵枯树旁,仿佛这棵枯树是一朵香花,它光秃狰狞的枝杈是柔美鲜艳的花瓣。绿衣被树下一片闪着鳞光的废铁所吸引,竟徒手去掘土丘。   我则乘机将那只昏了头的蝴蝶一把抓进掌心,它徒劳地挥动翅膀,在我半握成拳的手里挣扎。我以为它飞不出去,它也的确没有飞出去,它流出我的手掌,一股红色的汁液流出我的手掌,在离地面一尺高处,又汇聚成蝴蝶。所有脚被栓在土地上,笨重而粗蠢的生灵都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越飞越高,一直飞上青天,消逝无踪。   青天令我重新想起绿衣,低头看她,见她双手血迹斑斑,已自土丘中掘出一副破烂生锈的盔甲,盔甲中包裹着散乱的白骨。白骨中有个烂掉的锦囊,锦囊中装着一个年轻女人的一缕头发。   我来到第八个梦境,看见绿衣将霍羽的骨头用布包裹着,抱在怀里,独自一人走在汉地的驰道上。她的麻衣上沾满了尘埃,看上去十分疲惫。我开口提醒她,将包裹背在身后会省些力气,而不是抱在胸前,可惜她不能听见我。这有些奇怪,她明明是个走惯了远路的人,怎么连这么粗浅的道理都不明白。   我不忍绿衣负重前行,很希望她将那些骨头就地埋了,反正霍羽已经回到了故国。埋了也费工夫,我愿她终于厌倦,将它们扔在哪个沟渠里,或者顺手丢弃在道旁。如果她觉得冷,还可以用那堆骨头生个火,只要它们还能够燃烧。   可绿衣她听不见我,依旧固执地抱着那堆骨头一步一步走在土路上。在她身后不远处,尘埃忽然激荡,以一种排山倒海之势席卷而来,尘埃中有马蹄声如雷。   持刀的强盗骑乘在马背上,他很快纵马横亘在绿衣面前,挡住去路。他大概以为绿衣抱在怀中的是什么珍宝,伸手去夺。可绿衣不愿放手,大约也以为那是什么珍宝。不难看出,强盗并不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他手里的刀子很快劈下来。然后如愿以偿,抢走了那包一钱不值的骨头,绝尘而去。   绿衣倒在土路上,血不断从她被割开的脖子涌出,我急忙用手去堵,没有堵住,她很快死了。   于是我退而求其次,用衣袖为她拭面,想将尘土与血迹都拭去。这回成功了,一切污迹都从她脸上消逝,包括那大片的红色胎记。我终于看清绿衣的脸,那是寿昌公主的脸。   最后一道宫门在我面前,我一脚踏出去,就又重新跌回忘川河。恐惧与冰冷在一瞬间盈满心脏,我在污浊的水中绝望地睁开眼睛,看见头顶一层朱红瑰丽的光悬浮在头顶,那是岸上的曼珠沙华摇曳,它的光彩流溢,花瓣落进水中。   我拼命挣扎,浮到水面上,一阵冰冷的风吹到我脸上,风里满是花香。绿衣也浮在水面上,水漫到她的胸口。   我朝绿衣游过去,喊她的名字,她不为所动,水漫到她的脖颈,我继续喊,可惜她仍没有听见我,而水淹没了她的头顶。其实她才是情种,自愿跳到忘川河去的情种。   绿衣不断下沉,我只好也潜下去。她的绿色衣裳如水草般在水中舒展摇曳,连同她墨色的发。她苍白无暇的面孔忽被遮掩,忽又出现。   我先抓住她漂浮的衣襟,然后抓住了她,在水中拥抱她。她虚幻又真实,如同薄暮时的天空,漂浮其上的云霞。   我在她的瞳孔中找到了我的面影,我不知道她是否看见了我,只知道,她仍旧听不见我。水包裹我们,隐藏我们,我们以一种雷霆万钧之势下坠,再没有谁能阻止我们沉到河底去寻觅最后的安眠,即使是神佛。 ☆、结局   终于坠到了河底,可脚下却是坚实的地面,而非淤泥,我抬头,看见头顶是明晃晃的白日和天空,有飞鸟飞过,我怀中抱着黄金百两。   往前再跨一步,飞鸟忽然绝迹,天地之间大雪弥漫。   “兄台抱着些土块做甚?”身后有人在说话,我回过头去,看见孔阳正从马车上下来,踏着仆人的背,白雪落在他的华服上。   我在恍惚间将手一松,一堆黄土就从怀中纷纷落下。   梁宫的大门大开,宫墙上插满了唐军的旗帜。   我想我应该好好想个办法,将寿昌公主从唐军之中救走。将她带到我在金陵的家中,那里精致的楼阁永远笼在杨柳和烟雨里。她会喜欢那里的,然后渐渐将长安和汴州城都忘掉。   她是我家的人,我要好好照顾她,永远陪伴她。   他们将我带到破败的皇城内,一路狼藉,梁宫旧人或是引刀自裁,或是投井,或是撞墙,或是上吊所留存的遗骸尚未被清理,横七竖八卧在天阶玉道之上。尚未就死者脸色灰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九重宫苑里人看不见处不时传出惨呼或痛苦,令人毛骨悚然之余又觉凄然。   他们引我穿过无数即将倾颓的琼楼玉宇,将她指给我,在一棵还未开尽的梅花树下,枯井旁,寿昌公主衣上沾了污泥和血渍,肋下有三段刀痕。   我知道她虽然死了,但仍在等着霍羽,可惜那人早已没有了,永远不会来了。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将孔阳一拳打倒在地,怎样夺过他手中把玩的匕首,怎样将匕首贴在他脖子上,几十把刀子又是怎样悬在我头顶,只记得一片雪花从高空坠下,落在孔阳漆黑的瞳孔上。   “我对天发誓,以原君游的名义,我找到她时,她就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阴冷又笃定。   “我要带她走。”   “不必了。陛下已恩准,将她以庶人礼葬在城郊。”   “她是我的家人,我要带她回去。”   “你看清楚了,她是梁国皇室公主,可不是你的妹妹。”   “我看清楚了,绝不会再错,绝不会。”   孔阳听了大笑,他的笑声浮在稀薄干冷的空气里,因口鼻被我打得流血,所以这笑里还带了几分腥气。我不明白他在笑什么,这笑声让我很恐慌,所以重新握紧匕首,想把他的喉咙割开,让那笑声停下来。   他大约察觉了我的想法,自己把笑容忍了回去,他说,你哭的样子可真是丑。   我放开孔阳,把匕首扔在地上。他利落地爬起来,抖落身上的雪,然后弯腰把匕首捡回去。   “你胆子可真大,想杀我,好啊,我现在就可以叫人将你乱刀分尸,再拿去喂狗。不过我不这么做,因为你是君游的朋友嘛,我放过你,他就又欠我一个人情。哈哈。”   “你日后见了君游,可一定要叫他来找我还人情,我等着呢。”   “你要带她去哪里?”   孔阳的声音浮在耳边,越来越远,缥缈的像是云台山夜间刮过乱石的风声。寿昌公主在我怀里,死人往往沉重,可她却很轻,就像活着时一样。   我抱着她,穿过九重宫门,来到大街上。   今天天气很坏,太冷了,街上行人也很少。   还是回了故乡,金陵城内风光很好,金陵城的少年不该在他乡死去,更不该在他乡老去。虽然迎接我的只有杂草丛生,只余断壁残垣的故园。   在外这些年,不知起了什么变故,我的家人,我的祖母,父母,不成器的几位兄长,长得不好看又脾气坏的两个姊妹,都不知哪里去了。   我本来打算向他们解释,埋入祖坟中的骨灰,那是在外时,与我结为婚姻又死去的妻子,至于刻在墓碑上的“既寿且昌,长乐未央”,那是我对她来世的祝愿。可他们都不见了,所有解释都不必说出口。   重整了故园之后,我就在家乡行医,想等那些消失的家人回来,可过了五年,并没有谁的音讯传回来。我于是没有等到冬天过去,天气暖些,就再次离家,四处游医,去寻他们。   今年冬天依旧是很冷,一路上逢着许多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民,他们游荡在大路两旁,面黄肌瘦,衣不蔽体,手脚和耳朵都起了冻疮。我看了觉得可怜,于是模仿先辈,在暂居的客店前的空地搭上棚子,支上大锅,煮驱寒的药汤施舍出去。   端着锅碗的来舀汤的贫民络绎不绝,看我一人忙不过来,客店的主人也来帮忙烧火,汤锅下的火也就得以一直熊熊烧着,锅中热气蒸腾。   一个眼熟极了的老婆子走上来,端着碗,我正要把药汤浇到她碗里,却见碗里有汤。   “喝吧。喝了就什么烦恼都没了。”她将碗递给我,脸上每条皱纹都笑得很慈祥。我记起来了,她是孟婆,这大白天的,她不在奈何桥头守着,跳到这阳世里做甚?   “你又要问了。”她笑道,仿佛看出了我心中疑惑。   “一千一百七十四年,你失足坠入这里,已经一千一百七十四年了。”她说,说完就消失了,只有一碗汤还遗在我手里。我低头看看,见浓稠汁水冒着苦气,心内一阵烦恶,手一抖,将热汤全浇到了雪里。   散完药汤后,转身进了后园,园中梅花开了十九朵。抱膝坐在厅上,石阶上有积雪,我望着那雪,恍惚间想起一句古人歌“怨年岁之易暮,伤后会之无因;君宁见阶上之白雪,岂鲜耀于阳春”。   天气实在太冷,我怀念起春日来,但愿春风来得早些,哪怕雪都融在风日里。   入夜,我又做了个梦,梦见草绳断了,悬在城门上的六颗人头都落下来,滚在我的脚边。城门开了,我可以到城外去了。   梦醒时,天已经大亮,我还要再走一些地方,遇见一些人。也许能够在哪里寻着个很好的女人,与她相爱,然后永远同她住在一起。   我希望自己活着的时候是个情种。    ☆、番外      寿昌公主终于等到了霍羽,那时,她已经死了很久。   我是个和尚,子言是只狐狸,我爱子言,这是一个错误,然而心中这一点爱欲却终究难以割舍。   佛要我渡化五万亡灵,我曾不明白这个安排。我是罪人,又怎能渡人?子言说,这是因为,只有罪人,才能理解罪人。   遇见寿昌公主是五十年前的事,这位十七岁便亡国身死的公主亦因一点爱欲流落在忘川河畔。   她望着忘川河水,面如死水,告诉我与子言,多年以前,她曾有过一个名字: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是她父亲为悼念亡妻而取的名字,不详的名字。她还说,她曾跳下河去,那水很脏,也很冷。   她在水中等着,等到了一个来世,等到了一张美丽的面孔,一个真正疼爱她的父亲,一个尊贵的出身,却偏偏没有等到霍羽,她平白冷了一千年。   为渡化公主,化解她这一点执念,我们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霍羽的魂灵,原来他也在河内。公主与他竟无缘至此,共堕忘川,沉沦千载,却终未相逢。并且,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将霍羽救到岸上,除非待到那一天,地府里的油冷下来,火温下来,忘川河水倒流,生人与死者异地而居。可等那一天来临时,霍羽早就化为河底淤泥了。   我们不忍告诉公主这个残酷的真相,便只好为她编织一场梦,再引霍羽入梦。公主是病逝的,我们便让霍羽做了大夫,想要他在梦中治好公主,之后与她相爱,带她离开覆灭的大梁,与她琴瑟相谐,百年同好。   不得不说,霍羽生前身后的遭遇都实在可怜。孟婆告诉我,一千年前,她见他与许清宛重逢在河畔,因一个荒唐的盟约而被匹无头红马所困。最终那匹红马驮着他们往劫火中奔去,渡河时,霍羽被河中怨灵扯下马背,许清宛则一直被带到劫火中去,烧成灰。   恋人的消逝带给霍羽无尽的痛苦,他求着孟婆,给他喝碗汤,把一切都忘了,忘得很干净,以至于多年以后,他从新鬼口中听闻了朝代的更替,记住了李后主的诗词,却连阳世之人要衣右袵都不知道。所以我和子言都未曾想到,他会在梦中又入梦,梦见他的前世,始终固执地追寻着许清宛的幻影。   他的执念如此之深,几乎在梦中反客为主,以至于子言有时都不能分清,这究竟是寿昌公主之梦,还是霍羽梦见了寿昌公主。   梦的确是一种最无常的东西,然而情更加虚妄。我始终不能明白,为何公主竟也会梦见许清宛,而那一向柔弱善良的女子在她梦中是冷酷的强盗,并且她们依旧相亲相爱。   这是一场不可控的,失败的梦,霍羽所说不错,我无德无能,空有慈悲。   出乎意料的是,公主终究还是放下执念,走过桥投胎去了。原来只消再看他一眼,她的梦就圆了。   好在她并不知道,她从桥上走过时,霍羽仍旧睡在河底,正在梦中消逝,化为淤泥。   子言也蜷在我脚边睡着了,不知我此刻是否在她梦中。